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盗图B的照片以及B的名字跟别人网恋,被B发现后B私自给A开户并且把A的联系方式发到群聊里让朋友进行电话骚扰该怎么解决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电话被骚扰怎么办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骚扰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多次发送骚扰短信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为泄私愤多次给他人发送短信且向多人发送侮辱他人的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多次打电话侮辱他人的行为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进行处罚,3.多次发送侮辱性短信并擅自为他人预订服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应罚行为,其他方法:采取拍照、留言、调取来电记录等方式收集拨打骚扰电话者的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然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贷款公司是否可以骚扰借款人的家人,贷款逾期并不意味着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任何违法手段催促还款,更不能扩展到骚扰借款人的家人,如果借款人因为贷款逾期而受到贷款公司的骚扰,而这种骚扰造成了借款人及其家人的精神、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那么借款人及其家人是可以依法要求贷款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贷款公司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追讨贷款,并保护借款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贷款公司通过非法手段侵入借款人或其家人的住宅,或者采取威胁、恐吓、伤害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骚扰,那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闹离婚期间没起诉若有一方私自卖房产怎么办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如果一方私自卖房的要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卖房是不合法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那么夫妻闹离婚期间没起诉若有一方私自卖房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那么私自改装会被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所以职场是性骚扰发生概率最高的场所其比例占到了总数的30以上。所以在遭遇性骚扰行为的时候懂得保护自己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性骚扰发生时及时留存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照片等必要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即使后续被删除也能为纠纷诉讼提供证据。因此遭遇性骚扰自己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企业、公安部门等求助。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看出,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这个案例中,该女子通过网恋的方式,自愿转账给该男子,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该男子的财产,因此构成了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3、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即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离婚时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分割,因此,如果车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果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3. 车辆登记在老婆名下也不一定属于老婆如果车辆登记在老婆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然应当进行分割,2. 车辆登记在老公名下不影响分割如果车辆登记在老公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然应当进行分割。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有欠条照片没有原件可以起诉吗1、法律主观:欠条的原件丢失,但是当事人有照片的也可以起诉,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立案,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能起诉只有照片没有原件的借条吗法律主观:当事人只有借条的照片,没有原件的情况下,该照片是可以作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的,3、法律主观:如果当事人没有借条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照片、副本。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还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被人打了以后如何索赔法律分析: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5、保留证据和记录:保留与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医疗报告、照片、警方报案号码等。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会面临财产分割的麻烦、将来再买房子无法获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将来房子办手续也很麻烦,以及房子一旦被抵押后,夫妻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债务,现在很多夫妻结婚要买婚房,女方则要求男方在购买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首先,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替儿子购买的婚房,女方并没有出过一分钱,一旦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万一将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所以,如果房子全都是由男方购买的,为了避免将来房产分割的麻烦,房产证上还是不要写上女方的名字。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果您遭受的骚扰行为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您可以通过这些网络报警平台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骚扰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警方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了骚扰,王某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您遭受骚扰时,可以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依法处理,如果言语骚扰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就可以报警。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据此,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张先生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刘先生提供借款本金22000元,刘先生以借款人身份向张先生出具借条,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刘先生应按约定期限履行偿还本金的义务,照片显示,刘先生在借条上载明:他向张先生借款22000元用于公司周转,因双方不在一地,故此借条以张先生手机留存照片作为主要法律依据,综上,法院对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判决刘先生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张先生借款本金220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此后,张先生多次催讨无果,遂于去年6月将刘先生告上了法院,诉请法院判决刘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24000余元,之后,刘先生手写一张借条并进行了拍照,随即通过微信将借条的照片发送给了张先生,同时,刘先生将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页)、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拍照发给张先生,以此证明借条的真实性。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ensp,我们假设三种情况分析小王可能会面临的关于房产证的各种问题:一、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前A全款买房属于A婚前财产② 婚前A贷款买房不定双方一起还贷③ 父母全款买房登记A名下属于A对子女的财产赠与情景②:为啥说,结婚前,A贷款买了套房,二、当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后A全款买房不定B有房产出资可另判②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于两人夫妻共同财产③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无"借条"情况属于两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情景①:为啥说房子是A全款买的,这房子不一定归他俩。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判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男方将女方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的,应当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分析: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夫妻双方可签订房产分割协议。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陈先生认为,姜女士利用自己想维系夫妻感情的心理,欺骗自己向其赠与房屋产权,但没有履行房屋赠与所附的维护婚姻关系的义务,构成欺诈,婚后,姜女士多次向陈先生提出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屋的房产证上,但由于陈先生的父母极力反对,陈先生始终没有同意,夫妻两人经常为此争吵,姜女士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欺诈,陈先生对自己的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附义务一说,房产证加名后,自己也一直努力与陈先生修复感情,因此不同意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爱过的人更应该互相尊重和保护。即便感情不再,那些曾经的私密时刻也不该成为伤害对方的武器。传播隐私照片既是违法之举,也会对双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来自新疆喀什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不难,难点是如何快速说出12个以上字的名字😂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