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生育津贴需要哪些资料?



佛山生育津贴报销办理申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工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明确手术名称);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材料,如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