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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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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问题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算,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5、因为工伤认定引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张嘉娱律师
2023.10.2410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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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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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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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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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在三十天内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同工不同酬,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那么胶州临时工工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210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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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医学评估: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工伤部位进行医学评估,以确定其伤害程度和伤残等级,五、十级工伤鉴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十级工伤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时效: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超出时效将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认定,一、工伤鉴定的概念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进行评估和认定,以确定其伤害程度、伤残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四、十级工伤鉴定的意义进行十级工伤鉴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通过鉴定可以明确劳动者所受伤害的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其应享受的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赵金保律师
2023.10.2528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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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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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违法分包导致提供劳务者受伤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劳务分包与劳动者受伤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务者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或者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2、法律主观: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的责任承担方是违法分包的单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许瑞林律师
2023.10.1967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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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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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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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锁骨骨折怎么赔偿法律主观:锁骨骨折,属于工伤的,一般会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等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崔玉君律师
2024.01.3042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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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工程转包发生工伤应当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建筑工地没有合同,工伤可以找总公司赔偿吗1、劳务分包中发生工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如果工伤职工在分包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但是分包单位找不到或者无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向总包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申请,分包后工人受伤谁负责1、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孔孟廷律师
2023.10.1959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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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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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可以认定为工伤,都是由单位负责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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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众多行业中,建筑行业的员工发生意外的系数比例要大很多,是个高危职业。但是建筑行业一般都是临时工,上社保就很多困难,未签合同,不上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只能追着“老板”要钱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社保局可以买工程工伤险吗?
吴梦云律师
2021.10.23134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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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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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即便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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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很多临时工在企业工作的时候,是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的,如果在工作期间不幸遇到工伤,或者因为工作患上职业病,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没有办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那么工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244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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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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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工伤,按照死者实际个人和家庭情况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而后再起诉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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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李孟阳律师
2022.03.2984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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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解析: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可以认定为工伤,都是由单位负责的。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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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临时工作为非正式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当遭遇工伤时候,建筑业临时工工伤社保赔偿条件是什么呢?大律网专业律师作出了相关的总结。
张芸律师
2021.10.2368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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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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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如果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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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临时工伤残如何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961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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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可,跟临时工还是正式工的身份无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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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如果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无力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发生:雇主承担: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雇主通常需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被保险人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林艳英律师
2023.10.204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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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算工伤,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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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那么转包工程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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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6年9月20日早上,老陈骑车从其住处到酒店上班,在北辰西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11月24日,老陈的妻子向朝阳区劳动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北京国玉大酒店拒绝承认朝阳区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诉至朝阳法院。因此,老陈遇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系证据不足,事实错误。朝阳法院审理查明,老陈系国玉大酒店职工,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协议书,但未明确约定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休时间,国玉大酒店未给老陈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临时工车祸死亡判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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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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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时,临时工也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福利。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符合工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当然,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对已经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排除;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签合同的是违法行为,虽然临时工的活动期限不长,但是临时工有维护自己权益争取福利待遇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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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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