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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陈宗琼律师2021.12.29681人阅读
导读: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定金;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建设管理要求;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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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互换承包地纠纷的担责方式,是指互换承包地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责任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方法。在纠纷处理中,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研究具体担责的方法,只要能够达到息事宁人,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三者利益,都是可行的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30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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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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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有规定的最高年限。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出让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29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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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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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越权审批出让或者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7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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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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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等内容。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986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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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定金;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建设管理要求;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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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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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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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合理的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合理的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合理的,但是需要相关的材料来进行办理。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那么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98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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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或者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22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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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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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如下: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3、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内容: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那么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96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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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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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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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土地出让金合同违约怎么核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土地出让金合同违约怎么核算

    内容: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是租非税,似税非税。那么土地出让金合同违约怎么核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10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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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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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内容: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那么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21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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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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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这四类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可以续签或者是终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规定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31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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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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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出让协议,并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935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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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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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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