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费某与星光度假公司签订的《度假权益承购合同》虽合法有效,但因分时度假经营形式目前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对购买者存在较大风险。且合同履行期限长达20年,星光度假公司称其为某国际公寓度假权益的拥有人,但经费某了解,该公司在某国际公寓只有四五套房屋,费某为避免履行风险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属于正当合理的要求,星光度假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该项义务。当费某提出履行能力异议时,星光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从而导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信任基础已丧失,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费某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
答实践性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种类的实践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答要约邀请的内容主要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答网贷逾期三个月的时间通常就会被起诉。依据现行《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否则将构成逾期,并且借款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答签订合同后银行不办理按揭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放弃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2、当事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约定还款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答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答租房违约的房东在一定情形下是有权不退租的。具体情形即如果当事人将扣除租金约定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则房东有权不退租金。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则房东不能扣除租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则应合理进行协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答人身损害的免责约定是没有效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答如果劳动者是参加本单位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中受伤,属于因工负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吸毒的;自残自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答工伤评残与一般评残是不相同的。一般评残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评残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者的伤残等级划分而认定为伤残的具体情形也不同。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