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交房时说已通过验收的情况下要求业主领钥匙,但业主领完钥匙发现小区的配套设施均未完成住建局的联合验收审批,后找开发商,给业主看了一份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六方的联合验收报告,其中有两三方均为开发商关联单位,截止现在已过八个月仍是临水、临电未通过住建局的联合验收审批,作为业主我们能否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诉求呢?如果起诉的话,胜诉几率大吗?

2024.08.09 1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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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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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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