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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要有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2021.11.22644人阅读
导读:

关于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要有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二、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

预售商品房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或达到相应的工程进度,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等。

房产纠纷法律法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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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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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什么条件的商品房能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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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什么条件的商品房能预售

    内容: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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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和设定抵押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和设定抵押

    内容:预售商品房是预先售出的建设中的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从其立法的本意来看,预售商品房再转让是允许的,并且已经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规予以规范。如《福建省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商品房竣工验收前,买受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应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另外,开发商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进行抵押,但可以有条件地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转让。《福建省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也禁止出卖人用已预售的商品房设定他项权。那么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和设定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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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已报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民法典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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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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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要有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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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要有哪些条件

    内容:关于预售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要有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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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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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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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该条规定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作了评价。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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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要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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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要件

    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要件导读:合同的一般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如果预售方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书而与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否则,就是违法建筑,就此而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预售方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凭证。对此,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方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殊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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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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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97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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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97版)

    内容:第一条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年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___局批准上市预售。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层_____室。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那么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97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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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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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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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实施预售的法定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_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条件_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

    内容:预售商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预售商品房要符合以下条件: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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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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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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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存在。”从预售合同内容看,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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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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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合同转让法律性质及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预售合同转让法律性质及条件

    内容:由于预售商品房抵押时,抵押物尚未形成,作为抵押人的购房人尚未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作为抵押权的银行应负责对预售商品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预售人的购房人的主体资格以及抵押物是合法进行审查。购房人虽与预售人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合同》,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不得设定抵押。那么预售合同转让法律性质及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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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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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的约定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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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的约定

    内容:根据合同自愿原则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完全可以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由于合同的这一特别约定并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在处理有关纠纷时应当从其约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预购人的角度考虑,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还可以对抗商品房建设施工承包单位的对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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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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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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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期限长,其间发生情势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较普遍合同大,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有助于化解房地产市场不正常风险,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情势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点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详加探析。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动荡、新情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对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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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20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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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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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有何利弊 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商品房预售有何利弊 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

    内容:关于商品房预售有何利弊 商品房预售有什么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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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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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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