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强拆停电停水怎么办?
导读:
对于强拆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那么一般强拆停电停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强拆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停电,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可以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第三百六十五条定义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第二百八十七条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表等参加。
4、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的检验义务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对无误的签名认可。同时也通过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6、在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