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2-02-08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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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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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单位具有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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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09:23:5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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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争议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人事争议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

    内容:《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人事仲裁员实行聘任制。专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聘任。兼职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从事过人事工作的退休干部中聘任。聘任兼职仲裁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聘任仲裁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专职与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仲裁员应按时参加开庭、合议、现场调查及其它案件审理工作,不得无正当理由缺席、迟到、早退。除调解程序外,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争论。那么人事争议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710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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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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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

    内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回避的,首席仲裁员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884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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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

    内容: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832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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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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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经济性裁员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经济性裁员是怎样的?

    内容: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经济性裁员的相关知识:经济性裁员的范围经济裁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那么经济性裁员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1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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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单位具有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工厂转型裁员怎么赔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厂转型裁员怎么赔偿

    内容: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支付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工厂转型裁员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871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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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时,以下人员不得裁减: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经济合同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经济合同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内容:即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约定了纠纷解决时采用仲裁的方式,但是对于仲裁真正要经历的程序还是不清楚。第二个则是要双方协议来选定由哪个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具备了以上的条件进入仲裁的程序。并且要预缴仲裁费用。仲裁员的选定,双方在仲裁委员会的名单中各自指出或者委托委员会来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席选定一名首仲裁员,这样仲裁庭就产生了。仲裁接下来就到了关键的程序审理,仲裁审理经济纠纷一般采取不开庭审理。裁决作出代表着这个经济纠纷案件的终结。这就是仲裁的整个程序。那么经济合同仲裁的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351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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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性裁员和普通裁员有下列区别: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处在经营困难时不得已所为的,比普通裁员受更多的限制,比如要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最后,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那么劳动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737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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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其相关意见后,制定裁员人员方案;以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该裁员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产假期间公司裁员如何赔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产假期间公司裁员如何赔偿

    内容:产假期间公司裁员如何赔偿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不能裁员的,如果裁员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郭铭芝律师
    2022.03.2817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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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依法裁员的,应遵循下列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及全体职工发出裁员通知、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与全体职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意见,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办理解约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程序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程序

    内容: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结束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默认。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赵金保律师
    2022.03.2841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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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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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告性辞退与经济型裁员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预告性辞退与经济型裁员

    内容: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除了预告性辞退,还有一种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那么预告性辞退与经济型裁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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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34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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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资源重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调整经营方式等原因,单位为了度过经营难关,可以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减20人以上或一次性裁减人员超过单位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由于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被裁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性裁员按照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
  • 婚假刚休完就被裁员工该获怎样补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婚假刚休完就被裁员工该获怎样补偿

    内容:一婚假刚休完就被裁员工该获什么补偿在淮安经济开发区一家专门从事纺织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工作已两年的陈11月底请了10天婚假没想到婚假归来上班第二天他竟然接到了单位的裁员通知。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2条和第4条对企业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那么婚假刚休完就被裁员工该获怎样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131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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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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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裁员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关于裁员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赔偿相关知识: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那么关于裁员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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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102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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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内容:(二)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759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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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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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的流程

    内容: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由专、兼职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庭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首席仲裁员许可。违反仲裁庭秩序的人,首席仲裁员应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仲裁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737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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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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