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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维修基金应该如何使用

邢颖律师2021.12.28154人阅读
导读:

本案一、二审和再审均认为,商品住宅房业主不能成为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纠纷的诉讼主体。2001年4月24日,X电房地产公司将其从蒋某收取的维修基金人民币15,186.16元汇入仪房物业公司帐户内。经交涉不成,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X电房地产公司返还其超额收取的维修基金10,823.04元及其利息损失12,156.44元,并要求该公司将应收取的维修基金4,363.10元及其利息一并存入蒋某所购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评析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业主蒋某是否有权要求X电置业公司将其交付的房屋维修基金的本息存入其居住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那么商品房维修基金应该如何使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案一、二审和再审均认为,商品住宅房业主不能成为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纠纷的诉讼主体。2001年4月24日,X电房地产公司将其从蒋某收取的维修基金人民币15,186.16元汇入仪房物业公司帐户内。经交涉不成,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X电房地产公司返还其超额收取的维修基金10,823.04元及其利息损失12,156.44元,并要求该公司将应收取的维修基金4,363.10元及其利息一并存入蒋某所购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评析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业主蒋某是否有权要求X电置业公司将其交付的房屋维修基金的本息存入其居住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关于商品房维修基金应该如何使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提要】

一、案例介绍

二、法院判决

三、律师点评

正文:

随着城市房地产市场建设的发展,商品房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大量增加,其中,商品住宅房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纠纷案件作为一种新类型的案件,由于一段时期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此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也不尽统一。尤其是商品住宅房业主的诉讼主体资格,更是此类案件中最具争议的问题。本案一、二审和再审均认为,商品住宅房业主不能成为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纠纷的诉讼主体。此种认定,对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1992年,蒋某与上海X电置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X电置业公司”)的前身上海市仪表电子系统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X电房地产公司”)签订参建协议一份,双方约定蒋某参建本市延安西路973号(南)1801室高层住房一套。1993年6月25日,蒋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及税款,并按X电房地产公司的要求支付了该房维修基金15,186.16元。同年7月9日,蒋某与上海仪房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房物业公司”)订立《延西高层私房委托代管协议书》一份,双方约定,蒋某将上述房屋自1993年7月起委托仪房物业公司管理;仪房物业公司按规定需按每平方米187.64元一次性收取维修基金人民币22,779.50元(合同注明:此款已由本公司付讫,故不再收取)。1995年,蒋某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2001年4月24日,X电房地产公司将其从蒋某收取的维修基金人民币15,186.16元汇入仪房物业公司帐户内。同年4月,蒋某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他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现其帐户名下无维修基金。经交涉不成,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X电房地产公司返还其超额收取的维修基金10,823.04元及其利息损失12,156.44元,并要求该公司将应收取的维修基金4,363.10元及其利息一并存入蒋某所购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诉讼中,仪房物业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该案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X电房地产公司及仪房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改判对蒋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page]

上述案件判决生效后,蒋某于2002年4月又以要求判令X电置业公司将侵占挪用维修基金15,186.16元的利息等付至其维修基金专用帐户为由,诉至法院。本案一、二审均以前案生效判决为依据,判决对蒋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抗诉机关以前案并未对蒋某要求将维修基金利息存入其专用帐户的诉请进行判决,本案中蒋某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为由,向本院提起抗诉。

审判结论

一审判决:

一、蒋某要求上海X电置业发展公司将占用本市延安西路973号(南)1801室维修基金人民币15,186.16的利息(自1993年6月25日起至2001年4月24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计人民币14,346.37元交纳至本市延安西路973号(南)1801室房屋维修基金帐户蒋某分帐户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将蒋某要求上海X电置业发展公司将上述利息人民币14,346.37元的利息(自2001年4月2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交纳至本市延安西路973号(南)1801室房屋维修基金帐户蒋某分帐户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审判决:维持原二审判决。

评析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业主蒋某是否有权要求X电置业公司将其交付的房屋维修基金的本息存入其居住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

(一)业主委员会是维修基金的管理责任人。关于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1994年4月起施行的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199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均有明文规定。其中《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取利息。物业维修基金应当按幢立帐,按户核算”。按照该规定,接收维修基金的主体是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则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本案X电置业公司收取业主的维修基金,缴付小区物业公司托管,并由物业公司提供管业服务,此属前期物业管理。俟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才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因此,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是维修基金的管理责任人。

(二)房屋维修基金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当是业主委员会。[page]业主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有异议,应当通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这一隶属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出面,向住宅出售单位即房产商主张解决。本案中,蒋某作为业主,其并非对房屋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主张权利,而是对房产商是否按规定和双方约定将其缴纳的维修基金存入指定帐户提起诉讼,故本案的房屋维修基金纠纷并不属于入帐后的具体使用问题,在诉讼主体上,业主蒋某并不适格,而应通过业主委员会,由后者主张权利。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业主若对居住物业管理有异议,可向业主大会或向业主大会已经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寻求帮助,并由业主委员会主张异议。可见,本案对维修基金纠纷诉讼主体的认定与此规定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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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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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使用维修基金有必经的程序:(一)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二)业主确认;(三)办理备案;(四)头次开户;(五)资金划转;(六)竣工验收;(七)决算审核。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参照以上程序办理使用手续,工程款项划转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维修单位的账户。那么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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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维修基金动用条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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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物业维修基金动用条件

    内容:(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那么物业维修基金动用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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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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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内容:《通知》还要求,审核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组织维修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通知》还要求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相关知识: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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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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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

    内容: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那么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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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维修基金去哪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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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维修基金该谁交

    内容:(一)按照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全体业主来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二)按商品房的价格来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维修金。(三)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物业维修基金该谁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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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商品房维修基金应该如何使用

    内容:本案一、二审和再审均认为,商品住宅房业主不能成为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纠纷的诉讼主体。2001年4月24日,X电房地产公司将其从蒋某收取的维修基金人民币15,186.16元汇入仪房物业公司帐户内。经交涉不成,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X电房地产公司返还其超额收取的维修基金10,823.04元及其利息损失12,156.44元,并要求该公司将应收取的维修基金4,363.10元及其利息一并存入蒋某所购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评析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业主蒋某是否有权要求X电置业公司将其交付的房屋维修基金的本息存入其居住房屋维修基金专用帐户。那么商品房维修基金应该如何使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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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维修基金如何收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物业维修基金如何收取

    内容: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那么物业维修基金如何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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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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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浇花不慎损坏电梯 维修费不算入维修基金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业主浇花不慎损坏电梯 维修费不算入维修基金

    内容:日前,松江法院判决郑先生支付物业公司修理费2万元。其他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后,物业公司花费2万元对电梯进行了修复。该小区的使用公约载明,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物业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可由物业公司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但当物业公司据此向郑先生追偿时,郑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主张的维修费应从房屋维修基金中支付。郑先生对花坛浇水不慎以致电梯机房渗漏水,因此,郑先生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导致电梯受损的损害赔偿责任,其关于维修费应从维修基金中支取的辩称意见,不予采纳。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那么业主浇花不慎损坏电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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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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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付使用商品房时有瑕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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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

    内容:物业那有一些维修基金,用来维修一些基本设施,让人们的生活不受影响。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二点五,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物业费和维修基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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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退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退

    内容: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房屋维修基金应该怎么使用1、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李广荣律师
    2023.07.0475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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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交付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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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商品房交付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内容:交付商品房需开发商持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必然就会涉及到交房这一环节,一般交房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会需要交付。但开发商交付商品房,首先肯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而由此造成的损失,自然也不应该由购房者来承担。

    陈明月律师
    2022.04.0899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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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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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怎么办

    内容: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黄东洁律师
    2022.04.0140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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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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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公房应该判给哪一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公房应该判给哪一方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段是三十五岁左右男方事业有成有外遇容易离婚第三个阶段是五十五到六十岁觉得人生一世也要潇洒一回容易出轨导致离婚,关于离婚公房应该判给哪一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

    孔孟廷律师
    2022.01.1548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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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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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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