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了交付方式

2021-12-19 2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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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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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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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23:25:56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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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内容: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般情况是按月给付的。但是,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离婚条款中抚养费的给付方法的解释: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259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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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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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交付承揽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如何交付承揽物

    内容:如何交付承揽物定作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承揽物的所有权该目的的实现依赖于承揽人对承揽物的交付。承揽人的交付义务表现为实物交付。交付的方式有种种为定作人自提种为承揽人送货第种则是委托运输部门或邮政部门代为运送。交付日期的确定原则是定作人自提货物的以承揽人通知定作人的提货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定作人逾期提货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是分批交货的如先交主机后交付附件则以最后批交货日期为交付日期。任何方要求提前或迟延交付承揽物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当事人就交付期限变更的协议应符合合同变更的般原则。那么如何交付承揽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4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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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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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期限和支付方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期限和支付方式

    内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支付方式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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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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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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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内容: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我们常见的抚养费给付方式其实就是定期给付的,通常是一个月或半年一次,而除此之外还有三种抚养费给付方式。那么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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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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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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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的种类及交付方式是什么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诉讼费的种类及交付方式是什么呢

    内容:诉讼费的种类及交付方式是什么呢诉讼费的种类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所谓缓交,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时间,待有能力时交纳。那么诉讼费的种类及交付方式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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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20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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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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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争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买卖合同争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内容:三、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一)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二、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怎么确定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现实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任冰峰律师
    2023.04.137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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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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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内容:货物的交付牵涉到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故货物的接收方及货物的运输方式之因素就不得不考虑在内。与此同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至购货方,除合同双方另行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订立前,因其他正当合法理由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故双方签订合同的正式文本可以视为标的物的风险和所有权已经转移。拟制交付即以交付标的物的单证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此类情况一般会出现在第三人实际占有标的物时,买受人通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单证得以在第三人处受领相应标的物,这也被称为指示交付,故指示交付系拟制交付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付方式。那么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634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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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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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材料是否能抵扣付款,需要跟材料商协商2、法院会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还款方式,可分期3、起诉甲方支付工程款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工程合同约定,是否到了交付工程款的时间4、可诉讼可协商调解5、会根据你的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还款方式和时间6、如果房屋被扣押封存,你结清材料款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
  •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刘晓红律师
    2022.03.2645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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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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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如下: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违约金是债的担保方式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违约金是债的担保方式吗

    内容:其中违约金的标准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去规定。这种违约金是违约的一方根据合同上的规定对另一方可能因他的违约行为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其中违约方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前做出了判定并且提前交付了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在我国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约金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尽管对于债的担保方式还有其他的方法,但是虽然债的担保方式有多种,但是他们在我国的法律上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的担保方式。那么违约金是债的担保方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9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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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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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债权是否可以抵押以及质押的方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普通债权是否可以抵押以及质押的方式

    内容:债权是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行为的私法权利,质押又称质权,是指债务人的第三人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普通债权质押由于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质权不应当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笔者建议,能否通过公证方式以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普通债权是否可以抵押以及质押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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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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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质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债权出质方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质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债权出质方式

    内容:债权质押要符合哪些条件我国《担保法》对债权质权没有作出一般规定。在债权质权场合,债权证书的交付意味着债权的占有移转。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规定,一般债权质权的设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普通债权质押由于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质权不应当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催天下小编建议,能否通过公证方式以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债权质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债权出质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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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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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内容: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当中涉及到付款的问题,至于付款的方式分为了四种,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他方式以及特殊的付款方式,比如有债务抵销、易货交易等等。”2、根据《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那么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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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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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1,如果小区内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是归属开发商的,那么开发商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出售或者出租、转赠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只租不卖或者只卖不租是不违法的。如果小区有占用公共场地来修建的车位,该车位的所有权是不归属开发商的,所有权是归属全体业主的。2,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下面,律师365的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三种主要的方式。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中小企业会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然后再由公司股东采用股权质押形式,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达到融资目的。根据工商机关的调查和统计,中小企业基于股权转让款项交付条件进行担保,实施股权质押融资的数量近年来迅速增多。为确保还款协议顺利履行,甲公司的股权转让方以股权出质登记方式进行反担保。乙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先将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付款的担保,待还款结束后双方再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那么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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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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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债务纠纷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大连债务纠纷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

    内容:出现个人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可以选择的途径很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大连债务纠纷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债务纠纷起诉应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哪些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那么大连债务纠纷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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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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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给付的方式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给付的方式是什么?

    内容: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给付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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