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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王熙律师2022.01.06576人阅读
导读: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那么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关于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

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

1、效力具有即发性。

由于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时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即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企业如不执行,职工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与一般的仲裁裁决不同,后者作出后并不立即生效,而只有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起诉或起诉后又撤诉或被依法驳回时才生效。

2、救济方式具有不可诉性。

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复议申请应当自部分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超过15日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复议;在15日内,如当事人尚未申请复议而终结裁决已作出并送达,则当事人也不得再就部分裁决申请复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部分裁决正确的,驳回复议申请;裁决不当的,撤销该部分裁决,已执行的应予返还。

3、适用范围具有特定性。

部分裁决仅适用于以下范围:

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无基本保障的;

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4、裁决的作出具有先行性。

部分裁决在仲裁庭经过初步审理后即可作出,对案件的其他问题应继续审理直到终结裁决作出,即'紧急问题紧急处理'。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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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内容: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邹劳仲案字[2005]第098号申诉人:滕某,女,1982年5月10日生,汉族,住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滕家村委托代理人:娄某某,山东经济桥律师事务所,特别授权。申诉人滕某诉被诉人邹平县第三棉纺厂工伤赔偿、社会保险费纠纷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娄某某、被诉人邹平县第三棉纺厂未到庭,本案现已庭审终结。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另外查明,自申诉人到被诉人处参加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07116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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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内容: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决定。那么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657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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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的,无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不选择当庭宣判,而选择择日邮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都是正常情况。需要对双方的意见和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法律关系进行审核,基本不会当庭作出宣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当事人只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起诉问题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当事人只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起诉问题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当事人仅对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有异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裁决所涉及的全部事项一并做出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各地法院各行其是的做法,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修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时,对此问题予以明确。那么当事人只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事项起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739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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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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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内容:如今,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方面的纷争无法调和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了。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者,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在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上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等特点。而劳动争议仲裁则实行强制原则,发生争议的双方无需达成一致,只要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即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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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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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如今,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等特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下列原则:“三方原则”。就是由政府、工会和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三方分别代表国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经济合同等仲裁统一实行“自愿仲裁原则”,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而单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而劳动争议仲裁则实行强制原则,发生争议的双方无需达成一致,只要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即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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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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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部分裁决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哪些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部分裁决呢?

    内容: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定。部分裁决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部分裁决不当的,撤销该部分裁决;已执行的,职工一方应返还企业一方先行支付的工资、医疗费;拒不返还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那么哪些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部分裁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28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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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劳动仲裁 部分不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仲裁 部分不服

    内容: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是部分不生效。但在审判实际工作中,同时应对劳动仲裁裁决的全部内容进行审理,并作出处理。对劳动仲裁裁决中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内容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那么劳动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6100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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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

    内容: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定。部分裁决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部分裁决不当的,撤销该部分裁决;已执行的,职工一方应返还企业一方先行支付的工资、医疗费;拒不返还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适用部分仲裁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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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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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晋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执行如何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执行如何规定

    内容: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但是,行使撤销权与不予执行权的主体是一致的,即都是由人民法院行使。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仲裁裁决予以审查,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对当事人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即依据仲裁裁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无法实现。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陈宗琼律师
    2022.03.2847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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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不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不服

    内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依据:首先根据庭审现场情况笔录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现有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首席仲裁员和另外两名仲裁人员进行共同商量确认最终的裁决结果,很多没有经历过劳动仲裁的小伙伴以为中间会有很多黑幕,事实不然,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是依据劳动个仲裁委员会以及双方所提交的证据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裁决的,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能够证明仲裁人员徇私枉法、不公正判决,可以向纪检委进行举报,劳动仲裁裁决不满意地进行上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由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共同组成合议庭,所以递交到法院后,判决结果是依据合议庭成员根据双方当事人递交到材料,结合当下法律法规进行投票决定判决结果的,针对认为判决不公的部分,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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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07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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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分规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分规则

    内容:(一)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按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决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异议不成立的,决定驳回。(三)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指定仲裁员一人担任首席仲裁员。用人单位对仲裁委员会因上述原因作出的部分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部分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六)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旁听人员须经仲裁庭同意后方可进入开庭场所。那么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分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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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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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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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去上班吗_劳动仲裁期间能够不上班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去上班吗_劳动仲裁期间能够不上班吗

    内容: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劳动者以劳动仲裁为由拒绝上班,如果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赵金保律师
    2022.05.08640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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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仲裁要遵循哪些原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劳动争议仲裁要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者,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在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上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方面的纷争无法调和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了。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等特点。而劳动争议仲裁则实行强制原则,发生争议的双方无需达成一致,只要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即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要遵循哪些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789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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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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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内容: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李俊辉 李立峰 一、基本案情11月10日,小张拿着一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一起普通的劳动仲裁案件在该院引起了热烈的讨论。8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小张所在的制冷公司支付给小张垫付的医疗费三万余元。该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度。上诉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在上诉期内上诉直接导致一审裁判文书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对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的法律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730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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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裁决需要多长时间_劳动仲裁裁决时间是多久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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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劳动仲裁裁决需要多长时间_劳动仲裁裁决时间是多久

    内容: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时间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时间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龙珊律师
    2022.05.083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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