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实现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2.08.15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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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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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民法典》规定,如果探视权不能实现,对方的探视将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这是双方共同决定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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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用人单位合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协商解除;二、过错解除;三、非过错解除;四、经济性裁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作为赔偿。
  • 探望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探望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内容:一般地,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那么探望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3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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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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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情形下探望权终止: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死亡;被探望人成年的情形下探望权终止。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

    内容: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哪些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毋磊颖律师
    2022.04.0119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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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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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况: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失去探望对象的;探望权人死亡,无法再行使探望权;被探望人成年,不需要探望权人履行探望义务或者明确拒绝探望权人探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因此,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均无权中止探望权。那么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10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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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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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的情形,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的情形,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并且,探望权之行使不以承担抚养费和未再婚为前提。此外,根据探望权之立法旨趣,法院赋予离婚后父母一方以探望权,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子女之最大利益。一言以蔽之,探望权制度之设立是以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最终目标。那么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的情形,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75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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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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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那么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155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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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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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了”固然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解决纠纷,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现场就事故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从实践意义出发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最好不要进行“私了”,而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处理——1、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2、造成人员伤亡的;3、车辆不能行驶的;4、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5、碰撞固定物的单方交通事故;6、肇事人所驾驶车辆为外省市号牌,且不能当场赔付的。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再遇到符合“私了”的情况,广大司机应及时就基本事实及责任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有条件的也可以用相机拍照,对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等由当事人签字共同确认。从民法上来讲,这是一种合同,是协议书,对双方是个制约,避免事后突然反悔,也可为今后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留存相关证据。
  •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包括: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咨询:我与前夫离婚后,婚生女由我抚育,对方每月给付抚育费400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只有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中止探望权。对方不付抚育费,并不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为此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依据。那么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75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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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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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

    内容: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该规定可知,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那么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63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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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如果探视权不能实现,对方的探视将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这是双方共同决定的合法权利。
  • 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实体权利,有关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并非是对权利的实质性处分,只是暂时性地加以限制。由于中止探望权的行使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及子女的健康成长,办案人员需慎重对待。那么可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47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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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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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付抚养费”换“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是否有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免付抚养费”换“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而本案中的协议是原、被告双方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的,没有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而合同法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本案中被告以原告“免付抚养费”换取原告放弃婚生小孩的探望权的协议无效。那么“免付抚养费”换“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915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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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双方必须到庭,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到庭
  • 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

    内容: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一、被探望人死亡;二、探望权人死亡;三、被探望人成年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那么探望权的消失有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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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内容: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2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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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什么

    内容: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什么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形: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那么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23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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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探望能否可以变更抚养权,怎样变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拒绝探望能否可以变更抚养权,怎样变更?

    内容: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那么拒绝探望能否可以变更抚养权,怎样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221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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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内容: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一旦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先的救济方式应当是相互协商,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2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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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探望子女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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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探望子女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那么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探望子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211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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