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物业纠纷 业委会行使权力不可操之过急

姚平律师2021.12.28439人阅读
导读:

业委会行使权力不可操之过急 物业纠纷,每个小区都有,而争来争去,最终还是个“钱”字。翻看本报上个月以来的“物业纠纷”系列报道,可谓有多个小区的正反样本,对怎样搞好小区物业具有普遍参考意义。在小区,物业、业委会、业主这三者之间,业委会的角色非常关键。一个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业委会一班人是否尽心尽职,是否依法办事。应当肯定的是,文锦苑业委会为业主利益考虑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操之过急,且与业主欠沟通。那么物业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委会行使权力不可操之过急 物业纠纷,每个小区都有,而争来争去,最终还是个“钱”字。翻看本报上个月以来的“物业纠纷”系列报道,可谓有多个小区的正反样本,对怎样搞好小区物业具有普遍参考意义。在小区,物业、业委会、业主这三者之间,业委会的角色非常关键。一个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业委会一班人是否尽心尽职,是否依法办事。应当肯定的是,文锦苑业委会为业主利益考虑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操之过急,且与业主欠沟通。关于物业纠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时间跨入2011年——民生问题越发受到关注。看昨日本报2版《文锦苑重选物管 业主心慌慌》一文,这是继上月以来本报多篇有关“物业纠纷”的又一篇报道,似乎这一民生问题依旧闹心,以至于有业主新年里都“睡不安稳,一大早就起床,睡衣外头披件外套,就往小区门口跑”,看物业有没有撤走,“担心小区陷入管理真空”。

业委会行使权力不可操之过急

物业纠纷,每个小区都有,而争来争去,最终还是个“钱”字。翻看本报上个月以来的“物业纠纷”系列报道,可谓有多个小区的正反样本,对怎样搞好小区物业具有普遍参考意义。

小区请了“保姆”(或称“管家”)后,却没有一样事让主人省心过。想想过去没有物业管理的日子,我们不也一年年地过来了?只是,现在家园大了,与过去的生活不能同日而语,需要有个“大管家”来操持我们小家以外的大家园的日常事务。

本来,有大管家操持大家园,总该让业主们省心了。却不料,为一本收支账目的混清与否,闹得众人很不开心。钱这个东西,就是折腾人。其实,关键不是“钱”在折腾人,而恰恰是“人”在折腾人。混账、清账,都是人做的,规章制度也都是人制定的。在小区,物业、业委会、业主这三者之间,业委会的角色非常关键。一个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业委会一班人是否尽心尽职,是否依法办事。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物业进驻小区是服务广大业主的,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物业公司,它肯定是来挣钱的,如果取之有道,出钱被服务的业主不会有异议。而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使民主监督的,作为也是小区业主一员,得到业主信任被选为业委会成员,应该以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为最基本出发点,如果把业主赋予业委会的权力放歪了位置,那必然引发业主不满。

如今很多小区物业,已经不是单一仅物业费一项收入,而是另有小区配套设施用房(商铺)、停车、公共墙体广告、电梯等多媒体广告等收入。这些收入都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经营性收入和大笔费用支出等账目不公开,或者是一笔糊涂账,那很容易引发纠纷。本报日前报道翠苑某小区“闹成一团”,业主们要求对账目进行审计,就是个典型例子。该报道引用城西一位街道工作人员的话说:“90%以上的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的矛盾集中在小区账目上。”

应当肯定的是,文锦苑业委会为业主利益考虑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操之过急,且与业主欠沟通。对此,我想跟文锦苑的业主说:心莫慌,一切都会好的,物业公司多的是,走了一家自会再来一家,关键是要选个心底无私、专办实事的业主委员会。否则,换再多的物业公司都无济于事。

我非常推崇“兰桂花园业委会的模范账本”(详见本报上个月29日5版《3年花了100万 业主还夸管得好》一文),有这么好的“小区样本”在,何惧管不好小区?各小区的业委会,不妨都去取取兰桂花园“模范账本”的经,然后监督把自己小区的物业账本给做规范了,把清清爽爽的账目都公开了。当然最理想的是,能像“兰桂”的业委会那样,既会“挣钱”又会“花钱”,让业主们服服帖帖,不竖大拇指都不行。

我来说两句(0) 发送给朋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姚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