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成立了一家公司。我的行业和我丈夫现在的公司一样,产品也差不多。我丈夫已经和他的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我的公司是否违反了我丈夫和他的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因为我属于同一个行业,产品是一样的。我丈夫是一名工程师,必然会在设计方面帮助我。谢谢你的帮助。我期待着您的回复。



内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保密协议的内容总是经保密条款的内容更为详尽。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银企双方的保密协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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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丈夫不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依法判断丈夫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向妻子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夫妻在上述情况下签订的财产协议虽然受夫妻身份关系的制约但其实质是一种财产契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表示的真实意思一旦成立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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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保密合同签订的广泛性。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关键之处在“不为公众知悉”,如一般操作工岗位的职工,谈不上掌握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双方协商签订保密合同时,任由企业约定,不能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最终造成被动局面。最后,签订保密合同后,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二是保密合同应按平等协商,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不超过六个月,采取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的脱密措施。那么保密协议签订的三道“防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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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那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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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常用手段之一。那么签保密协议的有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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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保密协议时,如未同时订立竞业限制协议,不能约定违约金,虽可主张损害赔偿,但举证难度大,不易于操作。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那么保密协议如何签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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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综上,保密协议虽没有直接约定竞业期限条款,但是协议的履行需要王某不得至竞争企业就业或不得自营与保密协议内容相关的经营活动,是以限制劳动者就业权为前提的,现双方约定协议的履行期限为3年,可见双方已就竞业限制的期限作出了约定,故双方签订的为保密协议本质为竞业限制协议,本案中,虽然双方签有保密协议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期限,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为二年,且经济补偿金为按月支付,上述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协议的约定不得与之违反,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因此,申被双方之间的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中关于期限的限制和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明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上述条款当属无效,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也就无法得到支持,竞业限制主体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且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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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当然可以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把居间活动划分成公民之间的民间居间和法人的居间这是完全符合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制度的规定的是切实可行的。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所述1、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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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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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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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夫妻双方在债务产生时明确表示共同为债务人,并签署了共同债务的书面协议,丈夫婚内创业债务才能算作共同债务,总之,丈夫婚内创业债务可以算作共同债务,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合同约定和行为来确定,最后,夫妻双方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创业债务的分担和处理方式,以减少可能的纠纷和损失,其次,夫妻双方应当合理分担创业债务,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因此,对于丈夫婚内创业债务,保护个人利益尤为重要,丈夫婚内创业债务是否算作共同债务,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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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如当事人未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那么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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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那么保密协议代签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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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工作中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离职之后,同样负有保密义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不以其是否泄露商业秘密为前提,只要加入了竞争单位,即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保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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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常用手段之一。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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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只知道丈夫出轨,什么材料证据都没有,怎么才能离婚?很简单,只要向法院申请一份调查申请书,请认真看完视频,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欢迎私信我。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