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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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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签字能动迁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不签字能动迁吗
内容: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租人不签字的话可以先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租赁在房屋拆迁中有几种处理方式政策规定: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那么承租人不签字能动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1.12.292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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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内容:但是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房期限还没有到,租房人徐小姐又没有能力支付房租,乔女士想咨询是否可以中止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1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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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门面房的税费有:租赁金额20%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租赁金额3%至5%的增值税;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租赁金额0.01%的印花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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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段建国律师2023.12.1263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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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 租赁房屋关系中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 租赁房屋关系中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内容: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关于承租人享有自由解除权的情形,承租人解除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解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30845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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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租人损害租赁物时的处理办法:1、若该损害是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若承租人不存在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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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内容: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41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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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由租赁合同约定的主体予以承担。门面租赁期间的拆迁,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拆迁的损失,按照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上的条款来赔偿;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或者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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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文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门面房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文
内容:第一条 租赁内容甲方将位于 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承租时一次性收清一年租金。第五条 续租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第七条 违约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那么门面房租赁合同标准版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470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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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内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甲非法转租,次承租人乙损坏房屋,您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
陈凯旋律师2022.04.18631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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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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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
内容: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合同无效场合,承租人通常已经占用使用租赁房屋一段时间,其在此期间享有的装饰装修利益,不应再列入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那么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1.12.2837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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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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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三方都同意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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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内容: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随着创新租赁的发展,经营性租赁超过三年的物品有可能转换成融资租赁方式了。那么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67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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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不承担部分维修责任,因为您没有过错,更换新热水器也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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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内容: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38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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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内容: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方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实际上是为出租方的受偿设定了一种优先权,并使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一定限制。一方面,在承租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方优先于承租方的其他债权人,以担保财产受偿。在性质上,承租方提供的财产属于抵押物,出租方对该财产享有抵押权。在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当承租方不履行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租赁经营中承租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726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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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依照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按约使用致使租赁物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造成其价值减损的,应当对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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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合同怎么订立合法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门面房租赁合同怎么订立合法
内容: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法律规定一审的审限是六个月。那么门面房租赁合同怎么订立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5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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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
许瑞林律师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
内容:不按时交租时间超过半年,新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大方公司负责。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新隆公司一直占用两间办公室及一个仓库至今。2006年8月8日,新隆公司致函大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出原租金过低,今后年租金为850万元,每年重新签订一次续租合同。大方公司未在限定的期间内作出答复。新隆公司遂于2006年8月16日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方公司搬出大楼。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应当认定合同有效。那么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人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7106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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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
内容: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①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对人②有明确的拆迁人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⑤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那么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2.02.1055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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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 承租人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经同意 承租人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
内容:承租人若需改建、扩建、生建租赁房屋应经出租方同意,并应报房管、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即违章建筑,同时也侵犯了出租房屋所有权。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那么未经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2839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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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王熙 455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41评论 -
当事人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对方的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天用律所查明真相、伸张正义,法院最终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挽回巨额损失!王熙 3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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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大律云律师团 4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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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大律云律师团 1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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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
王熙 434评论 -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怎么变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较特殊,兄弟姐妹就针对此事签订了《房屋分配协议》才得以变更承租人,可是该房屋遇到了拆迁,这个时候一方反悔了闹上法庭,最终找到我们后调解解决纠纷
姚平 49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