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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少钱算刑事责任_公司拖欠工资可否报警

2022.09.19 191人阅读
导读:农民工抛家离子外岀打工,是为了挣钱解善家中窘境,如果一年到头累死累活地干活,到年底还被欠薪,真的有五雷轰顶之感。国家岀台法律严惩欠薪行为,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现实中还有不少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比如有的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遛之大吉,有的个体老板有钱却哭穷拖欠,国家应该加大力度惩治这些行为,让欠薪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2019年新年将至,农民工工资又成为了年底的一个热门话题。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很严重,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或恶意拖欠工资,甚至还遭遇投诉无门的境地。如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这一块的打击整治力度有显著成效,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会要求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有法律的保障,另一方是有维权意识,这些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明显的遏制。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我国刑法也明确了各种情况的不同处罚规定。

如下这两条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如下情况属于 “造成严重后果”,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农民工干的是重体力劳动,为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为这个时代的繁华做出巨大的牺牲,他们默默无闻,但他们是城市最闪亮的劳动者,值得我们尊重。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有的报酬。

请问有几个判刑的,帮我找几个判七个月的看有吗?

我只想说一句别让劳动局或劳动仲裁的单位帮民工要工资!法律定死两天拿到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30日介绍,截至2019年9月,各级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0651件,审结10243件。其中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116名被告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周加海指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是典型的涉民生类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严重,人民法院近些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此类犯罪的依法惩治和相关案件的审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下指导。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后不久。2013年1月,最高法院就发布了一个专门性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和有关法律事务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要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通过狠抓执法办案,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从2011年5月1日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周加海介绍,截至2019年9月,各级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0651件,审结10243件。其中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116名被告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今天(18日)表示,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2019年春节降至,对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为168.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60.4亿元,其中为100.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16.5亿元。

邱小平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全国查处拖欠工资的案件数量、涉及人数和金额逐年下降。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未得到根本解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任务依然还很艰巨。

2019年春节将至,邱小平透露,从去年10月就在各地开展的为期100天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正在继续。专项行动已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8万件,为38.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57亿元,效果明显。他表示,对通过排查发现或通过举报投诉平台受理的欠薪问题,要求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限时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照要求及时解决的或逾期不解决的,将依法从重处罚;符合列入欠薪“黑名单”的,要及时列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说,投诉渠道是敞开的。可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用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部门也都有投诉举报信箱、窗口。他同时提醒,拨打电话前,别忘了保留拖欠证据,理性投诉。

王程还建议农民工朋友,尽可能通过正规渠道实现就业,防止受骗上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签订不要笼而统之,要把工作时间、地点、待遇水平、发放方式等一一列出。

虽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欠薪企业违法成本偏低是重要原因之一。邱小平透露,下一步将加大欠薪成本,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早日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在回答这一问题前,应弄清楚用人单位有什么样的行为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

依照《劳动法》,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二,克扣或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三,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四,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解除或终始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分为两种情节:一般情节和严重情节。

一,一般情节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一般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严重情节

在一般情节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拒不支付工资,则可能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农民工该如何维权?法律又该如何对此进行处罚呢?

1,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由他们牵头对此进行处理和处罚。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注意:必须在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由此部门进行仲裁。仲裁一方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仲裁双方都服,但用人单位不执行,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对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法院可对用人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用人单位在农民工提起讼诉前支付了工资,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提醒在外打工的农民朋友,不论在何处打工,一定要签定劳动合同,以免在以后的劳动纠纷中无法维护自身利益。

其实国家是有相关政策 住建部关于在市政施工 水利 交通等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业主方和施工方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时候各缴纳项目金额的5%或者银行保函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只是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应该严格落实 严格实施 严格监督,才能保证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令不改的最高可判刑七年。

拖欠农民工工资罪在刑法的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扔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二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末结清的工程敕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二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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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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