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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确认收入_建筑业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

2022.09.14 528人阅读
导读:建筑业的征税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政策,如果给你一一讲来估计也需要半天时间,关键你还不一定能听懂。下面就给你普及一下有关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基本税收知识吧。希望你能对建筑服务行业的税收政策有个大致了解。

一、建筑业目前的税率(征收率)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应该适用的税率应该是10%。但是如果你采取清包工或甲供材形式,以及建筑老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在2016年4月30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3%的征收率。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一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得再变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10%);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这里的销售额为不含税收入。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付款的日前,未签到书面合同的,为服务完成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四、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五、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六、跨省经营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七、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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