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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龙珊律师2022.01.11101人阅读
导读: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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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单位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单位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那么职工受到治安处罚,单位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2101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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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并签发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根据当事人的入职日期、职位和离职原因等来办理手续。
  • 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那么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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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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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如果法律允许劳动合同附解除条件有违公平原则。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内容: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通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未有与旷工相关的条文规定和表述。” 此《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替代,国务院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除了此条例。之后仍若不归,且超出《督促催告函》所指定的合理期间的,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旷工规定用ems或挂号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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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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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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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纳税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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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纳税

    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劳动者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就不需要纳税,反之则要纳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纳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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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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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_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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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_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内容:换岗位显然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与你达成一致就强行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知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说明了解除原因,如果解除原因是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那就好办了。

    陈明月律师
    2022.05.11704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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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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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由于王菲知识水平有限,收款经常出现问题,2010年2月15日,该酒店以王菲不胜任工作,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王菲不服,遂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单位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庭审中,该酒店辩称,王菲不胜任工作,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即使王菲真的不能胜任工作,但因为王菲怀孕了,单位也是不能解除她的劳动合同的,这是《劳动法》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据此,陈志群律师认为,该酒店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予以撤销,依法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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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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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查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至四十条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无论何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首先是一个法律行为,它是行为人一方通过法律认可的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成功传达到对方,经过法定期间而后生效的过程。那么查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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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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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退休手续时并不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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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

    内容:用人单位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他附加条件限制,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内的工会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那么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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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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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只要是劳动者一般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裁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定
  • 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管是用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现实中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等变动和再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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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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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144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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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违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违约?

    内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稳定劳动关系,也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当事人协商变更,自动延长至服务期届满,不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适用本书问答篇第71问“如何约定培训费及其违约赔偿责任”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培训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或赔偿事项,或者劳动者享受的是用人单位必要的劳动技能的培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那么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属违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282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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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除或限制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排除或限制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内容: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劳动者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那么排除或限制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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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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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是同一家单位?当时改签5年合约有没有签过其他资料?
  • 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案例简介:2014 年2月,朱小姐到某公司应聘职位,考虑到招聘信息中要求女性为未婚,故在填写求职表时选择了“未婚”一栏。之后,该公司与朱小姐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入职三个月后,朱小姐却怀孕了,公司得知此事后,决定与朱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能因为朱小姐怀孕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以“隐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157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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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哺乳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哺乳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形除外:(一)在试用期尚未通过的;(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四)同时在其他公司上班的;(五)因孕妇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哺乳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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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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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怀孕期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110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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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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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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