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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处罚后社保还有。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一般的公民,在被判刑期间(服刑期间)社保处理时封存,出狱后进入在职期间又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原有的社保完全可以接续下去的。按国家规定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在职职工受刑事处罚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也不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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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后,承租人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可逃逸,并尽快通知交管部门和出租方。如果承租人逃逸,即使在办理了还车手续后,也可能发生车辆被依法扣留等法律后果,因此造成的损失,要由承租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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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丧葬费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半,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6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具体还要看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建议提交更确切的信息,可以帮你详细核算下赔偿数额,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被扣留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后,还应当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 只要车头过停止线时不是红灯就不算闯红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 如果是醉酒驾驶造成交通肇事,行为人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不可以的,详情请咨询交警部门、驾校或车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先报警,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左右出具事故认定书。
  • 交通事故对方酒驾全责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负责办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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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看酒精含量,具体可以咨询交警
  • 如果当事人需要办理跨省临时牌照的,要在车管所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根据你的描述,作出以下解答: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1、对于肇事逃逸的情形,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3、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祸三七责并不代表实际赔偿是三七开,一般是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主次责任的表述,那么就要区分事故双方是机动车与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的情况。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需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才谈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标准来评定: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3.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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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的车被刮花但找不到负责人的,可以报警。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会依法到现场进行调查,可以调查监控录像或者询问周围的目击证人进行搜寻侵权人,之后由侵权人依法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 找电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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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拖欠行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 (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七十三条 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 (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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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出的解释。经2005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9日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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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团体寿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定期保险。其特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收取保费,提供职工的身故保障,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部分。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障,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财务压力的风险。3、团体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住院费用保险等,减轻患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负担,于其他团体险种组合构成完备的福利保障计划,并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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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未认缴出资不可以撤股。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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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包括: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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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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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章丢失需要办理作废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携带营业执照和合同章编号到所在地的公安管理部门登记废止;2、在市级以上媒体报刊上刊登作废说明;3、登报作废后,携带登报作废的报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并带好印章持章证至刻企部门办理,有限公司不需要携带持章证。4、需要更改印章图形、字体的,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纠纷构成的案件主要是民事案件,一般会围绕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其他约定的内容所产生的纠纷。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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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此类驾驶人应当接受满分教育后,才能再继续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在下列法定的情形下,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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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开基本户,没有租赁合同,可以预约银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单位不能够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中,除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认为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一般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签订合同的地点可以是:有约定的按约定,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如果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未经村民会议签订合同也是有效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村委会发包土地的,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行政强制法》中十日以内期限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果期限较长,而不含法定节假日,不仅会给计算期满日期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会造成期限的实际长短差距很大,不利于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九条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 可以。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申请劳动仲裁是需要提供公司的主体信息,不是营业执照。可以先问问劳动仲裁委,在工商局网上打印的主体资料能不能用,大城市都可以用工商局网站打印的工商主体资料立案,如果劳动仲裁委说可以,就可以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查询企业信息并打印,如果不可以的,只能去工商局打印,给工作人员说明立案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是一年,如果过了一年还没有办完案子,就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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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是可以去外地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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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只是犯意的表达;不构成刑事的犯罪
  • 不行,但是可以取保候审。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取保候审并非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要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如果拍了照,但是没有开罚单,一般不会被罚款。具有执法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才有执法权,无执法权的协管员无权开罚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劳动者离职时可以带走健康证。若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健康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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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无力执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应该调查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查看被执行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债务或者中止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1.当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信用信息就会被银行等一系列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或个人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金融机构可能会不予在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2.被公示在企业信息网上面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无论是在工商局网站还是一些第三方查询网站,都可以查到异常信息,这会影响公司的形象;3.当公司与公司有业务关系时,公司的信用很是重要,也许就是因为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使交易被拒,导致公司的业务以及利益受到损失;4.进入异常名录时候公司主体做不了任何的工商税务信息变更业务,这也会耽误公司的进度;5.无法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公司项目;6.影响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的个人征信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四险指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四种保险。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再次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可以依法起诉,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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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如果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过错造成的,执法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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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嫌故意杀人罪致死的判刑规则:依法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正确表示应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人犯此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来理解刑事诉讼证据三性:1、真实性,即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2、合法性,即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3、客观性,即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法院要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必须要对方亲口承认,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么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常见的合法证据如下:1、对方亲笔书写的证据,例如悔过书,认错书,恳请原谅的书,必须是记载明确与他人有出轨上床之事实,而不能是言语不明的字条。只有有事实即可,外遇事实时效性没有硬性规定,几年前的出轨情况也可以。2、男女在床上的视频或者照片。3、公安嫖娼处罚记录,单位处罚记录。4、开房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所谓“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投资人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遇到房价下跌时又可及时规避风险。回购房在生活中一般是很少的,在房产商在楼盘销售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些就是回购房。购买政府回购房需要与政府签订回购房协议,并且对协议中的条款对于回购协议进行仔细的阅读,这样能避免以后发生回购房不能被回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 一般都说户口所在地,即某省某市某县。你所在的可能至少是个地级市,市下面有区,所以叫户口所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没有全款发票,购房者可以申请补办。但是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且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全额发票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凭证之一,因为全额发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办理产权证、缴纳契税或提取公积金时,以及在以后出售房子时全额发票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 持有3级残疾证的人,对单位如果不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工厂以外,只要持有《残疾人证》、(八级以上)《残疾军人证》的员工、占有总职工人数(用工合同一年以上的)1.6%的,就可以免于缴纳法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房东锁门不让拿东西可以协商处理,协商失败可以报警。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以向其催款,如果房客仍旧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房东和房客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因租赁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案件范畴,应由法院管辖,派出所无权管辖。如果房东和房客发生冲突,并造成人伤,房东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 拆迁安置房不可以抵押贷款,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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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出租房潮湿发霉的原因如果是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那么有房东负责。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恋爱购房分手后的处理是:(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
  • 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不可以的,因为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 只有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如果个人有大病且在医院办理大病保险的,个人可以根据吃药情况,每月在医院领取相应药品;患者在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因需要带药回家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酌量带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不是本地户口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在常住地应征入伍。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1、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从而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完成。2、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可以卖,需要先补办房产证,房屋权利人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不一致的解决办法是,首先违反了公司的章程,应当撤销决议,分析事情可以考虑重新决议。之后可以进行章程的修正,制定科学合法的、富有前瞻性的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如果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限制。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安置房要再上市交易,是需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的。如果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时候买卖,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无法取得该套房屋的产权。所以说,安置房的交易是没有时限的,是要看有没有房产证,就可以交易的,不需要满五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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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修房的承包合同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借贷担保人应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人或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民间借贷担保人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缴纳0.5% ,个人不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 顾客拖欠货款的,当事人可以催告顾客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将其支付。如果顾客仍然拒绝支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顾客承担继续支付、赔偿损失等责任,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疫情期间可以晚点上户口。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医保卡不定点不可以用,必须在定点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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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会有影响,工程出现问题作为投标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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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医保电子凭证,点击立即激活。 输入微信支付密码。 页面弹出自己的个人信息,点击授权激活。 进入人脸识别信息确认,点击下一步。 人脸识别完成后,电子医保卡即激活成功了,点击立即使用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处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方式: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2、如果合同上写明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协商不成的时候,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比如起诉或者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可以开。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所以,发票的开具不是依据企业的营业范围而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应税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与实际交易相符的销售发票或加工修理修配发票。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然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才可以开具发票。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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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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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在实际纠纷中,已经清偿债务的连带保证人可以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其他连带保证人,要求两者分别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先以主债务人的财产受偿;也可以先起诉债务人,在对其财产执行完毕后再起诉连带保证责任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借条内容有: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和利息;借款的期限;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地点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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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对赡养义务存在以下规定: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存在限制,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存在一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私人借款不还超出催收当天就可以起诉。如果写的是欠条,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应从你第一次要求他还款时计算,在三年的时间内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男方贷款和女方无关。女方不用对于贷款承担任何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户籍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年龄、申请理由和申请日期。根据有关法律,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婴儿永久居住地户籍机关申请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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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遗产包括收入、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只有一半的份额属于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申请破产后家长可以就报名费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 当然需要。把他人的牙齿打落的,责任人需要给予受害人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权属纠纷,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有: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有关于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占绝大多数,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3,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即因为专利许可或者专利转让的合同订立或履行产生的纠纷,其本质是一个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协议离婚抚养费反悔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民法典》规定虚假离婚的后果就是真的离婚了,签订的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因此双方再婚也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离婚是不能够逃离债务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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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怀孕期间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男方在未婚女性没有分娩之前暂时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是从孩子出生以后开始计算,出生之前其还属于胎儿状态可以暂不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侵权没有获得利益的,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和获得利益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可以争取更多的财产分割,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村民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律约束力。村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条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可以要求村委会退回罚款,如果村委会拒绝退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鉴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论是提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结果未认可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职工所在单位都有负责举证说明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财产继承人一般是不能放弃部分继承权。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而一般情况下,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故可判断,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但损坏他人财物不够五千元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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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用赔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用赔

    内容:交强险哪些情况不用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等四种情况。哪些情况需要交强险赔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不用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6712人收看
  • 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

    于海明律师
    2023.04.1128人收看
  • 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是指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是指什么

    内容: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灵活运用保险近因原则是消费者维权的手段。理赔依据近因而来现实生活中引发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运用近因原则时也各不相同。实践中理赔人员只需要判定这一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会有异议。那么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7291人收看
  • 摩托车醉驾后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摩托车醉驾后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醉酒驾驶的后果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刘晓红律师
    2021.11.05542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1月27日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6346人收看
  • 发生轻微交通故逃跑了会算全责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发生轻微交通故逃跑了会算全责吗

    内容: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一般要承担全责,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公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发生轻微交通故逃跑了会算全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0123人收看
  • 精神损害赔偿出租车无“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精神损害赔偿出租车无“缘”

    内容:昨日,记者了解到,继交强险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赔偿范围之后,兰州部分保险公司的新商业车险也首次将“精神损失赔偿”作为附加险加入其中,但出租车等营业汽车并没有纳入“精神损失赔偿”范畴。营业汽车未进保险范围据记者了解,“精神损失赔偿”对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伤残、死亡、流产等引起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兰州几家保险公司选择不一据平安财险甘肃分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平安保险公司在03版条款中的附加险中就已经将“精神损害赔偿”加了进来。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出租车无“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03174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都得判刑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肇事罪都得判刑吗

    内容: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那么交通肇事罪都得判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8627人收看
  • 无证驾驶追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无证驾驶追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龙珊律师
    2022.03.31562人收看
  • 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

    内容:开车门撞到人赔偿标准

    李孟阳律师
    2023.04.2086人收看
  • 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手续是怎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手续是怎样

    内容: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手续是怎样到达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后双方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保险员开始对事故现场照片进行核对并对车辆碰撞部位进行勘察确认确系此次碰撞所造成的损伤后对车辆进行初步定损。一般情况下轻微剐蹭事故只会碰撞一个或几个外部部件多数保险公司因与4S店及车辆维修点有协议价格初步定损完全可以确定赔偿价格。车辆维修完成后通知车主取车。全责方维修车辆后需自己先行垫付维修款在取得双方的维修发票后去保险公司报销。至此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结束被保险人只需静待保险公司将赔偿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即可。那么对方全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手续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7332人收看
  • 委托他人购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委托他人购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内容: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委托他人购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07324人收看
  • 2022交通事故分期赔偿协议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2022交通事故分期赔偿协议

    内容:现甲乙双方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协议如下:一、赔偿总额:x元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x元人民币。”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那么2022交通事故分期赔偿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6612人收看
  • 肇事逃逸一般赔偿多少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肇事逃逸一般赔偿多少

    内容:肇事逃逸一般赔偿多少交通肇事的赔偿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具体的赔偿可以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肇事逃逸一般赔偿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7229人收看
  • 醉驾缓刑条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醉驾缓刑条件

    内容:醉驾缓刑条件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醉酒驾驶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醉驾缓刑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6671人收看
  • 私家车交强险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私家车交强险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酒后驾车、故意撞人,交强险也理赔,目的是保护受害者,体现了公益性。那么私家车交强险收费标准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4864人收看
  • 公司行为造成个人刑事责任有赔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公司行为造成个人刑事责任有赔偿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自然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之后是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实践中也有一些公司犯罪的情形。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行为造成个人刑事责任有赔偿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网上律师咨询处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张旭律师
    2021.11.121112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坐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坐牢?

    内容:一般的交通事故不须要坐牢,只是民事赔偿;只有达到犯罪的条件才有可能坐牢。那么怎么样算是达到犯罪的条件呢?

    张嘉娱律师
    2023.05.2519人收看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如何划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如何划分

    内容: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如何划分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七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九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那么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如何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41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自认全责有什么后果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自认全责有什么后果

    内容:二、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自认全责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71020人收看
  •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问题与对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问题与对策

    内容:征收补偿范围主要解决的是应对哪些方面的财产损害进行补偿的问题。它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集体组织丧失的土地所有权。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处于生长阶段的青苗被毁坏后给与未能获得可预期收益的补偿。那么浅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问题与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6382人收看
  •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控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控制

    内容:本文对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关键词: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控制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优缺点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具有下列主要优点:①改善使用阶段的性能。将预应力筋对混凝土结构的作用作为平衡全部和部分外荷载的反向荷载,成为调整结构内力和变形的手段。2 施工质量控制内容及影响因素 2.1 预应力材料的质量控制 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信誉好质量好的厂家产品。那么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4441人收看
  • 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劳务分包公司

    内容: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可以将承揽到的劳务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的劳务分包有效的利用了资源,同时也是更好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那么工程劳务分包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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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7492人收看
  • 监理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监理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内容:除了监理人员的工资之外,其他各项直接费用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那么监理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5589人收看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书范本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书范本

    内容:证书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安投资技术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时间鉴定意见鉴定负责人:年 月 日注:本鉴定书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质监站存档一份那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4154人收看
  • 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对于施工企业尤其如此,工程款的数额如何确定,发生了签合同当时无法预计的情况又应当如何处理,结算时依据在哪里,无一不与合同条款有关。那么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31016人收看
  • 施工合同备案由哪些流程组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施工合同备案由哪些流程组成

    内容: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那么施工合同备案由哪些流程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78人收看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

    内容: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那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5288人收看
  • 如何恢复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恢复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内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陈宗琼律师
    2022.04.115026人收看
  • 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具体程序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具体程序

    内容: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具体程序

    荣静月律师
    2021.10.22614人收看
  •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程序是怎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程序是怎样

    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于中国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有着迫切的需求,建筑行业片面追求规模发展,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存在不足近年来,虽然中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每年逾千人死亡、逾百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现状仍然提醒着我们: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函待进一步加强和突破。那么房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程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9105人收看
  • 建筑业意外险购买需要什么手续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筑业意外险购买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建筑工程的工人们每天都需要面临极其高危的风险,他们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发生意外整个家庭都将陷入困境。因此,建筑工人尤其需要购买一份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来为自己的安全提供一个可靠的保障。那么,建筑业意外险购买需要什么手续?

    张嘉娱律师
    2021.10.261026人收看
  •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内容: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张芸律师
    2021.11.29833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包含哪些内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包含的内容有:施工现场的质量条件评价,地基和桩基工程质量的评价,建筑工程的质量评价,建筑工程尺寸偏差及其限制实测,还有建筑工程观感质量,以及屋面工程质量评价,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评价这几个方面。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定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的,对于需要进行评定的内容和项目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982人收看
  • 北京昌平区住宅楼疑因工地施工出现多处裂缝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北京昌平区住宅楼疑因工地施工出现多处裂缝

    内容:施工地点挖出近10米深大坑,距离居民楼只有10米左右的距离从4月初开始,昌平区润杰经典小区的居民发现,小区北侧的围墙多处开裂,部分居民家中的墙体也出现裂缝。对此指责,开发商一方予以否认。昌平区润杰经典小区居民称,从今年2月份开始,小区北侧围墙外施工建楼,目前仍在对地基进行挖掘,挖掘地基的地方,距离住宅楼仅10米左右,深度也已经达到了约10米。李先生说,他们此前也曾组织过居民,对工地施工进行阻止,开发商方面也找过勘测机构进行勘测,但未公布勘测结果。那么北京昌平区住宅楼疑因工地施工出现多处裂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5278人收看
  •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资料,工程结算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资料,工程结算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内容:工程进行结算时,需要准备好所有材料,然后上交财务部进行核实。工程结算资料有以下内容: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若有)。中标(中选)通知书。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国家统一规定、取费标准)。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等,都纳入工程款结算。

    吴梦云律师
    2023.08.10767人收看
  •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经营范围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经营范围

    内容:(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服务,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水渠管理服务,建筑装饰。(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受主体委托从事:建筑劳务分包。(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在资质证书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五)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工程、室内外装饰、市政公用工程;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建筑材料的销售与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六)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那么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经营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18739人收看
  • 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认定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四种违法分包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两种违法分包行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那么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6630人收看
  • 现在施工合同还备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现在施工合同还备案吗?

    内容: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那么现在施工合同还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185人收看
  • 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

    内容: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那么电力工程承包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0499人收看
  •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内容:对方没有签字,那么该账单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具体的您可以把对账单,以及手头上其他证据材料,拿给律师看看,根据查询会计网得知,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的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法律效力,对账单要加盖财务章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对账单只有签字没有盖章可以起诉,账单上有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符合起诉条件即可起诉,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5、首先应该自查本身,对于原告的主张货款是否属实,不属实情况下,一需要证明货款对账单的公章系对方伙同本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加盖,属于受欺诈,其次找证据证明本身企业没有订购如对账单的货品,原告也未送货的事实来反驳对账单。

    张旭律师
    2024.01.171141人收看
  •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内容:不同情况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财物的规定: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郭铭芝律师
    2024.01.03274人收看
  •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内容: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纠纷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如果出借金额较大,一般会寻找律师代为诉讼。

    赵金保律师
    2023.05.2436人收看
  • 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规定

    内容:担保人追偿权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追偿权是有时效的,一般时效为2年。 担保人 对 债务人 行使追偿权的 诉讼时效 ,自保 证人 向 债权人 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

    任冰峰律师
    2023.08.07822人收看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周春花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即可,不过需要注意,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于海明律师
    2023.08.16398人收看
  • 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内容: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王学瑞律师
    2023.04.1326人收看
  • 北京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一般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北京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一般代理律师收费标准)

    内容:3、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北京请律师收费标准法律分析: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北京律师收费标准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北京律师费收费标准2023法律主观:众所周知,除了法律援助的律师,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是都要进行收费的,当然这个收费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是有一定标准的。

    刘晓红律师
    2024.01.25582人收看
  •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网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内容:网上被诈骗的钱怎么找回来

    王熙律师
    2023.04.18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荣静月律师
    2024.01.2229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首要问题,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林艳英律师
    2023.05.2423人收看
  • 情侣借贷纠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情侣借贷纠纷

    内容:情侣借贷纠纷: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陈明月律师
    2023.05.2424人收看
  •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三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张芸律师
    2023.05.2332人收看
  • 上诉换律师对自己是不是不利,已经上诉请律师了还想再请一个可以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上诉换律师对自己是不是不利,已经上诉请律师了还想再请一个可以吗

    内容:4、二审有没有必要换律师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由当事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在审判过程中,是可以更换律师的,也可以拒绝该律师继续为自己辩护,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只是法律服务合同关系,授权律师在代理事项范围内办理诉讼业务,允许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一次律师,而您说的刑侦阶段,律师是以非律师身份介入案件的,即该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辩护人,直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才能成为辩护人,而此阶段更换律师是不受次数限制的。

    李楠楠律师
    2023.12.15407人收看
  •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有法律效力:借贷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借贷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冯清琴律师
    2023.04.1040人收看
  •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内容:5、朋友的贷款逾期了,用户的手机总是被催收打电话催债,用户可以提醒朋友尽快还款,只要朋友运行了还款操作,哪怕没有还清欠款,用户也不会再遭遇催收电话,律师事务所怎么催债和外包公司催收有何区别1、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暴力催债该怎么处理1、遇到暴力催收,应该如何应对:遇到发短信,打电话威胁的,就截图保留所有证据,通话保留录音,去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会有管理人员回电给你答复。

    吴梦云律师
    2024.01.18996人收看
  •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内容:第三条计时收费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确定的计时收费标准,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诉讼类法律服务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来确定具体计时收费的价格,但该价格不能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承办案件的类型,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所列以外法律服务采用计时收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标准和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孔孟廷律师
    2024.01.25808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崔玉君律师
    2023.10.10990人收看
  • 借贷平台倒闭了借的钱要还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贷平台倒闭了借的钱要还吗

    内容:借贷平台倒闭了借的钱要还吗

    许瑞林律师
    2023.04.1431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向当事人发出律师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发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规定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诉讼、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等,对于发律师函是可以认定为提出请求的行为,是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的。

    荣静月律师
    2024.01.23523人收看
  • 如何向省级高院申请再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如何向省级高院申请再审

    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嘉娱律师
    2023.07.19628人收看
  •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内容: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对于债务人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重组成功,可以避免破产清算造成的债务偿还比例过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最坏结果的产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赵金保律师
    2024.01.15300人收看
  •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内容: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因连年亏损,洗浴中心经营两年后老张便撤资退伙,并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3万元债务,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任冰峰律师
    2024.01.31574人收看
  •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

    内容:五、如何防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的法律风险为了防范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的法律风险,购买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通知债务人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购买方在购得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后,也应注意担保物权的转移问题,例如,在某地,一家企业购买了银行的一笔不良资产债权,但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导致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转让并不知情,因此,购买方在购得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结论综上所述,购买银行不良资产债权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市场前景,但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冯清琴律师
    2023.10.031035人收看
  •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内容:总的来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很多的,企业要注意在准备材料的时候,要与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相关的规定要求,并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和资源,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终能够顺利通过审核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什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技术条件、管理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出具的准许企业生产或销售食品的证明文件。

    于海明律师
    2023.06.26996人收看
  • 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内容:在案件胜诉后,当事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主动申请诉讼退费,超过期限没有申请的,法院会将胜诉退费金额列入执行标的,这就只能等到案件执行回款完成之后才能实现诉讼费退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及其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已经告知当事人,故可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书记员进行沟通,从而确定办理诉讼退费事宜的时间和见面地点,)一份④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当事人是法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②单位往来收据加盖财务章③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④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⑤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李维律师
    2023.06.091022人收看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基于这一原则,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一般都有具体衡量的标准,应当全部赔偿,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本条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完善,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这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

    邢颖律师
    2023.07.10626人收看
  • 案子到法院找律师晚不晚(案子到了法院请律师还有用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案子到法院找律师晚不晚(案子到了法院请律师还有用么)

    内容:案件到审理(法院)时,如有确凿证据对嫌疑人有利,这时候就必须得聘请律师参与诉讼,因为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必须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代理,案件到法院了请律师还有用吗法律分析:有用,但肯定没有第一次讯问时委托的作用大,毕竟时间在那,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一、收到传票后再请律师来得及吗除非重大、复杂的事情案件,一般情况下是来得及的,收到法院传票再请律师来得及吗如果自己成为被告,就会收到传票,通知开庭审理的具体日期。

    段建国律师
    2024.01.08240人收看
  •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销售型公司在分配股权时,应当避免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建议在股权分配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由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投资人三方持股,将最大的权利集中于创始人手中,便于其行使权力,因此,销售型公司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应当考虑好以下几点:1.股权结构应当尽量简单清晰,避免后期股权纠纷,退出机制是指在销售型公司中,如何实现销售人员的股权退出,在销售型公司,由于股权结构、利益分配等原因,销售人员离职时往往会出现矛盾,造成销售团队瓦解,3.激励方式应当选择可以量化的方式,例如销售提成、固定薪酬、虚拟股权等,因此,可以考虑将股权激励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薪酬制度相结合,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龙珊律师
    2023.07.031045人收看
  • 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外地律师可以在当地打官司吗

    内容:可以委托异地律师在本地打官司吗在外地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起诉吗 案件在外地进行审理时,当事人不能到现场出席庭审的,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的诉讼问题,当事人要出具受权的委托书,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完全可以从外地找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并没有规定律师不能从事异地诉讼活动,律师除了可以参加诉讼活动之外,也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一些其他的非诉法律服务,即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律师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代理诉讼,办理律师业务。

    林艳英律师
    2023.12.15489人收看
  • 被告最多可以有几个辩护人,被告最多可以委托几个辩护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被告最多可以有几个辩护人,被告最多可以委托几个辩护人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一个被告最多可以聘请两名以上辩护人进行辩护,对于案情复杂、罪行严重的案件,聘请多名辩护人有助于更好地为被告进行辩护,同时,律师也建议被告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需要聘请多少名辩护人,以确保获得最佳的辩护效果,律师建议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一个被告最多可以聘请两名以上辩护人,由于案件性质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张某聘请了两名辩护人进行辩护。

    陈明月律师
    2023.11.17549人收看
  • 被冤枉了可以起诉吗赔偿,个人名誉受损起诉需要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被冤枉了可以起诉吗赔偿,个人名誉受损起诉需要什么

    内容:法律主观:名誉权如何诉讼侵犯名誉权起诉的话,需要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缴纳诉讼费用即可起诉,名誉权受损起诉要怎么起诉1、首先去有管辖权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3、法律主观:侵犯名誉权怎么起诉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书写好起诉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5、法律主观:侵犯名誉权怎么起诉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再书写好起诉状向法院立案庭提交。

    黄东洁律师
    2023.12.14587人收看
  • 认定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认定累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也就是说前后犯罪都没有刑种上的要求,仅仅是被判处附加刑也不影响其成立,并且没有时间的限制,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任何时间犯相应的罪都会构成特殊累犯,【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

    李楠楠律师
    2023.07.10710人收看
  • 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内容:通过咨询法律机构、提交申请、接受审核调查、签订领养协议等步骤,家庭可以合法地进行领养,并为孩子提供一个温暖、稳定的家庭环境,本文将详细介绍2021年孩子快出生了的情况下,寻求领养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参考和指导,一、领养的法律程序领养的法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咨询法律机构:在决定领养之前,家庭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3. 法律咨询和辅导:在整个领养过程中,家庭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和辅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领养是一项重要的决策,需要家庭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3. 审核调查:民政部门或领养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调查,包括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翁玉素律师
    2023.09.01376人收看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内容:(如果花钱找代理记账报税,也可以让他代你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没有这么多疑惑,一次性就搞定了)※:个体户可以不用刻章子,当然你要刻也行,章子要费用,个体户也不需要开公户,用法人的银行账户就行,办理费用: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钱所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场地证明材料、工商号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就不用说了吧,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身份证信息要跟这个经营者的身份证要保持一致,也就是同一个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1、线下办理:拿上身份证和场地证明材料,去当地的工商所,找柜台人员直接办理,说出你提前准备的商户号,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会现场办理,这个资料全的话办理很快,快的话当天就能下证书,慢的话几天也能下证书,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意事项:不要相信那些说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不需要记账报税的鬼话,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那些事。

    陈宗琼律师
    2023.06.30337人收看
  •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如何分配股权,开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内容:法律主观: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在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2、开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是,可以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股权如何分配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

    孔孟廷律师
    2023.10.30442人收看
  •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内容: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姚平律师
    2023.08.22819人收看
  • 免费法律顾问在线咨询电话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免费法律顾问在线咨询电话

    内容:法律咨询免费24小时服务是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市民的免费法律援助热线,24小时免费接受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稳定,法律顾问免费咨询电话_百度问一问需要法律适用方面咨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是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教育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4、是全国律师服务热线,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它是各地市省司法局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工作日由各律师司务所专业律师轮值免费解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相关资料: 免费24小时律师咨询电话是12348,2、”是中国司法部推出的司法服务热线,旨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申诉投诉等服务,”是中国司法部推出的司法服务热线,旨在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申诉投诉等服务。

    许瑞林律师
    2023.12.26133人收看
  • 水库征地多少钱一亩,水库征地补偿标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水库征地多少钱一亩,水库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二、影响水库征地补偿费用的因素水库征地补偿费用的确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类型和面积:不同类型和面积的土地在征地补偿中可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是水库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到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的经济利益,水库征地补偿费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本文将介绍水库征地的一般补偿原则和影响补偿费用的因素,并提供一些相关的参考信息,一、水库征地补偿原则水库征地的补偿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补偿:征地补偿应当合理、公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三、参考信息由于水库征地补偿费用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

    荣静月律师
    2023.09.01973人收看
  • 留置超过六个月不结案,留置超过六个月不结案会怎么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留置超过六个月不结案,留置超过六个月不结案会怎么样

    内容:民事诉讼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林艳英律师
    2023.08.142460人收看
  • 通过电子邮件能订立合同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通过电子邮件能订立合同吗?

    内容:电子邮件是现代人办公和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为适应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的需要。我国《合同法》特别规定,通过收发电子邮件是可以订立合同的。但是电子邮件很容易被人删除或修改。因而,如果要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的话,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防范于未然。那么通过电子邮件能订立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3260人收看
  • 7级工伤赔偿明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7级工伤赔偿明细

    内容:(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单位或本人或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周春花律师
    2021.12.05308人收看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

    内容: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那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7234人收看
  •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么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么写?

    内容: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在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物订立本合同。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式确定乙方均需征行甲方的同意。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第四条经营责任乙方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车辆丢失车辆损坏。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六条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等费用由方负责交纳。那么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5217人收看
  • 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在哪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在哪

    内容: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合同生效要件体现的是国家干预原则,由国家队合同的约束力予以干预。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依赖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那么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776人收看
  • 工伤医疗可赔给第三方责任人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伤医疗可赔给第三方责任人吗

    内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陈宗琼律师
    2022.03.29404人收看
  • 房屋租赁涉及的五大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租赁涉及的五大注意事项

    内容:对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对极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实施经济诈骗后人去楼空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之前,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情况、被投诉情况及信用档案情况,尽量选择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应查验房屋权属证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证件及房屋出租委托书,核对委托权限及期限,在约定租金支付方式时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长期限的租金。那么房屋租赁涉及的五大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499人收看
  • 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内容:如果是单方面故意私自涂改,隐瞒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认为无效。那么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7296人收看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出租人的出租利益包含了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其获得的合理的利润,也就是租赁物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王熙律师
    2022.04.162703人收看
  • 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内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二)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时,仲裁协议内容必须具备三个要素:1、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三)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应注意:1、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龙珊律师
    2023.04.13507人收看
  •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案

    内容:同时查明,1999年12月15日被上诉人杜支龙个人购买红色神龙富康轿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且于同月22日登记上牌,从事出租车营运业务,其登记车主为杜支龙。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作为旅客乘坐出租车即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作为运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运人应该是该出租车的经营者。本市乘坐出租车的交易习惯是乘客与承运人之间不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承运人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后,乘客根据计程价格支付票款。那么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5411人收看
  • 未登记建筑的建筑时间的情况下作出的“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未登记建筑的建筑时间的情况下作出的“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

    内容:未登记建筑的建筑时间的情况下作出的“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

    陈明月律师
    2021.11.10338人收看
  • 公司逼迫工人签署放弃保险等承诺书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逼迫工人签署放弃保险等承诺书

    内容:昨日,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勘测院工人张军(化名)等人向本报投诉:他们“被潜规则”了。张军称,当合同发下来后,大伙都傻眼了:随合同附有一份申请书和承诺书。张军说,就此,他已被强行停工好几日。张军的两位工友证实了他的说法。他称,公司之前没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历史原因造成;之前没给工人买保险,但在他们的工资上有“反应”。“该公司的做法已违反劳动法,工人可打消顾虑与该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因为那是无效的。”因此,员工即便签订了承诺书,自愿“放弃未签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该承诺也是无效的。据悉,目前,渝北区劳动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那么公司逼迫工人签署放弃保险等承诺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8663人收看
  • 国庆出差算加班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国庆出差算加班吗

    内容:在国庆上班算加班,除非员工自愿加班,否则公司就应该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那么国庆出差算加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1889人收看
  • 该案是附条件合同还是期限约定不明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该案是附条件合同还是期限约定不明

    内容:对本案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本案属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种观点是该案属履行期限不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这是法律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规定。协议中约定”剩余70000元待保险理赔后付清“,并非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中的保险理赔并不是被告承担合同义务的约定条件,而是原、被告对剩余70000元赔偿款的履行期限的约定,因为被告刘某驾驶的车辆投有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是客观事实,发生交通事故,对因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刘某赔偿后,可以申请保险理赔,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实。那么该案是附条件合同还是期限约定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8989人收看
  • 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内容:本案中,原告吕某与第三人李某均要求被告彭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均要求彭某承担一房两卖的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吕某与被告彭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被告彭某与第三人李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依法成立并生效。吕某与彭某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予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彭某应返还吕某定金2万元。因彭某积极履行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对李某造成损失,故对于李某要求彭某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那么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5559人收看
  • 居间合同终止效力案例分析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居间合同终止效力案例分析

    内容: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马xx、李xx依据居间合同收到劳务费204000元。义马人民法院判决:一、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马xx、李xx居间费372375元,违约金6万元,合计432375元。二是居间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协议。请求撤销原判决,判决中建三局二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协议违法,为无效协议。居间协议上虽未写明中建三局二公司名称,但居间协议约定的居间义务是义马热电厂工程项目投标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等。那么居间合同终止效力案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0552人收看
  •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

    内容: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此外,国家对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是强调当事人合意,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的生效强调立法者对合同关系的评价,反映了立法者对合同的干预。那么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7556人收看
  • 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有何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有何区别

    内容: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对于期待利益的保护可使合同在被违反的情况下达到合同被履行的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那么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818人收看
  •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内容:借款合同的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包括两部分: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7457人收看
  • 猥亵儿童量刑怎么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猥亵儿童量刑怎么规定

    内容: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329人收看
  • 申诉律师费大概给多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申诉律师费大概给多少

    内容:一:什么是申诉律师费申诉律师费是指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所支付的费用,申诉律师费的高低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能力、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结语:申诉律师费的高低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能力、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由于王某的案件涉及到工伤赔偿,案件比较复杂,律师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工作量较大,因此律师费相对较高,一般来说,申诉律师费可以根据案件的标的额、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律师的收费标准进行协商。

    段建国律师
    2023.10.16663人收看
  • 牵连犯与相似罪的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牵连犯与相似罪的区别

    内容:牵连犯并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因为牵连犯与相似的罪数形态很容易混淆。以符合法定犯罪构成的事实为标准符合一个为一罪数个为数罪。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从总体上把握牵连犯与其他罪数形态。它与牵连犯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定性。吸收犯的一罪不具有独立性而牵连犯数罪都具有独立性第二成立原因不同。成立吸收犯是由于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或者完成行为吸收未完成行为例如既遂行为吸收预备行为而成立牵连犯是由于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有牵连关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7483人收看
  • 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罚

    内容:如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邢颖律师
    2022.03.03366人收看
  •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

    王熙律师
    2022.01.17604人收看
  • 挡路不让走属于犯法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挡路不让走属于犯法吗

    内容:现实生活中,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需要时常规范自身的言行,避免给身边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但仍然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存在,如在道路上对他人进行拦截,那么,挡路不让走属于犯法吗?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李孟阳律师
    2021.11.04728人收看
  • 职务侵占罪共犯从犯的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职务侵占罪共犯从犯的认定

    内容: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陈明月律师
    2022.01.17633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内容:我们认为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就是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的行为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的发生的情况,我们认为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就是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的行为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的发生的情况,1客观根据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有以下特点行为人首先实施了基本的犯罪行为,1客观根据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有以下特点行为人首先实施了基本的犯罪行为,一句话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了结果加重犯的犯罪构成就是行为人负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的根据。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492人收看
  • 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什么

    内容:一、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什么1、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王学瑞律师
    2022.03.27128人收看
  • 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内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向相关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企业只能自行承担职工治疗费用或者单位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其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也可根据有关规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休息期满后员工返回企业继续工作一旦员工确认恢复或带薪停职期满后员工应按安排或者约定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期满不直接上班的可以认定为旷工因旷工造成的扣薪、处罚甚至辞退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翁玉素律师
    2022.03.03586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内容: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其特征是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202人收看
  •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内容: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刑事证据种类,刑事证据,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听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孔孟廷律师
    2021.11.11560人收看
  • 父母抛弃自己的孩子是否违法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父母抛弃自己的孩子是否违法

    内容: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即经过10年,法律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姚平律师
    2022.03.26632人收看
  • 刑事责任具有什么特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刑事责任具有什么特点

    内容:刑事责任是一种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国家强制犯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不可转嫁,不能替代。刑事责任是犯罪事实的综合反映,也是刑法规范的现实化,刑事责任为确定刑罚提供根据和标准。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嘉娱律师
    2022.01.10731人收看
  • 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

    内容:被法院判决拘役缓刑就是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经过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和宣告缓刑的。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那么拘役缓刑司法矫正适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9134人收看
  • 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治安案件有盗窃未遂么

    内容: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犯罪是侵财性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要通过窃取财物的数额体现出来。对于盗窃未遂,尽管没有实际窃取到财物,但如果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仍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任冰峰律师
    2022.04.08537人收看
  • 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刑诉法212条具体讲了什么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冯清琴律师
    2022.03.27175人收看
  • 金融诈骗怎么报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金融诈骗怎么报案

    内容: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那么金融诈骗怎么报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4.299665人收看
  • 银行卡息费、违约金法律如何规定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银行卡息费、违约金法律如何规定的?

    内容:近年来在申领、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因信用卡透支息费、违约金收取等行为引发的银行卡纠纷持续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现增长趋势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李维律师
    2022.03.03760人收看
  • 连续犯与继续犯区别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连续犯与继续犯区别

    内容: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2、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能够构成数个刑法规定的相对独立的犯罪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刘晓红律师
    2022.01.17319人收看
  •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规定

    内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非住宅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4194人收看
  •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内容: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1678人收看
  • 什么是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什么是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内容:是指房产卖方将其已抵押给银行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并由买方来偿还现按揭/抵押贷款的业务。也就是说,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那么什么是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4395人收看
  • 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关于搬迁补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权调换的,产权调换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的解除权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那么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9641人收看
  • 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

    内容:物业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况,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那么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31708人收看
  • 楼梯间面积属于谁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楼梯间面积属于谁

    内容: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由此可见,楼梯间面积属于全体业主。那么楼梯间面积属于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897人收看
  • 港城二手房契税新标准出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港城二手房契税新标准出台

    内容:从市地税部门获悉,二手房契税征收政策已于日前调整,非小户型和非首套房的市民交易时将缴纳更多的契税。在此期间,所有不能提供首套房证明等其他情况,购买新房均按3%标准征收。而之前144平方米以下还一律都是1%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税率,也于本月12日下午开始执行差别化的征收政策。根据刚刚调整的二手房契税征收新规,除了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并且是首套房的,仍按照1%税率征收外,其余的均有所上调。如果市民购买的是面积小于90平方米或是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并且属于家庭惟一住房,新政后的契税标准与之前相同,这部分市民购房将不受影响。那么港城二手房契税新标准出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4559人收看
  • 二手房产纠纷诉讼程序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二手房产纠纷诉讼程序

    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二手房产纠纷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478人收看
  • 南京市二手房怎么买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南京市二手房怎么买卖

    内容:一个目的,是指一切交易行为都必须服从房屋买卖的价款能如数到手的目的。三个必须是指:1、在未收到大部分房款时,原则上不应当申请交易,如已经交易的买方未付房款前不得将交易收件单交给买方,七天内仍未付款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补救措施;2、交房并交付全部钥匙时,应当收齐全部房款;3、如买方以与卖方订立的买卖合同作为抵押贷款,并且以该抵押贷款作为支付卖方房款,在申请交易前,贷款银行应向卖方出具保函,或由买卖双方和银行共同约定所贷款项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卖方。那么南京市二手房怎么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5252人收看
  •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有哪些

    内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那么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113人收看
  • 二手房漏水纠纷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二手房漏水纠纷怎么办

    内容:如果在房屋交易后一年内出现漏水的情况,且卖家未在房屋交易前告知房屋瑕疵的,那么,买家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等途径,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二手房漏水纠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51063人收看
  • 租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租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怎么办

    内容:租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怎么办1、承租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拍卖的按以下情形处理如果房屋是在设立抵押权前承租的在承租期间房屋被法院拍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如果房屋在抵押后出租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房屋拍卖后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解除。第百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那么租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488人收看
  • 二手房贷款难易度分析 支招房贷流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二手房贷款难易度分析 支招房贷流程

    内容:商品房银行贷款难易程度 ★★★★★理财师解惑:二手房在上市交易时受政策限制较少,所以银行更愿意接受这类房产贷款。4大典型案例房贷相关常识住房贷款怎么办理 政策性保障住房银行贷款难易程度 ★★★★☆理财师解惑:政策性保障住房在办理贷款时,银行一般审核会比较严格。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男方不超过65周岁,女方不超过60周岁,有城镇户口的居民,本市、外地均可,并且能够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个人征信纪录良好等。二手房贷款额是房产评估值和房产成交价取低原则来决定的,评估值一般低于评估价。那么二手房贷款难易度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4570人收看
  • 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法律支持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法律支持吗

    内容: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那么二手期房买卖合同法律支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7202人收看
  • 两年前为结婚买房 在新汉城买了个晚婚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两年前为结婚买房 在新汉城买了个晚婚房

    内容:”徐先生愁眉不展,本打算开春装修的计划落空了,“这套房子是我9月份结婚的婚房,可现在看来结婚干脆就住不进去了!交房一拖再拖徐先生2008年6月在皇姑区新汉城楼盘认购了一套近70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于当年10月交了首付,可他的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徐先生说自己交了首付后开发商并未和他签订购房合同。”可让他没想到的是,2009年底开发商却表示目前无法交房,要延期至2010年6月30日。”徐先生眼瞅婚期将至,可婚房还没谱。“可通常这种解决方法并不利于消费者,因为房价有可能在这段时间上涨,退房只是一种气愤和无奈之举。那么两年前为结婚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699人收看
  • 物业管理费催款方法及技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物业管理费催款方法及技巧

    内容:比如,看本小区有无该业主的同事、朋友、关系好的邻居,想方设法从他们手中得到该业主的联系方式,如有需要,可以找到他单位“登门拜访”。那么物业管理费催款方法及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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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522人收看
  • 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失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失效]

    内容: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第四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是南宁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管委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物业管理企业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接受管委会的委托,承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与管委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对住宅区的物业实施统一管理。第十二条住宅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那么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375人收看
  • 物业收费衡量标准应以市场运行标准替代政府定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物业收费衡量标准应以市场运行标准替代政府定价

    内容: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还可牵涉到另外一则旧闻:2004年举行的北京物业管理收费的听证会出师不利,北京市就《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举行听证会,其核算标准和定价方式遭到物业公司经营者和业主的一致质疑。政府一般不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具体收多少服务费由业主(委托方)与服务公司(受托方)双方讨价还价决定。笔者期望,随着《决定》的出台,在受到广泛关注的物业收费问题上,政府逐渐成为一个市场运行标准的守望者,而不是一个价格标准的制定者。那么物业收费衡量标准应以市场运行标准替代政府定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0949人收看
  •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内容: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章程》中做出规定。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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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488人收看
  • 离婚夫妻打三年官司 房产分割起争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夫妻打三年官司 房产分割起争议

    内容:离婚时,丈夫罗某要求分割妻子刘某名下的两套房产。双方为此打了3年官司。刘某说,两套房是她父母在婚后赠与她个人的,她拿出丈夫于2008年4月写下的字据,称丈夫已明确表示,房产、有价证券等完全归刘某本人。罗某则认为两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经过两次审理,法院终审判决刘某胜诉。罗某提出申诉后,此案被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因其中的一套房产已被刘某以90万元的价格卖掉,因而判决剩下的一套房产归刘某,刘某向罗某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刘某不服,提起上诉。那么离婚夫妻打三年官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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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891人收看
  •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

    内容:股权质押注销登记申请书怎么写?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注意事项?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那么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992人收看
  • 借贷合同无效不用还本金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借贷合同无效不用还本金吗

    内容:二、哪些情形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贷合同无效不用还本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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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33人收看
  •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吗

    内容: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且有违程序正义,无法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存在合理的异议,则可能造成错案。因此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那么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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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277人收看
  • 不当得利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不当得利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有哪些

    内容:不当得利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有哪些主体: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那么不当得利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6431人收看
  • 处理借贷纠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处理借贷纠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内容:在法院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多不愿出庭应诉,并且还存在被告拒签法院应诉手续或于原告起诉前离家外出的情形,导致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只能作出缺席判决,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和送达裁判文书造成很大的障碍。通过对人民法院民间融资纠纷被告人的答辩书的了解测算,债务人辩称无力归还的占90%以上,致使债权人难以维护自身权益。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终止调解。那么处理借贷纠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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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43人收看
  • 债务纠纷管辖的内容有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务纠纷管辖的内容有什么

    内容: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并购方的合同纠纷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的,则适用专属管辖条款。(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那么债务纠纷管辖的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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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825人收看
  •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内容: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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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83人收看
  • 催款函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以及书写过程注意事项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催款函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以及书写过程注意事项

    内容:2、催款或索债的事实和原由。如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情况或法律依据,债务人拖欠债款拒绝履行义务的事实根据。如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时间、期限和方式,债务人应当支付的具体款项和金额,债务人对催款函的答复期限。出于保持催款单位与欠款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催款函可以分阶段发出,如第一阶段予以提醒,第二阶段直接催款,第三阶段最后通牒。那么催款函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以及书写过程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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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95人收看
  • 借款协议上保证金能退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借款协议上保证金能退吗

    内容:借款协议上保证金能退吗在债务人按要求履行借款协议后,出借人应该退还保证金。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借款人是要根据具体规定来确定是否过高进而维权。那么借款协议上保证金能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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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93人收看
  • 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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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968人收看
  • 只有先履行赔偿义务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只有先履行赔偿义务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吗

    内容:只有先履行赔偿义务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吗只有先履行赔偿义务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瑕疵,则保险人很可能无法成功行使代位求偿权。似乎暗示保险人可以超出赔偿范围向第三人提起代位求偿之诉。那么只有先履行赔偿义务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897人收看
  • 债权债务转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债务转让

    内容: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对方批准.同意,但应通知,此通知一经送达对方,转让完成。法律上,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的人相关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留置权.抵押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非该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在上例中,如甲发货后,乙未付款,乙随后将付款义务转让给丙,则转让前,乙应征得甲的事先同意,否则不得转让。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9276人收看
  • 债务人还不起钱,能否用工资抵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还不起钱,能否用工资抵债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一.如果欠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五)被执行人有义务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保存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三)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和物品。那么债务人还不起钱,能否用工资抵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602人收看
  • 执行期不能对次债务人诉讼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执行期不能对次债务人诉讼

    内容:由于在法院执行期间,A公司获悉C 公司欠B公司货款100万元未还,遂以B公司怠于行使对C公司的债权为由,向C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C公司代B公司偿还货款100万元。那么执行期不能对次债务人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8963人收看
  • 债权人利益要怎么保护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利益要怎么保护

    内容: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从本条规定来看,清算是一个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亡的必经阶段,如未经清算则视为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在c公司破产的情况下,c公司的债权人以村委会为被告,要求其返还100万元出资,应当认为是正当权利的行使。那么债权人利益要怎么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312人收看
  • 债权债务转让向股东发函怎么写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债务转让向股东发函怎么写

    内容:(二)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向股东发函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999人收看
  • 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

    内容: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进行转让的担保债权,保证人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165人收看
  • 保证金如何收取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保证金如何收取

    内容:保证金如何收取缴款当事人应当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通知书、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收容教育人员请假离所保证金交纳通知书,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足额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收容教育请假离所保证金。交通事故保证金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保证金收取之日起三日内存入银行。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公安机关作出没收取保候审或者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出具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决定书、没收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决定书,银行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决定书,按照规定将没收的保证金上交国库。那么保证金如何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8147人收看
  • 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那么担保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是什么?追偿权行使过程当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561人收看
  • 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以抵押物在债权的最高限额内,为一定期间内的连续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不是同一人,那么最高抵押贷款限额有没有法律规定呢?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那么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663人收看
  • 离婚孩子不到一岁男方不愿意给法院怎么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孩子不到一岁男方不愿意给法院怎么判

    内容:离婚孩子不到一岁男方不愿意给法院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离婚孩子不到一岁男方不愿意给法院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5841人收看
  • 假离婚复婚房产如何分配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假离婚复婚房产如何分配

    内容:假离婚后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当按照离婚后的财产的分割办法来进行,属个人财产的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签署的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后各自取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再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割财产。那么假离婚复婚房产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466人收看
  • 离婚要给老婆赡养费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要给老婆赡养费吗

    内容:离婚的时候是可以提出要赡养费的问题的,但是一旦离婚之后,女方就没有办法再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了。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才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如果说婚姻关系一旦结束了,这样的义务就是没有的,建议很多打算离婚的人一定要弄得非常清楚,以免拿了离婚证之后再后悔。虽然说经营婚姻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但并不表示离婚就是最好的解脱,打算离婚的人对很多细节性的东西必须要格外考虑清楚,要不然或多或少还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离婚要给老婆赡养费吗?说到底无非是为了维护女方实际经济利益。

    孔孟廷律师
    2022.03.30556人收看
  • 公积金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积金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对于近年新出现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款项以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按照此次解释,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的财产归女方,而男方承担债务。那么公积金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6165人收看
  • 赡养老人和划分财产的关联性在哪?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赡养老人和划分财产的关联性在哪?

    内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那么赡养老人和划分财产的关联性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23841人收看
  • 协议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手续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协议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手续

    内容:这个过程短需要1天,长则20天左右,便可拿到过户好房产证。因此,房产过户的办理受到房管局及银行贷款的双重制约,时间长45天,短的话是1周都不到。一般更名的时候必须要还清贷款的才可以的,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有夫妻俩一起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那么协议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1208人收看
  • 非婚生子女该如何准正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婚生子女该如何准正

    内容:近年来,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有的规定从父母结婚或法院宣告为婚生之日起算,有的则规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效力。那么非婚生子女该如何准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6520人收看
  • 产检3胞胎生下4胞胎,一胎多子是否算作超生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产检3胞胎生下4胞胎,一胎多子是否算作超生

    内容:一夫妻产检3胞胎生下4胞胎,好幸福的一家人。何某今年32岁,妻子陈某26岁,前年他们在安徽省安庆市开了一家小五金店。两人结婚多年,早就想要个孩子,但是陈某一直怀不上。因为生意今年才有所起色,陈某怀孕5个多月时,夫妇俩才赶回老家备产。多胞胎算不算超生生双胞胎不属于超生。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那么产检3胞胎生下4胞胎,一胎多子是否算作超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2518人收看
  • 民法典中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中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有效吗.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约定履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1、婚内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将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

    赵金保律师
    2022.01.10550人收看
  • 离婚后违约金怎么计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后违约金怎么计算

    内容:因此,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应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离婚后违约金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4930人收看
  • 于继承遗产是怎么分配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于继承遗产是怎么分配

    内容:根据婚姻法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是一般情况下,应当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于继承遗产是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1.26679人收看
  •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原则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愿随其生活;具有抚养能力。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那么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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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6774人收看
  •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作为送养人的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将子女送给他人进行抚养。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那么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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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156人收看
  • 结婚证是真是假怎么查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结婚证是真是假怎么查询?

    内容:现在很多人都表明了愿意结婚,并且愿意为响应国家“三胎”的号召。而结婚证则是国家法定的结婚有效证件,结婚证是已婚人士的一种身份证明,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证件之一。但是重要的证件也伴随着伪造、仿造的出现,那么,如何辨别一个人的结婚证是真是假的那?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结婚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姚平律师
    2021.10.11610人收看
  • 诉讼离婚需做哪些准备,离婚诉讼答辩需注意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诉讼离婚需做哪些准备,离婚诉讼答辩需注意什么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答辩需注意什么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那么诉讼离婚需做哪些准备,离婚诉讼答辩需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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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422人收看
  • 单方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可以离掉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单方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可以离掉

    内容:根据以上程序,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各种因素,例如离婚诉讼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分性、判决书的执行状态等等,单方面起诉离婚属于诉讼离婚范畴,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才能最终生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到半年之间,在庭审中,双方将就离婚的原因及涉及的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进行辩论,法院将作出判决,在诉讼离婚中,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经过以下程序:第一步,起诉,而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无异议或经过法院判决后同意离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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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6730人收看
  • 胡某的做法负有责任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胡某的做法负有责任吗

    内容:第三种意见胡某放弃债权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胡某与饶某结婚不产生债的混同胡某与饶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第三种意见胡某放弃债权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胡某与饶某结婚不产生债的混同胡某与饶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胡某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第二种意见认为胡某与饶某结婚产生债的混同胡某的债权已归于消灭应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胡某与饶某结婚产生债的混同胡某的债权已归于消灭应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一胡某撕毁仿制的借条向饶某承偌只要双方结婚就不用饶某还钱的行为不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而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而本案中胡某与饶某结婚对外来看好象是一种合并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来说胡某和饶某是一个民事主体但对内而言胡某和饶某仍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因此胡某和饶某结婚不能产生债的混同胡某有权向饶某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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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570人收看
  • 协议离婚有哪些基本程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协议离婚有哪些基本程序

    内容: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那么协议离婚有哪些基本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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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299人收看
  • 婚前财产加名需费用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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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婚前财产加名需费用吗

    内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那么婚前财产加名需费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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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8208人收看
  •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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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那么收养关系解除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31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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