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的土地价值是否缴纳契税

2022.04.19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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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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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权属转移的合作建房土地价值缴纳契税,未发生权属转移的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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