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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否劳动关系?

张芸律师2022.01.12115人阅读
导读:

可自今年7月交上第一份成果至今,小陆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收到。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小陆又没去出版社上班,而且又是兼职,怎么可能是劳动关系?此外,小陆是待业人员,本身就无所谓兼职不兼职,即无本职又何来兼职呢?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小陆这样的人并没有本职工作,所以在用工过程中很容易被劳动行政部门归类为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好在小陆工作的特点比较明显,确定无误为劳务关系。所以小陆要讨回自己的报酬,无法像公司员工一样去劳动仲裁,首先还是要通过与出版社的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旦无果,不可避免地要上法院讨个公道了。那么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否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自今年7月交上第一份成果至今,小陆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收到。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小陆又没去出版社上班,而且又是兼职,怎么可能是劳动关系?此外,小陆是待业人员,本身就无所谓兼职不兼职,即无本职又何来兼职呢?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小陆这样的人并没有本职工作,所以在用工过程中很容易被劳动行政部门归类为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好在小陆工作的特点比较明显,确定无误为劳务关系。所以小陆要讨回自己的报酬,无法像公司员工一样去劳动仲裁,首先还是要通过与出版社的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旦无果,不可避免地要上法院讨个公道了。关于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否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回放

小陆是一名准备明年考研的应届毕业生,因此毕业后没有找工作,而是待业在家。为了维持生计,他暂时选择做份兼职。通过一家知名的招聘网站,小陆找到一份出版社兼职校对的工作,在家即可自由开展,主要校对当下流行的教辅读物,约定按成果计费。可自今年7月交上第一份成果至今,小陆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收到。而在此期间,出版社也在招聘网站渐渐消失了。小陆致电询问,那家公司也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总推说没有结算好。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托词越来越难以让小陆信服。由于小陆在上海只身一人,生活渐渐陷入窘迫。他想,自己该如何来拿回自己的应得报酬呢?

专家解析

劳动人事专家苗其巍先生说,小陆遇见的问题正好涉及一个当下的热点:他与出版社之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而解决公司拖欠报酬正与这个热点息息相关。

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小陆又没去出版社上班,而且又是兼职,怎么可能是劳动关系?如果是这样,那如何解释现在颇为流行的SOHO工作方式,难道这些精英们都是劳务工吗?此外,小陆是待业人员,本身就无所谓兼职不兼职,即无本职又何来兼职呢?随便凭兼职或在家的工作方式认定非劳动关系是不妥的。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现在非常普遍的公司与员工的关系都是。而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如新房装修请邻居帮忙刷墙,给点劳务费等。

实践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界限在大多数人眼里非常模糊。举例而言,A公司需要换大桶饮用水,单位里没有男生可以干,于是行政部经理去楼下找了个保安,说你来帮我们公司运桶水,我们一桶给你10元钱。保安一听有利可图,就欣然同意,帮A公司换好了所有的水。这里的保安只是帮A公司一个忙,显然不具有劳动关系。

公司招聘来一个员工,必然希望员工服从公司领导,遵守公司纪律,如果员工擅自违反公司纪律,可以对其进行处分,如警告、通报等,严重的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而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因为它,劳动法立法时才考虑向劳动者做到适当的倾斜,以保证劳动者的权益不被过分侵害,努力维持用工关系的天平。

劳务关系则相反。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雇工根据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即可。保安的任务是把水一一放上饮水器,他不必接受A公司的管理,更不必听行政部经理指挥,一定得抱水上楼而不能抬水上楼。同时保安可以随时说我不干了,A公司也没办法对其做什么处分,保安不必担心被开除、除名,顶多承担没有完成工作的合同责任而已(在此例中,A公司没什么损失保安不必承担责任)。

所以,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是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重要辨别标准之一!小陆在出版社做校对,他的工作不必到出版社朝九晚五,也不用遵守出版社的考勤制度,仅仅按时交上工作成果即可。这种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工作模式是典型的劳务关系。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小陆这样的人并没有本职工作,所以在用工过程中很容易被劳动行政部门归类为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好在小陆工作的特点比较明显,确定无误为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并不适用劳动法的规范,基本上全凭双方的约定办。所以小陆要讨回自己的报酬,无法像公司员工一样去劳动仲裁,首先还是要通过与出版社的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旦无果,不可避免地要上法院讨个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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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职工应补偿 未落实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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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破产职工应补偿 未落实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市民陈女士询问:企业要是破产了,我们的经济补偿是否有相应的标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困难企业要积极变现土地和其他有效资产,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对计划外破产企业和退出市场企业,转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市再就业资金按照人均60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金补贴。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对已退出的困难企业,经重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凡职工债务不能一次性了结、经济补偿金不落实的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破产职工应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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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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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应与原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按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范围,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最高不能超过企业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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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内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十一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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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年迈人员遭受人身损害是否获得误工赔偿

    内容:2008年7月18日,黄某出院后,在多次要求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包括误工费4300元在内的各项损失。黄某为支持其误工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以证明其多年来一直靠种菜、卖菜为生。但张某认为,黄某主张的误工费于法无据,原因是黄某已年过七旬,属于自然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拒绝赔偿。第二种认为,黄某请求的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因此,基于侵权法的完全赔偿的原则,黄某的误工所失利益只要是与张某的行为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都应当给予赔偿。那么年迈人员遭受人身损害是否获得误工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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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否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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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业人员做兼职是否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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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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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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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

    内容:同居关系能否成立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同居人员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身份。但是,如是同居一方遭到另一方的伤害,可以及时报警。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那么同居关系是否成立虐待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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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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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内容: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粤高法民一复字[2007]14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劳动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未禁止用人单位在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此,为充分维护退休再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未有明确规定之前,宜将该类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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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下班后兼职违反劳动法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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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下班后兼职违反劳动法吗?

    内容: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规范工作时间和报酬,加强对工作内容的了解,可以有效避免兼职工作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虽然用人单位的兼职招聘信息存在误导,但是王同学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因此无法证明自己的工作薪酬应该多少,同时,用人单位在招募兼职人员时也应该遵守劳动法律规定,规范招聘流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之间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但是,在求职者如何通过兼职拓展能力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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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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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兼职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解除兼职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内容:2002年,李某大学毕业后,即应聘到某科技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由于工作比较轻松,2009年,李某经熟人介绍,到某汽修厂干兼职会计。虽然只是每个周六去汽修厂工作一天,但凭着从事了7年会计的工作经验,李某的工作令汽修厂老板十分满意。今年5月,汽修厂老板突然提出与李某解除兼职合同,李某同意,但提出自己在这里已工作了2年多,汽修厂应按工作年限支付自己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的话,绝不会、也不允许其扣除职工兼职期间的工作年限。因此,职工的该类请求不应得到支持。那么解除兼职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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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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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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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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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国企工作人员过失犯罪是否开除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企工作人员过失犯罪是否开除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国企工作人员过失犯罪是否开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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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部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即“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三期”届满。因此,你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当然,如果该员工同意解除,则你公司可与该员工协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么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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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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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公司安排劳动者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资,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的,才存在着劳动关系。或者双方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存在着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

    内容:不久,公司找何某谈话与其协商,因近来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想与何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给何某相关费用。庭审答辩 在仲裁审理中何某称,因公司要求,本人无奈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故不同意何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故何某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怀孕为由要求撤销退工、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的请求,本会难以支持。如果何某在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告知公司自己的情况,公司仍我行我素,那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何某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仲裁委理应支持。那么公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315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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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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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

    内容:不久,公司找何某谈话与其协商,因近来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想与何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给何某相关费用。故不同意何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故何某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怀孕为由要求撤销退工、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的请求,本会难以支持。如果何某在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告知公司自己的情况,公司仍我行我素,那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何某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仲裁委理应支持。而现在的问题是何某与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一周,才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时再提出什么要求恐怕为时过晚了。那么司是否应该与她恢复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337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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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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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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