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

2022-01-12 0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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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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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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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2024-05-18 12:03:37
元甲交通团队是北京交通事故著名的律师团队之一,十余年的交通事故案件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善于化繁为简,帮助客户尽快圆满解决问题,帮助客户得到更多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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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手房买卖的登记部门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手房买卖的登记部门是什么

    内容:手房买卖的登记部门是什么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手房买卖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那么手房买卖的登记部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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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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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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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那么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2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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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等行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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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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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行政许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 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

    内容:我国的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那么小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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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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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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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土地使用证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个人土地使用证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

    内容:个人土地使用证应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那么个人土地使用证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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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45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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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办理后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土地使用证办理后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三)协商、调解不成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后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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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62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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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_补办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办理房屋土地证需要多少钱_补办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钱

    内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证(原件)。注,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土地使用证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规范具体当地的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标准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多久时间时间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只要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可以尽快补办。

    孔孟廷律师
    2022.05.0756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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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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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单位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补办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内容: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可以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后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完成补办手续后既可以领取新的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吴梦云律师
    2022.05.07580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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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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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 法院判决驾照是否有效应由交管部门认定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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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法院判决驾照是否有效应由交管部门认定

    内容:法院判决驾照是否有效应由交管部门认定“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进行赔偿”龙泉驿区法院审理认为驾驶证是否有效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此案中原告的驾驶证是行政机关颁发的并且在有效期内应当是有效的而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原告的驾照并没有被吊销或注销。法院认为原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所限定的拒赔条件是驾驶员“无有效驾驶证”而在此案中原告并不符合拒赔条件。由此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曾先生11万余。那么法院判决驾照是否有效应由交管部门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41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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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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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内容: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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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0424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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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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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内容: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楼房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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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1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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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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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内容: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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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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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内容: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继承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具体程序: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宅基地使用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经勘察核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为继承人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人盖房时要先向当地村镇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建房要求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那么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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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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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

    内容: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那么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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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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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乡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那么乡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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