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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车祸连带责任的承担根据连带的哪一方的责任人的过错比例来确定。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是手术过程中发生,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手术用的钢钉术后断了,是不是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手术下上钢钉后折断会有很多种原因,如果不是医生在手术中违反操作规程过失或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公司改制通知的规定如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改制可以是整体改制,也可以是部分改制;公司改制通知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到医疗机构开具病情介绍,再将病情介绍送至交警队。由交警队开具垫付通知书,将垫付通知书递交给保险公司即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内垫付医疗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定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交通违章罚款的期限是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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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对方有过错,造成血栓,应当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能作为控罪的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的因果关系过程。不属于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证据,没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但是因交通事故所作出的检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1、一般有交警事故认定书,双方签字,对方全责,去4S店定损,对方保险公司出钱,只可以把你的车修好。2、关于车费,精神损失及车的贬值问题,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不过赔的可能性不大,只有诉讼这一条路了。对方全责车险理赔的流程: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2、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是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移至一边等待处理。3、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详细定损的。4、递交索赔资料。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5、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会给予理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对对方定损结果不认可,可以找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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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驾被追尾的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行政告知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将有关事项告诉行政相对人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就算醉驾。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其驾驶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酒驾。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车;≥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 4.2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几次,应当根据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对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几次未作明确的规定,只对民事案件的审限有着明确的限制,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至于开庭的次数,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只要在审限内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劳务费的发票 都能开的 你们也能入账的 但是 如果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 在签订合同时首先都要看他的资质 这涉及到无照经营 、最主要 没有资质的 签订的派遣合同、派遣协议都可以视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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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请详细描述您的情况
  • 您好,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建设项目延期交付违约的计算方法如下: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一般限于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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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土方公司领导,电话录音,询问具体的工程时间,工程内容,薪水金额,是否由土方公司给付你的薪水,待对方一一确认后,询问何时给付,之后如果还是不给付,准备证据材料进行起诉,起诉后一般对方会跟您和解
  • 通常情况无资质承接工程是违法的,除非简易、零星,如农民建房类工程除外,因为法律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同时,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规定,无资质承接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此依照合同法及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无效,合同双方要各自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法律依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储蓄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办理。活期储蓄存款每年结息一次,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结息后的利息并入本金起息,元以下尾数不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定期储蓄存款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相应档次的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打折计息,打折后低于活期存款利率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执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存期内按照存单开户日银行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逾期期间不计息。第十二条 单位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单位通知存款计息和结息按《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执行。单位协定存款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按季结息。
  • 专利申请撤回专利申请撤回是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授予专利权以前将专利申请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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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不得分包给个人。建设工程招标承包的,发包人应当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直接承包的,发包人应当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
  •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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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会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算的,而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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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法律上是没有程序手续可以断绝成年人之间的父子关系的,如果是与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的,父母可以将未成年子女送养,收养关系成立以后,与生父母的关系就会彻底断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试用买卖一般指的是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如果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的,由出卖人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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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胃镜检查需要的药费属于医保范围,但是无痛胃镜所需的麻醉药部分属于自费项目,大约可以报销在500元以内。胃镜的检查一般都不是纳入医保范围内的,所以,这个是需要自费的,在三甲医院做检查是可以的,建议在检查后拿处方到乡镇卫生院拿药,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发生工伤之后企业不给做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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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 劳务分包可以开劳务费发票。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还必须拿了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不同类别的公司经法定程序是可以合并在一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且公司合并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公司合并并未限制公司种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法机关可以强制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该措施仅适用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公诉案件,并且该伤情鉴定对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必不可少,并且被害人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逃避鉴定的情形。《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于被害人不愿配合做伤情鉴定的难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在涉及伤情鉴定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前,应向被害人告知应当履行鉴定的义务以及不配合鉴定的法律后果。
  •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一般不会因为隐婚而被解雇,隐婚并不构成欺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办理身份证是不用出生证明的,但如涉及未成年人的户口挂靠于非直系亲属,公安机关将完善其监护人信息,因此要求提供相关父母信息和出生证明。办理身份证需要带的材料:1、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2、户口本。3、居住证(异地办理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办营业执照需要10天。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先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构会当场予以登记;如果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则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准予登记的,则发给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当事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权。《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丢了发票就是丢了钱,医院一般不会补打发票,保险公司通常做法是,要客户登报遗失,一般省内报刊就可以,费用100-200左右,登报遗失一定需要发票号码,这个可以去医院,让医院帮你查一下,然后提供报纸和其他证明资料申请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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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费用要根据伤情以及相关的花费认定,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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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章的形状有圆形和椭圆两种,不包括方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11项事项,并要求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五项事项,并要求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在股票发行时,股票应当载明四项主要事项,且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很多,处罚也不尽相同,譬如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重婚罪案件进行自诉,如果未宣告判决的,可以撤销。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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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向主管部门核实。首次摆摊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门会以教育为主,提醒摆摊需要办理的证件,催促马上办理;数次被抓,并且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城管部门会教育、处罚并用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况罚款也不同。《城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引导设摊者进入经营场所的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更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2、主观要件为过失;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小孩满十八岁周岁才可以单独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父子证明(派出所开具),街道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可以的 ,在不清晰章旁边再盖一个清晰的章就可以了,不影响效力问题。《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3、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4、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5、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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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影响使用用途,一般不是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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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破产后,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供法院作出的破产终结裁定,而无须提交清算报告和股东会决议。(2)公司无须提交清算组人员备案通知书,只需提交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书。(3)公司无须提交公司被责令关闭、被撤销的决定等文件,只需提交法院的立案受理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股东自愿放弃股东权益是合法。因为这本身就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自由的权利,法律对此并不做出过多的一个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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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在规定期间内申请商标使用期限的延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户口本改名字比较麻烦,具体如下:人们是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的,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其他证明。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通常拆迁公司在拆迁住房前,会张贴拆迁公告,有些甚至会通过媒体进行报道,银行也是很关注拆迁公告的。如果银行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拆迁的消息,会和借款人联系,同时也会与拆迁办、抵押登记部门联系,会落实好抵押房产拆迁的相关事项,并且也会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没有原发票不可以作废。也就是要作废只有把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全部拿到之后才能作废的。不然被税务局查到的话会被处罚的。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相对应的红字发票,购买方把红字发票入账。其次购买方在月度申报纳税的时候,把这笔已勾选认证的进项税额,填报到“进项税额转出”一栏即可。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你好,你的房屋当然可以自行决定卖给谁。
  •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你好,你可以双方协商租金问题是谁负责
  • 在承包期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分户后,仅将原家庭承包的土地分为两户承包,对外的承包关系不变。如有新增人口,村集体将在机动地、新开垦地承包给新增人口。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成员资格的人均参与分配,又无分户并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是不正确的,如果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而定。1、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且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的,该份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手写的租房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商标相同:文字相同、图形商标相同、组合商标相同。商标近似: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2、 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3、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含义或者含义光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4.、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5、商标文字构成、读音不同,但商标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6、商标文字构成、读音不同,但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7、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8、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9、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第三部分 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商标相同是指两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 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的,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需要到指定机关办理续期手续,并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和单位都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权还需要续期。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租赁房屋经营的企业一般可以在拆迁过程中获得补偿。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被征用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被征用房屋造成的生产停业损失均可得到补偿。
  • 宅基地侵权赔偿损失主要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房屋损毁的损失、宅基地破坏造成的操作、宅基地修复费用等。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宅基地赔偿标准要根据被侵权人损失数额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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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方式是: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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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不进行办理,但这个房产证跟城镇的没法比,基本上没有用。在农村,最重要的是宅基地使用证。要不要房产证对将来拆迁补偿都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可以不用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看出租方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是按照租房合同来的;通常来说,如果是非人为损坏的话,都是需要甲方(出租方)进行维修或者重新购置的;除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里面有条款约定说需要租客负责;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这条的话,就需要跟对方协商沟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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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2、带着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的社保中心查询。 3、网上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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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类案件属于民间借贷,一般报案不会受理。建议可以找到借款人个人信息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 民间借贷写借据时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并保证借据的完整性,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同时,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借据若丢失,若能提供完整有力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如借过钱的证据、主张债权的证据和对方的财产信息,则法院受理,否则借据丢失,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4)利息支付问题,有关借款的利息利率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欠款的利息利率问题却没有统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报销范围: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二条 霍乱、鼠疫等甲类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人民政府拨专款解决。
  • 如果宝宝生病住院,办理医保卡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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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只要利息没有高于24%,做为借款人在无法偿还校园贷的情况下,应当与校园贷一方尽可能协商,协商先把利息停下来,如果年利息高于24%,可以通过诉讼要利息降低到24%以内。如果借款人以诱惑借款,砍头息,介绍门路去平账的方式使得贷款人贷款的话,贷款人可以诉讼确认合同无效或是可撤销的。可以选择报警,讲明事情的缘由,如果是被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办理,可以由警察出面处理。做为高利贷者如果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的,如果后果较轻有可能涉及到治安处罚,如果严重的有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或是非法拘禁罪等刑事处罚的。高利贷者的行为有可能会涉及到侵犯公民名誉权,如果其贷款手续合法,应当是通过诉讼判决确认债权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投诉到人社局。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或欠缴保险费的,社保机构有权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不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的。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监事必须由他人担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您好!建议您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处理。
  • 个体户办理公章需要携带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一般3到4天携带收据到刻章店领取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 民间组织注册流程为: 1、成立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 2、筹备阶段,申请人应该提交材料; 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 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债务转让协议内容有: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转让的债务的名称、数额;转让的方式、时间、地点;各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其他材料(积分入户的城市还需的其他材料)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家暴找妇联有用。因遭受家暴导致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无论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拆迁办公室都无权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具体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不可以提前退休,因为教师不属于公务员也不是特殊工种类。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如果女方起诉的,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确认是一方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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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自己还在年龄范围内,当然还可以报名,如果还让自己去体检,只要身体合格,政审过关,经武装部批准,就可以参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范围内,即建设大街、南二环、中华大街、槐安路所围合的区域均在此范围之内,共计7.9平方公里。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负责。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货币补偿费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被拆迁房屋价格评估报告》为准。同时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旧城改造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5号),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评估价格上浮10%拆迁房屋为平房或多层楼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500元的房屋结构补贴。对拆迁中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困难家庭,在被拆迁房屋居住满3年且家庭成员中它处没有住房,被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金额不足16万元的,补到16万元。同时,以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产权调换,不可分割部分等于或小于5平方米部分不结算差价,大于5平方米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差价款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结清,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户型面积贴近安置,不允许扩套。为解决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按产权调换优惠政策调换,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补足30平方米,3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照产权调换房屋市场价格结算。按时搬迁每平方米最高奖励1200元《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实施单位或实施自行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依法组织实施拆迁,维护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也可以自行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及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委托拆迁。第十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拆迁人应当自委托拆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拆迁合同报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具有与拆迁规模相适应的拆迁专业人员和组织实施能力。
  •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 起诉离婚一定要提供下列相关证据:可以合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即能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相关材料。且前述的证据必须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夫妻不可以假离婚。假离婚的夫妻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想通过假离婚来达到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但是只要办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就是真离婚。借用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无效,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偿还相应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按政策应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比例缴纳,由于尚未落实编制,不能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可以参照企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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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宅基地上房屋才可以继承。继承不需要费用。如果公证的话有公证费。我国目前不存在遗产税的规定,所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需要什么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要分情况。如果是长期辱骂涉嫌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别人人格,破坏别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 关于户口问题 建议你咨询户籍所在地的 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
  • 丈夫死亡财产分割比例的依据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继承。遗嘱和遗赠协议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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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内容:轻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03393人收看
  • 铁路交通事端怎样赔?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铁路交通事端怎样赔?

    内容:最基本的补偿项目应包含逝世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力抚慰金。依据现行侵权职责法因同侵权行为造成多人逝世的可以以相同数额断定逝世补偿金也就是说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那么铁路交通事端怎样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364人收看
  • 不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不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内容:当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后又出现争议可以当时双方填写的协议书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据。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在办理理赔的过程中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得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在法定的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那么不肯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6234人收看
  • 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内容:车先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与他人相撞导致李女士、车先生及车上另外三名乘客受伤。交警认定车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李女士头面部、腿部留有较明显伤疤故诉至法院要求车先生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余元。途中车先生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发生了该起事故。法院酌情确定在交强险赔偿后由李女士自行承担其各项损失的20车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一旦遭遇交通事故一方面驾驶员可能会承担因车上乘客受伤而产生的巨大赔偿责任乘客也需要为自己搭乘非运营车辆而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当谨慎选择。那么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790人收看
  • 出了交通事故没买车损险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出了交通事故没买车损险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出了交通事故没买车损险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9907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保险先行垫付医药费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保险先行垫付医药费吗?

    内容:先行垫付的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强制第三者险条款》的约定,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肇事方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被保险人可以拿着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见了垫付申请和交警出具的证明,一般都会先垫付,可操作是直接打款到医院账户,避免钱被被保险人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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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722人收看
  • 双车事故双方怎么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双车事故双方怎么赔偿

    内容:确定事故责任方后避免再次发生事故应取证后将车辆挪至路边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地方等待保险公司、公安机构的到来。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到达现场后会首先对发生事故的双方车辆进行拍照留证。在确认车辆的受损情况后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的投保情况出具相应的“车损认定书”。车损认定书上会详细的记录车辆是如何发生事故的以及受损情况责任方是谁等详细内容。所以根据各方的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双车事故双方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9397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维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维权?

    内容:9、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和对方进行调解,对久调不决的情况应尽量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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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220人收看
  •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应注意的事项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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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1007人收看
  • 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

    内容: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3234人收看
  • 机动车驾驶证年检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机动车驾驶证年检条件

    内容:机动车驾驶证年检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过驾驶证不需要年检但是到有效期时需要换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取而代之是有效期6年,10年和长期。否则过期一年不提交,你的驾驶证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那么机动车驾驶证年检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7560人收看
  • 肇事逃逸多长时间不能考驾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肇事逃逸多长时间不能考驾照

    内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那么肇事逃逸多长时间不能考驾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839人收看
  • 误工费按几个月赔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误工费按几个月赔偿

    内容:误工费按几个月赔偿按照实际情况主张。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那么误工费按几个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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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103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处理的新程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事故处理的新程序

    内容: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同日废止。交通事故赔偿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些方面甚至发生了与原规定相反的变化。当事人请求交警调解的必须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请求。调解期间,当事人起诉的,调解终止。交警的事故认定主要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情况、事故的成因等从专业的角度对事故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的新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3896人收看
  • 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内容:当事人如果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关于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公交车所在公司认为罗女士的鉴定不符合规定,不承认鉴定结果。那么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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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434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伤残费怎么确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中伤残费怎么确定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交通事故中伤残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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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3603人收看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有哪些呢?行为人的行为只有造成了以上三种危害结果中的一种或多种时,该行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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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459人收看
  • 货车自动点火启动撞人需要负责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货车自动点火启动撞人需要负责吗

    内容:概念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案例司机停好车后离开大货车启动撞死一人警方断定为刹车失灵前不久,山东济宁的一辆大货车在停放的过程中,突然自动点火启动,在无人驾驶的状态下撞向一名行人。监控画面显示,驾驶员马某将一辆蓝色垃圾清运车停在了一个有轻微斜度的斜坡上,准备倾倒垃圾。马某停好车后下车,此时车上并无其他人。在溜车过程中,因为驾驶员停车时挂的二档,导致车辆自动启动,然后加速向前,将行人当场撞死。那么货车自动点火启动撞人需要负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4489人收看
  • 无证驾驶事故交强险赔不赔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无证驾驶事故交强险赔不赔

    内容:尽管交强险条款第9条将驾驶人无证驾驶作为免赔理由,但是由于该免责条款与法律、相冲突,是无效的。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关于无证驾驶事故交强险赔不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本条确定了交强险赔付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该条款第一款规定在驾驶人无证等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但可追偿,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损失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免责。那么无证驾驶事故交强险赔不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7179人收看
  • 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

    内容: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的侵犯时,造成精神损失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向法院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产生误工的,可以请求支付误工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9、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害不能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当事人对误工时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受害人伤情和治疗医院出具的治疗时限证明或法医意见等有关证据认定。那么名誉侵权可赔偿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651人收看
  • 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

    内容:此外建设单位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在跟踪管理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防止工程款超付。那么对我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7770人收看
  • 《瞭望》:当前安全生产六大挑战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瞭望》:当前安全生产六大挑战

    内容:而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基础较弱,安全生产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平均工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科技装备水平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造成许多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不断增大。其三,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应增多。那么《瞭望》:当前安全生产六大挑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15459人收看
  • 违法分包转包,如何查违法分包转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违法分包转包,如何查违法分包转包

    内容:法律客观:《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认定查处办法1、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陈明月律师
    2023.11.22618人收看
  • 工程款支付申请单怎么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程款支付申请单怎么做

    内容:工程名称:编号:A4.3-致:我方本期完成了 工作,工程量为 万元,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 应扣除万元 ,本期申请支付该项工程款共(大写)万元 。现报上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那么工程款支付申请单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7953人收看
  • 工程结算审计和审核的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工程结算审计和审核的区别

    内容:工程结算审计和审核的区别在于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和深度不同。在工程各施工过程均按合同完成之后,将各期付款汇总并进行总体审查,该增的增,该减的减。审计单位审计一般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在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并签字的基础上进行的,对资料和实物进行核对,与被审计单位较少接触。而资料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审计结果是以他人提供的数据为依据。项目管理单位审核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尤其是投标书单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及其组成,完成的工程数量及质量,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以及工程进展期间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情况等。那么工程结算审计和审核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61018人收看
  •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

    内容:在这样秩序失范的背景下,国家为了平衡发包者也承包者利益,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顽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因应而生。那么建筑价款优先权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5556人收看
  • 如何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如何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内容:根据《建筑法》第26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两个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否则合同无效。那么如何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10725人收看
  • 工程索赔的流程怎么走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索赔的流程怎么走

    内容: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那么工程索赔的流程怎么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3355人收看
  • 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

    内容: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是法无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提供原件。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558人收看
  • 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

    内容: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劳务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以下费用的计取方式。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施工作业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利润是指企业完成作业分包获得的盈利,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承包人向负责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湖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第33条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以后,建筑劳务发包人和分包人不得签订、执行阴阳合同或与已签订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内容有实质不同的其他补充合同、协议。那么劳务分包费用的计取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7448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内容: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4160人收看
  • 工程资质挂靠劳动关系合法吗,法律对挂靠有什么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资质挂靠劳动关系合法吗,法律对挂靠有什么规定?

    内容:工程资质挂靠劳动关系合法吗,法律对挂靠有什么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1.11.01310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0227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

    内容:”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否则约定无效。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967人收看
  • 工地甲方是干什么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地甲方是干什么的

    内容:一般来说,甲方通常指建设单位,乙方指施工单位,丙方就是第三方,建筑业甲方通常指的是在建筑工程中承担建设任务和委托他人施工的单位,即业主或委托业主的单位,甲方就是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4、在建筑工程中甲方的一般是指建设单位,通常也称业主,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比如:你要造房子叫来一大帮泥水工,你就是甲方(建设单位),泥水工就是乙方(施工单位)。

    李维律师
    2023.10.08646人收看
  • 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监理单位及总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监理单位及总监

    内容: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中监理单位及总监

    刘晓红律师
    2021.10.26666人收看
  • 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

    内容: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首先合同内不必说,总价承包,该多少就多少,但是在工程结算中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那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有哪些?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那么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02228人收看
  •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因此,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权6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应为以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竣工交付工程”之日为准,而不是完成全部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工程处于无法完工的情形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就转化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杨一凡律师
    2022.03.21324人收看
  • 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工程保险保费的计算方式: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0509人收看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三,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额乘以万分之三,如果印花税额不足1角的,是免印花税的,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数则四舍五入。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9163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内容:欠钱不还,报警有一定作用1、证据不充分(如没有借条)的债权人通过报警,可以进一步促成调解以及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做报警笔录如此一来就固定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2、警察的介入会有一定威慑力对方会因为忌惮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拘留等)而有可能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3、警察介入有助于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等都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去了法院也无法立案欠钱不还,报警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空间有限,不会深入,最多也就是进行调解,不会立案,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赵金保律师
    2023.06.07308人收看
  •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内容:综上所述,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代理进行诉讼,三、委托律师出庭的权利与利益原告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享受以下权利和利益:1.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为原告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诉讼文件和代理诉讼等服务,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率,通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原告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更好地保护原告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是一种合法且普遍被接受的方式。

    李广荣律师
    2023.12.06527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二、理解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原被告信息:在起诉状中,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三、结合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作要点【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结语: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之一,起诉状是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件之一,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解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法,事实和理由: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经过和法律依据,包括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细节,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自己的诉求,起诉状的要素: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等。

    周春花律师
    2023.10.271025人收看
  •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内容:在处理这种案件时,当事人需要积极寻找证据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由于缺乏证据可能导致案件难以解决或对当事人不利,因此当事人需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五、注意事项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所需证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及如何应对缺乏证据的问题,一、寻找证据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寻找证据。

    陈凯旋律师
    2023.10.26390人收看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即可,不过需要注意,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孔孟廷律师
    2023.08.16376人收看
  •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如何处理

    内容:超过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4、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姚平律师
    2023.11.06695人收看
  •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内容: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经济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夫妻可能在相处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些优化的经济组合,协商好谁掌管家庭财产,哪些花费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商议等等。但是,在一些意外或者巨额支出发生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考虑这些经济组合是否还能起作用。比如当丈夫有大笔个人债务需要偿还时,他是否可以让妻子替他还?

    毋磊颖律师
    2023.05.3013人收看
  •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内容:作为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5.2331人收看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林艳英律师
    2023.12.28352人收看
  •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P2P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投资者怎么办,p2p爆雷了投资者资金怎么办

    内容: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一、p2p平台跑路了怎么办1、在确认平台没有任何反应后,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同时聘请律师和平台的法务接触,一、被套路受害人遇到套路贷,首先要做的就是拨打电话110进行报警或去就近的公安局进行报案,套路贷一般在事实上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套路贷是通过同走流水的形成,表面达成合法的借款事实,进而财,该行为实则已经构成罪,在这短短十天的时间里,连续四家平台跑路,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利益受损的包括业主和租客。

    王熙律师
    2024.01.23336人收看
  • 民事上的恶意诉讼认定(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事上的恶意诉讼认定(民事虚假诉讼的认定)

    内容:民事恶意诉讼的认定法律主观:恶意诉讼的认定如下:(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ldquo,(1)恶意诉讼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但为了实现自己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目的,而提起的诉讼行为。

    张芸律师
    2024.01.10672人收看
  • “帮信”也是犯罪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帮信”也是犯罪吗

    内容:相关法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院首起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泽普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任冰峰律师
    2023.07.05515人收看
  •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法院开庭地点怎么规定

    内容:开庭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1、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即起诉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被告人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庭,那就是管辖权的问题,原告就被告,原告需要到对被告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异地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3、法律主观:正常情况都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在排除专属管辖及合法的约定管辖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冯清琴律师
    2023.12.25187人收看
  •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内容: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律师代签有效吗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黄东洁律师
    2024.01.302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原告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规定1、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以合同形式借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维律师
    2023.08.30854人收看
  • 未签收法院传票也未出庭有什么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2023.10.18741人收看
  • 民间债务纠纷会不会坐牢,民间债务被起诉了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债务纠纷会不会坐牢,民间债务被起诉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被起诉了不会坐牢,因为欠钱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案件判决之后,义务人应当根据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行偿还借款,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是否会坐牢,视情况而定: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要承担清偿债务、赔偿损失等民事违约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不会坐牢,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要承担清偿债务、赔偿损失等民事违约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不会坐牢。

    许瑞林律师
    2023.11.24326人收看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内容: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执行时效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时效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计算和适用1. 执行时效的计算: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杨一凡律师
    2023.11.0320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不会坐牢。民间借贷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李孟阳律师
    2023.08.03328人收看
  •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如下的立案标准:1. 判断放贷人是否明知自己的放贷行为属于&ldquo,二、个人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个人非法放贷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 情节严重:放贷人以非法手段放贷,贷款利率严重超出正常市场利率,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情节比较严重,个人非法放贷罪是指自行或者经过私人之间的联系,借贷双方没有经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行为,本文将围绕个人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探讨。

    郭铭芝律师
    2023.06.14281人收看
  • 民事纠纷会被拘留吗,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事纠纷会被拘留吗,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内容:民事纠纷可以拘留,具体如下: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被拘留,法律主观:民事责任有拘留吗民事纠纷会被行政拘留或是司法拘留,但是不会被刑事拘留,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民事判决、裁定,或者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等构成犯罪的,会被拘留,然后被起诉。

    赵金保律师
    2023.09.141059人收看
  • 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

    内容: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最高多少赔偿的具体金额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而有所不同,4.赔偿金额的计算及评估在法院误判赔偿申请中,赔偿的金额是一个关键问题,对于受到法院误判影响的人来说,获得公正赔偿对恢复权益至关重要,对于那些因法院误判而蒙受损失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公正赔偿显得尤为重要,法院误判怎么赔偿1.误判的原因及影响法院误判可以由多重原因导致,包括证据不充分、审判的主观偏见、法官的不当行为等,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赔偿形式和限制:1. 赔偿金: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如果法院的判决被认为是错误的,被判决方可能有权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任冰峰律师
    2023.12.22996人收看
  •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内容: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刑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其中,行政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包括:1. 行政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周春花律师
    2023.10.13503人收看
  •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陈宗琼律师
    2023.12.13207人收看
  •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内容: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1、虚假出资纠纷,3、虚假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法律主观: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资不足纠纷,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

    李维律师
    2024.01.31633人收看
  • 因物业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因物业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是否影响征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因物业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因物业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是否影响征信

    内容:五、案例分析:物业费拖欠案例及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通过分析展示因物业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情况和应对措施:案例描述:小王是某小区的业主,他拒绝支付物业费,理由是物业管理方未能及时维修小区的电梯,导致业主生活不便,由于某种原因,业主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被物业所起诉,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 法律程序:物业管理方将通过起诉的方式追讨拖欠的物业费,一、案件概要:在我曾经办理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案情是这样子的:李某一家与A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了在租赁期内的各项物业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姚平律师
    2023.09.04918人收看
  • 车辆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车辆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内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不需要具备特定的住所和所有权证书,因此也就不存在车辆是否能够作为不动产的判定标准,同时,车辆的财产性质也决定了它与房产不同,没有不动产证书,法院审理认为,在停车场和A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停放车辆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规定,车辆被归为动产财产,车辆的财产性质既然车辆归属于动产,那么车辆是否属于财产呢,A公司认为停车场方没有妥善保管车辆,要求责任赔偿。

    段建国律师
    2023.06.27825人收看
  •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

    内容:近年来,医疗事故频发,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医疗事故的赔偿不仅取决于医疗事故等级,还取决于患者的具体情况,如患者的年龄、健康状况、收入水平等等。因此,在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8.282175人收看
  •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内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是处理民事侵权行为的关键,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时,受害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怎样处理民事侵权行为,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民事侵权行为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诉讼程序、权益保护和赔偿等,总之,处理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受害人及时采取行动,选择合适的法律救济方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其次,要处理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林艳英律师
    2023.06.19571人收看
  • 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区别

    内容:绝对控股权是指在公司股份上占有绝对优势,即股权持有率大于或等于51%,这被称为绝对控股,而相对控股是指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不足50%但是相较于其他股东其股份数额较多的情况被称作相对控股。

    陈明月律师
    2023.08.211121人收看
  • 不知情的情况下字体侵权了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不知情的情况下字体侵权了怎么办

    内容:商标字体侵权怎么办 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和解,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侵权行为,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法律分析:当发生字体侵权的时候,被侵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第友好协商,4、如果确认存在侵权行为,可以主动联系汉仪字库进行协商解决,比如支付版权费、停止使用等,怎么解决字体侵权问题当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他人侵害时,可以警告对方停止使用,支付赔偿金等,如还不改正,可以诉讼解决,字体侵权怎么处理 当发生字体侵权的时候,被侵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友好协商。

    张芸律师
    2024.01.29541人收看
  •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内容: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有房产证没迁户口的情况下,孩子能否入学取决于各地区、各学校的具体招生政策和要求,虽然他的户口不在该房产中,但他的孩子在该城市上学时,学校根据陈先生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意其孩子在居住地入学,在孩子入学时,学校根据张女士的房产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孩子在该房产所在学区入学,三、总结与建议通过以上法律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了解当地政策:在购买房产后,如有子女即将入学的情况,务必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李广荣律师
    2023.09.121282人收看
  • 客户欠了几十万货款不还跑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客户欠了几十万货款不还跑了

    内容:如果客户欠款跑路而债权人又没有办法能联系到客户得话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所应当偿还的欠款,法律分析:客户拖欠货款跑了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法律分析:客户欠货款跑路可以起诉,对方欠钱跑路且名下没财产,债务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

    翁玉素律师
    2024.01.23319人收看
  •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

    内容: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只能在合同履行或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黄东洁律师
    2024.01.25414人收看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内容: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然而,当个人或单位同时受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时,是否可以将其合并执行?本文将介绍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孔孟廷律师
    2023.08.18559人收看
  • 男子吹口哨挑逗女子被打身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男子吹口哨挑逗女子被打身亡

    内容:而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女子马某和其男友在殴打陈某时,主观上有伤害陈某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导致陈某死亡,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在这起事件中,女子马某和其男友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据报道,事件发生在一个晚上,男子陈某在路上吹口哨挑逗女子马某,马某气不过,便伙同男友对陈某进行殴打,造成陈某身亡,4. 律师建议在这起事件中,女子马某和其男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崔玉君律师
    2023.08.22385人收看
  • 经济犯能减刑吗,经济罪犯能减刑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经济犯能减刑吗,经济罪犯能减刑吗

    内容:法律主观:经济犯罪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情况,其在执行期间,如果遵守相关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是有可能减刑的,6、经济犯罪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是什么: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犯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宣告缓刑。

    许瑞林律师
    2023.11.29353人收看
  •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内容:虽然名义股东在公司运营中可能没有实际的经营权力,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名义股东与实际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代理关系,因此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尽管名义股东在公司中并不具备实际的经营权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名义股东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实际执行中,法院也对名义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根据名义股东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限制其连带赔偿责任的数额,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荣静月律师
    2023.12.12487人收看
  • 遭遇噪音扰民时,该如何维权?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遭遇噪音扰民时,该如何维权?

    内容:赵女士告诉法官,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正好位于自家房顶上方,而按照小区空调室外机安装设计要求,室外机都应安装在外墙空调室外机护栏挡板内,但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放置区域并非设计预留位置,因此,空调一启动,噪音严重影响自己生活,特别是对方在夜晚使用空调时,自家根本无法正常休息,楼上的空调室外机已经成为了赵女士的夜晚&ldquo,因此,赵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钱先生将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拆除,炸街&rdquo,安宁&rdquo。

    张旭律师
    2023.06.29384人收看
  • 进看守所一定会坐牢吗,进看守所是不是等于判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进看守所一定会坐牢吗,进看守所是不是等于判刑

    内容:进看守所是不是等于判刑进看守所不一定就是被判刑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外,还有被刑事拘留以及依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主要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看守所主要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张嘉娱律师
    2023.09.06245人收看
  • 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内容:有的时候工伤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开展索赔工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索赔。如果委托律师进行工伤案件索赔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是委托公民的,一般要求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但是否需要公证还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就是受托人提交给社保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书面文书,其目的在于证明受委托人办理工伤索赔是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1、委托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如工伤索赔事宜等。签订授权委托书时还应当注意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那么工伤索赔委托书需要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9967人收看
  •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内容:《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1919人收看
  • 合同法是公法还是私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法是公法还是私法

    内容:合同法的制定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私法。而公法调整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法是规范国家与普通公民、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及其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陈明月律师
    2021.11.24313人收看
  • 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

    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因不可抗力和有正当理由超过60天,作为仍然可以受理的事由。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工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负会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职责,可调解双方纠纷。目前,“正当理由”可掌握在因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及本人患重大疾病等情形。那么超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受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1.07946人收看
  • 复职后如何再离职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复职后如何再离职

    内容:(一)员工复职程序员工要求复职的,本人必须书面申请。由原工作单位对其离职前工作表现等进行鉴定审核,对离职前工作表现较好的,原则同意复职的,要由接收单位主管、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逐级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四)、复职人员待遇1、复职人员入职后,要先试用期。2、复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参考在职时的薪酬水平、业绩表现并结合同岗员工待遇标准执行。那么复职后如何再离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13920人收看
  • 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口头协议即口头合同,是有效的。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那么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903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

    内容: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有用的,比较重要。依具体使用目的,其重要性有差异。1.一般性就业用途:做为录用公司内部审核用材料,证明你目前不在职或已从相关的公司离职。在这里就不太重要。如参、退保单据等。2.证据性用途:当被动的与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内,会有解除事由,如,个人原因辞职、解雇、合同到期等,此时,就非常重要。与劳动者自身权益有直接关系。并且可能对日后维权有决定性影响。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书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11320人收看
  •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什么

    内容: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短,而劳动合同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变更不及时,经常出现滞后导致约定失效。因此,当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那么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0396人收看
  • 出差路上车祸算工伤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出差路上车祸算工伤吗

    内容:也就是说员工因为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伤害,同时伤害非员工本人原因或意愿引起的,属于工伤。员工在出差地非直接从事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那么出差路上车祸算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9997人收看
  • 仲裁的期限--申请和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仲裁的期限--申请和处理

    内容:仲裁的期限--申请和处理 根据上海市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在审理过程中,遇有国家规定情形的,可中止仲裁程序。那么仲裁的期限--申请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761人收看
  • 房地产开发商迟交房的责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地产开发商迟交房的责任

    内容:2004年6月,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了房产的位置、房款数额、房款的支付、交房日期等详细内容,其中约定交房日期为2004年10月1日,逾期交房的,按日向购房者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后因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张某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于周某使用,向周某退还了定金3万元。购房人租赁造成的损失是否属于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即:按日承担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么房地产开发商迟交房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5479人收看
  • 工伤认定后有效期_工伤认定书有效期如何规定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认定后有效期_工伤认定书有效期如何规定的

    内容: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林艳英律师
    2022.05.083874人收看
  • 合同法对附条件合同的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合同法对附条件合同的规定

    内容:合同法对附条件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方式阻止甲之子从外地回来,否则,根据《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也就是说如果乙采取不正当的方式阻止甲之子从外地回来,视为解除条件已经成就,该合同应当解除。那么合同法对附条件合同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8694人收看
  • 竞业限制补偿金_竞业限制一般补偿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竞业限制补偿金_竞业限制一般补偿多久

    内容: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双方需及时补充;劳动者仍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

    于海明律师
    2022.05.11716人收看
  • 劳动合同期满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劳动合同期满 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1716人收看
  • 商品买卖纠纷如何投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商品买卖纠纷如何投诉

    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商品买卖纠纷,当然投诉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那么商品买卖纠纷如何投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6353人收看
  • 合同诈骗案普析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诈骗案普析

    内容: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的产生和存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综合分析行为人的客观表现及危害后果,才能做到正确适用法律打击合同诈骗犯罪。本案被告人王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三原工务段人民币263万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xx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王xx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其辩护人辩称,王xx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案普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4273人收看
  • 货物纠纷如何处理,货物运输纠纷如何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货物纠纷如何处理,货物运输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物流纠纷怎么处理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这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货运纠纷可以报警解决,具体如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进行报警处理,2、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货物运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比较常见的是向邮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杨一凡律师
    2024.01.31823人收看
  •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

    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2)如何进行报销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那么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购买,如何进行报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8126人收看
  • 合同无效事由是怎样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无效事由是怎样

    内容:另外,需要注意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为解决产生的纠纷而选择到哪个法院起诉,或者选择某个仲裁机构等,即使合同无效,那么这个条款也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对解决办法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根据该条款进行解决。那么合同无效事由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8227人收看
  • 散播谣言转发几条就违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散播谣言转发几条就违法

    内容: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散播谣言转发几条就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9291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内容: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347人收看
  •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毒品罪如何处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毒品罪如何处罚

    内容:另外明知他人收买上述物品是为了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张芸律师
    2022.03.27504人收看
  • 窃取军事机密判几年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窃取军事机密判几年

    内容: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为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其行为同时触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律规定定罪。

    林艳英律师
    2022.03.27466人收看
  • 民法典什么叫买卖合同纠纷用判刑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法典什么叫买卖合同纠纷用判刑吗

    内容:进行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在实践中,因买卖交易产生的纠纷非常普遍,产生买卖双方后,双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那么民法典什么叫买卖合同纠纷要不要判刑?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明月律师
    2021.11.04377人收看
  • 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形下能缺席判决?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形下能缺席判决?

    内容: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被告人进行起诉,但可能会出现被告人缺席审判的情况。但是刑事案件能缺席判决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一、刑

    陈凯旋律师
    2021.11.09466人收看
  • 拐卖儿童是刑事犯罪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拐卖儿童是刑事犯罪吗

    内容:涉嫌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李楠楠律师
    2022.01.1098人收看
  • 各自实施偷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各自实施偷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吗

    内容:现实生活中,行为人为了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可能会联合他人共同进行盗窃,此种情形属于盗窃罪的共同犯罪,需要根据具体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各偷各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翁玉素律师
    2021.11.04350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内容: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共同犯罪,但后来发生变化,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宜认定为胁从犯。共同犯罪应怎么认定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二)

    黄东洁律师
    2022.01.10114人收看
  • 免于刑事处罚算是犯罪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免于刑事处罚算是犯罪吗

    内容:免于刑事处罚,指的是行为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的情形。但从其行为性质上来说,仍然属于犯罪行为。

    杨一凡律师
    2022.04.02507人收看
  • 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

    内容:在我国受贿罪类的罪行对社会影响力很大,因为这关系到经济和社会风气,那么关于受贿罪能否减刑或假释以及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详细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张旭律师
    2021.09.17266人收看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止标准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过失致人死亡罪中止标准是什么

    内容: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许瑞林律师
    2022.01.18587人收看
  • 共同过失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共同过失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1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那么共同过失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9273人收看
  • 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内容: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任冰峰律师
    2021.11.15420人收看
  • 对牵连犯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对牵连犯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内容:牵连犯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犯罪形态在法律上的反映。牵连犯具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对此有人认为行为人的犯罪手段触犯了爆炸罪或投毒罪的罪名其目的行为触犯了杀人罪罪名是牵连犯。其实上述案例不是牵连犯而是竞合犯因为杀人仅是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目的和实施犯罪的动机为犯罪目的实现实施了一个爆炸或投毒的行为无法区分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不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实际是一个罪不是牵连犯。总之抢劫罪是实际上的数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也存在牵连关系但由于立法将数罪合并为一罪处罚在法学理论上称之为结合犯。

    张嘉娱律师
    2022.01.17585人收看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9855人收看
  •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内容: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三者都要比犯罪既遂量刑更轻。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生。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王学瑞律师
    2022.01.18432人收看
  • 周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辩护词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周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辩护词

    内容:审判长,审判员:市博友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周某的辩护人参与诉讼,通过会见、阅卷及法庭调查,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构成不持异议。公安局的询问笔录与周某其后的供述以及被害人武某的陈述,其他证人证言相互吻合,即被告人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的规定,对被告人周某应从轻减轻处罚。那么周某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95人收看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那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163人收看
  •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量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量刑

    内容: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2、寻衅滋事罪调解后仍然要走起诉的程序,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刑事拘留后可以释放,也可以不释放进行提捕,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092476人收看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内容: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那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1146人收看
  • 和前女友联名买房 分手后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和前女友联名买房 分手后如何处理

    内容:和前女友联名买房,分手后如何处理?今年2月初收楼,房子目前还未办房产证。回答廖先生想将房产证过户到他的名下需要提供转让合同、付款凭证、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和资料,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费。因此,在不能办理过户的情况下,由于廖先生与其女友共同所有这处房产,廖先生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支付首期款、供楼款、物业管理费等款项的相关付款凭证,以便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取得较大份额。否则,一旦诉讼的话,廖先生举证不能,则法院可能认定同等份额、共同共有该处房产,从而判决由廖先生与其女友平均分割房产。那么和前女友联名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9277人收看
  •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

    内容: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8263人收看
  •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 离婚如何分割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 离婚如何分割

    内容:因此,取得房产证,才是取得房产物权即房产所有权的标志。但在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有义务对对方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法院如果就判定该房产证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将一方婚前一人的权利判成与另一方共享,并且这种判决显然不公平,违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原则。那么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159人收看
  •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1、一级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1.00元/月每平方米(一)基础条件: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那么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1549人收看
  • 租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租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

    内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那么租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31182人收看
  • 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

    内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5329人收看
  •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

    内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就你的情况,物业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权,起诉后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那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0193人收看
  • 物业纠纷分类是怎样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物业纠纷分类是怎样

    内容:2、非公用管道跑冒滴漏、供电管线等维修问题引起的纠纷。那么物业纠纷分类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885人收看
  • 2022商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2022商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内容:商业借贷需要肯定要求后是能够转为公积金借贷的。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4、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那么2022商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1520人收看
  • 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

    内容:(一)综合管理: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六)停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那么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30239人收看
  • 赠送属非法 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 赠送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赠送属非法 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 赠送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内容:市场上有一种赠送方法,它不体现在房产证上,不列入合同,而需要买卖双方签协议。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可能被拆除。那么,民法典离婚对赠送财产如何处理?关于赠送属非法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1444人收看
  • 正常情况下遇强拆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正常情况下遇强拆怎么办

    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难以接受或者不能接受安置方案时,应当让第三方介入,尽可能平和地进行调解。那么正常情况下遇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78人收看
  • 以案说法:共同房产私自交易 第三人不知情可取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以案说法:共同房产私自交易 第三人不知情可取得

    内容:2008年4月8日,因家庭矛盾,夫妻发生纠纷,当晚丁某开房离家。2008年8月14日,丁某未与孙某协商,以400000元价格把房子卖给李某,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谎称其丈夫外出办事,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丁某将房产过户给李某。次日,此事被孙某发现,随即,孙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购买出租房的被告李某答辩称:被告丁某卖房,我同意买房,事先不知孙、丁之间的矛盾,属于自愿合法交易,不存在合谋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第三人购买丁某出卖的房,是善意、有偿的。那么以案说法:共同房产私自交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501人收看
  •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

    内容: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那么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1144人收看
  • 业主可以查物业公司的帐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业主可以查物业公司的帐吗?

    内容:确切地说,业主作为费用支付人,有财务监督的权利,但行使此项权利的方式并不是通过业主私人检查管理公司的账目。因此,当业主以个人身份查账时,管理公司有权拒绝,否则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业主如果要行使此项权利,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是私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二是提请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事务所检查。只有国家法律承认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以达到查账目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真正地帮助业主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业主可以查物业公司的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953人收看
  • 买二手房如何避免冒名顶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买二手房如何避免冒名顶替

    内容:但现在吴女士却称她根本没有委托过这样张先生出售她的房子,而只是委托她看管,那个委托公证书是假的,目前这个案件正在法院进行审理之中。那么买二手房如何避免冒名顶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9851人收看
  • 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一第三十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那么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291010人收看
  • 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建设银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建设银行】

    内容: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根据银行内部消息,建设银行二手房贷款流程: 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贷后服务:客户享受建行提供的新产品和增值服务。那么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建设银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4476人收看
  • 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内容:《条例》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制度。”由于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问题直接决定了业主公约的形成方式、业主团体的运作机制以及业主公约的效力等方面事关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因此是业主公约中的核心问题。故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采用“自治法说”最为妥当。在《条例》制定以前,我国地方立法均未有明确规定业主公约的制定主体,只是含糊地规定了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和修改。根据我国物业管理实践中的做法,《条例》第2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那么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0404人收看
  •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内容: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那么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1039人收看
  • 2022年欠款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2022年欠款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内容:此致xx县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字):xxx20xx年xx月xx日二、欠款诉讼费由谁承担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那么2022年欠款诉讼状范文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8777人收看
  • 欠款人死亡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欠款人死亡怎么办

    内容:”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借款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欠款人死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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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888人收看
  • 股权质押限制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权质押限制是怎样的

    内容: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可见,中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该公司。那么股权质押限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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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23人收看
  •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内容: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那么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0787人收看
  • 债务人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犯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人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犯法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人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犯法吗?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那么债务人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658人收看
  • 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只能诉讼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只能诉讼吗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那么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只能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571人收看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伪造债务: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92人收看
  • 债的解除是指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的解除是指什么

    内容:债的解除是指什么一、债的解除是指什么1、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那么债的解除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185人收看
  • 追偿权是否等于代位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追偿权是否等于代位权

    内容: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权,包括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且应参加诉讼。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追偿权是否等于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889人收看
  •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讨债的方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讨债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只要是符合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其他的债务纠纷,支付令申请书就能够送到债务人。那么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讨债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1042人收看
  • 借贷合同中担保人的法律规定,不做糊涂担保人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贷合同中担保人的法律规定,不做糊涂担保人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是担保合同中明文规定了,二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借贷合同中担保人的法律规定,不做糊涂担保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570人收看
  • 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

    内容: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一、借条其实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如已经有了借款协议,可不再写借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借款有协议还要再写借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867人收看
  • 个人债务追讨的法律救济手段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个人债务追讨的法律救济手段有哪些

    内容:个人债务追讨的法律救济手段有哪些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那么个人债务追讨的法律救济手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580人收看
  • 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内容: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从主体资格这一方面讲也是没有问题的,有效的。如果这一借款行为有效,借贷利率也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如超过,则按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那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贷款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2号文和法(经)发[1990]27号文的规定,应当确认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1004人收看
  • 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那么支付令可以向连带责任担保人发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310人收看
  • 怎么做好项目预结算管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怎么做好项目预结算管理?

    内容:(四)审核资料质量不达标很多大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繁多,且比较复杂,工期长,建设单位领导人和施工现场工程师需要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在程序审查、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等内容方面整理好相关工程资料,从而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可以高标准完成,(三)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由于送审资料不够完整,部分项目资料缺失,如某部路面硬化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没有提供编制工程量时的施工图纸,施工单位要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而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仅就工程增减变更部分作出调整,对于争议的工程量,由于时间长,加上经办人员调动,并相互推诿,未能提供原始资料,审计难以核实。

    周春花律师
    2023.04.18306人收看
  • 哪些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哪些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

    内容:如果两项债权其中一项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权。仅向次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发出催款通知、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处理,都属于怠于行使之列。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2.03.22586人收看
  • 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有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有效

    内容: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有效需要注意: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要注意诉讼时效。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追讨个人债务要有什么条件才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101人收看
  • 我国代位权制度的利弊分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我国代位权制度的利弊分析

    内容:从此规定似乎可以理解为我国代位权制度并非保全债权的法律手段,而是实现债权的法律手段。变传统理论的入库规则为直接受偿这一根本性的变动,成了我国代位权制度与传统理论的主要差异。基于此,我国法律设立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判令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以抵消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并且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债务关系消灭。也有利于发挥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对债权人的激励机制,与公平正义这一法律总的精神相吻合。那么我国代位权制度的利弊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830人收看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抚养费必须写期限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抚养费必须写期限吗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抚养费必须写期限吗民法典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期限而在实践中子女抚养的期限一般是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抚养费必须写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1156人收看
  • 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

    内容:如果房屋是孩子所有的,抚养人对子女进行抚养取,即使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抚养人享有居住权。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那么民法典孩子抚养权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8253人收看
  • 买房出资证明有哪些,如何收集买房出资的证据?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买房出资证明有哪些,如何收集买房出资的证据?

    内容:根据购房条件的要求,购房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因此,在收集买房出资证明时,需要按照出资方式进行收集。具体的买房出资证明有: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等。至于如何收集以上买房出资的证据,也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即使不会搜集出资证明,最起码您在看的时候,明白该收集哪些证据,这也是一点贡献吧。那么买房出资证明有哪些,如何收集买房出资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782人收看
  • 在香港申请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在香港申请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内容:以此事实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判答辩人支付呈请人的诉讼费用,以此事实提出离婚,法院通常只会判答辩人支付呈请人一半的诉讼费用,以此事实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命令答辩人要支付呈请人的诉讼费用,以此事实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不判答辩人支付呈请人的诉讼费用,以此事实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不判答辩人支付呈请人的诉讼费用,二答辩人有通姦之事实使婚姻破裂除非答辩人愿意白纸黑字承认通姦外,呈请人必须提出证据,证明答辩人确有通姦的事实,才可以此事实提出离婚例如答辩人包二奶且已生子女。

    陈宗琼律师
    2022.01.13325人收看
  • 想问一下周末可以领离婚证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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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想问一下周末可以领离婚证吗

    内容:二、离婚手续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需要是男女双方自己愿意离婚;2、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的,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孔孟廷律师
    2022.04.11316人收看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内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310人收看
  • 撤回离婚诉讼影响第二次离婚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撤回离婚诉讼影响第二次离婚吗

    内容:撤回离婚诉讼影响第二次离婚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撤回离婚诉讼后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是没有影响的符合条件的法院也可以受理。离婚纠纷管辖权确定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被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撤回离婚诉讼影响第二次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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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519人收看
  • 离婚诉讼中由谁提供证据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婚诉讼中由谁提供证据

    内容:离婚诉讼中由谁提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离婚诉讼中由谁提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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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948人收看
  •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怎么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怎么判

    内容: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虽然也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基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随时照顾管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所以法律放宽了对其监护职责的履行。只有在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时候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作为监护人也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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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610人收看
  • 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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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对于女的抚养教育是夫妻双方应尽的义务。那么关于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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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6823人收看
  • 父亲的宅基地 儿子翻盖 如何继承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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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父亲的宅基地 儿子翻盖 如何继承

    内容: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那么父亲的宅基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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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10人收看
  • 离婚后子女教育费用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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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离婚后子女教育费用给吗

    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3虽然民法典中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只规定了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由于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难独自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后子女是否会患病需要多少医药费往往很难预测除了在离婚时双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外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原则上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那么离婚后子女教育费用给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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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767人收看
  • 改嫁可以拿到自己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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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改嫁可以拿到自己的财产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配偶相互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继承或按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寡妇改嫁,有带走自己从配偶方合法继承的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权利。其他继承人以寡妇继承了配偶的遗产为由,干涉其婚姻自由权或者以放弃继承的财产权利为条件要挟生存方不得再嫁的,都是违反《民法典》、《民法典》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制止。情节严重因此而触犯刑律的,应受刑法处罚。那么改嫁可以拿到自己的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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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39人收看
  • 夫妻共同财产方变卖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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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夫妻共同财产方变卖有效吗

    内容:夫妻关系续存期内获得的房子虽然所有权登记在方名下可是依然归属于夫妇共同共有的财产。2夫妇方将共同财产转让给双方的亲属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人假如第人明知或应知该处分未经另方的同意则单方面处分无效。3夫妇方私自处分房地产因受让方善意取得而有效。登记于方名下的夫妇共同所有的房子方未经另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人善意购买付款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方主张讨回该房子的不应予以支持。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方变卖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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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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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内容: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法律没有规定上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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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994人收看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给多少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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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给多少

    内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给多少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男方给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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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581人收看
  • 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

    内容:黄某的丈夫背着她把房子抵押为保卫自己的栖息之地,妻子黄某把丈夫蒋某和他的“情妇”王某某一并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蒋某与王某某之间的情债与原告无关,且有道德和法律规范,但二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蒋某与王某某于2005年1月15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并确认二被告于2004年1月20日在产权监理处办理的抵押登记无效。现被告蒋某只有向原告黄某和法庭坦白事实真相,请求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被告王某某认为,被告与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原告未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同意,该抵押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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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473人收看
  •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与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与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内容: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与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一协议离婚能否通过协议离婚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协调一致问题是否协商好。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走的程序。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那么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与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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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448人收看
  •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况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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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况

    内容: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那么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6343人收看
  • 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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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

    内容:一般地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带上协议书以及其他材料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并且离婚后就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不能进行修改。因此实践中是否修改离婚协议书按以下处理1办理离婚登记前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产生效力所以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修养没有限制。并且如果双方对修改离婚协议书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所以需要处理的财产债务问题较多所以一份协议书可能要经过多次修改。那么民法典起诉离婚签字后还可以改条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420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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