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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

周春花律师2022.01.30404人阅读
导读:

二、关于恋爱期间红包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关于恋爱期间红包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关于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同居关系中的赠与能否撤销

关于是否能够撤销同居期间的赠与,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如果轿车和现金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解除恋爱同居关系后女方需要返还。如果轿车和现金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通常认为对于恋爱期间的情侣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费性支出比如餐饮、游玩等消费是维系双方关系和发展感情的必要支持,在分手后当然不应再主张返还,但对于购置不动产(或出资)和购买车辆的大额支出,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乐的小额支出,在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合同或者其他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来证明的情况下,认定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有违公平原则,此外,这种在恋爱期间购买房屋、车辆等大额的出资从社会的一般观念来说也是双方为以后长久生活或结婚而添置的财产,系一种附带条件的支付行为,在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返还出资一方的出资款。

二、关于恋爱期间红包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而言,对于动产,需在交付之前撤销: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若赠与标的物已为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若标的物一部已交付或登记,则仅得就未交付或登记部分为撤销,已交付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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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已达成合意,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因此,胡某与张某在离婚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小月。而协议签订后,张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小月,胡某有权撤销该合同。而因一方撤销赠与,致使该共同财产的权利未能转移至受赠人,该夫妻共同财产仍应由原夫妻双方依法分割。
  • 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赠与内容是否可以撤销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赠与内容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引起纠纷。析案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予合同的规定确认李某享有单独撤销该房屋赠予的权利。其次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附属约定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赠与内容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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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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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效。如果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且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婚外同居赠与财产,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婚外同居赠与财产,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在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中,无论是基于赠与人生前的赠与合同发生的财产纠纷,还是基于赠与人遗嘱发生的遗赠纠纷,核心争议点无非在于可能使财产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近来的婚外同居财产赠与行为的司法案件中,法院往往倾向于以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而判决其无效,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当然,虽然学界关于婚外同居的赠与行为的效力持有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之中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但基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与公共道德,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仍是绝大多数判决的选择。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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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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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

    内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处理未婚同居的问题一般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有配偶与人同居的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二)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若一方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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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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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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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同居是否构成继子女关系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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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非法同居是否构成继子女关系

    内容: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那么非法同居是否构成继子女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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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99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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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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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将财产赠与子女之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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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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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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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通常在赠与财产移转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财产已经转移所有权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事由一般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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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

    内容: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那么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是否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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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2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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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赠与合同是否撤销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前房产赠与合同是否撤销

    内容: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在短期内会避免夫妻之间的财产纷争之扰。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理性而谨慎的预期;其次,隐含在婚前公证行为中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承认了未来选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婚前房产赠与合同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214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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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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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

    内容:二、关于恋爱期间红包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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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40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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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赠与房产后想撤销,是可以在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前任意撤销的。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或合同已经被公证机机构公证的,则一般不可以依照任意撤销权撤销,只能在出现法定撤销事由时才能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妥协的结果不能任意撤销。无论是在民政部门双方协议离婚还是在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离婚都涉及到离婚协议的订立。为了达成协议离婚的目的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任何一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所做出的必要的妥协或让步甚至是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所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均不能以显示公平要求撤销离婚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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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37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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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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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赠与可以附义务;2、赠与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赠与合同是可以在一定情形下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

    内容:根据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李某自愿无偿赠与给谢某。婚姻关系解除后,李某因无房居住仍住在该房第三层。2007年12月26日,谢某以李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求李某交出房门钥匙,并将李某赶出大门。在李某离开后,谢某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李某无法进入该房屋,李某遂诉至法院。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在与谢某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谢某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李某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28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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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赠与合同书是否撤销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婚前房产赠与合同书是否撤销

    内容: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处理。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那么婚前房产赠与合同书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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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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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

    内容: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是否能够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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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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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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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合同中规定的共有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合同中规定的共有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共同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妥协的结果,不能任意撤销。无论是在民政部门双方协议离婚,还是在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离婚,都涉及到离婚协议的订立。为了达成协议离婚的目的,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任何一方在财产分割方面所做出的必要的妥协或让步,甚至是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所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任何一方在离婚后均不能以显示公平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合同中规定的共有房产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47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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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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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是否能够被撤销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是否能够被撤销

    内容: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是否能够被撤销如果夫妻之间赠与的财产尚未发生权利转移的话,此时赠与的一方是可以撤销先前的赠与行为的。针对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的案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是否能够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39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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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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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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