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二二年十二月份左右,当时我在一张美甲店交了学费一共是¥3800但是后面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学,我就找他退费,他却以合同为理由拒绝退费,并告诉我合同上写着不退沟通了,好多次都以没办法为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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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业主应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此事。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因部分业主不交费问题,与业委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其中,有一些业主是因小区无健身路径而拒交物业费。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那么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的25条错误理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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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那么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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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提出了正当理由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有悖设立提存制度的目的但不提存债务人又达不到合同义务消灭的目的为此可以依照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的提存所得的价款。那么拒绝受领的正当理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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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拒交物业费,一定要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十大误区拒交物业费的10大误区误区一我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我不交费有些业主认为自己并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因此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对其无约束力,自己不知晓且不认可该合同内容,因此拒绝交纳物管费。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若物业服务企业继续为小区提供服务,业主也接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均应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那么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十大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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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管理中矛盾最大的就是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服务后,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那么依法催缴物业费,应对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理由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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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超过合理时间对方拒绝给付租金,那么出租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赁合同被解除后,租赁期间尚未届满的,合同终止履行,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害,应当进行清算。三是因承租人本身发生一些意外事件致使其暂时无力支付租金。那么租客拖欠房租多久合同可以自动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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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押金是否应该退还根据押金的性质,可以看出其性质属于补偿性,用于填补某些损害情形的出现,但若没有出现约定或相应情形的,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对于租赁合同有此约定的,应属于格式条款,对于格式条款,应该按照不利于条款作出一方即出租方的解释,如果在此情形下,出租人并没有退还押金的,那么此条款就不能作为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3、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满退还押金时,如果承租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出租人有权没收押金,此条款能否适用定金罚则呢,如果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承租人没有造成租赁物的损失及付清水、电等费用的,就应该退还押金,一、押金的性质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一定金额,用以承租人保证自己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其担保作用体现在两点,一是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若造成相关损害可及时获得赔偿,1、租赁合同未到期解除的,出租人是否应当退还押金。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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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当理由&rdquo,依据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仅凭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尚不足以证明被答辩人对于XXX现使用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因此,被答辩人向XXX主张的解除合同、支付租金,无事实依据,XXX依据该合同起诉答辩人,要求答辩人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违背了合同的相对性,不符合法律规定,三、被答辩人XXX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并无事实依据,在XXX不开具发票的情况下,XXX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可以拒绝继续支付租金。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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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时常有新闻报道某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的案例,甚至也有不少业主因为拒交物业费而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房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交物业费有些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玻璃破裂等为由拒交物管费。因此,业主的该项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总之,小区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其他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还会加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双方在小区内和谐共处。那么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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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某些业主辩称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限早已届满,因此对超过合同期限的物业费,因无合同约定,故有权拒绝交纳。因此,业主的该项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怎样应对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催收物业费有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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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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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合同没有得到追认,那么当事人就无法享受合同带来的权利和义务,6、履行抗辩权: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但是一方当事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总之,《合同法》中对经追认的合同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对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相信该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即使该合同最终未得到追认,该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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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虽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应由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解决,与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据此拒绝交纳物业费,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那么拒交物业费的种种理由,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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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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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完全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完全不履行主要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的情况下,表明了该当事人具有了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该当事人已形同虚设。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可以直接赋予非违约方解除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明确宣告他将不履行合同,那么债权人可以不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就解除合同。因此,在一方完全不履行时,另一方解除合同,是完全正当的。那么债务人不履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起诉对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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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文物是否能够成为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很显然,并不是。房屋本身性质并不能成为免交物业费的理由。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刚才跟我一句话怼的我哑口无言的,就是说合同上根本就没写结结算时间,就我当时就是把这个事儿给忘了,那咋办?这不是忘了,这这漏洞太大了,对字你就签了,对当时就关系好吗?想着这做了好了好几了,交付了吗?实际公司交付了,那没理由不给啊,嗯啊,那对方无非就是在玩一些法律上的概念和技巧而已啊对呀啊,但说白了,他他背后的想法就是我不想给你钱,对,所以对方只无非就是找个理由忽悠你罢了,但是他现在有一个难,难点嘛,就是我们公司跟他还有几个项目合作,就还不能给他怼死,这个事处理起来肯定是需要技巧的,因为你又要给他继续合作,但你还不能不要钱,对啊,我们处理过很多这样的,我我再不要钱,我其他那几个项目就干不下去了,对,就是你现在就考虑,就是你怎么样能够达到一个双赢的一个状态,钱又能要过来啊,现在的工程呢,还。
来继续包,那怎么着呢,到时候给他开个条件呗,这个条件怎么谈也是有策略的呀,到时候我们来给你谈就可以,那你到时候就决策一下,拍板一下,你能接受我们就继续谈,通常来讲,就实践当中双方其实都是想合作,因为毕竟磨合这么久了嘛,他再去找人对于他来讲也是成本的是不是?
他现在就是以这个以以这个条款来制约我,那拖着不给我钱,你看他说设计图纸修改,以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均以甲方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准,计算工程款总价,就是他现在就是他不去结算,然后呢,他就以那个付款条件不成那个为由拒绝就给我,给我付款,就这种条款在实验当中很多,你这个是说他和这个业主那边不结算,还有一些条款上面说因为他和上面的发包方第三方不结算,所以你的工程款要不过来,但从咱们这个事情本身的角度来讲的话,你工程做完了啊,如果说验收合格了,各方面合格了,他是应该给钱,对啊,这是一个常识,老百姓都懂得一个常识,对呀,所以他拿这一点无非就是说不想付你钱,随便找个理由罢了。
他的意思他就是又不想给你就不想给我,那怎么怎么着呢,那我要不要假戏真做,真的跟他打,不是上来所有的案子都要打官司啊,打官司的话,其实流程还是很繁琐的,打官司对于我们来讲很简单啊,谈判难度会更高,但是的话对于解决问题来讲效果会更好,你像我们在谈判当中,其中有一个事情,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必须让对方明确表态,他到底是什么想法,是给还是不给啊,至于说外在的那些条件,都是外在的,和这个事情解决的本质来讲的话,它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不审计能否拿到工程款?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几年了,审计一直没有完成,那不审计能否拿到全部的工程款呢?讲一个案例啊,一个分包单位在总包那里分包了一个土方的一个工程,分包合同在约定的工程款以业主与总包单位审计的价格为准,也就是说审计完成后,分包单位就可以拿钱。那项目呢,是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已经交付使用了。然而总包单位啊,却拒绝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原因也很简单,业主的审计没有完成,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具备付款条件,分包单位忍无可忍就把总包告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认为的,第一,项目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交付使用了,如果一直没有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既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失公允,第二,审计只是确认工程款的途径之一。法院通过鉴定。
确定的工程价款也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直接确定总造价。第三,总包单位一直消极的推动项目的结算和审计工作,有过错要担责,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程不需要审计,依据鉴定结论直接支付工程款。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一个问题呢?评论区告诉我。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