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

郭铭芝律师2021.12.29291人阅读
导读: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那么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关于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房屋产权人一人变两人

房屋是郑先生购买,产权利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今年3月9日,郑先生与李小姐登记结婚。之后,该房屋的产权利人登记为郑先生与李小姐共同共有。不料,新婚夫妻好景不长,产生的隔阂使两人间有了“老死不相来往”之念。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无奈之下,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变更申请。没有想到,就在办理申请的第二天,双方就因琐事发生争吵,自己摔伤。而李小姐将自己送至医院后就离开了,至今未回。

●妻子离婆家只因闹ì盾

李小姐承认确实从今年4月25日起离开郑先生的。但赠与房屋是郑先生真实意思的表示。后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想不到郑先生竟然跳楼。跳楼摔伤后,把他送进医院,并支付了3.8万元医疗费用。由于郑先生的家人与自己经常争吵,自己感到害怕才离开。现要求驳回诉讼请求。经查明,2009年4月22日,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郑先生从2楼跌落致L2椎体压缩性骨折入嘉定区中心医院住院,4月24日出院。当日入闸北区中心医院住院手术,5月5日出院。出院时生命体征平稳,一般情况良好。期间,李小姐支付3.8万元用于郑先生治疗。而李小姐于今年4月25日离开医院后没与郑先生有往来。

●赠与生效力撤销无理由

郑先生赠与李小姐房产权利,并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故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之财产已实际交付,双方成为系争房产的共同共有人。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对于郑先生以李小姐对其不履行扶养义务而要求撤销赠与,这首先应考察郑先生是否存在因病残而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生活难以为继等需要配偶尽到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郑先生手术后恢复尚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因此丧失劳动能力。虽李小姐因夫妻ì盾而在郑先生养伤期间需要照料时避而不见,有失道德水准,然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履行抚养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郭铭芝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