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2022.03.01 23: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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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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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主要的注意事项包括:
1、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正式文本;
2、合同中不要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
3、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真实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内容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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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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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劳动合同必要条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订立劳动合同必要条款

    内容: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的效力。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赵金保律师
    2022.04.0947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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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内容: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合同确认书《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262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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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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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主要的注意事项包括:1、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正式文本;2、合同中不要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3、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真实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内容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订立劳动合同程序怎么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订立劳动合同程序怎么规定

    内容:订立劳动合同程序怎么规定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共同起草。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周春花律师
    2022.03.278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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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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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与小时工不一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内容:我国执法部门对大量存在的无书面形式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因无法可依,不能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则,有的只能进行强行调解,有的则甚至不予受理,这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显然不相符,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就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看,双方当事人虽然没订立劳动和同,但双方当事人只要对各自的意思作了表示且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就已存在。与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缺乏的只是订立书面合同这一形式。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35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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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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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全日制用工外,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用人单位招用内退职工也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用人单位招用内退职工也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内容:李某原在潍坊市一家机械公司工作,2008年年底从单位内退,2009年5月起到一家汽车制造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李某感觉公司不签合同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多次向公司交涉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但始终未果。仲裁庭审中,机械公司提出李某系内退职工,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公司没有义务与李某订立劳动合同。李某作为内退职工由原单位为其按月发放工资,但并没有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某仍然是劳动法意义上的适格劳动者。经多次调解无效,仲裁委裁决机械公司支付李某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6500元。那么用人单位招用内退职工也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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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21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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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下列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不胜任工作等情况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内容: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债的形成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料的变化,致原债的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债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在于追求公平和正义,故不得滥用该原则。那么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120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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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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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

    内容: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四个步骤:第一,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经过上述四个步骤,用人单位就能够确定受要约人,即愿意接、受用人单位条件并与该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于是进人第二阶段。经过上一阶段,受要约人确定后,即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242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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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内容: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录用的职工,有的属于干,有的属于工人,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不完全相同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有: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在订立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应当向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如实地、详细地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全民所有制矿山、建筑、交通、铁路、邮电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轮换工或农民合同制工人时,同农民本人或其所在县、乡有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那么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168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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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至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内容: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使劳动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那么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183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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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时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时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内容: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时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31号)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时,已接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不再续签劳动那么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时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153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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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两种: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故意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二是双方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劳动者而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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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9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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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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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否齐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动纪律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完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

    内容:(一)是合同成立的证据。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061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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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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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彻底革除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更有利的错误认识,实务操作中把握如下要点: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应当在何时订立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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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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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合法原则;协商一致原则;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内容: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那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620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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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内容:由于王强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湖南天马服装有限公司矢口否认王强是公司员工,拒绝了张群的要求。8月2日,湖南天马服装有限公司派会计任行到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经办人员对任行进行了调查。收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湖南天马服装有限公司对此不服,聘请律师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湖南天马服装有限公司与王强之间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被聘用时要依法坚持,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将其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性工作。那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243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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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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