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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予减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事故认定是交警部门根据当时的路况,车速等综合认定的,像你这样说的话无法帮你做出判断,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我会竭诚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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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办理车辆报废前,当事人必须将违章处理好。车辆回收企业等也会去检查报废车辆是否存在违章,如果有违章是报废不了的,同时有违章也会影响车主后续去购买新车等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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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 临时身份证是能办理驾驶证的,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用来证明个人身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压迫性骨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则还有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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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二、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三、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1.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2.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3.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四、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程序如下:1.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申请再审的期限:原则上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3.书面要求: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监事的责任包括监督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等。法人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财务的责任则包括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工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设董事会的公司,才会设立董事长职务,而对于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公司一般不设董事会,设定执行董事即可。但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均有义务主持股东会议,且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报案时间,只是规定事后报警的,要经过交警部门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受理。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据有利于事故处理的角度出发,应立即报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1、 含义不同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同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被告人。第三人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第三人是相对于原被告而言,他是加入别人的诉讼中。第三人的加入,还以原被告的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终结为条件。2、特征不同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三人既不同于共同诉讼人,又不同于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而属于广义当事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诉讼中,他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共同被告是两个以上被告在同一个案件中的合并,属于诉讼主体的合并,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共同被告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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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机动车右转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请详细描述一下。
  •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在确保道路安全的状况下,将汽车停下来,再把紧急灯打开。如果还是被撞方,这个时候应该将对方车牌记下,防止对方跑掉。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为了防止二次意外的发生,所以当第一次事故发生之后,立刻摆放三角警示牌,提醒来回过往的路人,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切记这个时候,如果受伤人员不能动的话,一定不要移动对方,除非他面临危险。因为在不知对方情况的状态下移动对方,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观察具体情况后,及时拨打求救电话,并告知对方伤者情况。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为了防止有人破坏现场,所以要提前对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在拍照的时候,一定要从现场的各个角度进行拍照,这样才能更好地说明情况。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现场证据保留之后,就要及时报警。之后再通知有关部门,例如保险公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停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建筑保修期是至少24个月。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为5年。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明确约定工期;三、明确约定材料采购;四、对安全责任承担要予以明确;五、在承包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企业可视情况对其他事项予以明确,如工程质量标准、质量保证责任、不得转包、分包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详细说明您的问题
  • 协商不成尽快报警处理,不算诈骗,算职务侵占
  • 18岁以后无法主张抚养费问题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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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根据你的叙述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一般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有两种可能,一个是赠与,一个是借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性质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 取保候审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工业用地转让方要缴交的税种:(1)营业税:按转让价与购入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城建税:按缴纳营业税计提7%的城建税;(3)教育附加费:按缴纳营业税计提3%的教育附加费;(4)地方教育附加费:按缴纳营业税计提2%的地方教育附加费;(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6)土地增值税: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2、承受方要缴纳的税种:(1)契税: 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建筑承包方式规定有: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 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1、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2、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3、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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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后受伤,只要属于正常下班的路上就算工伤。用人单位交纳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没有交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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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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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义务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来说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话,那么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反之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那么只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按情节严重轻重而分,有的只是罚钱,而有的就要拘留,一般是7天,不会超过15天,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购买了二手凶宅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中介未尽依法告知义务的也需要承担责任。出卖人在出卖凶宅时,未提前告知买受人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属于以欺诈手段,违背买受人真实意愿而订立合同,买受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中介故意隐瞒相关情况的,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应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不是,但是必须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报销需要材料:一、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的原件;二、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三、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四、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五、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六、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纳税人因纳税争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没头没尾的,你这提的是什么问题?
  • 你好,需要看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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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女性退休年龄是女干部五十五岁,女职工五十岁。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男六十岁以上,女干部五十五岁,女职工五十岁可以退休。因病致残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劳动鉴定程序认定的,其退休年龄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周岁;从事高空,井下、高温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性五十五岁,女性四十五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参保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救治,职工就诊时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因工受伤。情况紧急时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适用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的;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属于法律问题
  • 医疗纠纷赔偿适用的部门法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等。且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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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处税收滞纳金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代履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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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通常为股东名册变更之时。法律规定,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你好,现在评价我帮你
  • 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三日内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是否有以物换物的证据能证明呢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首先要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来判刑时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事故造成的伤害较轻微的话,那么上方可以私了并签订协议。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双方都可以起诉,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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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训诫在刑法中是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一般与具结悔过同时出现,选择适用。2.在治安管理中是一个已经废除但仍在信访违法中适用的执法活动。3.在民事程序中是一种批评教育方式,一般与责令具结悔过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当事人防卫过当的,不一定算过失犯罪。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过失犯罪只有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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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是会被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的,会负刑事责任的。
  • 诈骗团伙作案的,应这样量刑:1、犯罪数额较大的,对团伙各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犯罪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只有前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但是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 您好,您的案子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呢?
  • 法官主动提诉讼时效违法。当事人无法获得的证据,法院认为有必要获取的,应该主动调取证据。而且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75周岁以上老人的犯罪处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了详细规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关于非法运输枪支罪既遂的判刑的最新规定是: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运输枪支是违反国家枪支物品管理法规,私自运输枪支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你好,要看对方伤情。如构成轻伤,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赔钱的,需要按照轻伤的标准定罪量刑,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蓝牌自卸车15年强制报废。实行汽车的强制报废制度,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考虑:首先是安全性的要求。汽车在使用一定年限和行驶一定里程后,由于磨损等方面原因,可能会对汽车的安全造成影响。另外一个原因是,在汽车工业发展初期,适当的、必要的强制更新有利于汽车产业的成长。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强制报废制度已经明显不符合保护车主,尤其是私人汽车消费者利益的精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的判罚标准:1、构成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2、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而给公私财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圳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2)具有独立性,即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一般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处理买房纠纷。当事人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时,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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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时,土地承租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有: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1、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10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 企业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费有: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税率以交易数额为依据。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产权人去世过户房子时一般没有期限限制,房子继承过户诉讼有时间限制。房子继承过户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土地临时征收的,征收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偿等。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1、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 2、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买方按约定日期将首期房款交予房主以及将代理费交予中介公司,同时中介公司开始为买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4、中介公司专职过户员携带买方和房主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如果可以上市交易,地税局将出具契税、营业税清单,由买方和房主当日缴纳,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处理买房迟迟不交房的方法有: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就逾期交房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根据购房合同关于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开放商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使用权房不算个人名下房产,因为使用权房房,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1、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第五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目前我国各地区报销政策有所不同,能否报销的标准也有区别,因此具体如何二次报销应该结合当地政策而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关于合规医疗费用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由参保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2、参保居民住院、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在指定门诊或指定药店使用或购买40种特殊药品,由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其中,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是指符合《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6号)规定的疾病。
  • 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起,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按照城镇化的设计,到2020年中国将有1亿人口从农业户口转成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则是指不自己种地从事其他劳动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二套房贷款利率: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并且需要贷款的最低首付50%,利率由银行根据个人的信用情况根据基准利率上浮或者下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连续三年未开发的,可以向原批准机关进行申请,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话,这种意义上来说男方的行为可以看做是赠与行为。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要走程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算,赠与房产后房产在本人名下,再次购买肯定是二套房了。受赠予的房子 如果是自己的名字的话 是算首套房子的。如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再买房属于二套房。除了赠与的房产外,其他的通过不限购方式获得的房产,当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名下就会有一套房的,再买房都算二套房。《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买卖;2、互换;3、赠与;4、继承、受遗赠;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6、以房屋出资入股;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可以咨询当地中介
  • 像法院申请执行,小产权房能作为房产法院强制执行,但一般采取的是以物抵款的形式办理,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一般情况下,选票需要有公章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具体是否需要公章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十七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
  • 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损坏严重的话,警察是会开始抓人的,但也要有证据,因为现在是法律社会,凭证据说话。如果能向警察提供充实的证据,警察是可以传唤人的。报警后出警的工作人员会记录现场的情况,询问有关人员,可以威慑、防止对方继续骚扰。故意打碎玻璃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可能要行政处罚。处罚与否以及处罚方式,以公安部门的决定书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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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谨慎使用,因为大部分的动漫图案是享有著作权或是商标权的,如果您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使用,构成侵权的风险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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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高利贷跑路的后果一般的高利贷公司会找清债公司的人去找你,让后让你归还这笔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盐城的医保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南通使用。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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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是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转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出现时,债权人享有就质押给债权人的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 债权转让的,须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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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中,当事人不愿出庭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如果原告不出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法院按照撤诉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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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第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第二、劳动者可以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四、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对伸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则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药品专利保护期为20年。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专利药的开发和生产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制约,不能仿制。如果想生产该药品,就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来生产,或者等到专利期结束。中国实施了新的药品专利法,以保护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专利使用权是债权。专利权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所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申请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可以。年利息不超过15.4%的是合法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一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死亡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鸡腿里面吃出了蛆虫说明消费者食用的产品不符合标准,首先需要和店家严正声明,如果店家不屑一顾,那么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委员会电话甚至直接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网络盗图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网络盗图的行为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侵犯著作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侵权方是要向被侵权方支付赔偿金的。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图片的原作者可以到侵权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也要根据侵权造成的后果来分析,如果造成的后果已经非常严重,侵犯著作权就构成了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分公司财产属于总公司财产。分公司是可以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与总公司一样的要求。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具体的内容根据具体案情定。在起诉书中列明相关的违约事实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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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范围有:公民的工资收入、奖金;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公民生前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夫妻婚后作出的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作出财产约定时,双方应当对约定的财产具有处分权,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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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制度的社会效应:在立法上不仅体现了法的继承性,并且充分体现了一定的社会意义。《民法典》所确立的代位继承制度,使得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或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的情况下享有对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遗产的继承,体现了公平原则和养老育幼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6岁儿童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第二款“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的规定,6岁儿童虽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可作为证人向法庭证明案件的事实,只不过如所作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当时,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具体到本案,6岁儿童对于在一起玩耍时的伙伴谁扔的钢筋,钢筋怎么扎伤人的这些简单事实,可以清楚予以表明,所作证言也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不算。当车轮过线后立马停车不作闯红灯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需要认定、检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经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 婚姻自由,你妈这种违法法律严重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您好,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
  • 可以。男方婚前买房,房产证所有权人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男方对女方房产份额的赠与。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判决夫妻各分得房产份额的二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分别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因此总养老金就是这三种养老金相加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你好,有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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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被撞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车祸被撞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车祸被撞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7332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

    内容:辩护词尊敬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岳*波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但是纵观全案的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岳*波具备从轻、减轻的事实情节,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被告虽然构成交通肇事,但受害人也有过错。受害人的以上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密切关联,法庭应当在综合考虑被害人和被告人过错的前提下量刑,给予被告人与其过错行为相当的处罚。本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岳*波在法定刑内从轻刑罚,这样足以对其起到教育和惩罚的作用,岳*波本人也会告别昨天重新做人。那么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41056人收看
  • 死亡赔偿由谁主张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死亡赔偿由谁主张

    内容:死亡赔偿由谁主张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在交警的主持下由事故的双方协商处理,可事故的受害人已经身亡,也没有受害人的近亲属出现,这就意味这这起交通事故只有肇事者一方存在。据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而,民政局或救助站不是无名氏的近亲属,其无权代表无名氏起诉。那么死亡赔偿由谁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442人收看
  • 交通事故理赔步骤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理赔步骤

    内容:交通事故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流程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理赔案件的程序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那么交通事故理赔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7323人收看
  • 交通事故怎么认定逃逸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事故怎么认定逃逸

    内容:(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怎么认定逃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9215人收看
  •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给予哪些赔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给予哪些赔偿

    内容:路途交通事故发作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防止以后和受害人再发作补偿胶葛往往会在签定补偿协议时放宽补偿规范或许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补偿款以求往后无涉。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者应给予哪些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61014人收看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提起诉讼?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提起诉讼?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怎么打?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比如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06258人收看
  • 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车祸赔偿标准一样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车祸赔偿标准一样吗

    内容: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车祸赔偿标准一样吗下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车祸赔偿标准一样吗不一样。具体是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用公式表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那么农村和城镇居民的车祸赔偿标准一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7804人收看
  • 意外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算犯罪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意外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算犯罪吗

    内容:意外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算犯罪吗意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算不算犯罪由承担的责任而定如果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那么意外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算犯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816人收看
  •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内容:2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胜诉之后,如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那么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4608人收看
  • 交强险直接理赔给受害人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强险直接理赔给受害人吗

    内容:交强险直接理赔给受害人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补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补偿保险金。可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求保险公司支付或许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许垫付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令法律法规的方法确立了受害人直接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理赔的权力。那么交强险直接理赔给受害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4820人收看
  • 人被车撞死了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人被车撞死了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人被车撞死了怎么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根据责任承担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那么人被车撞死了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3714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内容:持此种观点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交通警察结合其专业知识,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其他证据得出来的结论,具有专业性。大部分公诉人持此观点,在审查案件事实时会以审查书证的方式来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但并不能以此认定其为鉴定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之所以对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警察提出特殊要求,是希望其作出的认定书更加符合真实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什么证据种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9360人收看
  • 哪几种情况可以吊销驾驶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哪几种情况可以吊销驾驶证

    内容:哪几种情况可以吊销驾驶证1、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的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那么哪几种情况可以吊销驾驶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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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494人收看
  •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内容:“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全称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同不同保费,与车的档次有关,对交强险的补充。交强险限额,如果出车祸比较严重,交强险的部分是不够赔偿的,如果有三责险可使用部分额度赔偿。合格驾驶员使用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受到损失,被保险人付的钱,由保险人出。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4677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复核的成功率有多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事故复核的成功率有多大

    内容: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法律法规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推翻几率有多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要看案情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更,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二、交通事故复核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2021.12.06221人收看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对方车损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对方车损吗

    内容:交强险的赔偿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赔偿人身和财产总限额为12.2万元无责赔偿即使责任全在受害人亦应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总限额为12100元。那么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对方车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26418人收看
  • 出现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出现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吗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方交通事故是可以报交强险处理的,如果不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形造成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出现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4174人收看
  • 营养费赔偿标准2022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营养费赔偿标准2022

    内容:营养费赔偿标准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而这一项支出,实际上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种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对此应予以赔偿。那么营养费赔偿标准202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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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974人收看
  • 交通事故脑干损伤鉴定期限有多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交通事故脑干损伤鉴定期限有多久

    内容: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那么交通事故脑干损伤鉴定期限有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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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134人收看
  • 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有什么不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有什么不同

    内容: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一)竣工结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那么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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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771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由包括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由包括哪些

    内容:诉讼事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总结后形成的案件名称。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诉因,对诉因的认定也有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由包括哪些?让我们大律网的律师为您详细的解答。

    孔孟廷律师
    2021.10.221035人收看
  • 砌体工程验收规范最新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砌体工程验收规范最新

    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那么砌体工程验收规范最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0329人收看
  • 工程工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工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需要看违约责任及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许瑞林律师
    2022.03.21854人收看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2021.11.29115人收看
  • 对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认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对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认识

    内容:在市场经济趋于发展的我国建筑市场,任何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索赔都是不可避免,项目管理者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索赔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项目管理层的综合管理水平乃至项目管理的成败。所以,探讨和关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是很有实际意义的。索赔的成立是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经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是项目管理综合水平的体现。那么对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认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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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3276人收看
  • 工程款律师费一般怎么收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程款律师费一般怎么收费

    内容:工程款律师费一般怎么收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张嘉娱律师
    2023.05.1129人收看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

    内容: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编号:__________工程类别: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那么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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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8900人收看
  • 工程结算编制原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结算编制原则

    内容:工程结束后我们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工程结算的,他是会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和所观的变动情况来进行相关的结算流程,具体我们该如何进行了解他的编制原则呢,接下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结算编制原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那么工程结算编制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2983人收看
  • 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

    内容:摘 要路基强度是道路的根本,只有按照一定的施工工艺精心施工并采取合理的检测控制手段,才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只有把路基的施工质量控制好,才能给结构层、面层奠定良好的基础。2路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重视和加强地质水文调查基础工作,是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施工质量的必要环节。四是要根据材料的性质严格控制填筑材料的含水量。五是提高挖方路基的设计施工质量,减少边坡的塌方病害。3施工测量 其内容主要包括:导线、中线及其水准点复测。那么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4330人收看
  •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如何理解?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如何理解?

    内容: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如何理解?

    于海明律师
    2021.11.01945人收看
  •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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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481人收看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内容: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那么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包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41002人收看
  • 包工包料出事了该谁负责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包工包料出事了该谁负责

    内容: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那么包工包料出事了该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4346人收看
  •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项目的的基水模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项目的的基水模式

    内容:建筑工程承包管理项目的的基水模式

    杨一凡律师
    2021.11.021028人收看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那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5755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

    内容:3、重大质量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由总包和事故责任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属于各单位的质量事故由该单位组织人员处理,但提出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要报公司批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4426人收看
  • 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

    内容:因建筑工程未能按期竣工而发生纠纷,发包方于1986年2月25日向某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方诉称;承包方在施工中,没有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多次转包,影响工程进度,延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给我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10000元,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有的提前,有的错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经核算,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比合同规定多支付10万元。仲裁委员会认为:承包方由于自己施工力量不足,四次雇用农民建筑队施工,属雇用劳务性质,不属转包。由于施工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者延误竣工日期,造成损失,承包单位应当负责。那么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6141人收看
  • 建设工程事故质量鉴定的新模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建设工程事故质量鉴定的新模式

    内容:新鲜的是如今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出现了新模式。从此,也不再麻烦领导做出“严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重要批示了。“调查结果称,原勘测报告经现场补充勘测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柱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那么建设工程事故质量鉴定的新模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4100人收看
  • 总包与分包的责任划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总包与分包的责任划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内容:三、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责任方面有以下区别:1、总包单位负责工程的全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负责,2、在工程质量方面,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对不合格的工程和质量问题有责令改正和返工的权利,总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程预算,并对各分包单位的成本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3、在安全方面,总包单位应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则应负责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翁玉素律师
    2023.11.031103人收看
  •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就被害人的诉求而言,无外乎两个,首要的是将被骗投资款追回,挽回自身损失;其次是要求施骗者受到法律追究,特别是刑事责任追究。被害人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即便自己被骗的钱无法追回,也希望施骗者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施骗者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难以释怀。被害人诉求的维权路径可以归纳为:一是提起民事诉讼;二是进行刑事控告;三是开展信访投诉。

    吴梦云律师
    2023.05.0943人收看
  • 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内容: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孔孟廷律师
    2023.04.19178人收看
  • 参与民间借贷的如何认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姚平律师
    2024.03.25236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内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去开庭,要是没有要求必须到庭,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按缺席判决,如此一来被告就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权利,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办1、信用卡未还被起诉开庭不去的影响是:被告签收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千元以上,是数额较大,银行可以报警,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收到法院通知开庭不去会怎样如果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但是开庭后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许瑞林律师
    2023.10.24749人收看
  •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14787人收看
  • 什么是民间借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什么是民间借贷?

    内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构成要件分为借贷合意和借贷行为。

    林艳英律师
    2023.05.2325人收看
  •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内容:不同情况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财物的规定: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张嘉娱律师
    2024.01.03274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办

    内容:异地诉讼被告去不了的解决方法如下: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前往诉讼所在地出庭应诉,代表被告进行辩护和答辩,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被异地起诉了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如下:异地起诉去不了,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诉讼事宜,异地起诉去不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被告人无法出庭的,要依据无法出庭的原因作出处理,如果是中止诉讼情形的,法院会中止诉讼。

    张芸律师
    2023.11.011076人收看
  •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本文将探讨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民间贷款是指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而利息是贷款的一种报酬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民间贷款的利息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本文将介绍民间贷款的定义、民间贷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法定利率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

    任冰峰律师
    2023.08.15930人收看
  • 起诉借款人需要请律师吗(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资料)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起诉借款人需要请律师吗(起诉借款人需要什么资料)

    内容:民间借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当然不是必须,找律师是为了从提供证据到应诉答辩都能够从法律角度考虑更专业,能够向法官提供更直接的采纳依据,法律分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是否需要找律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判断,法律分析:关于“民间借贷被起诉是否需要请律师”问题,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必须聘请律师的规定,请不请在于当事人自己,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不强制聘请律师,找律师是为了让提供的证据、答辩都能够在法律的角度考虑,这样会更专业,更专业则有利于法官采纳用户的依据,这样可以帮助用户诉讼成功。

    冯清琴律师
    2024.01.1728人收看
  • 民事官司律师事务所(民事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事官司律师事务所(民事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内容:一、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元元/件,民事案件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一种是代理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不涉及到财产的多是五千到三万左右一件,还有一种涉及到财产的按一定的比例来计算收费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元的每件按元收取。

    段建国律师
    2024.01.301022人收看
  •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事案件如何交纳案件受理费?

    内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被告提起反诉,依照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案件不同,起诉时缴纳的费用的也不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李维律师
    2023.07.04474人收看
  • 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费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民事纠纷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费用)

    内容:2、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1、非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一、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邢颖律师
    2024.03.12966人收看
  •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内容:在处理这种案件时,当事人需要积极寻找证据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由于缺乏证据可能导致案件难以解决或对当事人不利,因此当事人需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五、注意事项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所需证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及如何应对缺乏证据的问题,一、寻找证据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寻找证据。

    许瑞林律师
    2023.10.26456人收看
  • 怎么界定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么界定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二)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四)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杨一凡律师
    2023.07.19430人收看
  • “帮信”也是犯罪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帮信”也是犯罪吗

    内容:相关法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院首起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泽普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张旭律师
    2023.07.05531人收看
  • 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容:本文将介绍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1. 无效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无效,如果欠条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无偿提供财产等情形,那么这种欠条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

    郭铭芝律师
    2023.09.1293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个人债务追讨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具体如下: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三年,逾期就会丧失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中在法律上借款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借款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超过三年主张债权的,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

    黄东洁律师
    2023.12.01732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内容:4、法律主观: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王学瑞律师
    2023.11.21192人收看
  • 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内容:信贷资金是建立在借款人的声誉之上的,借款人无需提供保证。实践中,自然人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获得证券机构贷款后向借款人转贷高利,而非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向借款人转借高利,即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定情形。

    翁玉素律师
    2023.05.2352人收看
  • 撤销党内职务包括哪些职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撤销党内职务包括哪些职务

    内容: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rdquo,因此,笔者认为,党小组组长不属于撤销党内职务所包含的党内职务,如果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即&ldquo。

    李维律师
    2023.07.06610人收看
  • 证明模板怎么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证明模板怎么写

    内容:因此,在你开始写一个证明模板之前,你需要确定证明文件的样式和格式,以便为你的写作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确定证明文件所需要证明的内容,应该是需要写证明文件前的第一步,作为一个开端,可以在证明文件中添加一个简单的介绍性语句,例如:“这封信是为了证明XXX”,可以让受众更清晰地了解这个文件所需要证明的内容和目的,在证明文件的结尾处,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总结所需要证明的内容,以及为受众提供明确的指引,以便处理接下来的事宜,你需要在证明文件中具体的说明所需要证明的内容,这是一份证明文件最重要的部分,举个例子:如果你要写一份收入证明文件,你需要确定受众需要知道哪些具体信息,例如你的工资收入、经营收益或者投资收益等等。

    刘晓红律师
    2023.06.16274人收看
  •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

    内容:总结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官司并不可怕,只要找到合适的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尽力收集证据并展开辩护,当事人就有可能获得最佳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在上诉过程中,律师会继续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和辩护,尽力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如果只有事实但没有证据,律师可以帮助你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律师会根据案情进行分析,并制定最佳方案来收集证据和辩护,只有事实没有证据官司怎么打一、收集证据首先,对于只有事实没有证据的案件,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王熙律师
    2023.10.07681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4. 总结公司地址变更是企业常见的变更行为,但是变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变更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不能因为流程复杂就省略手续,在进行公司地址变更之前,公司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未必必要的风险和纠纷,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办理所有变更手续,商标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之一,如果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商标权的变更也需要及时处理,对于专利的所有权人地址变更,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专利局申请变更事项,并办理变更手续。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6.26641人收看
  • 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24小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24小时

    内容: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进行法律分析,探讨其优势、适用场景及注意事项,并为您提供相关案例,2、专业性强在线咨询的律师通常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二、适用场景1、法律问题咨询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的方式向律师进行咨询,2、选择正规平台在进行在线咨询时,当事人应选择正规、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平台,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应运而生,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方式。

    林艳英律师
    2023.12.25802人收看
  • 公司之间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公司之间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司之间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公司之间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有效吗

    内容:(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在起诉后的庭审阶段,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将会败诉。

    陈明月律师
    2024.01.02970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张芸律师
    2024.01.23486人收看
  •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处理是怎样的,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需要起诉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处理是怎样的,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需要起诉吗

    内容:检察院不批捕只是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并不是说没罪或者不需要公诉,但检察院起诉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得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公安侦查一翻认为不够也可以做行政处理或者撤案。

    李楠楠律师
    2023.12.18348人收看
  • 导致电信诈骗的原因,电信诈骗的原因分析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导致电信诈骗的原因,电信诈骗的原因分析

    内容: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了李某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虚构了一个公安机关的身份,骗取了李某的信任,导致李某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件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获取了李某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诈骗,电信运营商对电话卡和网络账号的监管不力,使得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注册电话卡和网络账号,进行诈骗活动,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诈骗。

    翁玉素律师
    2023.08.301924人收看
  •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撤诉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内容: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撤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

    段建国律师
    2023.06.081509人收看
  • 对公转账多久到账,一般公对公转账多久到账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对公转账多久到账,一般公对公转账多久到账

    内容: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风险,并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身份和账号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应当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账号、名称等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 需要注意的是,在节假日或周末进行对公转账时,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因此,在进行对公转账时,应当仔细核对收款方的账号、名称等信息,确保转账的准确性,如果您进行的是跨行对公转账,即转账双方不在同一银行开户,则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

    孔孟廷律师
    2023.09.11874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权

    内容:具体到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这一义务属于反映此类合同本质特征的义务,则以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转让股权的行为地(即公司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如上所述,在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则确认股权转让纠纷地域管辖的基础上,仍需根据诉争议标的的种类进而确定合同履行地,故股权转让纠纷应依据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崔玉君律师
    2024.03.14383人收看
  • 不知道被告个人信息怎么办,不知道被告人具体的信息怎么立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不知道被告个人信息怎么办,不知道被告人具体的信息怎么立案

    内容:今天就给大家8种方案:1、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律师的具体做法一般是去法院申请《调查令》,拿着调查令去当地派出所和户籍中心去调取被告身份信息,效果和协查函基本一致,现实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因为此类情况去法院起诉立案而失败的,就是因为缺乏被告人身份信息包括:被告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7、通过全国工商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该被告是否有注册公司、股东 或者法人身份或者高管的信息记录如果有以上情况,那么律师就可以直接拿着这些信息去市场监管局调取工商内档信息,通过内档信息就能查询到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许瑞林律师
    2023.07.24752人收看
  •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贷款不还法人会坐牢吗?

    内容:一些公司可能会为了逃避债务等风险,通过吹嘘诱惑让公司员工或者其他不相关的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却对作为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一无所知,等到发现自己被坑了,才追悔莫急,其实,相比拥有法定代表人的虚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后果要严重的多,一旦企业出现债务问题等,法人有义务承担后果,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就此背上巨额债务,企业贷款还不上不会直接导致法人坐牢,关键在于其中是否有违法行为,例如抽逃资金等。

    赵金保律师
    2023.06.29791人收看
  • 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法官久拖不判的原因,法院一直拖延不出判决书

    内容: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3、案件复杂性: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多次开庭和证据审查,可能会导致判决书的出具时间较长,2、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是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因为该案件是采取定期宣判的方式进行宣判,所以不会在开庭当天出具判决书,法官拖着不开庭用意何在法律分析:法院延迟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因包括必须出庭的当事人没有出庭、提出回避申请、通知新的证人等。

    张旭律师
    2023.08.296225人收看
  • 不撤案件是不是永远嫌疑人?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撤案件是不是永远嫌疑人?

    内容:三、保留监控一些涉及到重大犯罪团伙的案件,检察机关会考虑不撤案件,以便继续监控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以及挖掘更多的证据,关键词:不撤案件、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证据、法律依据,不撤案件会影响嫌疑人的权利吗,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证据不足如果检察机关取证之后发现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又无法取得新的证据,就会选择不撤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有时候嫌疑人被抓捕后,检察机关却不立即起诉,而是采取不撤案件的方式,使得嫌疑人一直处于被怀疑的状态,让许多人产生疑虑,不撤案件是不是永远嫌疑人呢。

    周春花律师
    2023.06.25433人收看
  •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多久,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多久才能拿到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多久,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多久才能拿到证

    内容:一、营业执照办理时间的一般范围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材料准备阶段: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如有需要,可以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办理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提交申请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缺少材料或信息错误,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2. 提交申请阶段: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营业执照办理的注意事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准备充分:在办理前,企业应仔细了解所需材料,并确保准备齐全、准确无误,3. 审核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

    于海明律师
    2023.09.01847人收看
  • 公司变更法人网上申请流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变更法人网上申请流程

    内容:公司变更法人网上申请流程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互联网平台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公司变更法人网上申请流程具有可操作性和网络化的特点,可细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网上预约企业法人可以选择提前在官方平台或办理窗口进行网上预约,公司变更法人涉及到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网上申请的流程虽然简化了企业法人的流程,却依然需要注意相关法规的遵守,公司变更法人网上申请流程是指企业法人在进行公司变更法人时所需从网上办理的流程,其中包括电子申请、网上支付、政府审核等多个环节,3.网上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线受理企业法人提交的所申请变更事项,经过整合材料审核、网上预审、政府内部协同审查等程序,于3日内以网上通知、短信推送等方式告知企业法人审批结果,公司变更法人指的是企业法人名称或者法人股东发生变更的情况,一般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和备案等手续,5.领取结果企业法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收并确认通过审核的证照等变更资料。

    王学瑞律师
    2023.06.26751人收看
  • 名誉权受损起诉要如何起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名誉权受损起诉要如何起诉

    内容: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怎么起诉名誉权法律分析: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冯清琴律师
    2024.03.07663人收看
  • 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内容: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阐述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相关细节进行全面解析,3、非法行为:如果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非法行为,例如欺诈或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总结起来,委托人在委托关系中确实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涉及到委托关系时,委托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成为了一大关注焦点,2、误导或欺诈:如果委托人通过提供错误的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或欺诈受托人,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陈宗琼律师
    2023.10.10657人收看
  •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内容: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房东的法律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因出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4305人收看
  • 运输合同纠纷的法院怎么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运输合同纠纷的法院怎么认定

    内容:由于当事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上存在差异,故法律、行政法规如《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针对具体运输方式的赔偿限额和计算方法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主观:一、 运输合同 纠纷该如何处理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陈宗琼律师
    2024.03.07282人收看
  • 无理由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理由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4、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那么无理由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1721人收看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填写说明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填写说明

    内容: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填写说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761人收看
  •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内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嘉娱律师
    2021.11.24245人收看
  • 履行中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履行中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

    内容: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从该合同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是合同部分无效,而无效部分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一个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而后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合同一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那么他们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那么履行中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3258人收看
  •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内容: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任冰峰律师
    2022.03.261128人收看
  •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太长了赔偿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太长了赔偿吗

    内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周春花律师
    2022.04.09482人收看
  • 办离职有哪些流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办离职有哪些流程

    内容:1、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那么办离职有哪些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224人收看
  • 什么情形上市公司可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情形上市公司可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内容: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
    2022.04.164226人收看
  • 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

    内容:也就是说,职工发生事故(死亡)的当月,应当缴纳当月的社保费。那么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9954人收看
  •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1461人收看
  • 工伤都有哪些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伤都有哪些赔偿

    内容: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那么工伤都有哪些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9119人收看
  • 轻微伤受害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受害者构成轻伤是否能够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轻微伤受害者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受害者构成轻伤是否能够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内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此受害者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邢颖律师
    2022.05.082987人收看
  • 外聘教师合同模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外聘教师合同模板

    内容:英语教学在国内越来越普及,对外教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所以说,招聘外教,要重视每一个细节,有助于学校快速确定合适的人选。下面是外聘教师合同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1.10917人收看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_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途径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_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途径是什么

    内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龙珊律师
    2022.05.075156人收看
  • 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试用期未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内容:如果企业不给当事人结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告知单位;2、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

    李孟阳律师
    2022.04.04559人收看
  •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内容: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那么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8637人收看
  • 怎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怎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那么怎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6452人收看
  • 车位租赁协议简单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车位租赁协议简单版

    内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那么车位租赁协议简单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5389人收看
  • 行贿对方不要会构成行贿罪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行贿对方不要会构成行贿罪吗

    内容:3、行贿罪属于数额犯,只有向个人行贿金额达到三万时才构成犯罪,向多人行贿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也构成犯罪,行贿对方未收时,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当认定为行贿未遂时,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张嘉娱律师
    2022.04.162325人收看
  • 共同犯罪中共同行为问题探析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共同犯罪中共同行为问题探析

    内容:这一共同犯罪的法定概念科学地概括了各种共同犯罪现象它表明共同犯罪首先是一种故意犯罪因而必须具备故意犯罪成立的一般条件即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其次它是一种特殊的故意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主体即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同一社会关系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应当作比较宽泛的理解从主观方面讲可以故意的内容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的共同犯罪人可以是基于一个直接故意和一个间接故意成立共同犯罪但其必须在认识因素上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在意志因素上对本人以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任冰峰律师
    2022.01.17874人收看
  • 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内容:两者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那么缓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9248人收看
  • 故意伤害罪赔偿多少?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故意伤害罪赔偿多少?

    内容: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故意伤害罪赔偿怎样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吴梦云律师
    2023.06.07787人收看
  •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

    内容:所谓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或共同犯罪的形式而分别予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例如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相对于第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规定就是普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所谓复杂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三犯罪的客观方面。那么进行犯罪构成分析的角度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9507人收看
  • 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那情形有多少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那情形有多少种?

    内容:刑事案件这14种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谁能申请赔偿7种决定不起诉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7种侵犯财产权情形《解释》还明确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审查范围。据了解,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情形存在较大争议:第一是在没有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情况下,哪些情形可以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纳入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的审查范围;第二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裁决后,对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刑事赔偿程序中是否有权对相应涉财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赔偿决定。

    崔玉君律师
    2022.01.10341人收看
  • 被别人骗了钱报案了会有结果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被别人骗了钱报案了会有结果吗?

    内容:被别人骗了钱首先肯定是要报警的因为诈骗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只要报案了一般都会有结果的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段建国律师
    2022.03.03499人收看
  •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找不到人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找不到人怎么办)

    内容:1.根据你陈述情况,打架致人轻伤2级,受伤严重的一方没有出具谅解书,这种情况建议聘请刑事律师介入辩护,收集对被告方有利证据,做从轻减轻辩护,一般打架致人轻伤2级,认罪认罚,愿意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打人二级轻伤判刑多久法律主观: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 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法是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杨一凡律师
    2024.01.12674人收看
  •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那么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9474人收看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发生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只存在于特定的刑事案件中。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主要采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方式。没有赔偿能力的不能判其承担赔偿责任。

    郭铭芝律师
    2022.01.10396人收看
  • 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内容: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拘传,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赵金保律师
    2021.11.15852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处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共同犯罪的处罚

    内容:四、教唆犯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三、胁从犯的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

    任冰峰律师
    2022.01.17527人收看
  • 【强奸罪】强奸未遂辩护被采纳,二审成功改判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强奸罪】强奸未遂辩护被采纳,二审成功改判

    内容: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X某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裁判结果经查,上诉人X某承认其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否认强奸既遂。纵观全案,能够认定上诉人X某强奸既遂的证据仅有P某一人证言,被害人本人无语言表达能力,法庭科学DNA鉴定书亦未能检出DNA混合分型,故无法得出上诉人X某强奸既遂的唯一结论。据此,应依法认定上诉人X某的犯罪系未遂状态,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那么【强奸罪】强奸未遂辩护被采纳,二审成功改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679人收看
  •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

    内容:报复陷害,是一种违法刑法的犯罪行为,像这种案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电视上都会听到或者看到。对于报复陷害罪,很多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如何认定报复陷害罪?接下来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于海明律师
    2021.10.19204人收看
  • 容留他人吸毒批捕后能取保候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容留他人吸毒批捕后能取保候审

    内容:二、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2、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个司法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当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1、申请当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申请适用取保候审,3、执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与酌定义务。

    王学瑞律师
    2021.12.02489人收看
  • 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收费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收费标准

    内容:不正当得利诉讼费指的是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或律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其中,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作为一种常见形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其次,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本文将深入分析腐败与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关系,揭开司法黑幕的真相,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健全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完善律师行业的自律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遏制不正当得利诉讼费的重要手段,在不正当得利诉讼费中,律师的作用不容忽视。

    刘晓红律师
    2023.12.29378人收看
  • 竞合犯与牵连犯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竞合犯与牵连犯区别

    内容: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王熙律师
    2022.01.17530人收看
  • 抑郁症杀人有罪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抑郁症杀人有罪吗

    内容:抑郁症杀人有罪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抑郁症杀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抑郁症虽然属于精神病但不是丧失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所以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抑郁症的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03613人收看
  •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2、绑架后被害人逃跑,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逃跑经过中杀害被害人的,应当定性为绑架罪和有意杀人罪;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招致被绑架人丧命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限定处罚。

    邢颖律师
    2022.04.12133人收看
  • 拐卖已满14周岁的男子构成哪些罪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拐卖已满14周岁的男子构成哪些罪

    内容:按照目前的立法趋势来看还是有可能改成拐卖人口罪的比如猥亵罪的对象之前只有妇女儿童现在也改成猥亵他人罪了。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郭铭芝律师
    2022.03.031024人收看
  • 夫妻房产赠与过户的基本流程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房产赠与过户的基本流程

    内容:那么夫妻房产赠与过户的基本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1107人收看
  • 首套上海二手房契税怎么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首套上海二手房契税怎么算

    内容:契税是指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那么首套上海二手房契税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6518人收看
  • 门面承包经营协议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门面承包经营协议书

    内容:享有该门面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收益,承担承包经营期间的税收和各种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水电费、房屋租金等各种费用和其他债务。六、其他约定1、双方一致同意 年 月 日签订的《 》作废,甲方已收取乙方 万元,其中 万元冲抵上缴,另 元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即退还给乙方。那么门面承包经营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3319人收看
  •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违约怎么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违约怎么赔偿

    内容:土地承担合同毁约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毁约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采取补救赔偿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类案件涉及的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土地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违约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546人收看
  • 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

    内容:不仅仅是时光澔韵小区,随着开春楼市销售旺季的到来,南京很多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南京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过对人防范围内的地下车位,开发商一般是没有产权的,只能拿来出租,在取得所有权后方可进行出售。签合同应约定车位明细 南京市房产部门目前要求,开发商在售楼现场都应该公示小区车位是售、是租,还是赠。"政府应该出台规范市场地下车位租售的规定。车位租售方案应在开盘前,在小区显著位置提前公示30天。那么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30149人收看
  •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

    内容: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出台,规定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可是买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很多工薪族都有这样的疑问。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能贷款吗能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61055人收看
  • 湖南省征地补偿分配方式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湖南省征地补偿分配方式是什么?

    内容:承包期内,承包地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娘家还应享有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补偿款的权利。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那么湖南省征地补偿分配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690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写明“四大条款”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写明“四大条款”

    内容: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写明“四大条款”。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需要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写明“四大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5489人收看
  • 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内容: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那么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31652人收看
  • 民法典中房屋评估听证一般可以延期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中房屋评估听证一般可以延期多久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房屋买卖的话是要经过相关的手续的,很多时候房屋需要进行评估听证,这样的话就需要经过相关的程序。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在民法典中房屋评估听证一般可以延期多久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李维律师
    2021.11.03410人收看
  • 离婚析产税费是多少?怎么缴纳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析产税费是多少?怎么缴纳

    内容: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析产的的,应当带齐离婚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实务中办理离婚析产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因此,建议当时人办理离婚析产时,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维护自身权益。那么离婚析产税费是多少?怎么缴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0530人收看
  • 法律规定屋顶违建强拆合法性规定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法律规定屋顶违建强拆合法性规定是什么?

    内容:屋顶违建强拆合法性规定是如果存在着违章建筑物的话,限期拆除之后不予拆除的是可以对此强制性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法律规定屋顶违建强拆合法性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687人收看
  • 物业费不交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物业费不交怎么办

    内容:如果业主长时间不交物业费,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那么物业费不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1336人收看
  • 汕头市二手房怎么买卖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汕头市二手房怎么买卖

    内容: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汕头市二手房怎么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5985人收看
  • 怎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怎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内容: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可分为抵押权因债务如期被履行时的注销登记,与房地产权因折价或变卖、拍卖后的过户登记,后一项严格来说不属于抵押登记,而是产权变更登记。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那么怎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1396人收看
  •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内容:1、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2、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那么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5317人收看
  •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内容:截止2020年1月13日,商业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目前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分为自有房产和按揭房产抵押贷款,两者贷款利率有所不同,按揭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自有房产。各地区、各家银行之间执行的实际利率也有较大差异,不过,其实际利率一般是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来执行,大致上浮10%-50%这样一个区间。那么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2441人收看
  • 国有土地上建造无证房处置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国有土地上建造无证房处置规定

    内容:关于国有土地上建造无证房处置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1.22688人收看
  • 空置房也要交物业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空置房也要交物业费

    内容:“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不起,今后这再也不能成为您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专家分析郑州物业与房地产协会行业服务部部长靳峰根据他所掌握的实际资料说,拒交物业费的现象大多出现在小物业公司。即使一天没住过就把房子卖了,你也应该交物业费。”申继东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那么空置房也要交物业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01045人收看
  • 物业收费怎么计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物业收费怎么计算

    内容: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那么物业收费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1443人收看
  • 怎样去要工程款(要工程款怎么说)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样去要工程款(要工程款怎么说)

    内容:如果别人欠你钱, 你都想到走司法程序了,那你也是没有办法了,估计人也找了,话也 谈了,礼也送了,就是不给你结款,今天开会,明天少个公章,就是 一拖再拖,如果别人欠你钱,你都想到走司法程序了,那你也是没有办法了,估计人也找了,话也谈了,礼也送了,就是不给你结款,今天开会,明天少个公章,就是一拖再拖,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三:找讨债公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钱不还就找人收拾他,在很多国人的心中都这样想的工程款怎么索要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杨一凡律师
    2023.03.07350人收看
  • 企业债权保护系列五——企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运用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企业债权保护系列五——企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运用

    内容:公司法人制度,股东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获得公司内部真实信息,缺乏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利用公司形式从事经营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预设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利于公司股东的自律行为。公司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后规制手段,法院对失衡的公司利益关系进行事后的强制调整。那么企业债权保护系列五——企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运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9334人收看
  • 物业公司在疫情期是如何管控小区人口流动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物业公司在疫情期是如何管控小区人口流动的

    内容:4、物业有权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小区内部,但应做好最大限度便民工作,设置特定区域存取快递。那么物业公司在疫情期是如何管控小区人口流动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400人收看
  • 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

    内容: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那么讨债时怎样对付失联的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277人收看
  • 离婚时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是否还对债权人负有义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时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是否还对债权人负有义务

    内容:离婚时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是否还对债权人负有义务对于此种种情况应当具体分几种情况来看。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那么离婚时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是否还对债权人负有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0489人收看
  • 担保期限过期是什么意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期限过期是什么意思

    内容:担保期限过期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过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银行遂于2014年12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饰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那么担保期限过期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399人收看
  • 关于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关于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

    内容:理由是,担保行为,可以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作的处分,这种处分,并非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做出,此外,担保往往数额不菲,一旦承担担保责任,就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重大处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所需,对共同财产做出的重大处理,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为无效行为。保证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那么关于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719人收看
  •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内容: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上文可知,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四点: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除了反担保成立条件的内容,上文中还介绍了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即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的。那么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594人收看
  • 存单质押登记到哪里去登记?存款质押的方式有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存单质押登记到哪里去登记?存款质押的方式有

    内容:存单质押贷款,从贷款群体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一是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据小编了解,各家银行都有存单质押贷款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较短,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且不能超过存单的到期日,比较适合对资金有短期周转需求的人士。那么存单质押登记到哪里去登记?存款质押的方式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0915人收看
  • 欠款人失踪了怎么要债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欠款人失踪了怎么要债

    内容:欠款人失踪了怎么要债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那么欠款人失踪了怎么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51042人收看
  • 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合法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合法吗

    内容: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合法吗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其后果。张三与朋友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们两人之间有约束力,况且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父无关,那么,只有借债的人才有还债的法定义务,其父是不用替张三偿还债务的。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子债是应当父还的。也就是说假如张三的父亲继承了张三的遗产,那么,连同张三的债务也要一并继承。那么子女欠债父母有责,子债父还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8466人收看
  • 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条件

    内容: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那么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161人收看
  • 企业在对应收账款的追收方面有什么技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企业在对应收账款的追收方面有什么技巧?

    内容: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后,不能立即收回账款,而账款的收回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追回账款是每个企业都面临的问题,那么对应收账款的追收有哪些技巧呢?一有风吹草动,得马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杜绝呆帐、死帐。对不同类型的货款,采取不同的催收方法,施以不同的催收力度。那么企业在对应收账款的追收方面有什么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1003人收看
  • 银行欠款诉讼程序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银行欠款诉讼程序是什么

    内容:这样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就不会被记不良记录,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那么银行欠款诉讼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8176人收看
  • 货款欠条怎么写?怎样认定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货款欠条怎么写?怎样认定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

    内容:货款欠条是双方因为货物买卖发生债务纠纷写的一种协议,那么,贷款欠条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认定,都是债权人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那么货款欠条怎么写?怎样认定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525人收看
  • 如何快速讨债的五大绝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如何快速讨债的五大绝招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而出现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而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很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如何快速讨债的五大绝招。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如果债务人说最近手头紧,要缓缓,宽容一下。朋友在关键时候说没有钱可能就是想拖延时间不还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告知债务人将其告上法庭,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债务人可能会乖乖还钱,就不用真正要走法律的途径,浪费时间和经历。那么如何快速讨债的五大绝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978人收看
  •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下面让律师365的小编介绍一下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避免于返还或实现质权时,就质押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押物的状况。那么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565人收看
  • 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内容: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企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就是在对本企业当前的债权债务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后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事前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事中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那么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61003人收看
  • 欠钱跑路了起诉有用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欠钱跑路了起诉有用吗

    内容:欠钱跑路了起诉有用吗欠钱跑路了起诉有用。3)可以对欠钱的人,产生一定的法律威慑,促使其尽快还钱。欠钱不还起诉没有作用的情况只有一个,那就是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欠钱了,这种情况下,即使去法院起诉,也不能胜诉,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最终也无法获得欠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那么欠钱跑路了起诉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834人收看
  • 拒交物业费业主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拒交物业费业主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拒交物业费业主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应尽义务。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拒交物业费业主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98人收看
  •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如何处理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如何处理呢

    内容: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无权分割根据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无权分割根据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对房子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对房子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

    陈明月律师
    2022.01.14279人收看
  • 北京暂住证如何办理?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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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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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374人收看
  • 新婚姻法孩子未满10岁不能离婚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新婚姻法孩子未满10岁不能离婚吗

    内容:新婚姻法孩子未满10岁不能离婚吗,婚姻法条例,婚姻法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王学瑞律师
    2021.11.10851人收看
  •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

    内容:因此,完全按照民法上的一套标准是无法达到离婚损害赔偿的目的的。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首先应考虑到该数额是否能起到损害赔偿的作用,并以此为中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加以分析。那么如何确定离婚赔偿的数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202人收看
  • 儿女们不到场能否立遗嘱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儿女们不到场能否立遗嘱

    内容:孙大妈近来觉得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让她着急的是,孩子们不能到齐,自己的遗嘱没法立,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律师纠错:立遗嘱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儿女们不到场能否立遗嘱孙大妈现在也为立遗嘱的事而烦恼,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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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1958人收看
  • 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那么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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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52人收看
  • 分居期间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分居期间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2)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此时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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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200人收看
  • 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程序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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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程序有哪些

    内容:申请人应递交的立案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审理程序审查依据及当事人应递交的证明资料a人民法院审查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k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原告一方变更请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的其申请均不受理。l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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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80人收看
  •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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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

    内容: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此致**市**区人民法院三、起诉离婚诉讼期限(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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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881人收看
  • 产后一个月法律允许离婚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产后一个月法律允许离婚吗

    内容: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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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173人收看
  • 夫妻购房父母出资离婚时分割_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资助的房产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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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夫妻购房父母出资离婚时分割_离婚时怎么分割父母资助的房产

    内容:(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五)、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四)、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陈明月律师
    2022.05.253646人收看
  • 干涉婚姻自由构成犯罪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干涉婚姻自由构成犯罪吗

    内容:父母通过暴力的方式阻拦子女结婚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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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186人收看
  • 岁以下孩子归谁哪方抚养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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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岁以下孩子归谁哪方抚养

    内容:岁以下孩子归谁哪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方抚养孩子。那么岁以下孩子归谁哪方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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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688人收看
  • 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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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内容: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农村土地不能继承。那么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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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13人收看
  • 成功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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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成功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那么成功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0274人收看
  • 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内容:而我国法律对婚前财产都是认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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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225人收看
  •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那么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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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458人收看
  • 实际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实际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

    内容:实际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那么实际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7321人收看
  • 2022年复婚的新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2022年复婚的新规定

    内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不应当因复婚而有所特殊,其界定办法应当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离婚后本身就已经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隔。那么2022年复婚的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5768人收看
  • 2019年继承法的相关原则是什么?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2019年继承法的相关原则是什么?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内容:生活中如果父母去世,作为子女就会涉及到继承遗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对继承方面的知识都比较关心。那么,2019年继承法的相关原则是什么?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跟着大律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张旭律师
    2021.11.2112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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