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之间宅基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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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4 547 人收看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小英丈夫和丈夫的哥姐,同时小英在丈夫去世以后实际履行了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也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其哥姐如果对小英和孩子入住没有异议,已经表示放弃,那么小英和孩子继承公婆的房屋在法律上完全成立,小英丈夫的哥姐都没有意见,但丈夫的堂兄弟认为,作为兄弟他也有继承权,小英是外姓人,无权居住,至于其丈夫的堂兄弟,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律上根本沒有继承权,当然无权赶走小英母子,小英的丈夫已经去世,按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为丈夫的哥姐均在外地工作,小英承担起照顾公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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