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行政办公审批流程

2021.12.15 0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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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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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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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1.政府投资项目;2.企业投资项目;3.外商投资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 建筑劳务施工合同备案依据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劳务施工合同备案依据有哪些?

    内容:建筑劳务施工合同备案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规定: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建筑劳务施工合同备案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832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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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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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签订的施工合同都要备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签订的施工合同都要备案吗?

    内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签订的施工合同都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842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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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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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审批不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并不代表已经审批,但是行政审批一定需要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吴梦云律师
    2022.03.0318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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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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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单位违法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第一百四十八条 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决定。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决定。
  •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几日备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几日备案?

    内容: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已不再需要进行备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综合上面的说的,施工合同的备案已正式的取消,再在签订好合同之后只需要在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就可以施工,但在合同生效了之后双方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几日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864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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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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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教育局那边没有批准,您的人事关系就还是在教育局,再找工作的话,人事关系没办法转走。
  •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审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审批

    内容: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张旭律师
    2022.03.0338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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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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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该批复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目前江西省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目前江西省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

    内容:施工合同备案已经取消。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那么目前江西省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48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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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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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柯桥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绍兴柯桥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吗?

    内容:绍兴柯桥的施工合同备案程序目前已经取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规定: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绍兴柯桥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82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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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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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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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

    内容:对于采取各种措施仍难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部分工种和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填报“河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每日作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那么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06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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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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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

    内容: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下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的拆迁裁决依法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答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那么对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256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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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审批期限如下: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内容: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6月18日,因为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柴某在租住的房子内被歹徒杀害。家属认为,柴某在居家办公时遭遇意外,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法院认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庆资源局正在施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故柴某居家办公期间应当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工作环境之中,若柴某由于处于居家办公的工作环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8月13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认定,认定柴某为工伤。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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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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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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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施工备案的合同还能修改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施工备案的合同还能修改吗?

    内容:施工备案的合同是可以依法修改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事项,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而建设施工合同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修改。建设单位备齐申请材料,登录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综合服务窗口受理项目后,应当在受理后0.5个工作日内通过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转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合同不需要再去备案,我国住建部就此发布了删除施工合同备案相关条款的通知,因此正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手续。那么施工备案的合同还能修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24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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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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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是规划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行政许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 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

    内容: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的劳动者,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其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凭该表和江苏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异地调动申报单位报请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异地调动手续。那么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4.27328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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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

    内容:解除关系必须书面 员工离职的四种类型是:协商解除、员工辞职、企业解雇、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直接相关,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有证明,至少通过以下三种形式中的一种予以明确。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本市成立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作为准司法机构,庭审结案的裁决文书下达15日内,如果双方不上诉,则具备法律效力。那么社保争议行政手段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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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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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内容:赵成律师认为,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没有办理法定的批准或登记手续而未生效,合同项下的物权不能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有效,并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已。当事人只要补办了相关的批准或登记手续后,合同就会生效。因此,律师认为,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中要求当事人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的条款,不是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没有任何影响。那么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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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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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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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内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会审通过后,通知用地单位缴纳有关费用。(五)市政府审批后,由窗口交用地单位审批结果。那么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24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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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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