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教唆犯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2022-02-03 05:55:32
41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成立教唆犯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须有教唆之行为;
    2、须有教唆之故意;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的人;
    5、须被教唆者实施了教唆所指向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53:5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内容: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无过错。这里的损害,既包括财产上的损害,也包括非财产的损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100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数量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内容: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对收养关系规定的条件是: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被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履行法定手续。一个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318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项目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已办理建设项目土地审批手续;3。设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4。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纠正;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施工、监理单位批准和披露。
  •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我国现行法律尚无以物抵债的明文规定。以物抵债的成立需要符合要物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代物清偿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若仅有代物清偿合意,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原债务并未消灭,在实际履行物权转移后,原债务同时消灭。当事人在债务已结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根据债法原理,清偿是消灭债的最主要方式。那么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64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保候审条件:(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的担保物权。那么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6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成立教唆犯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1、须有教唆之行为;2、须有教唆之故意;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的人;5、须被教唆者实施了教唆所指向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债务移转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务移转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债务移转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债务移转合同;第二,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即原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移转)的合同,由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力,即免去原债务人的义务;第三,一般,须所承担(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对于债务人必须亲自履行的债务,如技术服务合同中指定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等特殊身份的技术人员履行的合同,不得将债务移转。但其他人对债务所作的担保则必须经由担保人对债务移转亦表示同意后,担保人才负担保责任。那么债务移转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4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设立人要件:(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3)设立人出资要件。(4)设立行为要件。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 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只有当被收养孩子未满十四岁,并且其亲生父母无抚养其长大的能力的时候才满足条件。那么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338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肉体痛苦;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故韩某的行为不符合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二“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事实”存在。因此,袁某援引该条要求韩某进行精神损失赔偿,从法律与事实上均无据支持。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371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主要包括:1、具有两方以上当事人;2、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3、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4、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以上成立要件也是基于代物清偿的要物性,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在债务已结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若仅有代物清偿合意,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原债务并未消灭,在实际履行物权转移后,原债务同时消灭。根据债法原理,清偿是消灭债的最主要方式。代物清偿只是给付标的的改变,作为清偿之目的,仍应实际履行后才发生清偿的效果。以物抵债的成立需要符合要物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那么代物清偿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45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二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②公证就是由公证机关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审查并加以证明的方式。公证的作用仅仅是证明民事法律行为上真实的和合法的。当发生争议时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最强的证据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证据否认公证的效力。那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1427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58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对方吸毒屡教不改可以一次判决离婚!孩子应该判决归你抚养!可以用他的财产折抵抚养费!
  • 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内容: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1、除反担保合同无效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行为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法律形式一般为书面合同。那么反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以及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10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不当得利如何起诉对方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引发债的关系成立,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合理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那么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6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保证人的追偿权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保证人的追偿权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那么保证人的追偿权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8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45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成立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成立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那么成立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363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所谓履行承担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合同第三人依该合同对债务人负有履行债务人债务的义务。第五百三十一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464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