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即将毕业的小李与某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约定初次合同期限为两年,如果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8月,小李履约到该单位报到后,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事宜。工作了3个月后,小李发现自己不太适合这份工作,提出辞职,并提交书面辞呈告知单位,而该单位以未缴纳违约金为由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请结合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分析本案例中的小李是否应向单位缴纳违约金。

2024.01.03 1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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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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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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