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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否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崔玉君律师2022.03.291002人阅读
导读:

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

一、借条是否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1、借条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是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可以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债务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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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后原借款合同借条是否作废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务转让后原借款合同借条是否作废

    内容: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那么债务转让后原借款合同借条是否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11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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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是否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是否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而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签订的合同就有效所以追认行为会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民法典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是否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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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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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内容: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此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单凭一张借条就认定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风险。那么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80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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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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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归还借条是否归还原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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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欠款归还借条是否归还原件?

    内容: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对于欠条是否需要归还的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是需要在欠款还完之后双方将签署的借条或者欠条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当场销毁等。

    邢颖律师
    2022.04.09538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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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无效时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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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担保合同无效时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基于这一规定,担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担保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另行约定。本案中甲企业与丙企业正是基于此,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无效时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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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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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借条、合同仅有转款凭证不能主张借贷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没有借条、合同仅有转款凭证不能主张借贷关系

    内容:恋爱期间,徐某因家中急需买房,向乔某借款30万元。一年后,两人分手,乔某要求徐某偿还30万元借款,徐某拒绝。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乔某除了一张30万元的银行转款凭证,再无其他证据,遂告知乔某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与徐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询问其是否变更诉讼请求,乔某坚持要求按照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来主张权利。由于乔某无法提供徐某出具的借条或者与徐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据来证明二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判决乔某败诉是合理的。乔某只需证明有给徐某转款的行为即可,而徐某却要证明自己有取得这笔钱的合法根据,否则,就要承担败诉后果。那么没有借条、合同仅有转款凭证不能主张借贷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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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能不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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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借条能不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内容:不过,起诉至法院后,法院通常是审查借条的原件,确认是否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复印件不能独立做证据使用,要以其他证据佐证。因此,一般地,只有借条复印件,其实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为避免出借人收到还款后再次主张债权,导致借款人利益损失,所以债权人起诉还钱将很难被支持。那么借条能不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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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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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是否为实践性合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借款合同是否为实践性合同

    内容:借款合同是否为实践性合同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因此我们一般情况下将民间借贷合同视为实践性合同。借款合同注意事项(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三)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那么借款合同是否为实践性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71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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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早于借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担保合同早于借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内容:担保合同早于借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系诺成性合同,保证人与原告所签《保证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法有效。则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原告与祝某仅建立70万元的借款合同关系,未形成其他借贷关系。诉讼中,七位保证人以从合同不应先于主合同签订、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及主债权金额不一致、本案所涉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无关联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并要求免除保证责任。法官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保证合同》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不代表其必然附属于主合同成立后签订,关于主从合同的签约顺序并无法律明文规定。那么担保合同早于借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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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借款协议跟借条有区别吗

    内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不仅是借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与“借据”有着前述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借据”的作用、法律意义照搬照套到“xx合同”上去。那么借款协议跟借条有区别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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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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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凭借款协议主张借贷关系应如何认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仅凭借款协议主张借贷关系应如何认定

    内容:仅凭借款协议主张借贷关系应如何认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那么仅凭借款协议主张借贷关系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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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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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

    内容: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实践中当事人间的转账凭证不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债权人起诉时只有这份证据的将很难得到证明。并且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收集以下的证据1、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如果双方没有借条只是口头约定借钱的债权人起诉时要提供形成借款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且约定借钱时如果有第人在场的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那么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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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借条和签订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写借条和签订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内容:借贷关系普遍发生在人们生活当中,借贷关系很自然要牵扯到借条借款合同的签订,在生活中,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借条的写法决定了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下面催天下小编介绍一下写借条和签订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那么写借条和签订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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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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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是否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借条是否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内容: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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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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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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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到期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借条还款日期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借条到期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借条还款日期呢

    内容: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明,而借条一般会载明贷款的期限,到期后债务人要清偿债务的,而在生活中债务人逾期还款的情形是非常多的,那么借条到期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借条还款日期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那么借条到期是否可以要求更换借条还款日期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77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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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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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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