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分包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导读:
建设工程的分包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建筑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得更加繁荣。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比如,因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导致建筑物质量低下或工程无法继续下去的现象就时有发生。而每一项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影响巨大。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的分包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1、除非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同意;2、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3、第三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第三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