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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

张嘉娱律师2021.12.29245人阅读
导读: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那么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关于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房屋产权人一人变两人

房屋是郑先生购买,产权利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今年3月9日,郑先生与李小姐登记结婚。之后,该房屋的产权利人登记为郑先生与李小姐共同共有。不料,新婚夫妻好景不长,产生的隔阂使两人间有了“老死不相来往”之念。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无奈之下,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变更申请。没有想到,就在办理申请的第二天,双方就因琐事发生争吵,自己摔伤。而李小姐将自己送至医院后就离开了,至今未回。

●妻子离婆家只因闹ì盾

李小姐承认确实从今年4月25日起离开郑先生的。但赠与房屋是郑先生真实意思的表示。后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想不到郑先生竟然跳楼。跳楼摔伤后,把他送进医院,并支付了3.8万元医疗费用。由于郑先生的家人与自己经常争吵,自己感到害怕才离开。现要求驳回诉讼请求。经查明,2009年4月22日,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郑先生从2楼跌落致L2椎体压缩性骨折入嘉定区中心医院住院,4月24日出院。当日入闸北区中心医院住院手术,5月5日出院。出院时生命体征平稳,一般情况良好。期间,李小姐支付3.8万元用于郑先生治疗。而李小姐于今年4月25日离开医院后没与郑先生有往来。

●赠与生效力撤销无理由

郑先生赠与李小姐房产权利,并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故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之财产已实际交付,双方成为系争房产的共同共有人。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对于郑先生以李小姐对其不履行扶养义务而要求撤销赠与,这首先应考察郑先生是否存在因病残而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生活难以为继等需要配偶尽到法定抚养义务的情况。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郑先生手术后恢复尚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因此丧失劳动能力。虽李小姐因夫妻ì盾而在郑先生养伤期间需要照料时避而不见,有失道德水准,然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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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遗嘱公证时无房产证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办遗嘱公证时无房产证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内容:1999年,其母亲去世后,乙以该公证书起诉甲腾房,双方发生...案例:甲回迁安置的经营房,以已故父亲的名义购买产权,但至今未办下房产证,甲的母亲在房产证未办下时,根据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款单据及开发商出具的办理产权证明,办理遗嘱公证,违犯了《公证程序规则》及《遗嘱公证细则》规定的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与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的规定,甲认为,其母亲所立遗嘱公证,因房产证未办下,该房属于物权不确定状态,应予撤销,由于甲的母亲办理遗嘱公证时没有房产证,而且该房产证至今也未办下,根据《公证程序规则》57条的规定,本案遗嘱公证书应予撤销,1997年,甲的母亲将该经营房一半的产权以公证形式立遗嘱处分给二儿子乙,1997年,甲的母亲将该经营房一半的产权以公证形式立遗嘱处分给二儿子乙。

    崔玉君律师
    2021.11.2325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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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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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 房产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新婚姻法 房产

    内容: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司法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那么新婚姻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95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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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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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离世继子女有权分割房产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丈夫离世继子女有权分割房产吗?

    内容: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房屋是你丈夫在1996年取得修建手续进行修建,在2006年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公证,这个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你和你丈夫。因此,这个房屋应当认定为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丈夫离世继子女有权分割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792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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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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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你丈夫在购买该房屋时所付的款项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你丈夫在赠与他人的时候未与你协商,其处分的行为是无效的。
  • 丈夫卖掉共同房产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丈夫卖掉共同房产怎么办?

    内容:你丈夫擅自卖房而你并不知情,如果房屋还没有过户,你可通过法律来阻止买卖合同的履行,主张要回房产;如果已经过户给第三方,就构成第三方善意取得,损失将由你丈夫赔偿。刘某说,目前,她正和丈夫盛某在办理离婚手续,盛某背着她以4万元低价出卖这套建筑面积67.7平方米的房改房,是一种明显转移家庭财产的行为。刘认为,淮南市房产局在审查时对房改房上市交易把关不严,让盛某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顺利出卖变现。盛某卖房是不是欺诈行为,得由法院作出,如果法院认定,淮南市房产局可以撤销。”刘女士也已向淮南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淮南市房产局撤销颁发给胡女士的房产证。那么丈夫卖掉共同房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45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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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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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仅有丈夫一人姓名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他所有,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的认定。如该房为你丈夫婚前全额购买,那就认定为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如该房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也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该房为你丈夫婚前个人缴纳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你可与丈夫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给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但双方婚内共同还贷、房产增值等部分,由你丈夫对你进行补偿。
  • 女子伪造协议将丈夫婚前房产变成夫妻共有违不违法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女子伪造协议将丈夫婚前房产变成夫妻共有违不违法

    内容:因认为住建委审查不严,使自己的婚前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马先生将住建委告上法庭,并将自己的妻子追加为案件第三人,要求撤销目前两人共同拥有房产的房产证。马先生今年48岁,正和妻子闹离婚的他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昌平法院。6月底,他和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李女士利用夫妻关系,在办理房屋的网签和登记手续时,伪造共有协议,将房屋登记为二人共有且各占50%份额。住建委审查了李女士提交的申请材料,最终颁发了房屋的所有权证。那么女子伪造协议将丈夫婚前房产变成夫妻共有违不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63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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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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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完房产赠予公证后悔了如何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办完房产赠予公证后悔了如何办

    内容:办完房产赠予公证后悔了,一般是无法撤销赠与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张芸律师
    2022.03.2244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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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 丈夫与他人同居,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丈夫与他人同居,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内容:现在,那个女人又怀孕了,但阿强却一再否认此事。阿强长期与别的女人同居,而且殴打小芳并赶她出门,错上加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胡湘荣还提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据此,小芳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芳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疑虑,胡湘荣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先要将登记在小芳和小叔子名下的房子进行所有权区分,属于小芳和阿强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人一半。如果女儿归小芳抚养,财产分割应该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丈夫与他人同居,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58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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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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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可以主张丈夫赠与“二奶”房产赠与合同无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妻子可以主张丈夫赠与“二奶”房产赠与合同无效

    内容:周某兰开始与丈夫黄某铭进行摊牌:要么放弃“二奶”和收回房产,要么离婚。因此作出了“驳回原告黄某铭、周某兰的诉讼请求”的判决。遂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认定黄某铭对韦某芳的房产赠与合同无效,判令韦某芳退还房子给黄某铭、周某兰。”本案房产的赠与,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黄某铭应当与周某兰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没有证据证明赠与是夫妻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因为黄某铭将财产赠给“二奶”,因此我们不能将黄某铭的赠与视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行为。那么妻子可以主张丈夫赠与“二奶”房产赠与合同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158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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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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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如果有贷款的话可以偿还贷款
  •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内容: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 [导读]文章描述了冯先生与王女士在结婚期间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约定。同年7月,两人签订了一份财产转让约定,冯先生声明将自己婚前购置的一套房子转让给妻子,上述房产自声明签订之日开始,属于王女士个人财产,与双方夫妻关系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在受赠人栏内签字。面对房产转让纠纷,法院认为该套房屋是冯先生婚前购买。由于该套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冯先生主张撤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57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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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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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赠与一半房产 闪婚闪离要分房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承诺赠与一半房产 闪婚闪离要分房产

    内容:QQ上认识后,卓林承诺婚后将自己的房子分一半给女博士未婚妻。闪婚后,双方签了一份协议,将房屋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女方又和卓林闪离,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房屋。结婚前,卓林承诺分半套房子给马芸芸。今年7月14日,马芸芸将卓林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卓林的一半房产。其中六成留言的网友认为,不应当分一半房子给马芸芸。法律规定,赠与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事实上,两人至今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离婚时两人又在协议中称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判决驳回了马芸芸的诉求。那么承诺赠与一半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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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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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不分割却要承担一半的按揭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房产不分割却要承担一半的按揭费

    内容:案例这个春节,黄燕过得有点不爽———节前,巴南区法院判决准许黄燕夫妇离婚,未进行房产分割,且判决她支付16年按揭款的一半。推荐阅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黄燕称,她在2009年底从家里搬出和丈夫分居。同年11月,其夫赵刚起诉离婚,没要求对按揭房屋进行分割,却要求判决黄燕每月支付一半的月供四百多元。经法院调查,黄燕搬离的家是她和丈夫赵刚购买的房子,按揭要到2027年才能还清,产权人是他们夫妇俩。法院认为,未偿还的按揭款部分属于他们的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各承担一半。律师分析离婚案中,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暂不分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那么离婚房产不分割却要承担一半的按揭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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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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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

    内容:受访法官指出,夫妻协议离婚时达成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任意撤销赠与的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房屋产权未转移登记为由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女儿张某与林某登记结婚,不久后生下了女儿童童。后悔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不料,张某将林某还有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条款。张某、林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那么房产赠女儿后悔起诉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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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

    内容:日前,其诉讼请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为此,郑先生诉至法庭,称自己受伤后,李小姐没有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要求撤销将莘松·上的一套房屋共有权赠与李小姐的行为。郑先生称,结婚后,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要求将其名字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郑先生主张系受李小姐以离婚相要挟而赠与房产,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现郑先生伤后,李小姐虽未亲自照料,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那么新婚丈夫赠娇妻房产一半事毕后悔欲撤销无力回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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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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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二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对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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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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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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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后有权收回承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后有权收回承诺

    内容: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后有权收回承诺 冯先生与王女士在结婚期间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约定。丈夫声明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转让给妻子,但是由于事后双方并未至房产交易部门进行转让登记,离婚后,双方为这套房屋的产权归属起了争议。市一中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妻子尚未取得该房的所有权。法院认为,该套房屋是冯先生婚前购买。由于该套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冯先生主张撤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婚前丈夫赠与房产没有过户离婚后有权收回承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11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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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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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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