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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一次性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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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
    2021-11-10 18:15 阅读数:85

    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律师为袁先生分析了手里的各种证据资料,以自己执业多年的经验意识到被认定违建拆除隐藏着真实的拆迁目的,这是典型的以拆违代拆迁行为,和请律师之前相比,袁先生家获得的补偿不但翻了一倍多,还多分2套房,现在每每提起这件案例,陆律师总是心有感触的说:“每一件案子对我们律师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信任,对被拆迁人来说是确实全部的生活,被拆迁人是因为信任才委托我,我也必须用我的专业去回报委托人的信任,经过数轮的谈判、沟通、诉讼,最终城管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撤销了拆除通知书,从而以合法的拆迁流程和评估流程对宅基地、地上附属物、宾馆、宾馆的经营损失等进行合理的评估,据了解,袁先生家周边的邻居,比袁先生家面积大的也有,但补偿也只有300万左右,远不及他有钱又有房。

  • 非婚生子女一次性补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中
    2022-09-01 10:28
  • 婚姻家庭
    2021-11-12 16:31 阅读数:246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 我与老公离婚三年了离婚协议书写共同财产有一处房产归男方男方需补偿女 ...

    你好,你的离婚协议书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双方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是赌债的话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 1、夫妻一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08 18:31
  • 合同纠纷
    2021-10-08 14:41 阅读数:411

    买断工龄人员通过获取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必会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无疑,职工与单位通过自愿公平协商,可以而且允许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社保关系的存续是以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为依据的,而未买断工龄的在职人员,他们的社保关系,以及本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则稳定存在不中断,而未买断工龄的,则必然属于既定单位的在职员工,他与原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依然会合法存续着,这包括权利与义务两方面的法定内涵在内的,买断工龄人员若实现了再就业,必由新就业单位续保缴费无疑了。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6-17 13:52
  • 合同纠纷
    2021-11-10 18:15 阅读数:36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之前转行,然后到了一家公司,说因为我没有基础,前期需要先培训2个月 ...

    你好,请问你想咨询什么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5-07 20:23
  • 刑事辩护
    2021-11-10 18:15 阅读数:625

    3、厂房承租人有权获得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该给予适当补偿,第二种情况,租期届满未续签而您仍旧继续使用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遇到厂房拆迁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与出租人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当事人作为承租人也可以主张补偿,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对厂房拆迁的处理办法做出约定,则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承租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违建行为的,也可以争取补偿,当事人作为租赁厂房进行实际生产经营的一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 竞业限制补偿金能一次性支付吗

    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是按月支付的,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另有约定的,能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1-29 15:41
  • 婚姻家庭
    2021-11-04 15:40 阅读数:165

    【主审法官】 家务劳动有无形的财产价值 这个案子一审判决离婚,是因为原告在第一次离婚起诉撤诉,第二次离婚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之后,第三次又提起了离婚的诉讼,这种情况下已经表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条件,所以最后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2020年10月,陈先生又一次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陈先生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了解一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根据婚姻法规第40条的规定,一方主张离婚家务补偿必须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 一次性经济补偿个人所得税计算税率表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1-27 12:01
  • 交通事故
    2021-11-15 17:20 阅读数:64

    刑事和解书赔偿难以一次性履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提供有效担保并且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九十九条?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3、和解 由检、法机关促成被害人与加害人对话,刑事和解成功的,承办人组织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作为对被告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填写《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告知书》、《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决定书》一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和解不成的,当即制作《终止刑事和解程序通知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依照审判程序及时作出决定或判决,4、监督 调解机关对加害人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督促,并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危害后果及赔偿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决定。

  • 九级工伤退休企业是否有一次性补偿

    工伤九级的,退休时企业没有一次性补偿。职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1-12-24 13:35
  • 房产纠纷
    2021-09-17 17:12 阅读数:879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我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房屋拆迁补偿按附件4所列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地上构(附)着物实行据实清理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

  • 征地是一次性补偿吗?

    征地补偿可以一次性支付。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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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 09:25
  • 婚姻家庭
    2021-11-10 18:15 阅读数:101

    根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对于被拆迁人合法享有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由此可知,院落及空地是应该获得补偿,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老百姓为什么经常遇到拆迁人、征收人对此不予补偿的情况呢,律师提示: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如果开发商因为是临时性建筑的话,要看临时性的建筑的批准期限是否已经过期,如果没有过期限的话,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 学校属于公办初中响应双减政策开展了两节课后服务也就是辅导课和晚自习 ...

    一般来讲应当给予收费票据。国家实行双减政策也是得到广大家长积极响应的,价格也属于非常亲民,现在也基本没有了k12课外培训机构。但是有收费就应该提供收据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9-08 21:14
  • 房产纠纷
    2021-11-10 18:15 阅读数:785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在没有履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就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况且此认定决定书并不能证明刘先生的三处未登记的房屋是违反建筑,因此对刘先生的无照房屋作出不予补偿决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013年因刘先生与市人民政府未能达成房屋补偿协议,市人民政府对刘先生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认为刘先生的三处未经登记的建筑属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2012年某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南三环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实施征收,刘先生的一处有照房屋以及三处未经登记房屋坐落于征收范围内。

  • 试用期劝退能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中
    2022-09-0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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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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