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有效但是未过户且购房人造成第三人损害第三人找谁赔偿

2022.08.09 2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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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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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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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8级人身损害赔偿大概赔几万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8级人身损害赔偿大概赔几万

    内容:8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工伤8级伤残赔偿标准为:八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2、法律主观:医疗事故八级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造成8级伤残的赔偿,一般在八到十万左右,具体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

    荣静月律师
    2024.01.3092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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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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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未交足定金 卖房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争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购房人未交足定金 卖房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争议

    内容:合约签订当日,申请人向第二被申请人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第二被申请人于当天将该定金款项转交给了第一被申请人。同日,申请人带了5万元定金余款来到第二被申请人,但没有交付给第二被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当天也没有将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交付给第二被申请人。申请人称其向第一被申请人交付了定金,第一被申请人却不办理房产证交易递件手续,构成违约行为。第一被申请人则称是申请人没有交付定金,申请人才是合同的违约方。该款项已由申请人预缴,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部分迳付给申请人。上述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那么购房人未交足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535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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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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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怎么举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怎么举证

    内容:2.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ldquo,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如何收集法律分析: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于海明律师
    2024.01.235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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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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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未办理过户的,双方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购房未过户导致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购房者有权凭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对房屋行使债权权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人身受到伤害怎么赔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人身受到伤害怎么赔偿

    内容: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事赔偿: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李楠楠律师
    2024.01.3036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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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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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贷款购房之后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商业贷款购房之后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商业贷款房产过户所需要的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但购房者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如果能将过户资料准备齐全,然后按部就班的办理即可。那么商业贷款购房之后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255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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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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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三将机动车出卖给李四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是该机动车法律上的所有人,李四是该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和王五的实际侵权人,二人均应当就该机动车造成王五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王五既可向张三、也可向李四主张权利。本案中由于李四暂时没有赔偿能力,王五可以将张三作为机动车车主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张三不得对抗王五要求,且当全额赔偿。但由于该车辆已经实际出卖给李四,李四是实际损害的责任人,张三可以在赔偿王五后要求李四赔偿其损失。
  • 合同解除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解除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内容:合同解除后,还能否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因此,即便 合同解除 ,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因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3、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4、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3、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因此,即便 合同解除 ,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因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

    吴梦云律师
    2024.01.2291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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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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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的不可以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材料,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主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却依然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判决房主与购房者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房主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却依然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判决房主与购房者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内容:去年8月,陈某向邱某发出催告函,邱某回函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进行,同意终止合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陈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这套房屋是在2004年被法院查封的,现已失效,如果邱某真正愿意履行合同,是能够解除查封的,于是将邱某告上法庭,要求邱某继续履行合同。法院认为,陈某与邱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现在邱某只要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措施,就能消除诉争房的转让障碍。那么房主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却依然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判决房主与购房者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584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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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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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婚前向父母借款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男方婚前向父母借款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拱墅区×,2016年8月23日,杭州市拱墅区×,单元502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许某渊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了购买杭州市拱墅区×,2010年12月27日,以许某芝夫妻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订立了购买杭州市拱墅区×,法院裁判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杭州市拱墅区501室房屋的购房款由许某芝出资,由许某渊作为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

    邢颖律师
    2024.02.2720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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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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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人身损害案件律师费收费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人身损害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人身损害案件律师费收费标准)

    内容:政府指导价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是多少需要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沟通,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请律师办理工伤赔偿案件怎么收费,律师收费标准按件收费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mdash。

    郭铭芝律师
    2024.01.2697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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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后房东不愿意过户的解决办法:1、购房者可以与卖方协商,就过户登记纠纷再次达成一致;2、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提起民事诉讼,依照民事判决,请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怎么找到没过户被开走的车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怎么找到没过户被开走的车

    内容:如果您的车辆被别人开走了,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尝试找到车的位置:联系当地的交警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需要注意的是,除非您提前安装了相应的追踪和监控设备,否则无法通过车辆本身来直接监控车的位置和行驶情况。

    赵金保律师
    2024.01.1687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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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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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连环买卖未过户发生事故损害由谁赔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机动车连环买卖未过户发生事故损害由谁赔偿?

    内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复》确认机动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一种违法的越权行为,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内容明显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无效的批复,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机动车连环买卖未过户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国务院《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只是车辆变更登记时的规定,即对车辆“初次检验的登记项目”变更的规定,并不是对机动车产权转移的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批复》确认机动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一种违法的越权行为,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内容明显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无效的批复,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机动车连环买卖未过户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国务院《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只是车辆变更登记时的规定,即对车辆“初次检验的登记项目”变更的规定,并不是对机动车产权转移(即车辆买卖过户)的规定。

    李孟阳律师
    2022.01.1523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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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购房合同的二手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

    内容: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规定,发包方需承担责任,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周春花律师
    2024.01.2474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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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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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内容:但不论是实施家庭暴力,还是重婚等情况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但不论是实施家庭暴力,还是重婚等情况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协议离婚后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后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行为,导致自己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申请,但当事人在 协议离婚 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陈宗琼律师
    2024.01.3132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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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流程 第九步:产权过户 第十步 装饰装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购房流程 第九步:产权过户 第十步 装饰装修

    内容:买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主管部门申请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买进的房产,只有在进行了合法的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产权登记,可以使你验证所购买房产是否存在产权问题。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请注意,在产权登记过程中,有些手续需要卖方协助办理,这一条必须在合同中列明。产权登记费用,一般由买方承担。若您买的是商品房,则按有关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向房管局做好商品房竣工产权总登记,并在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的5个月内为购房者申办房地产证。那么购房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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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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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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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只有购房合同没有产证的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只能证明房屋买卖关系成立,不能证明房屋的物权归属。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物权归属一定要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登记簿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第一开庭是调解还是审判)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第一开庭是调解还是审判)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犯了他人权益自己有财产的话其应当如何承担损害赔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刘晓红律师
    2024.01.2421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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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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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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