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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按照性质可以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以及装置违章三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一种,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给其他人办理某种业务使用,对方未经同意,擅自办了网贷。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网贷公司本身是否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如果是网贷公司没尽到义务,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种,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别人盗用了,拿去办了网贷还卷走了钱。那么这件事的性质转变成为盗窃案,作为受害人,又不是实际的贷款申请人,本人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5、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流程规定:1、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立即报警;3、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树立危险标志;4、撤离现场,耐心等待交警来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根据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就可以修改,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电话具体联系。
  • 需要。第六十三条是违章停车的规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收到罚单需要尽快去处理,不然会有滞后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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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犯认定如下:在共同犯罪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和要求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都是主犯;介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人是从犯。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指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保险诈骗罪按以下情况量刑,属于未遂的,可比照以下规定的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 驾照未满一年的是不可以单独上高速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违反规定上高速的,可以处罚200元罚款记12分。实习期一次扣12分的,直接吊销驾照。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属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事故严重的应该追究其形式责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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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别人车撞了跑了算肇事逃逸,肇事是指撞到对方人或损坏对方财物。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肇事逃逸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根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逃逸但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给予200-2000元之间的罚款并拘留15天以下,吊销驾照不能重新申领并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您好,按照交强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索赔。
  • 民事诉讼被告人委托书容结构为: 1、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2、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正文: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和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4、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对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建议协商照价赔偿。可以电话咨询详细描述一下具体情况,以便帮您进一步分析。
  •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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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来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一概都会超出实际造价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发现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3)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 根据合同内容约定看关于房屋修缮义务的规定,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少给工程款
  • 委托合适的人照顾您的母亲,可根据合同去法院起诉对方
  • 您好,建议找律师介入针对事故详情做详细分析,再为您制定详细方案,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商铺什么时候购入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你好,建议你及时找老师解决,或者报告家长
  • 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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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的有可能一房二卖,尽快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协助办理房产证,注意去房屋登记中心询问是否有抵押等情况
  • 未竣工验收已入住不能视为已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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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板拖欠其工资,劳动者拿用人单位的东西抵押是犯法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但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时,如因事出突然,或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必出示拘留证或搜查证,执行完拘留和搜查后必须补齐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这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属于盗窃,协商追回,不成报警
  • 股东不实缴出资的连带清偿责任如下: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2、股东通过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的管理措施有: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收据发票都是商家必须提供的,具体可以来律所咨询。
  • 迁户口只收取一些办理材料的工本费,不另行收费。户口迁移的步骤:第一步,从现有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第二步,最难的一步,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给他户籍证明,让他开一张同意户籍迁移证给。这个很难,开这个证首先得让这个地区的派出所同意落户到他 们地方。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落户:1、结婚,与本地户口的人结婚可以将户口迁过来。2、买房,有本地房屋,持房产证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办理。3、工作, 一般仅限于公务员,公务员持单位证明可以直接办理。普通企业职工必须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认可的同意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盖章,派出所才给办理。第三步,开出同意迁移证后回到现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只有能开到同意户籍迁移证,这个不难。第四步,拿着户籍迁移证和同意迁移证的副本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去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不算违法,不过应该在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 劳动者上班时在单位因工作原因摔伤的,算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异地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签订合同:快递、通讯软件聊天、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其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均为合同签订的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试用期辞职,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由于钟点工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所以钟点工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后,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侵犯钟点工合法权益的,钟点工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月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退休工资一般就是指养老金,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退休地区等有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你好,定金是不能退的。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赔偿。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有效的,所以公司签订合同时,加盖下属公司的公章是无效的,如果是分公司的,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报医药费手续: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合同成立时间是您与保险公司签合同的时间。而生效时间则不一定,有指定生效和非指定生效的区别,另外疾病保障还有观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适用简易程序来进行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确有违法事实;已经被行政机关在有效的时效期限内发现;并且行政机关确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其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没有申请工伤鉴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劳动者的原工资待遇来进行着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则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承租的房屋出现漏水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修缮,如果修缮后不影响使用的,不能解除合同,如果不修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劳动者违法显然是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根据违法情况的严重程度,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违法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存折户口本可以取钱。可以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身份证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离婚手续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如果是小额存款,比如小于5万,一般持存折并且知道密码,就可以取款,不用身份证、户口本;大于5万元,一般是凭密码和身份证支龋如果只有存折、身份证和户口本,不知道密码也无法取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  储户的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话、电报、信函挂失,则必须在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 公司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后果,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需根据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保险合同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但要求变更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则视为保险合同未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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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具体了解一下情况
  • 引发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严重超载驾驶;以及逃逸的情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闯黄灯算是违章。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闯黄灯,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记6分,还要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 A类居住证,实际是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一般为本科学历以上,由单位为个人办理,单位注册吸进100万以上,此类居住证有一年,三年,五年等,主要因劳动合同时间长短有关。到期也需要提供资料延期。居住证,有一定条件,如有房产,或者注册公司,或者与上海户籍人员结婚,达到相应条件可以办理此类居住证,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提供资料续办。《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不缴纳养老保险将来退休没有养老金、看病不能报销、失业政府不管、工伤没有补偿、生育费不能报销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 失业、 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您好,入您所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求助。
  • 犯罪分子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会构成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茶叶属于食品类,这要具备《食品销售许可证》就可以进行销售,管理的并不严格。但烟的管理则很严格。私自卖烟不但是违法,还可能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则构成犯罪。而烟就是属于“专营、专卖物品”,构成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法追究刑事责任。
  • 社保网上缴纳操作具体流程 第一步、点击页面左侧的“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按提示输入 密码; 第二步、选择页面左下角“缴费申报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 “缴费工资申报”,重新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按“保 存”键; 第三步、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 “待提交信息“,查看无误后,将缴费工资申报内容进行“提交”, 报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第四步、从提交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选择页面左下角“提交信 息管理”再选择页面左上角“未通过信息“,查看未通过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 托运公司的责任,刑事诈骗不同于民事欺诈,刑事诈骗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可以简单理解为想“空手套白狼”,民事上的欺诈则是通过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基于前述错误认识使得对方实施一定的民事行为进而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赚不该赚的钱”。反观本案,托运公司并没有非法占有狗主人财产的目的,只是通过欺骗手段让狗主人将狗交给公司托运并收取费用,所以本案托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诈骗,2600块钱不是他们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条 只要该员工是以公司的名义与狗主人签订的合同,即使该工作人员离职,托运公司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但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为:对行为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公民信息罪已被取消,并更换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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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人的处罚为: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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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罪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了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了社会秩序的行为。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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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车不带驾驶证处以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房产证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办理。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是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房产证上只有一位的姓名,不代表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因为婚后买房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办理住房房产证过户手续,必须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和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字办理住房产权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符合取保候审才能够办理取保候审。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1、提交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2、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3、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1、持家长或学生本人申请书;2、市级以上医院病历;3、休学证明须由班主任教师签字;4、因病休学、复学时,应由学年主任及校长签字,交验健康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当兵预检完成后是还有体检的,当兵体检过了之后,到部队还要进行体检复查。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初检一次,总检一次,到部队后还要复检。体检项目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五十天内退回兵源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
  • 买卖无房产证的二手房合同依然有效,但对房屋仅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二手房无房产证导致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没有法律效力,为了调查处理处罚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执行收回宅基地的规定,国土局随时可以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村干部写的东西只能说是提供事实,最终的事实还是政府在审批过程中依法认定,而后再新做出决定,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维持原来的决定,宅基地维持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发商应赔偿买方:(1)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2)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3)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
  •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可以。委托公证办理程序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3、(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4、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有。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政治、身体、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规定与应届毕业生相同,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期间须补办网上报名预征手续,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入伍后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其他有关入伍后参加选取士官、军官选拔,退役后考试升学、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第四条 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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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宅基地上的房子面积是房子本身的占的面积,并不包含地下部分的,因为这种土地的所有权归来本村所有村民所有,因此没有土地证的,只有一个房产证,自然不能计算地下部分了,否则,就超出了实际占地面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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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一般由委托人支付房屋买卖的中介费,或由买卖双方共同支付,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支付的依照其约定。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价格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没有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房产证是房子合法的凭据与依据,申请抵押权登记时,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因此,产权人有房产证才能转让、出售、抵押该房屋,没有房产证则无法任何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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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迁移户口。具体的手续参照如下: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借条和欠条二者存在的区别是:借条表明的是借款关系,而欠条可能是由于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而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抵押权:是一种优先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约定。赠予权:就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一种权利。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行为一旦签约了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行为,就不具有撤销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老人的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费按四个儿女分别承担费用,生活条件收入低于最低标准的子女可以不分担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您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对其提起诉讼,到时可要求法院或者律师对其进行财产清查, 欠条是有时效性的。
  • 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1、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相关网站查询。打开这些网站后,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其中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除可以查询公司股权外,还可以查询企业发展、企业经营风险等信息。2、若查询人为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若公司每年都有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话,还可以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审计报告上会披露股东的持股比例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不过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能不能把钱要回来,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情况加以判断。借贷事实充分需达到两项标准,第一,要证明双方达成借款的一致意见;第二,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当然如果对方信用良好,则要回钱的几率就大,也省去了诉讼的繁琐流程和漫长的时间等待;如果对方不愿意积极还款,一拖再拖,则需要走法律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考虑,做出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建议尽早收集好对方的财产状况信息,便于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申请。
  • 要看借贷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遇到的就是被催收;放贷机构除了会第一时间通知借款人及时还款之外,还会按照相应的标准计收罚息(部分产品还有违约金)。如果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的,对方就会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下来,就会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如还不执行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等,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当事人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受伤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看其是否满足工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肯定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可以。法院是否受理纠纷的标准不是看涉案标的额多少。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故只要符合以上要求,即使因为一元欠款进行起诉法院也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如果欠条是合法的,欠款关系真实存在的,无论过了多少年都是有效的,但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三年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能不受理。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次日起起算,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根据法律,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被行政处罚,网上被人骚扰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要回来,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没有借条,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准备好起诉状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宅基地确权后可以贷款。贷款应符合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3、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被保全人可以请求赔偿。如果是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赔偿,如果是法院保全错误的,由法院承担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民间借贷担保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2、被告的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治安调解对象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在治安调解中,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治安调解对象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建议签署规范的转让协议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协议成立后可直接签发收款收据。而且要满足以下条件: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检察院免诉了,就说明该行为构成了犯罪,只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不予起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农村的宅基地一般认定归属于村集体所有。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与分割,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夫妻共同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但宅基地不能分割,因为宅基地一直是国家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宅基地无法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无权利处置的,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可以的,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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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当中,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第一种情况,病退。第二种情况,非因工致残,需要医院给予证明,然后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财产分割立案时间原则上是7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对起诉的案件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自己在正常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除了要求对方赔偿修车费用以外,如果自己有其它财产损失或者身体受伤的,可以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和工作重点之一,但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正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政出多门,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定性、强制性与完善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亟待研究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自愿离婚的收费方式:原则上只收离婚证的工本费。离婚证的工本费是由市民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制订。因此全国不是统一的。但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而起诉离婚的,则费用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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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对被执行人拘留、罚款,可以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房屋查封,并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丢失泄密文件,致使国家秘密泄露,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铸造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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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受伤公司不扣工资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车祸受伤公司不扣工资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内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那么车祸受伤公司不扣工资可以要求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4694人收看
  • 交通事故应由谁管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应由谁管辖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应由谁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4277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那么伤残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伤残鉴定是根据伤者的医学证明和相应的评定标准,对伤者受伤情况的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其伤残程度的专业技术活动。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进行伤残鉴定最为合适呢?

    龙珊律师
    2023.06.0125人收看
  • 2、注意事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注意事项

    内容:2、注意事项务必保留事故现场。那么2、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392人收看
  • 醉酒后骑车发生事故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何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醉酒后骑车发生事故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何区别

    内容:从法条中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危险驾驶罪属危险犯,而交通肇事罪属结果犯。而交通肇事罪只有造成法定损害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实上,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以上几种情况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醉酒后骑车发生事故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41011人收看
  •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

    内容: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那么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工伤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9658人收看
  •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

    内容: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65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1、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获得赔偿的权利人是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赔偿义务人是与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适用《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即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07126人收看
  • 交通事故有效期多长时间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有效期多长时间

    内容: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那么交通事故有效期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4327人收看
  • 车祸交警调解公平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车祸交警调解公平吗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那么车祸交警调解公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010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处理

    内容: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处理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肇事者的责任大小。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时限是多长时间1、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那么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6228人收看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内容:轻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考虑双方责任分担、受害人身份及社会地位等因素,这些因素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时应予酌情衡量。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31089人收看
  • 交通事故维修费垫付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交通事故维修费垫付

    内容: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维修费垫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3470人收看
  •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内容: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那么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06508人收看
  • 摩托车交强险多少钱一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摩托车交强险多少钱一年?

    内容:摩托车分成3类,即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排气量不同的摩托车,其交强险价格不同。那么摩托车交强险多少钱一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4326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丧葬费赔偿有何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中丧葬费赔偿有何标准

    内容: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不少省市的丧葬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对于这些费用支出应当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丧葬费赔偿有何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4903人收看
  • 交通肇事后逃逸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肇事后逃逸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事故发生后,被告何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经台江区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何某负本案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在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被告何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保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赔偿责任不能免除。其二,在保险单正本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条款中,没有任何“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相关约定,因此,“肇事逃逸”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约定赔付义务的理由。那么交通肇事后逃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474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定责后还能改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定责后还能改吗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定责后还能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9245人收看
  • 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主持调解,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是解决事故纠纷的必经程序。如果发生如下情形则调解终止: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因为交警的事故赔偿调解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3964人收看
  • 什么叫交通事故认定书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叫交通事故认定书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后,得出的认定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技术性结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间因交通事故这一民事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的技术性的分析结果。那么什么叫交通事故认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4660人收看
  • 热交换站工程造价管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热交换站工程造价管理

    内容:热交换站工程是一个房屋建筑与工业设备集合体,造价控制要综合考虑土建和设备的造价。热交换站工程涉及的施工单位较多,有做土建的、有供设备的、有搞安装的,需要合理协调和安排。招标是降低工程造价、优选承包单位的重要方式。据统计,交换机组及附属设备占工程总造价的55%左右。热交换站工程造价主要取决于站房土建和设备的价格,设备布置决定站房的大小。那么热交换站工程造价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7186人收看
  • 财政局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财政局支付工程款要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财政局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财政局支付工程款要多久)

    内容:4、如果是政府方恶意拖欠,那么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相关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2、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于海明律师
    2024.01.03621人收看
  • 工地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地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内容: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律师在处理工地事故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王某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自己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3. 法院:如果工地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存在劳动争议和安全生产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找什么部门解决工地事故1. 劳动局:如果工地工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发生工地事故后,可以找劳动局进行解决。

    王学瑞律师
    2023.09.26614人收看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可以检查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可以检查吗?

    内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可以检查吗?

    刘晓红律师
    2021.10.29315人收看
  • 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建筑施工合同还需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186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有效吗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0.23410人收看
  • 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是否取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是否取消

    内容:住建部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那么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是否取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0218人收看
  • 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王熙律师
    2021.11.01710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记录: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材料及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器具及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主要管道施工及管道穿墙、穿楼板套管安装施工记录;补偿器预拉伸记录;给水管道冲洗、消毒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4573人收看
  • 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与个人签订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施工合同可以与个人签订吗

    内容: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李孟阳律师
    2022.03.211065人收看
  • 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

    内容: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的主要工作包括哪些

    陈明月律师
    2021.10.25906人收看
  • 建筑施工安全常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筑施工安全常识

    内容:大型预制构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以内。起吊沉桩或桩锤时对人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对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隐患及不符合安全规定时不得使用。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后方可施工。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人工挖孔的安全措施?打桩架及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维修。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那么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5332人收看
  • 工程索赔费用怎么计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程索赔费用怎么计算

    内容: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结果更趋合理,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那么工程索赔费用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3541人收看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

    内容:依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第四条,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水运工程的大、中、小型分类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和报告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0313人收看
  • 工程款难结该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款难结该怎么办?

    内容:工程款难结该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2021.10.26188人收看
  •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费率厘定的目标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费率厘定的目标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费率厘定的目标

    杨一凡律师
    2021.11.02670人收看
  •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内容:不得违反安全禁令。那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572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内容: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1.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4622人收看
  • 乙方跑了丙方能为甲方要钱吗,乙方跑路了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乙方跑了丙方能为甲方要钱吗,乙方跑路了怎么办

    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乙方与丙方之间是否存在担保关系,将直接影响到丙方是否需要为甲方追偿,当乙方离开并携带财产时,丙方是否应承担追偿甲方的责任是有条件的,担保协议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协议,它明确规定了丙方在乙方违约时对甲方的追偿责任,乙方携带财产离开,丙方是否应对甲方负责追偿款项,如果不存在担保协议,甲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委托专业追债机构来追讨欠款,总之,乙方跑了丙方是否需要为甲方追赔,取决于乙方与丙方之间是否存在担保关系。

    任冰峰律师
    2023.12.28853人收看
  • 提前开工违法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提前开工违法吗

    内容:提前开工违法吗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提前施工是违法行为。那么提前开工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176人收看
  •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80万诉讼费用法院多少钱(80万诉讼费用是多少)

    内容: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2、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8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1、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4、法律分析: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于海明律师
    2024.01.17751人收看
  • P2P网贷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P2P网贷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内容:结语P2P 网贷债权转让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当注意风险防范,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投资者在进行 P2P 网贷债权转让时,应当注意风险防范,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 P2P 网贷债权转让的风险防范:某投资者在某 P2P 网贷平台购买了一份债权,金额为 10 万元,对于 P2P 网贷平台来说,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人保护制度,加强对债权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李维律师
    2023.11.101006人收看
  •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用通俗的话来说,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请求债务人还款。

    刘晓红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综上所述,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实际上是与债权人追债的方式以及未还款金额有关的,如果借款未还金额超过5万元,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而如果借款人利用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那么未归还的借款金额在五千元以上也可以构成诈骗罪,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1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借款人利用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在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未归还的借款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也可以构成诈骗罪,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借款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如果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同时也不与债权人沟通,那么债权人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呢,根据《解释》第33条的规定,借款未还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速裁程序审理,借款未还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人民法院普通程序审理。

    段建国律师
    2023.06.20826人收看
  •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内容:民事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怎么办法律主观:你要咨询的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怎么写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指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民事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处理法律主观:一、民事纠纷调解不好怎么办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杨一凡律师
    2024.01.31918人收看
  •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民间借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4)

    内容:《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第五条 指引收费标准如下:(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8、 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邢颖律师
    2024.01.25503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内容:在实务诉讼中,如债务最终未能履行,现债权人将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起诉至法院,只要求其中一人来履行义务,是否可行,值得探讨,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并非,共同借款人均对借贷关系知情,法院可通过其中一人就可查明案件事实,无需全部参与诉讼即可查清事实,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1、挂靠关系: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郭铭芝律师
    2023.06.051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龙珊律师
    2024.03.21327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李孟阳律师
    2024.01.2229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内容: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周春花律师
    2023.11.17108人收看
  •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内容:法律主观:追回 欠款 的方法有: 直接向债务人 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 还款协议 ,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律师起诉欠款人,申请法院判决,以获得追回债务的权利,民间融资倒闭欠款,追回债务可以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1. 了解债务情况:首先,你需要清楚地了解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债务的金额、债务产生的原因、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等,追回欠款有下列办法: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还款,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和搜集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追回欠款。

    黄东洁律师
    2023.10.12819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内容:银行虽然是贷款的第一选择,但是众所周知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所以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就成了不少贷款者的对象。对于没有申请过贷款的朋友来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找民间借贷机构贷款。

    王学瑞律师
    2023.05.2344人收看
  •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怎么寻找民间借贷人

    内容:在现代社会,资金需求时常出现。而对于某些人来说,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渠道并不适用。这时,民间借贷成为一种备选方案。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欠款不还、高利率、暴力催债等问题。在寻找民间借贷人时,请务必保持谨慎,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优先考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服务,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姚平律师
    2023.08.081480人收看
  • 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催收未经本人同意上门是否合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催收未经本人同意上门是否合法

    内容:根据相关法规,催收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威胁行为,包括要求上门找家人,根据规定,债权人虽然有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方式应当在法律规范之下,不能采用催收打债务人父母的电话进行威胁、侮辱等行为,如果采取暴力和威胁以及恐吓等手段上门催收,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如果一方在进行催收时采用了强制性手段,如要上门找家人,就已经违反了该条例,是违法的,催收威胁要上门找家人算违法么。

    许瑞林律师
    2023.10.121375人收看
  • 参与民间借贷的如何认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荣静月律师
    2024.03.25236人收看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指,以非法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判处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罪行涉及的对象为公众而非个人,即一次性向多人吸收存款,且金额较大,情节较严重。

    张旭律师
    2023.08.21172人收看
  •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内容: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式来催收债款。催收非法债务时,具有暴力行为、使用威胁方法、限制他人自由、入侵住宅、恐吓跟踪他人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嘉娱律师
    2023.08.03448人收看
  •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内容: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吗

    张芸律师
    2023.04.1834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内容:有借条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债权人索要欠款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整理相应的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等待法院判决,胜诉的话,若债务人仍然不归还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任冰峰律师
    2023.12.01404人收看
  •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内容:开庭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1、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即起诉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被告人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庭,那就是管辖权的问题,原告就被告,原告需要到对被告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异地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3、法律主观:正常情况都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在排除专属管辖及合法的约定管辖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冯清琴律师
    2023.12.25520人收看
  •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内容:审判实践中,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转让时评估不真实,即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吴梦云律师
    2024.01.29346人收看
  • 认定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认定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也就是说前后犯罪都没有刑种上的要求,仅仅是被判处附加刑也不影响其成立,并且没有时间的限制,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任何时间犯相应的罪都会构成特殊累犯,【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

    崔玉君律师
    2023.07.10710人收看
  • 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行政诉讼案由最新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行政诉讼案由最新规定

    内容:行政诉讼案由规定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诉讼案由1、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段建国律师
    2023.12.14274人收看
  • 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样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废金融债务

    内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有哪些1、法律主观:企业逃废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金融同业大力支持和协作,建立广泛而深远的社会信用体系,方能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和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逃废银行债务的抵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对策运用同业制裁方式,对逃废债企业进行同业制裁,设置诉讼时效障碍逃废债银行在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时,有的企业会刻意不签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借此在诉讼中设置诉讼时效已过的借口。

    杨一凡律师
    2024.01.22337人收看
  • 2024最新律师费计算器(律师费计算器在线计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2024最新律师费计算器(律师费计算器在线计算)

    内容:(四)企业改制、投资并购、公司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股权转让、债券发行、建设项目招投标、PPP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500万元以下部分为5%&mdash,第六条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案件,民事、经济案件,非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每件每个诉讼阶段基础收费3000元&mdash,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特别困难的企业改制、破产,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张旭律师
    2024.01.26815人收看
  •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内容:总的来说,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信誉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除了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注册公司法人还需要承担的风险还包括经营风险、信誉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本文将针对注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解析,以便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因此,作为公司法人,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经营,以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作为法人,您需要清楚了解这些风险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此外,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劳动纠纷等法律风险。

    郭铭芝律师
    2023.11.02898人收看
  • 触电死亡赔偿120万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触电死亡赔偿120万元

    内容:律师建议在触电死亡赔偿问题上,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收集证据:受害人家属应尽可能收集有关事故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电力企业的过错以及受害人因触电死亡的事实,最终,法院认为受害人家属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过错与受害人触电身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赵金保律师
    2023.10.04646人收看
  • 允许股东内部部分转让股权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允许股东内部部分转让股权吗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 有限责任公司 而言,《 公司法 》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只要是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规定不能进行股权转让则另当别议。

    任冰峰律师
    2023.12.12342人收看
  •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规定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经重新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时,如果是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可以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周春花律师
    2023.07.11928人收看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内容:四、结论与启示综上所述,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且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防止滥用代位求偿权的情况发生。

    于海明律师
    2023.09.14835人收看
  • 请律师一般是先给钱还是后给钱,律师费用什么时候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请律师一般是先给钱还是后给钱,律师费用什么时候给

    内容: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可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后付费,2、法律主观:律师费可以先付,也可以后付,主要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费都是先给钱么1、法律主观:律师费用可以先给也可以后给,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费的收取方式,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律师费的收取方式,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

    王学瑞律师
    2023.11.23750人收看
  • 借名买房如何打赢官司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借名买房如何打赢官司

    内容:借名买房即房屋实际所有人(借名人)与房屋登记权利人(被借名人)不一致。一般是登记在亲朋好友名下,其中借父母名或兄弟姐妹名的居多,也有登记在特定外人名下的(如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人)。

    刘晓红律师
    2023.06.1571人收看
  • 企业民事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企业民事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3、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1、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6、处理方法见下面: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王熙律师
    2023.11.0873人收看
  •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内容:一些公司可能会为了逃避债务等风险,通过吹嘘诱惑让公司员工或者其他不相关的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却对作为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一无所知,等到发现自己被坑了,才追悔莫急,其实,相比拥有法定代表人的虚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后果要严重的多,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等,法人有义务承担后果,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就此背上巨额债务,企业贷款还不上不会直接导致法人坐牢,关键在于其中是否有违法行为,例如抽逃资金等。

    荣静月律师
    2023.06.29791人收看
  • 整容失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美容失败了该怎么要求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整容失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美容失败了该怎么要求赔偿

    内容:出现整形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林艳英律师
    2023.08.21320人收看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陈明月律师
    2023.11.29363人收看
  •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内容:三、如何避免个人破产的发生1. 管理好个人财务:定期评估自己的资产和负债,并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日常开支和债务,二、个人申请破产后会带来哪些后果1. 财产清算:个人申请破产后,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清算,以确定其资产和债务的具体情况,3. 债务超过:个人破产申请的第三个条件是债务超过,即个人的债务总额超过其资产总额,一、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1. 资不抵债:个人破产申请的首要条件是资不抵债,即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

    张芸律师
    2023.08.28321人收看
  •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内容:一、无偿帮忙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偿帮忙受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赔偿责任的承担,总之,对于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如果受伤是由于帮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帮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受伤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那么帮忙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
    2023.09.20898人收看
  •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经济纠纷去哪里报案?

    内容:当经济纠纷出现了,我们可以去哪里报案呢?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携带相关证据有助于及时立案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者处理速度上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失败的,将不再调解。由当事人自行至法院起诉。

    冯清琴律师
    2023.06.0228人收看
  • 请律师写一份答辩状要多少钱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请律师写一份答辩状要多少钱

    内容:请律师代写答辩状,例如代理民事诉讼案或者是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普通民事诉讼案在600左右,严重的刑事案件在2000元左右,请律师代写答辩状,例如代理民事诉讼案或者是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普通民事诉讼案在600左右,严重的刑事案件在2000元左右,请律师代写答辩状,例如代理民事诉讼案或者是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普通民事诉讼案在600左右,严重的刑事案件在2000元左右。

    吴梦云律师
    2023.12.15886人收看
  • 重庆:无租房合同也可提取公积金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重庆:无租房合同也可提取公积金

    内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也可提取公积金。日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对不能提供登记备案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职工,设立提取限额:单身每月900元,双职工每月1800元。按照实施细则,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细则规定,租赁公租房的,与租住商品住房且能提供登记备案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实际房租支出。那么重庆:无租房合同也可提取公积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61010人收看
  • 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案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案例

    内容:郑某购回将压机整理后,以每台69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双方并约定试高压时裂缸由郑某负责重做,铰链梁断一个扣除800元,其他质量不包。4月17日,刘某交付了138000,将两台压机拉回安装,安装过程中,刘某花费30000余元置换了大量配件。刘某因两台压机均无法使用与郑某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刘某向法提起诉讼,以郑某隐瞒压机露天存放事实,以废钢材价格购得压机却以正常二手机价格出售,造成其重大误解,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郑某签订了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应认定为重大误解。那么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1457人收看
  •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内容:除了上述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还有一些其他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知识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个人所得税: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应按照一定的时间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扣除相应的金额,综合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税款=合并计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税率综合税率的计算方式相对简单,但由于将各种收入合并计算,需要注意核实您的收入来源和正确的计算方法。

    邢颖律师
    2023.06.1920人收看
  • 马上分期还没有确认合同会不会生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马上分期还没有确认合同会不会生效

    内容:马上分期还没有确认合同会不会生效,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效力,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王熙律师
    2021.11.0972人收看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介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介绍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介绍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6235人收看
  • 经济补偿未超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三倍不用缴税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经济补偿未超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三倍不用缴税

    内容:李某于2009年1月应聘到济南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李某月工资为4500元。但领到补偿后,李某发现并不是13500元,对此,公司解释称,这是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李某认为公司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的数额并没有达到纳税标准,与公司交涉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此通知的规定,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仲裁庭审理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同意不再扣税。那么经济补偿未超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三倍不用缴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1524人收看
  • 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以,由此可知,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相应经济补偿的。那么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6514人收看
  • 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

    内容: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7321人收看
  • 协议约定不给职工缴社险 仲裁裁决条款违法应补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协议约定不给职工缴社险 仲裁裁决条款违法应补缴

    内容:当时小李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小李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但此份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后小李找到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补偿自己的损失,并为自己补缴社会保险。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做出裁决:单位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中“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属违法,该条款应认定无效。单位应为小李补缴从入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的社会保险。同时告知小李,工伤认定应去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请。本案争议焦点问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是否有效。那么协议约定不给职工缴社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7706人收看
  •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怎么办

    内容: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特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翁玉素律师
    2022.02.22531人收看
  • 劳动者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者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

    内容: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劳动者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532人收看
  •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内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7444人收看
  • 合同欺诈的主要方式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欺诈的主要方式

    内容:合同刑事欺诈的主要方式合同刑事欺诈的手段。即利用一些单位和个人急需某种紧缺的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这些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这里骗方以购销合同中的供方或卖方身份出现。即骗方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最后被骗方求利心切,与“卖方”签订某种商品的购销合同,付了货款。但接货后质量和数量与合同约定完全不同,但“求购方”却无影无踪了。实际上这是一个骗局,“推销方”和“求购方”是一伙的,使被骗方这个所谓“中间商”吃了大亏。这种欺诈方式极易使一些开业不久,但又赚钱心切的企业或新公司上当受骗。那么合同欺诈的主要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4363人收看
  •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

    内容:4、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案件代理人,代理立案,参加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的申请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7559人收看
  •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内容:特别是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这一类劳动争议属于争议处理机构受理范围。有人提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普遍法律形式,而且要求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因此,只有当事人之间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才属于受理范围,对因口头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争议则不应受理,这是错误的。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7439人收看
  •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

    内容: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404人收看
  • 劳务关系骶椎骨折怎么赔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务关系骶椎骨折怎么赔偿

    内容: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张嘉娱律师
    2022.03.29294人收看
  • 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合同不生效带来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合同尚未生效的,一经合同权利相对人确认才能生效,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合同;另一种则是合同无效的,自始自终没有法律约束力,不会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3485人收看
  • 签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签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内容:签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李楠楠律师
    2022.02.22816人收看
  • 个人借款给公司使用公司有责任偿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个人借款给公司使用公司有责任偿还

    内容:二人找张某所在公司要求归还借款,公司有关人员说,张某个人借款公司不知情,没有理由找公司索要欠款。刘某于是将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装修公司归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本案中,原告刘某和被告企业的负责人张某达成借款协议,张某有按约定向原告归还借款的义务。但张某是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洪某证明张某是为了装修公司经营而借款,刘某也证明其出借的8万元打到了装修公司的账户上,被告虽然辩称没有用该笔款项,是被张某个人取走使用,但并没有就此提供证据,因而可以认定是公司使用了这笔借款。综上,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及查明的事实,判决由张某所在的装修公司承担还款义务。那么个人借款给公司使用公司有责任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3463人收看
  • 贷款诈骗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贷款诈骗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内容:贷款诈骗罪无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孙xx的委托,指派李xx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目的,客观上没有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因而其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辩护人:时间:法院判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在农业银行贷款18万元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处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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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6396人收看
  •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三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龙珊律师
    2022.01.17290人收看
  • 被诬告陷害怎么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被诬告陷害怎么处理

    内容:诬告陷害行为一旦构成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就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诬告陷害怎么处理首先要确认对方的行为究竟是诬告陷害罪的犯罪行为还是侵犯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被诬告陷害怎么处理,以及诬告陷害罪属于什么案件,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到本站咨询。

    李孟阳律师
    2022.01.26810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共同犯罪分类是怎样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共同犯罪分类是怎样的?

    内容: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三共同犯罪的分工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

    周春花律师
    2022.01.17270人收看
  • 贩卖毒品如何处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贩卖毒品如何处罚

    内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黄东洁律师
    2022.01.26345人收看
  •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内容:一、过错侵权行为的定义与类型过错侵权行为的定义过错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的损害,过错侵权行为的类型根据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过错侵权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一般过错侵权:指行为人因一般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2)故意侵权: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行为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故意行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3)重大过失侵权:指行为人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王学瑞律师
    2023.12.19594人收看
  • 论犯罪预备之若干基础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论犯罪预备之若干基础问题

    内容:犯罪预备作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准备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结局。相比之处狭义的故意犯罪过程就是故意犯罪的行为过程这一过程表现为犯罪预备和实行两个行为阶段。广义的概念是把故意犯罪的行为过程扩展为故意犯罪的发展过程是着眼于故意犯罪过程在整个刑法中的意义并不局限于研究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等问题虽然其范围不失宽泛并且就其中的犯意表示而言又没有独立的刑法意义。

    翁玉素律师
    2022.01.18647人收看
  •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如何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如何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内容: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刑事拘留。而刑事拘留后,并不一定会判处被拘留人有罪,那么刑事拘留无罪释放怎样追究办案人员责任?大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宗琼律师
    2021.11.12361人收看
  • 损害婚姻关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损害婚姻关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内容:男女双方成立婚姻关系,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那么,损害婚姻关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09.171090人收看
  • 网络暴力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网络暴力立案标准怎么认定

    内容: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那么网络暴力立案标准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235人收看
  • 没达到刑事犯罪会被拘留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没达到刑事犯罪会被拘留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不少人会因为一时疏忽采取了违法犯罪之事,这时会根据违法事实的轻重进行相应的惩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没达到刑事犯罪,会被拘留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金牌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王熙律师
    2021.11.11250人收看
  • 职务侵占罪认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剖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职务侵占罪认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剖析

    内容:关键词职务侵占罪司法认定职务非法占为己有共同犯罪内容提要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从事公务活动的便利和从事劳务活动的便利。司法实践中关于职务侵占罪认定的疑难争议问题非常之多但在我们看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为己有的理解以及相关共犯的定罪处罚问题最为值得进一步探讨以求共识。但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由于增加了职务侵占罪3再将职务等同于公务就不恰当了。

    龙珊律师
    2022.01.18407人收看
  • 羁押是什么意思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羁押是什么意思

    内容:羁押是什么意思羁押,在我国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林艳英律师
    2022.01.26223人收看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犯罪主体为从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

    陈明月律师
    2022.04.03198人收看
  • 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内容: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什么是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9168人收看
  •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未经总参谋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馈赠、出售、交换武器装备。出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军用武器装备的行为。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但对于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即明知自己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将会造成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管理秩序、削弱部队战斗力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9182人收看
  • 怀孕离婚怎么处理?孩子生下来归谁?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怀孕离婚怎么处理?孩子生下来归谁?

    内容:怀孕离婚怎么处理要根据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翁玉素律师
    2022.03.03259人收看
  • 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内容:总结起来,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此案例表明,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是具有灵活性的,即使是同一罪名,量刑也存在一定的适度调整空间,以充分反映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的公正正义,本文将全面剖析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探讨其裁判原则、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以揭示司法过程中的公正底线,三、司法实践的参考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和判决底线,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具体的量刑标准则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二、法定刑和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诈骗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吴梦云律师
    2023.12.08848人收看
  • 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内容: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刑标准多少年1、私放在押人员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规则: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孔孟廷律师
    2022.04.09202人收看
  • 犯了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一般怎么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犯了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一般怎么判

    内容: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张旭律师
    2022.04.02505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及风险防范措施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及风险防范措施

    内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纠纷有以下六类:一、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引起的纠纷。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现在二手房税费政策性强,缴纳标准经常会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及时了解缴纳标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那么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及风险防范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165人收看
  • 小产权房不得登记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小产权房不得登记

    内容: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那么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671人收看
  • 起诉开发商违约金起诉费是多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起诉开发商违约金起诉费是多少

    内容:起诉开发商违约诉讼费怎么算法律分析:依照规定,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5、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如下: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楼而需要补偿的钱是从交房截止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的,违约的金额从买房款的万分之3到万分之5不等,4、起诉房屋过户诉讼费因房产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财产纠纷,法院以及仲裁机构对财产纠纷都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都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来计算,分段收费。

    段建国律师
    2023.12.05442人收看
  •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内容: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那么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4663人收看
  • 买拍卖房要注意的三大要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买拍卖房要注意的三大要点

    内容:但是,拍卖房不等同于一般的房产,其中存在的投资风险相比其他房产会略高,为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房产投资置业者在购买拍卖房时还是应该对一些细节有比较清楚地了解,避免得不偿失,同时,为消费者总结了购买拍卖房的一些关键事项。虽然出现这种状况是少数,但是也说明了消费者在拍卖现场很可能会出现一些“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产生。那么买拍卖房要注意的三大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1369人收看
  • 小产权房合同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小产权房合同怎么写

    内容: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小产权房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6839人收看
  • 不满两年二手房税费需要多少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满两年二手房税费需要多少

    内容: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话,如果不满2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如果满了2年,则不需要缴纳。其他的,对于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那么不满两年二手房税费需要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4206人收看
  • 装修房子迟迟不交工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装修房子迟迟不交工怎么办

    内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装修房屋的时候,业主可以与装修人签订装修合同,约定房屋装修的期限和质量等的问题,进行房屋时候后,装修方迟迟不交付房屋,要如何处理的?下面由大律网小编进行的解答,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李孟阳律师
    2021.11.03135人收看
  • 怎样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怎样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内容: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先进行预告登记要及时网签网签指的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陈明月律师
    2022.03.24665人收看
  • 没证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没证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没证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109人收看
  •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

    内容:诉讼争议包括了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受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争夺物业管理权等多方面。其中,业主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的案件占据了大部分,也基本成为每个物业公司面临的不可避免的难题。那么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657人收看
  • 二手房个税应该由谁承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二手房个税应该由谁承担

    内容: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税费问题上,正常情况下,购买方和出卖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那么二手房个税应该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4427人收看
  • 房屋拆迁申请报告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拆迁申请报告

    内容:所谓的两套住房,也只是两个户头而已,平方还是按自己家实际丈量的平方算,多退少补,不够的部分按照拆迁房的价格补。再不济的,年龄满18周岁应该就是可以再分到一个户头了。无奈,只有等到我达到22周岁时再申请拆迁,这样至少可以分到两套住房,不至于以后结了婚就让父母没地方住。当时村领导也是答应的,等到我年龄一达到,就给我家安排拆迁,分配合理住房。那么房屋拆迁申请报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3583人收看
  • 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注意事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注意事项

    内容:针对焦点1,被告宏泰拍卖行在庭审中提交了王某福出具的证明1份,证明其在拍卖前陪同原告一起看样,被告宏某拍卖行告知原告所拍房屋被他人占有,拍卖成交后,须姜堰工行启动诉讼程序才能交付。经质证,原告认为宏泰拍卖行提交的证据超过了举证期限,不予质证;姜堰工行认为宏泰拍卖行提交的证据真实。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是司法强制性拍卖的房产在价格上弹性较大,会出现适当降价的情况;但是某些由个人委托的房产,很容易出现流拍一次之后,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情况。所以,建议竞拍者还是事先做好功课,对拍卖的房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免得错过了中意的房屋。那么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1585人收看
  • 房产交易中避税与偷税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产交易中避税与偷税

    内容:避税是利用税务筹划合法的减少交税,偷税则是非法的,应受惩罚。房产交易中延期过户、通过房地产公司改底单,并不法律并不禁止,均可厚非。一.延期交易过户这一招是目前最常见的避税操作方式,往往幻化为不同的操作方式,但万变不离的根本是先实现房屋的交接,待涉税期满恢复“自由身”后再交易过户。因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上家须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鉴于此时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且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完毕,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下家依据赠与合同无法追究上家责任。那么房产交易中避税与偷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6123人收看
  •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内容: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四章管委会委员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那么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30263人收看
  •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如果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事项,抵押合同也是当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权未生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生效。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那么房地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1695人收看
  • 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 拆迁补偿费要交税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 拆迁补偿费要交税吗

    内容: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那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能改吗?关于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2179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内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提交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需满足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292人收看
  • 结婚按揭买房人的财产公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结婚按揭买房人的财产公证

    内容:那么结婚按揭买房人的财产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9777人收看
  • 债务人欠钱是否可以用东西顶账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务人欠钱是否可以用东西顶账

    内容:债务人欠钱是否可以用东西顶账债务人欠钱的原则上是用货币抵偿债务的,但如果债务人没钱的情况下,可以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抵偿债务,法院可以对其他财产进行拍卖。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那么债务人欠钱是否可以用东西顶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222人收看
  • 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内容: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可以起诉。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那么离婚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646人收看
  • 公司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债务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公司债务纠纷怎么解决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那么公司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579人收看
  • 债务免除有哪些特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免除有哪些特点

    内容: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务免除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92人收看
  • 拖欠工资出具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拖欠工资出具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吗

    内容: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那么拖欠工资出具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650人收看
  • 限制消费令是强制措施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限制消费令是强制措施吗

    内容: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那么限制消费令是强制措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59人收看
  •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权,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权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务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权的范围。故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52人收看
  • 民法典中进入清算程序的债务如何履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法典中进入清算程序的债务如何履行

    内容: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那么民法典中进入清算程序的债务如何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428人收看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内容:每个小区都会有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是对于小区的安全和绿化等等方面进行一个管理作用,那么在产生的物业纠纷的时候大概有哪些原因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从而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相应提高。实践中,许多业主都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环境的管理没有达到其预期,履行义务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业主以此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交纳物业费。业主往往不会去区分物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且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而认为他们就是一家的。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607人收看
  • 在什么情况下申请代位追偿权以及申请流程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在什么情况下申请代位追偿权以及申请流程

    内容:对于这种情况,车主也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的。(四)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可申请二、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情况(一)事故没有第三者不能申请如果事故只是因为自己失误造成,并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二)事故第三者无责不能申请如果事故认定中自己全责对方无责的话,也不能申请代位追偿。无论有否第三者,无论是否全责都不能申请代位追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申请代位追偿权以及申请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69人收看
  • 欠钱不还如何起诉没有欠条(欠钱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欠钱不还如何起诉没有欠条(欠钱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具体措施如下:1、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许瑞林律师
    2023.04.01635人收看
  • 欠钱不还逃跑了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欠钱不还逃跑了怎么办

    内容: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款合同甲方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是没有规定的,由签订的合同而定,而一般情况下,甲方一般是债权人。债务人不按约定支付利息可解除合同,要求其提前还款。那么欠钱不还逃跑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8997人收看
  • 别人找我借钱怎么办? 什么人不能借钱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别人找我借钱怎么办? 什么人不能借钱

    内容:本文介绍一下别人找我借钱怎么办?另外,如果明知对方借钱是为赌博,那么借款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法院对韩某和孙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什么人不能借钱的介绍,生活中,难免遇到识人不清的时候,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可以到催天下平台发布债权,催天下褒扬诚信,失信教育,积极为债权人解决债务追讨难题,帮助债权人早日实现债权。那么别人找我借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199人收看
  • 债权债务纠纷该怎么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债务纠纷该怎么做

    内容:债权债务纠纷该怎么做债权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纠纷形式在面对债权债务纠纷时很多人束手无策其实只要掌握正确的方法你也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起诉进行维权争取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这份利益。其次还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那么债权债务纠纷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169人收看
  •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

    内容:由于公路收费权含有特定的行政因素,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除应注意核定一般贷款中所需的借款人主体资质、项目建设手续完备等必要条件外,还应注意如下法律问题。否则,银行不宜向其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故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审查公路的收费期限,并使贷款期限等于或短于收费期限,甚至应使贷款期限短于批准收费期限的2/3,因为超过收费期限2/3的公路收费权不能再转让,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不易处置出让。那么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848人收看
  • 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

    内容:债务抵销的条件和效力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那么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493人收看
  • 债权转让,担保还有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转让,担保还有效吗

    内容:债权转让,担保还有效吗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负有通知保证人的义务。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权转让,担保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487人收看
  • 借条修改后是否具有效力,擅自修改借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借条修改后是否具有效力,擅自修改借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内容:借条格式修改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擅自修改借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借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并由债权人持有,债务人无法修改借条。那么借条修改后是否具有效力,擅自修改借条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795人收看
  • 成为债务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成为债务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需指出的是,担保法关于保证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并非强制性规定,故不能以保证人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认定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成为债务保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591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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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969人收看
  • 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

    内容: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那么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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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1071人收看
  •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内容:《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最后律师提醒,婚姻法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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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4388人收看
  • 诉讼离婚一方不在该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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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诉讼离婚一方不在该怎么处理

    内容:诉讼离婚一方不在该怎么处理起诉离婚一方不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宣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那么诉讼离婚一方不在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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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504人收看
  • 起诉离婚需要啥条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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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起诉离婚需要啥条件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啥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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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697人收看
  • 结婚登记出现瑕疵怎么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结婚登记出现瑕疵怎么处理?

    内容:当事人明知他人代理其进行结婚登记,且对此不持异议,虽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公开举办婚礼,与结婚证上的偶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表明双方缔结婚姻是其真实意愿。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亲自到场他人不能代理,但该规定是为确保当事人系完全自愿地结为夫妻关系。因此,只要查明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并且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其结婚登记中的瑕疵不足以影响婚姻效力。经法院释明,刘妹将离婚之诉与婚姻关系确认之诉合并提起。那么结婚登记出现瑕疵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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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91人收看
  •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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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私有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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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558人收看
  • 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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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内容: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证件第一次的判决书和起诉状。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一主体资料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感情确已破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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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884人收看
  • 离婚申请如何提出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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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离婚申请如何提出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那么离婚申请如何提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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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330人收看
  • 婚前财产协议应怎样签订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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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婚前财产协议应怎样签订

    内容:婚前财产协议不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签署该协议的意义就没有了。关于婚前财产协议应怎样签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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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886人收看
  •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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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内容:李x得知后认为上述两套房屋均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1402室的使用权归自己同时要求取得501房的房款四分之三。依兰得知后认为该房屋购买于二人婚内期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屋的购买时间为二人结婚登记后经济独立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依兰对该房屋享有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因此即使二人已离婚离婚时也没有约定对未分割的财产还能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对相关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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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87人收看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内容: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处理财产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于我国的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往往只登记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隐名共有”。因此存在财产登记人在处理财产,而不是实际所有人在处理财产。如对于男方婚前房产,双方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产权人名字不变更,这就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房产,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应当提醒变更登记,达到产权登记人于实际所有人的一致。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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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7554人收看
  • 与有配偶者同居的第三者能否作为离婚损害赔请求权的主体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与有配偶者同居的第三者能否作为离婚损害赔请求权的主体

    内容:另外,受害方要求第三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解释中也难以操作。因此,在法无明文规定前,对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一并请求第三者损害赔偿时,宜作出驳回起诉的处理。离婚损害赔偿是因配偶一方在婚内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过错配偶因此造成无过错配偶的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故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不宜作扩大解释。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那么与有配偶者同居的第三者能否作为离婚损害赔请求权的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400人收看
  • 家事暴力的法律规制条件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家事暴力的法律规制条件有哪些

    内容:鉴于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薄弱以及《婚姻法》对此规范得过于笼统,再加上家庭暴力涉及行政法规、刑法以及民事法律各个领域,更适合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单独立法。新修改的《婚姻法》虽然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但都缺乏制裁性条款和可操作性。那么家事暴力的法律规制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1820人收看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内容: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回,据婚姻法规定,彩礼应当是男方先给女方的,女方无需返还,除非双方约定彩礼属于男方所有,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彩礼归属于谁的问题如何,我们都应当尊重婚姻法的规定,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彩礼问题在我国一直备受争议,其法律地位尚未明确,有人认为,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回,如果彩礼是男女双方在婚前的约定,应当根据双方的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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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6859人收看
  • 离婚诉讼需经历的阶段有哪几个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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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离婚诉讼需经历的阶段有哪几个

    内容: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那么离婚诉讼需经历的阶段有哪几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718人收看
  • 父母健在孩子能否变更监护人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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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父母健在孩子能否变更监护人

    内容:父母健在孩子能否变更监护人可以。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在孙子女的父母健在的情况下,没有对孙子或者孙女的监护权,无法转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身份是不能改变的。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那么父母健在孩子能否变更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472人收看
  •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能够要回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能够要回吗

    内容: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以知道,彩礼钱应该是赠与女方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彩礼钱一般归女方父母,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如,为了筹集彩礼,男方父母四处借款,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甚至连正常生活都保证不了。但是这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较少,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一标准较难证明。那么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能够要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41052人收看
  • 离婚时夫妇共有债务能够全归一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时夫妇共有债务能够全归一方

    内容:可以这样约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必须一人一半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彼此的份额。但是这样约定的对外效力不是绝对的。依据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债务都归于一人,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已经离婚的双方主张权利。约定的不承担债务一方赔付债权人的债权之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那么离婚时夫妇共有债务能够全归一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30427人收看
  •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

    内容:离婚后不久,辛某听说路某在离婚前经常和一女人住在一起,就质问路某,路某对此承认。辛某于2006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路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辛某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如果在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曾存在过错情形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辛某在和丈夫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丈夫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即使她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9133人收看
  •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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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约定如果双方自愿约定离婚后对方享有房屋居住权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那么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90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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