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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前提是爷爷为家庭主管人也就是户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根据当事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进而划分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有如下:(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划分责任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赔偿方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平等承担事故责任。3、非机动车之间或者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能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适当减轻己方的责任,不能举证的双方平等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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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垂危患者生命的时候采取紧急医学措施给患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肋骨骨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图内容含有以下程序:1、原告提起起诉。2、法院受理。3、法院立案。4、开庭审理。5、法庭调查。6、法庭辩论。7、法院判决。8、判决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 签了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书之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但是如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或是受到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该协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协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人被车撞了,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首先应在交强险内限额12万范围内进行赔偿,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则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去法院起诉,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全部作为被告参与诉讼。1、受害人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交通费等,如死亡前住院治疗的,还应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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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报警定责报警之前,为了不影响交通,一定要用手机拍照或者录个视频留作证据,然后将车挪走,接着马上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并判定责任。交警需要综合事故发生时的天气、路面、信号灯、车辆等情况作出判断,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内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鉴定的时间顺延。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议。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记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注意: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人员联系车辆定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 关于怎么伤残鉴定程序的问题,我认为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大致分三种情形:1、交通事故的伤者治疗终结后,可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提出伤残评定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鉴定,鉴定人员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对伤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2、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自行携带医疗材料、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伤残鉴定事宜。3、当事人也可以在起诉时将《伤残鉴定申请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案件在审理中,由法院委托经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或者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 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立案后,应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如七日内未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诉处理。(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交通事故一般采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法官会安排开庭时间,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5、调解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董事会规定如下: 1、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算违章停车,在禁止车辆暂时或长时停放,则是禁止停车标志内,不问时长,不以时长为判决依据,只要停车便算是交通违法。在有允许临时停车标志的道路,一般都聚集在商业区域或是上下车频率较高的地区。但对于临时的时长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更有交警部门表示,只要驾驶员不离开的短暂停留,即为临时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60岁以上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害人遭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因为治病就医中的产生的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费用,包括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赔偿的义务,应当予以相应的赔偿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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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您找律师,给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帮你们写一份协议书。以便将来维护您和您父母的合法权益。
  • 不可以打人,会变被动,具体可以电话沟通
  • 建议您可以让物业人员劝阻
  • 你好,起诉受理立案是需要符合基本条件的,就是需要知道对方的基本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址,满足这些是可以诉讼的
  • 请问具体是哪方面的问题?网络贷款请详细核实公司资质、贷款利率、放款还款等问题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1、要看需要调查的内容和工作量,几个律师等,详情可以电话咨询、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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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工程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是: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项目;施工总承包是工程分项的施工任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 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分家时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好与坏的田地进行搭配,然后分析配土地。如果有自留地也是这样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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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不到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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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1.申请招标。开发商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持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和招标申请书,开发商可向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登记、申请招标,并领取招标用表。开发商只有在获得招标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开发商向投标人介绍工程情况和招标条件的重要文件,也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招标工程标底。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审核投标报价、评价、决标的重要依据之一。4.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函。5.投标人资格审查。6.招标工程交底及答疑。7.开标、评标和决标,签订合同。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本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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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备案合同对结算无用,备案合同仅办理手续,不得作为项目资金结算的依据。中国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签订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会有下列处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一个公司的公章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财务专用章也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 其他的如合同专用章、收讫章、付讫章、转讫章、结算帐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刻几个,但要有编号进行区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考虑到口头劳动合同的内容难以固定,容易产生争议,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弊大于利。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购二手房一般是要签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合同属于有名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事人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名称、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企业进行裁员要符合下列条件: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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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改变公司章程,必须有超过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因此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只有在员工有续签意愿的情况下,单位需要和员工续签合同,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要求续签,员工不愿续签,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并没有必须要续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收了2万定金不想卖房了的处理办法:1、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用人单位倒闭时应当依法补偿员工,而员工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来获得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关于调岗的具体规定: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当然可以签订。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单位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5个月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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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下列法定的情形下,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债务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现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一式几份,通常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份数一般是按照签约主体个数来确定的,并且合同的份数一般时不得少于签约主体的个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股权激励的方式具体包括:1、股票期权,即上市公司授予激励的人员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2、股票增值权,即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获得收益的权利。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原则上适用于境外注册、国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股票期权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 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的,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局应该各拿一份,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有效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也可以是一式两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没有签合同辞职说走就走也给工资,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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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违章不交罚款后果:交通违章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纳罚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查处贪污受贿是可以构成立功的。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可将法人签完字的资料交给朋友办理,法人不必亲自去。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赔偿金第一受益人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应当向死者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等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犯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董事长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但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至于各方的权利,按公司法规定执行。究竟谁的权利大,这不是法律问题。任何人的权利都要受法律的制约,没有绝对大的权利。公司董事长就是公司法人/虽然是两个称谓但其实就是一个人。一般小公司的职务如下: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执行董事和经理不能兼任监事.如果有董事长,则要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最少3人。 法定代表人不真正管理企业,有相应法律后果仍要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你好,这是一般学校制度,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 逮捕1年多判缓刑还是有期徒刑依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由法院来判决。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舅舅进过牢,还可以考公务员。直系亲属政审查以下项目,构成者不得录用: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的。舅舅不属于3代直系亲属,不会影响太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贪污受贿满一万元,且符合一定情形的,可以入刑。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贪污、受贿数额满一万元、具有一定较重情节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贪污受贿的量刑数额则提高至3万元。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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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驰名商标可以获得刑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得销售明知是假冒驰名商标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犯罪中,赔偿后得到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书大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因此最多可以减刑5个月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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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你咨询警察案件的进展程度,刑事案件都有办案期限,一般有了进展需要了解情况就会联系相关当事人
  •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你是受害方,你可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市区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房子的遗产税。目前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税费的为契税、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 杭州居住证办理流程是:1、申请人需要满足杭州居住证办理的资格;2、申请人向其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3、受理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 房产证最迟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好。具体办理时间药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交房后90天内必须办理。如果开发商超过这个时间没有办理的,算开发商违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在一般情况从进交易中心起,也就是上下家材料进交易中心,交易过户以及税费缴纳完毕,20天左右凭当天交易过户完领取的一张收件收据,领取产证。如果有贷款的话先要去银行,银行凭产证一般5-10个工作日放贷款给上家账户,下家之后就可以拿到产证,也就是有贷款的话25天到1个月左右,一次性付款的话20天左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农村宅基地并不能继承,不管是什么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对违章建筑订立的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违章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租赁主体不合法,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纪活动;(二)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三)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四)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五)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委托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六)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七)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八)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九)对经纪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十)参与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一般纳税人月初没报税,上个月有剩余发票的,先做一下上报汇总就能开发票,上个月没有剩余发票的,本月没有抄报税清卡,不能领新发票。月初还未申报增值税,可以领用发票。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遇节假日延顺。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需要先抄报税,即将开具的发票信息通过报税盘或税控盘抄报给税务机关,再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4、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可以维修,不能重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扶贫搬迁后政府会给搬迁人安排新的住房,所以搬迁后的原住房一般会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被搬迁者不再享有该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所指向的对象不同: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3、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通常来说,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证,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才能受让。《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住房抵押贷款根据年龄可以贷到69岁。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评估报告;3、房地产抵押银行贷款合同;4、抵押人身份证(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5、其它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房子没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时很难得到补偿,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等权限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所以,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很难证明物权归自己所有,就很难获得拆迁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征地时,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抵扣联和发票联是给客户的。发票联是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是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在向税务机关税务申报时,尤其是计算进项税额时,没有抵扣联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联,和采购入款单和银行结算凭证一起作为财务部门帐务处理的原始凭证,需要装订在账册中,以备税务机关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租房发生违约情形的可以押金充抵违约金。租房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处保证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款项,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应予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旧城改造前会先拆违建,对于部分违章建筑是肯定会拆除的。对于已经建好的新房但旧房已破损且未被拆除、非法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违章建筑在规划区域内,这几类房屋肯定是要继续被拆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有偿还所欠债务的义务,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前未告知其与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即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欠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还谁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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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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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公司债券的转让,因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而有所不同。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要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本条对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分别作了规定1、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应当将其所持记名债券交付受让人,并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转让人对受让人的转让意思。由于在证券交易中采用先进的成交、清算交割及过户手段,因此,本条第一款还规定,记名债券的转让也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效力是必须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办理过户手续,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否则,不得对抗公司或者第三人。2、无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其转让效力的产生与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不同,其转让依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意思表示和交付债券而产生效力。持有无记名债券的人即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但这种交付必须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因为无记名债券的转让不需要背书,仅凭交付即可产生效力。为了加强国家对证券交易市场的管理,维护正常、合法的交易活动,以防止欺诈行为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条规定无记名债券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百六十条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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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定点银行自助充值机上可以自已查询的消费记录(只查最近十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电子发票社保局可以报销。1、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2、开票方或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3、开票人和受票人可以自选纸张打印(彩色、黑白均可)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4、电子发票可打印分别作为发票联、记账联等凭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 这样办取保候审: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3、经以上三个机构之一同意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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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如果买受人支付了价款,出卖人没有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务人,买受人是债权人。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了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权人,买受人是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不能,定损是只会定损这次新伤,旧伤是不会定损也就没有办法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第五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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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利率以及达到百分之40
  • 通知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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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规定年限各地不同,要以当地具体规的年限定为准。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规定年限各地不同,要以当地具体规的年限定为准。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是:1、;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但子女必须已满八周岁;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分配婚后债务的方法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分割,由一方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炒股收益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婚前购买股票所用的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买股票的钱是个人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是应当归个人所有,婚后股票增值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是应当各分二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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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需要双方一起到所在地收养机构申请办理收养手续,取得收养证,才算是合法的收养,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一般要一个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在外地交了社保在老家不需要交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 去协商,或者是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车,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车,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看离婚时的协议,没提到债务问题的离婚后由男方自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有男方个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安置房为婚后财产具体如下: 1、若婚后取得房子后,房子登记为自己的名字,则该房子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若婚后取得房子后,房子登记为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将双方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在房产加名时,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若无约定,视为夫妻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小股东退股大股东不同意具体退股方式如下: 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相应退出,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关于被起诉公司变更法人了的问题,一般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有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于教学的课件模仿他人的作品,并没有出版的,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承担侵权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不予起诉是不够判刑标准,可刑事责任不成立,如不转治安处罚则撤销无案底。。免于起诉是负刑责不处罪,有记录。我国主张的是疑罪从无,没有法院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的案子,所以你不用担心,不会有案底的,一般人也查不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不会留下任何案底。属于无罪释放。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 结伙殴打他人结伙斗殴都是违法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当事人会被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结伙殴打他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由此造成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责任方承担赔偿。打架造成人员伤亡,情况严重的,当事人还可能面临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被起诉离婚一般是不可以不参庭的。即使有代理人也应当积极应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可以继续审理,并缺席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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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哪个部门提出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哪个部门提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459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内容:主次责任一般是三七开,但必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交强险范围之外,交强险范围之内的,就无视责任全额赔付。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劳动合同纠纷物。偿责任;双方都有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那么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7170人收看
  • 车祸引起的脊柱损伤应如何处理(车祸引起的脊柱损伤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车祸引起的脊柱损伤应如何处理(车祸引起的脊柱损伤怎么办)

    内容:26岁车祸致脊髓损伤,有好的治疗方法吗提问标题:提问内容:男26岁来自江苏车祸后左手无力,颈部疼痛.一年前因车祸所致(三车追尾),伤者做在第二辆车的副驾上,没有系安全带,二次头撞在车挡风玻璃上.医生诊断:脑震荡,颈部外伤.因为是坐在第二辆车的副驾上,没有系安全带,导致脊髓损伤,有好的治疗方法吗医生回复综上所述:此病估计是一过性颈椎脱位导致脊髓损伤合并不完全性高位截瘫,西医手术只是恢复了椎管口径免使神经再度受损已完成了他们的治疗使命,但受损的神经仍出于麻痹休克状态他们束手无策,只好让你自等恢复.其神经功能的恢复除自身修复外,可以此方案进行治疗,若受损神经因时间过长继发缺血变性则本病恢复无望.治疗方案1,采用中药增强改善脊髓血液循环,使受损神经得到充分的血供.2,中西医结合营养神经.神经组织修复疗法是由特殊的神经组织治疗、康复、理疗联合的综合疗法,以特殊神经组织治疗为核心,以康复理疗来巩固疗效,是一种综合、整体、系统的全新疗法。

    崔玉君律师
    2023.03.29598人收看
  •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流程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保险垫付流程具体如下:1、保险公司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垫付通知,然后核对并支付相关垫付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借款合同纠纷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1409人收看
  • 重庆市201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重庆市201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重庆市201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2年3月15日公布的2011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暂将重庆市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最终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1和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发文为准。那么重庆市201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6345人收看
  •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只规定在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法规并未排除。事后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死亡理赔款但被保险公司拒绝。王某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要理赔款。交警大队认定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后未保护现场也未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被刑事拘留。原告委托代理人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有关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对财产损失部分不予赔偿但是对人身损害部分是应该赔偿的。那么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6961人收看
  • 停在车位被撞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停在车位被撞怎么处理

    内容: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第六十三条 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首先要有交承揽人购房合同纠纷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其次,对于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因交通第三十一条 承诺的内容事故第三条 平等原则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那么停在车位被撞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1175人收看
  • 黑龙江丧葬费标准2022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黑龙江丧葬费标准2022

    内容: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那么黑龙江丧葬费标准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31047人收看
  • 车祸致人伤残如何进行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车祸致人伤残如何进行赔偿

    内容:车祸致人伤残如何进行赔偿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应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关于交通事故致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为赔偿义务人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尚无具体标准规定。那么车祸致人伤残如何进行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454人收看
  • 交通事故损伤如何理赔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损伤如何理赔

    内容:交通事故损伤如何理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伤如何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334人收看
  • 交通事故受害人聘请律师费用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受害人聘请律师费用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

    内容:交通事故受害人聘请律师费用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聘请律师费用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4681人收看
  • 十字路口撞车怎么判定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十字路口撞车怎么判定责任

    内容:通过以上原则,我们可以对十字路口撞车事故进行责任判定,在十字路口撞车事故中,如果现场勘查结果表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或重大过错,那么将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例如,当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如果一方车辆没有按照规定停车,导致与另一方车辆发生碰撞,那么未按照规定停车的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十字路口撞车事故中,如果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如制动失灵、灯光不全等,那么将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如何判定责任在十字路口撞车事故中,判定责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路权原则路权原则是指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遵循&ldquo。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21515人收看
  •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内容:六、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借用人驾驶该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由借用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8913人收看
  • 外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负什么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外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负什么责任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应的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那么外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负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0716人收看
  • 赔付对方之前是由肇事方垫上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赔付对方之前是由肇事方垫上吗

    内容: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赔付对方之前是由肇事方垫上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47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求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求偿

    内容: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求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4271人收看
  • 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怎么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怎么规定

    内容: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怎么规定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受理报案。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9430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

    内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那么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7319人收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 调解有哪些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 调解有哪些程序

    内容: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六)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3224人收看
  • 酒后驾车出车祸怎么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酒后驾车出车祸怎么处理

    内容:,抢救伤者和财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那么酒后驾车出车祸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758人收看
  •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规定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反索赔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在此类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用留置承包人材料设备的方法作为抵押。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狭义的“索赔”是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单向索赔。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处于一种相对优势地位,发包人可以通过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抵扣来补偿损失。实践中,最主要且比较常见的索赔还是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那么建设工程反索赔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3193人收看
  • 工程分包合同审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程分包合同审计

    内容:工程分包合同审计

    张嘉娱律师
    2021.10.25311人收看
  • 最新消防工程质量责任书范本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最新消防工程质量责任书范本

    内容:逐级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按省市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暂行规定执行。由于责任单位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承担。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最新消防工程质量责任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4832人收看
  •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不能含糊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不能含糊

    内容:1995年2月经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工程质量合格。(二)市住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该商品房质量问题存在缺陷,承担管理责任。点评该案中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均要承担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对他们也作出了较为严厉的处罚,但是“加固方案”做得再好不如当初施工时的精益求精;质监部门的“事后协调”不如事前“从严把关”,总之,问题的解决不能总是一罚了之,相关企业要从中汲取教训,在工程质量问题上决不能“含糊”。那么工程质量责任认定不能含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4285人收看
  • 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内容: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刘晓红律师
    2022.03.211051人收看
  • 国家法定哪些节假日小区不能施工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国家法定哪些节假日小区不能施工

    内容:根据我国装修管制的相关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小区施工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此时间段内允许在已竣工交房的住宅楼内进行噪声的装修作业。若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段出现违法规定时,业主有权制止,并及时向物业或者相关监督管理投诉。那么国家法定哪些节假日小区不能施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02563人收看
  • 工程挂靠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程挂靠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工程挂靠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29914人收看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邢颖律师
    2022.04.257563人收看
  • 工程转包的危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程转包的危害

    内容:从实践中看,转包行为有较大的危害性。一些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压价倒手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最后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一些建筑工程转包后落入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包工队手中,留下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也违反了合同法律的规定,破坏了合同关系应有的稳定性和严肃性。那么工程转包的危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8705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不是专属管辖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不是专属管辖呢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在施工之前必然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建设方和施工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可能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不是专属管辖呢?

    龙珊律师
    2021.09.171098人收看
  • 签订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签订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签订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李孟阳律师
    2021.11.29988人收看
  •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对策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对策

    内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对策

    陈明月律师
    2021.10.241070人收看
  • 总包可以分包没有资质的劳务队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总包可以分包没有资质的劳务队吗

    内容:总包不可以分包没有资质的劳务队,必须要具备一定资质才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责任,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总包可以分包没有资质的劳务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8736人收看
  • 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

    内容:在索赔实践中,不同性质的索赔,利润的成功率是不一样的。在确定“利润机会损失”时,当事人经常在索赔是否成立以及索赔发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3573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

    内容:建筑施工单位和发包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须有建设工期、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工程的范围和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个方面的内容,双方之间的约定需要具体明确,有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方能明确双方的义务。那么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形式有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5293人收看
  • 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内容:文章从七个方面探讨了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从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施工阶段监理制度的完善及工程结算的全面审核,使工程造价在事中及事后得到较好的控制,但是作为设计阶段的事前造价控制,仍未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有效地控制设计阶段的造价,应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经常检查本专业的工程费用,切实作好控制造价工作。因此,可以选择合适的造价咨询专家从设计初始阶段即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那么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7348人收看
  • 工程款委托书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工程款委托书怎么写

    内容:工程款委托书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2021.11.29128人收看
  • 房产新政策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产新政策是怎样的

    内容:一些地方颁布并实施了政策,另一些地方则在颁布政策后又匆忙宣布取消。那么房产新政策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5248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讨要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拖欠工程款怎么讨要

    内容:工程欠款,是指承包人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后,因各种原因拖欠了工程款,而被发包人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建设工程价款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仍不支付价款的,发包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经催告后发包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发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熙律师
    2023.02.0843人收看
  • 强化我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核心问题的探讨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强化我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核心问题的探讨

    内容:在我国,通常把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划分为相互联系的六个环节,即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在欧美等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基本步骤有:成本估算、成本预算、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数据分析及归类。但是,我国项目成本管理的实践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由于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成本核算体系,成本核算目的性不强,不系统,使项目成本预测与计划失去了数据基础。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正是从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症结人手,也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那么强化我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核心问题的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7382人收看
  •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

    内容:诈骗犯的家属有义务还钱么:对于诈骗罪在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而家人赔偿是属于自愿行为,可以对于诈骗犯在量刑上起到减轻处罚的作用,所以应当积极偿还。

    林艳英律师
    2023.05.1646人收看
  •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催收非法债务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立案标准

    内容: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犯罪人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息的贷款,违反了法规,并且运用暴力、恐吓的方式来催收债款。催收非法债务时,具有暴力行为、使用威胁方法、限制他人自由、入侵住宅、恐吓跟踪他人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嘉娱律师
    2023.08.03448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内容:在实务诉讼中,如债务最终未能履行,现债权人将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起诉至法院,只要求其中一人来履行义务,是否可行,值得探讨,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并非,共同借款人均对借贷关系知情,法院可通过其中一人就可查明案件事实,无需全部参与诉讼即可查清事实,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1、挂靠关系: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张芸律师
    2023.06.051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发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债权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的同时,也要注意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因为我国法律对债权债务纠纷有着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债权人要承担败诉的后果。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李维律师
    2023.05.2323人收看
  •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网络金融诈骗罪既遂如何量刑

    内容: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1、法律规定,一般金融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法律分析:金融诈骗罪即犯罪嫌疑人利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量刑标准为:诈骗数额较大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中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为: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分析:对于金融诈骗罪的量刑,一般为拘役、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等主刑并处二万元以上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金融诈骗罪的金额与量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如何处罚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冯清琴律师
    2023.10.183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银行业金融活动,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借贷形式。但是,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2023.06.20822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内容:银行虽然是贷款的第一选择,但是众所周知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所以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就成了不少贷款者的对象。对于没有申请过贷款的朋友来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找民间借贷机构贷款。

    杨一凡律师
    2023.05.2344人收看
  •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内容: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不违法,但是如果有威胁的情况或者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则违法,对于有该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邢颖律师
    2023.08.21694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内容: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郭铭芝律师
    2023.05.2326人收看
  •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内容:总之,在情人关系中借款不还可以告对方,但是在处理借款纠纷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那么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变得比较困难,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没有规定情人之间不能借钱或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情人借款纠纷的金额比较大,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是否借钱,如果出现了借款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故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情人关系借钱不还是否可以告对方。

    龙珊律师
    2023.06.07280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会不会坐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纠纷会不会坐牢?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理由拒绝履行判决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可能涉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有可能会坐牢。

    李孟阳律师
    2023.05.2323人收看
  •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周春花律师
    2024.01.19196人收看
  •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借条和收条却没有实际借款法律分析:借款金额较小的,法院会判决借条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借款金额较小的,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黄东洁律师
    2024.01.0337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个人债务追讨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具体如下: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三年,逾期就会丧失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中在法律上借款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借款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超过三年主张债权的,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

    王学瑞律师
    2023.12.01732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的人找不到,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方法如下: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要债找不到人的办法:第一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法律分析:在原告能够将被告的准确详细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等提供给法院,并满足其他的起诉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本人,法院也可以准许立案,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刘晓红律师
    2024.01.22506人收看
  • 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和影响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和影响

    内容: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和影响

    陈宗琼律师
    2023.04.1429人收看
  • 民间借贷如何定性为诈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间借贷如何定性为诈骗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和诈骗的认定指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一般都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民间借贷什么情况构成诈骗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和诈骗的认定指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一般都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03765人收看
  • 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如何反驳)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超出一审诉讼请求如何反驳)

    内容:一审开庭后发现遗漏诉讼请求金额二审如何处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姚平律师
    2024.01.101049人收看
  • 打财产纠纷官司要给律师多少钱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打财产纠纷官司要给律师多少钱

    内容:财产纠纷律师费怎么算1、律师的费用是怎么收费 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比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抚养权争取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4、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省市可能有所差别,不涉及财产的话,一般在3000-10000元之间,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律师则会根据数额大小按阶段收费,3、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会收取一笔费用,具体标准看诉讼案件类型,如果是非财产案件,诉讼费用在3000到50000元不等,结合案件情况而定。

    王熙律师
    2023.12.19183人收看
  •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新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新

    内容:一、借款合同效力裁判要旨1:出借人出借款项给借款人的,因货币为种类物,且出借人与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为不同的主体,即便存在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形,也不能必然以此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就此问题,借款人主张出借人为职业放贷人,应当举证证明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多次反复从事有偿的民间借贷行为,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出借目的具有营业性或者经营性,弘鑫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多次对外出借款项,并非偶然发生的正当民间借贷,原审判决以弘鑫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其以戴某名义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并非以戴某系&ldquo。

    龙珊律师
    2024.02.28328人收看
  •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法律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一)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吴梦云律师
    2024.01.30911人收看
  • 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内容:《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虽然公司股东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并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而是由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结论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 ...。

    李楠楠律师
    2023.08.30440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怎么驳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被异地起诉怎么驳回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异地起诉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异议管辖如果原告选择在异地起诉,可以提出异议请求管辖权的转移,即请求该案件审理机关的管辖权转到其住所地或者常住地所在地,法律依据在国内,关于异地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部法律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律文件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明确规定了异地起诉的相关规定,包括异议管辖、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转移申请等方式来驳回异地起诉。

    崔玉君律师
    2023.06.271194人收看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有哪些

    内容:(如果花钱找代理记账报税,也可以让他代你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没有这么多疑惑,一次性就搞定了)※:个体户可以不用刻章子,当然你要刻也行,章子要费用,个体户也不需要开公户,用法人的银行账户就行,办理费用: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钱所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场地证明材料、工商号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就不用说了吧,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身份证信息要跟这个经营者的身份证要保持一致,也就是同一个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1、线下办理:拿上身份证和场地证明材料,去当地的工商所,找柜台人员直接办理,说出你提前准备的商户号,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会现场办理,这个资料全的话办理很快,快的话当天就能下证书,慢的话几天也能下证书,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意事项:不要相信那些说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不需要记账报税的鬼话,个体户也要记账报税,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那些事。

    段建国律师
    2023.06.30337人收看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内容: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杨一凡律师
    2023.11.09486人收看
  •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去信访

    内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信访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信访,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不了解,或者因为他们对法律程序的结果不满意,总之,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他们在信访过程中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就可能会影响法律程序的进行。

    张旭律师
    2023.08.241613人收看
  • 公司注销欠款如何起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公司注销欠款如何起诉

    内容:1、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通知和公告的义务,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郭铭芝律师
    2024.03.15679人收看
  • 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内容: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3、案件复杂性: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2、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是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法官拖着不开庭用意何在法律分析:法院延迟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因包括必须出庭的当事人没有出庭、提出回避申请、通知新的证人等。

    赵金保律师
    2023.08.296222人收看
  • 股权的价值如何确定,公司股权价值怎么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股权的价值如何确定,公司股权价值怎么算

    内容: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目前,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价值评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市场比较法和期权价值评估法等四种,目前,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价值评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市场比较法和期权价值评估法等四种,目前,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价值评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市场比较法和期权价值评估法等四种,股权估值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基于市场上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交易数据,对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进行估算。

    任冰峰律师
    2023.12.01255人收看
  •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侵权案件诉讼时效

    内容:此外,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国法律也对诉讼时效做出了具体规定,综上所述,侵权案件诉讼时效是保护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于保护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针对人身权利侵害还是知识产权侵犯,了解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更及时地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侵权行为,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规定,其次,对于合同纠纷中的侵权行为,诉讼时效也有着特殊的规定。

    周春花律师
    2023.06.19606人收看
  •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经济案件追诉期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经济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完成之日起计算,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于海明律师
    2024.03.15833人收看
  • 拿年薪的人怎么发工资,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拿年薪的人怎么发工资,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内容:二、工资发放的注意事项在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过程中,雇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约定:在雇佣合同中明确约定年薪总额、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结语: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雇佣合同约定进行合理安排,这是一种常见的工资发放方式,适用于大部分年薪员工,本文将介绍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帮助雇主合理、合法地进行工资发放,通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工资发放,可以维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对于雇主来说,正确的工资发放方式对于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王学瑞律师
    2023.09.01816人收看
  •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是如何清偿

    内容:普通合伙人需对其所参与的合伙企业经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需在出资额度外承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出现债务问题时,普通合伙人需承担超出自身出资额的债务清偿责任,隐名&rdquo,具体来说,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所有的普通合伙人都需要对剩余的债务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ldquo,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清偿。

    刘晓红律师
    2023.10.10507人收看
  • 破产清算一般怎么赔偿债权人,破产清算偿还债务顺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破产清算一般怎么赔偿债权人,破产清算偿还债务顺序

    内容: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1、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第一清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债权、劳动者的工资及其它福利费用、赔偿金、公共税费、其他普通债权,破产后优先受偿顺序1、法律分析: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3、法律分析: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段建国律师
    2023.11.29609人收看
  •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

    内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权利:委托人在代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民事诉讼委托人的选择在选择民事诉讼委托人时,当事人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代理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当事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法律知识和代理经验的代理人,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民事诉讼委托人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诉讼委托人作出了以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0.23937人收看
  • 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内容: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民事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按照涉案金额不同而异,一般为案件受理费、应诉费、保全费、财产查控费等,法院经济案件起诉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实际而定,涉及到财产案件的,可以按照一般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经济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2022诉讼费收费标准: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五十元,经济纠纷起诉费用2022收费标准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

    邢颖律师
    2023.11.15328人收看
  • 名誉权受损起诉要如何起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名誉权受损起诉要如何起诉

    内容: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怎么起诉名誉权法律分析: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郭铭芝律师
    2024.03.07662人收看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状

    内容: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的总称。股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的类型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龙珊律师
    2024.03.28432人收看
  • 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吗

    内容:法人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像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独立于主管部门,独立于企业成员,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与财产责任。但现实中,很多债权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通过各种形式骚扰法定代表人个人,逼迫其用家庭财产还债,给法定代表人带来很大困扰。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

    李孟阳律师
    2023.07.26176人收看
  • 欠款公司倒闭了能要回来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欠款公司倒闭了能要回来吗

    内容:理财公司倒闭了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可以抵债,那么存的钱一般可以追回,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不可以抵债,那么投资者存的钱一般会比较难追回,具体情况下,大多数不能退还所有本金,因为金融平台退出主要是资本链问题,或因为非法处罚,所以投资者购买钱,可能面临结局,所以我们购买金融产品,必须选择可靠的强平台,企业破产后债务还能要回来吗法律主观: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的,如果企业是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款、公司的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偿还的,则仍还不上的债务,就不用偿还。

    陈明月律师
    2023.12.21419人收看
  •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由此可见,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新合同法在上述条款中做出详细界定,为判定电子合同的成立和具有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定界限。那么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3291人收看
  • 各类津贴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各类津贴是怎样的?

    内容:部分省市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了夜班津贴标准。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的多少与劳动者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直接相关。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那么各类津贴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0231人收看
  • 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 阻碍工伤仲裁不成败诉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 阻碍工伤仲裁不成败诉

    内容:某公司向仲裁委递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称耿某在非工作时间内受伤,不是单位安排耿某工作,不应认定工伤,并已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仲裁委中止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后,出现《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则该具体行政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因此,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案件审理请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中止审理案件,并办理中止审理手续。”本案中,某公司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和《关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是否中止审理问题的复函》规定的法定中止情形,因此,仲裁委不应当中止该案的审理。那么公司耍赖申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7388人收看
  • 共同海损如何进行分摊?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共同海损如何进行分摊?

    内容: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那么共同海损如何进行分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5273人收看
  • 项目主体变更合同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项目主体变更合同怎么办

    内容: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一)、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三)、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那么项目主体变更合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2953人收看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内容:比方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功能。同时可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合同生效条件: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那么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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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748人收看
  • 工伤但达不到伤残单位需要赔偿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伤但达不到伤残单位需要赔偿么

    内容:工伤鉴定没伤残等级,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影响之前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如果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级申请再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那么工伤但达不到伤残单位需要赔偿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9849人收看
  • 合同签字盖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签字盖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合同的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合同盖章注意事项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22604人收看
  •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内容: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被答辩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贵院受理的答辩人诉被答辩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其提出的异议答辩如下:一.未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法院2005年1月1日起的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刘晓红律师
    2022.03.28626人收看
  • 正常离职有失业金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正常离职有失业金吗

    内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那么正常离职有失业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8446人收看
  •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

    内容:申请人:ХХ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通过支票支付给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的房租水电等费用,支付上述费用的银行帐户打款记录:2008年5月,金额ХХХ元2008年6月,金额ХХХ元2008年7月,金额ХХХ元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被申请人提交的与北京ХХ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虚假协议。此房租水电的缴纳事实情况能够客观证明被申请人与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真伪。由此可进一步证实,上述两个公司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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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114人收看
  •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确定期间利息?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确定期间利息?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借款案件,一般判决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同时判决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给出借人。那么借款合同无效如何确定期间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881人收看
  • 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内容: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的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陈明月律师
    2022.03.28621人收看
  • 员工试用期多久可以转正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员工试用期多久可以转正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那么员工试用期多久可以转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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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385人收看
  • 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内容:某居委会诉称:1998年5月3日,某居委会与某公司签订楼房《续租合同》,将原租给他人的楼房两座一并续租给某公司使用。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构成严重违约,另外又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将两座楼房分别转租给两个第三人。加之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无资格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续租合同;判令某公司支付所欠租金750 342.99元,违约金249 600元;判令第三人交出所占用的楼房;判令某公司承担案件诉讼费。后某居委会在初审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某公司支付租金1 175 000元,违约金780 000元;重审时某居委会又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某公司支付租金1 885 416元。那么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的几个难点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4960人收看
  • 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

    内容: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分述如下:1.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能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这当然没有疑问。是否能提前几天交货等,这种答复不足以证明受要约人拒绝了要约。那么要约失效的四大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4199人收看
  • 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咋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咋办

    内容: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第四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那么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咋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91002人收看
  • 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内容:2004年5月底,刘小姐被某私营企业招聘录用并于6月1日正式上班。可上班后单位迟迟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刘小姐再三催促,老板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刘小姐发现合同上起始时间是从8月20日算起。南南以为,刘小姐的合法权利有可能被侵犯。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起始时间作出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所以,刘小姐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那么,劳动合同上填写的日期晚于实际履行时间,对员工有什么利害关系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那么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1117人收看
  •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内容:民法典合同编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未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有例外,无权处分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这里的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338人收看
  •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内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许瑞林律师
    2022.02.22383人收看
  • 拐骗未成年少女判哪些罪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拐骗未成年少女判哪些罪

    内容:“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

    邢颖律师
    2022.03.03360人收看
  • 赌博罪可以判缓刑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赌博罪可以判缓刑吗

    内容: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段建国律师
    2022.04.08630人收看
  • 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责任怎么划分,从犯会判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龙珊律师
    2022.01.17825人收看
  • 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所谓“转移”主要是指将犯罪分子的毒品、毒赃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以抗拒司法机关对毒品、毒赃的追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便于犯罪分子进行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那么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9913人收看
  • 如何起诉法官枉法裁判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陈明月律师
    2024.03.22844人收看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概念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概念是什么

    内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黄东洁律师
    2022.04.169102人收看
  • 非法扣押别人财物有刑事责任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非法扣押别人财物有刑事责任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非法扣押别人财物有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9425人收看
  • 寻衅滋事能否判处缓刑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寻衅滋事能否判处缓刑

    内容: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如果犯寻衅滋事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缓刑条件的,应该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翁玉素律师
    2022.03.27370人收看
  • 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发布,其中有很多的新法律条论。违约金在生活中很常见,很多人不懂法律导致产生违约金或者产生违约金不会处理,那么,有哪些法律新规定呢?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违约金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陈宗琼律师
    2021.10.16264人收看
  •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分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仅指过失犯前款罪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9542人收看
  • 非法采挖砂石立案标准是多少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非法采挖砂石立案标准是多少

    内容: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那么非法采挖砂石立案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219人收看
  • 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内容: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虽然法律规定,对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但是,法院量刑的时候也不可能完全不考虑犯罪情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有加重处罚的情节,也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类似于用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王熙律师
    2022.04.122404人收看
  •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内容: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规定。故意的心理表现为对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是明知的但知其不合格仍然作为合格产品提供给武装部队。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用设施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那么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996人收看
  • 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

    内容:办案思路及心得周金树接受本案被告人龙文某家属的委托,担任龙文某的辩护人,经过庭审依法辩护,周律师的辩护意见终被合议庭采纳。因此,被告人龙文某的性质应与龙金某区别对待,其行为只构成共同盗窃罪,应根据罪责自负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依法对其定罪量刑。为此,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上述实情,依法对被告人龙文某以盗窃罪未遂从轻判处。裁判结果本案经合议庭慎重合议,采纳周金树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龙文某被认定为盗窃罪,而龙金某则被认定为抢劫罪。该判决是正确的,也是公正的,周律师只是依法维护了当事人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律师依法巧辩护,抢劫罪辩成盗窃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310人收看
  • 犯罪中止可以不判罪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犯罪中止可以不判罪吗

    内容:犯罪中止也需要判罪。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一般情况之下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并且根本就没有造成任何人员和财产上的损失的话犯罪中止是可以不被判刑的。

    陈明月律师
    2022.01.18436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是是数罪并罚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是是数罪并罚吗

    内容: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是是数罪并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会不会数罪并罚要依据最高判刑而定如果两罪最高判刑都是死刑和无期徒刑以下的可以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时应遵循的原则1、吸收原则。罚金和没收财产刑并罚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

    张芸律师
    2022.03.03628人收看
  • 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内容:(二)调查,县局接到申请后耕地保护股牵头相关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对地类、权属、临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综合各股室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局领导审定后1个工作日通知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四)资料收集全后耕地保护股5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李楠楠律师
    2022.03.03816人收看
  • 牵连犯处断原则分析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牵连犯处断原则分析

    内容: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牵连犯处断原则的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从一重处断说。此种观点认为对于牵连犯应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之内酌情从重判处刑罚。其一为以法律规定为标准的双重处断原则说即对于刑法无明文规定的牵连犯应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对于刑法明文规定或明文规定予以并罚的牵连犯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笔者认为基于牵连犯的本质属性和固有特征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刑事法律规定等对于牵连犯应一律采取数罪并罚而不宜采用任何其他处断原则。因此牵连犯的数个犯罪行为虽然主客观方面存在牵连关系但仍不失单独地符合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牵连犯实质与形式都是数罪而非一罪。

    冯清琴律师
    2022.01.17573人收看
  • 共同犯罪怎样处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共同犯罪怎样处罚

    内容: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吴梦云律师
    2022.01.17358人收看
  •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刑事诉讼审判程序:1、接受委托2、审查管辖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①案件材料应当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③律师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③在法庭调查活动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其收集的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④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书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杨一凡律师
    2022.01.10931人收看
  • 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

    内容:孤寡老人石大爷,自老伴去世后,邻居肖某夫妇一直对他照顾得很好,石大爷很是感激,便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间房赠与肖某,自己保留居住权。但是此后,邻居肖某渐渐找借口不再照顾老人,甚至干脆就不露面了。而肖某认为,协议是做过公证的,房子送给他,就不能要回去了。最后两人把“官司”打到了公证处,有关人员当即告知:原赠与协议尚未生效。据公证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这是为加强审查,避免出现各种假赠与,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必要条件。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那么公证后没过户房屋赠与无效获赠后“变脸”老人讨回房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1129人收看
  • 房地产业:传闻的购房抵税可能出台的方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地产业:传闻的购房抵税可能出台的方式

    内容:投资要点传闻的购房抵税我们认为不是空穴来风,刺激市场的方案总是需要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在适当的时机推出。我们需要做的是判断政策可能出台的具体方式并量化其影响。首先,我们认为对首次置业者购买普通住房实行此项政策的可能性较大,对第一次购房者需求的支持应该是未来政府出台政策始终遵循的原则。如果利息部份可以抵税,应税收入在两千元至五千元购房者每月可减少6.5%月供。二是各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政策,在其权力范围内免除个人所得税中的地税部份。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按6:4分成,按此计算应税收入在两千元至五千元购房者每月可减少2.6%月供。那么房地产业:传闻的购房抵税可能出台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6609人收看
  • 兄弟间房产过户协议有效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兄弟间房产过户协议有效吗

    内容: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不能完全的拥有房子的产权,没有物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陈宗琼律师
    2022.03.24816人收看
  • 商铺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商铺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是由于争议主体对导致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内容有不同的看法和看法。合同争议的范围涉及合同成立至终止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解决措施: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店面买卖合同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请求司法解决。那么商铺买卖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309人收看
  •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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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198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流程有何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二手房交易流程有何规定

    内容:2、产权调查产权调查也就是业内所说的“查册”,即查证房地产的权属状况。然后按揭公司会安排人过来评估,评估出来了之后做按揭。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692人收看
  • 父母将自住房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能否认定赠与?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父母将自住房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能否认定赠与?

    内容:有证据证明房屋系父母出资建造的,而父母仅将房屋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现原告以该房屋系为原告与被告结婚目的建造,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根据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诉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该房屋价值。第三人周xx则主张诉讼房屋系其与柯在枢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本案所涉房屋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予以分割。那么父母将自住房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能否认定赠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717人收看
  •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内容: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分常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双方应本着保护现有利益的原则不得有任何破坏土地资源、阻挠争议解决的行为。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那么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110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内容: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目前,在商品房销售市场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订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的情形较为普遍,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都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者退房,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2021.12.02219人收看
  • 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内容: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下列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能够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对建筑区划内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也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这一规定表明,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的作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为有效的决定。对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那么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0163人收看
  •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内容: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____拾 元正;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那么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3108人收看
  • 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7415人收看
  • 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2022广西壮族自治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标准

    内容:企业缴纳的社保通常是“五险一金”,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虽然这“一金”在某些地区并不是强制性缴纳,但是“五险”是必须缴纳的。企业必须为自己的员工交纳五险一金,所以我们在找工作时,必须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这一项。如果没有五险一金,需要公司将其加入到合同中。公司若是拒不添加,那就可以依据劳动法进行劳动仲裁。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1372人收看
  •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1769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缺少的条款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缺少的条款

    内容: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缺少的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5402人收看
  • 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哪几种类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哪几种类型?

    内容:离婚时夫妻间房产归属不外如下几种情形:1、一方所有;2、双方共有;3、与子女共有;4、子女所有。在一方所有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当然应该仍旧归属该方。双方约定或房产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相应份额分割;共同共有的,原则上进行均等分割。在上海法院的一个判例里,市一中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认定顾先生对房屋享有60%的份额,谭小姐享有40%的份额。据此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房屋归顾先生所有,顾先生支付谭小姐房屋折价款284000元”。在与子女共有的情况下,则房产属家庭财产,一般应当先进行家庭析产,将属于子女的份额分出后再进行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哪几种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466人收看
  • 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买房时需要提前认购,需要在售楼处确定房源-个人购房信息填写-签订定金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购房人支付定金保存好收据。买房签约时要带好定金收据、本人证件、私章、户口本、收入证明。流程为在定金合同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双方就合同进行协商-双方签字盖章-购房者支付首付并保存。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申请条件相对更复杂。最后是房屋验收,入住前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那么买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5397人收看
  • 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内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任冰峰律师
    2022.03.24366人收看
  • 北京二手房买卖流程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北京二手房买卖流程

    内容: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直接填写产权过户登记申请表即可。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北京二手房买卖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5395人收看
  •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

    内容: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那么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485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应予撤销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应予撤销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什么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应予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869人收看
  • 企业改进现金流有什么方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企业改进现金流有什么方法

    内容:这对我的会计收支有好处,同时也对企业的现金流有好处。了解并核实其信用情况。但我很惊讶于企业家有那么多的方法可以借到钱。如果您的企业也有几笔贷款,请检查每一笔的利率和期限。可以将两笔或多笔贷款合并为一笔利息较低的款项并改善现金流。那么企业改进现金流有什么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348人收看
  • 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诉期是多久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诉期是多久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诉期是三年。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那么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诉期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892人收看
  • 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债务如何承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债务如何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如果如实进行出资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那么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261人收看
  • 债权担保有什么类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担保有什么类型

    内容:债权担保有什么类型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六、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债权担保有什么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866人收看
  • 夫妻个人债务的支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个人债务的支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内容: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应当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那么夫妻个人债务的支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163人收看
  • 物业的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物业的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内容:在目前有不少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的服务,这时候业主需要每个月都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的物业费,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很多人想要了解物业的管理范围及其工作内容。本文介绍一下物业的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那么物业的管理范围及工作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672人收看
  •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的讨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的讨债

    内容: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的讨债1.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现实生活中,还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不具备合法讨债的条件。对于此类债务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心中有数,在请人帮助讨债时更要控制局面而不能失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的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666人收看
  • 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事项1、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那么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655人收看
  •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内容: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方式设立,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1016人收看
  • 关于非诉程序债务纠纷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关于非诉程序债务纠纷处理

    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那么关于非诉程序债务纠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8718人收看
  • 超出借贷利息范围的利息需要偿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超出借贷利息范围的利息需要偿还吗!

    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出借贷利息范围的利息需要偿还吗!对于民间借贷年利率不超过24%的为司法保护区,即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利率如果不超过年利率的24%,折算月利率也就是不超过2%的,如借款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请求进行司法保护。那么超出借贷利息范围的利息需要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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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419人收看
  • 债务人离婚躲避债务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离婚躲避债务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离婚躲避债务怎么办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承认在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实体法裁判,在情况下,在程序中,可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告人配偶为被告人,此做法已在实践中赞同,也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应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那么债务人离婚躲避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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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136人收看
  •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要遵循什么原则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要遵循什么原则

    内容: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要遵循什么原则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要遵循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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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485人收看
  • 民间高利贷款会判刑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间高利贷款会判刑吗

    内容:民间高利贷款会判刑吗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那么民间高利贷款会判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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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502人收看
  • 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吗

    内容: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吗要解决欠款协议没有欠条能不能成立的问题,首先要了解债务成立的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所以欠款协议没欠条是成立的。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那么欠款协议没欠条成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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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37人收看
  • 借款合同的具体格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款合同的具体格式

    内容: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收回全部借款。(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凡以其他方式偿还借款的,一律与本合同无关。那么借款合同的具体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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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277人收看
  • 代为清偿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代为清偿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代为清偿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考察。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如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位债权人。在此场合,第三人负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其清偿事实的义务。若怠于通知,导致债务人为二重清偿时,应负赔偿损失责任,不过该赔偿债务不得和第三人(清偿人)的求偿权相抵消。那么代为清偿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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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982人收看
  • 欠款不还百般抵赖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欠款不还百般抵赖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商贸公司曾经两次到法院起诉,被诉方均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进行抗辩,商贸公司遂撤回起诉。日前,门头沟法院判决酒业公司给付商贸公司拖欠材料款1.7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酒业公司共拖欠商贸公司材料款1.7万余元未付。故商贸公司诉至法院。被告酒业公司辩称,王某原是其公司库房管理人员,王某签字只是证明材料进入公司院内,酒业公司未购买原告建筑材料,原告所诉被告主体有误。那么欠款不还百般抵赖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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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907人收看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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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这也是法律设立担保人制度的意义所在。那么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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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82人收看
  •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

    内容: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三)婚内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那么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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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8597人收看
  •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考虑是按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如果依房屋的合法面积补偿则仍为个人财产,如果是按人口来计算。则与身份有关,与先前的财产无关。最新资讯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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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36人收看
  • 写假离婚协议有刑事责任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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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写假离婚协议有刑事责任吗

    内容:一写假离婚协议有刑事责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写假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追回另一方为被执行人如果写假离婚协议书存在诈骗行为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2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写假离婚协议有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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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04人收看
  •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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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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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625人收看
  • 2022民法典彩礼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2022民法典彩礼规定

    内容:2022民法典彩礼规定1、结婚后彩礼归谁?《民法典》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男方按照当地的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可以的,双方建立在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那么2022民法典彩礼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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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733人收看
  • 协议离婚要如何办理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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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协议离婚要如何办理

    内容: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二人属于不在同一个地区,那回到颁发结婚证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不行。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那么协议离婚要如何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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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967人收看
  • 恋人分手后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谁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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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恋人分手后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谁

    内容:恋人分手后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谁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那么恋人分手后同居期间所购房产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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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148人收看
  • 诉讼离婚在起诉时需要注意什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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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诉讼离婚在起诉时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契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理诉讼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依据人民法院应当替换不契合申述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告诉契合条件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恳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要应对当事人进行调停使当事人消除分歧相互谅解然后达到离婚或和洽的协议。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此后开端法庭争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两边相互争辩。那么诉讼离婚在起诉时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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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709人收看
  • 受骗结婚能请求赔偿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受骗结婚能请求赔偿吗

    内容:受骗结婚能不能请求赔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而是不是经济问题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骗婚行为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予以照顾并且如果对方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创伤受欺骗的一方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后两项即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请求权人仍为夫妻一方。应由其他家庭成员另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如果构成犯罪的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受骗结婚能请求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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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3521人收看
  • 罗纳尔多离婚看婚前协议财产公证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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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罗纳尔多离婚看婚前协议财产公证

    内容:因而,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近年来“婚前财产公证”逐渐成为热点,但是是否应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人们在现代观念与传统思想的夹缝中徘徊,由此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经历过十至二十年婚姻生活的35至45岁的中年人,由于对家庭财产纠纷问题的所见所闻较多,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感触较深,他们同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比20至34岁的青年人要高。另外,在再婚者中选择婚前财产公证的比率比较高,以免除双方关于子女、财产方面的后顾之忧。事实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那么罗纳尔多离婚看婚前协议财产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7576人收看
  • 夫妻离婚证字号是一样的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离婚证字号是一样的吗

    内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离婚协议书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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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5993人收看
  • 关于离婚纠纷诉讼解决夫妇共有债务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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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关于离婚纠纷诉讼解决夫妇共有债务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关于离婚纠纷诉讼解决夫妇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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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317人收看
  • 遗产继承权利主体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遗产继承权利主体

    内容:遗产继承权利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类1、法定继承人。那么遗产继承权利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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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98人收看
  • 法庭协议离婚签字可以反悔吗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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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法庭协议离婚签字可以反悔吗

    内容:调解有三种结果: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那么法庭协议离婚签字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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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335人收看
  • 子女离婚时父母能要回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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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子女离婚时父母能要回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吗?

    内容:蒋某、袁某系夫妻,婚后购置房屋及装修房屋,蒋母出资136万元,有转账给蒋某和袁某的银行汇款记录。最终判决蒋某、袁某应归还蒋母借款人民币136万元。那么子女离婚时父母能要回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7439人收看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

    内容:2017年又有哪些关于离婚精神赔偿的最新规定呢?婚赔偿条件如下:1、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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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53人收看
  • 抚养费新规支付到多少岁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抚养费新规支付到多少岁

    内容:抚养费新规支付到多少岁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那么抚养费新规支付到多少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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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16人收看
  • 缺席审理离婚案会遇到哪些难题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缺席审理离婚案会遇到哪些难题呢

    内容:离婚案件缺席审理的难题1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3财产状况查明难。4离婚目的识别难。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此条文看出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而被告在下落不明或经传票传唤不到庭应诉的则不可能进褥调解。那么缺席审理离婚案会遇到哪些难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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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

    内容: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夫妻离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是判归随母亲生活,由母亲直接监护、抚育。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那么夫妻离婚两岁以下小孩归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136人收看
  •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告第三者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告第三者吗

    内容: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和第三者。以便追回女方为第三者花费的钱款。正常情况下,婚内一方有外遇出轨行为,这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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