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庭审过程存有异议,能否要求复制庭审视频?

2022.08.17 1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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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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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庭审录音录像具有案件材料的性质,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如果你对庭审过程存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补正庭审笔录。对于你的补正申请,书记员应当播放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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