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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辖,即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辖,必要时再采用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等方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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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可以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备案,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请警方拍照保留相关痕迹物证,以便有人找来指控你发生事故时,可以进行比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赔,无论您是选择跟对方和解结案还是诉讼结案都需要证据,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一定是有利于我们索要赔偿的,那么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证据?首先就是原件,基本案件关于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举个最常见的例子,误工费证据,可能就需要单位提供相应的误工证明,这一类的证据需要写的尽可能详尽,加盖公司公章,还要注意留下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这样做第一个是为了增加证明力,第二呢也是为了方便法院核实。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 重整申请递交后几日可以出结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几天出结果,但其受以下时限影响: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十日内企业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 发生事故后,要是交警扣分达到12分了才去学习的,驾驶证的学习与否和事故没什么直接关系,只和驾照扣分有关系。事故严重的,直接就吊销驾照了。事故不严重的,只要没扣到12分就不用去学习。还有学习不是到车管所,车管所不管学习的事情,要到交警队的法制科或者督查办去学习。学习后还要考试,合格才能给你消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无证驾驶机动车仅违反交通法规,并未违反治安管理,在其它方面均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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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算违章停车,在禁止车辆暂时或长时停放,则是禁止停车标志内,不问时长,不以时长为判决依据,只要停车便算是交通违法。在有允许临时停车标志的道路,一般都聚集在商业区域或是上下车频率较高的地区。但对于临时的时长并没有硬性的规定,更有交警部门表示,只要驾驶员不离开的短暂停留,即为临时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你好,可详细描述情况,会有专人联系你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案件不能立案仲裁。目前没有法律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交通事故的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受害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对于醉驾,要等抽血检验,取得确实的醉驾证据,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签发刑事拘留证后才会通知拘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要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经过有拘留权限的机关审批的,并且是需要有刑事拘留证的,所以当场拘留是很困难的。
  • 你好,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按照双方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在高速上末系安全带的,一次扣2分,还会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扣2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了,今天崔律师就给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针对案情比较简单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需要在接到报警后进行现场的勘查,并在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程序称为简易程序;如果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对现场、车速、或者尸体进行检验、鉴定的,需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种程序称为普通程序。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是不计算在内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跟公安机关了解,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弄清楚之后,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大概在什么时间出具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 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您好,可以主张欺诈合同撤销。
  • 可以与对方协商,但不能非法扣押对方的车辆
  • 可以报警
  •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同时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疾病突发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劳动者因身休健康程度不良,产生的疾病,并非因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因职业而诱发的疾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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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根据您的描述,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的特性,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可以在辞退时要求赔偿。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 是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离婚协议可以划分这部分债务
  • 建议拉黑
  • 不需要
  • 1、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或者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2、在提起诉讼之时要明确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的真实身份。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起诉时要尽可能掌握足够的证据。4、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明确诉请数额,必要时应当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
  • 劳动者在异地是可以交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一、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8.5%三、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1、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3、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4、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5、已有《某某市劳动保障卡》或《某某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申办《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四、参保办理程序四、参保办理程序1、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3、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4、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五、其它注意事项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按照劳动者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被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执行。派遣机构将协助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理赔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员工在试用期是有工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后如何处理,承包人非法转包,当事人垫资,建设施工合同典型纠纷处理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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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工程承包合同是不用到公证处公证的。因为承包合同并非公证后才生效。施工合同一般自合同方签字或盖章就生效了,除非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要求公证或者公证后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从法律角度看,工程承包合同的公证对纠纷的发生与否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对合同本身也没有任何的影响。现实生活中,工程合同很少进行公证,有很多合同都是经过招投标并进行备案的,不需要再由第三方进行公证确认,另外,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变更,从效率的角度来讲如果要进行公证,也不符合实际条件,工程合同也有示范文本,对于合同内容事实上各方都经过仔细磋商并确认,而且施工合同签订各方都一般具有专业与行业知识,经验,对于合同内容及交易各方都比较熟悉,也缺少公证的实际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办卡的时候是否和你说明不退不换,建议你继续与商家协商
  • 西安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到账时间一般在每月月底由医保中心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次月月初由用人单位发放。具体的到账时间可以咨询医疗保障局或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民间借贷到期后,对方不还的,可以马上起诉。当事人在借款时,与借款人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逾期未返还的,当事人可以马上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对方确实未偿还借款的,应当判决对方尽快偿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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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天也可以,一般在出院的后算起,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超过规定报销时间不给报。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依法应以书面形式续签劳动合同;2、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3、合同要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以上单位都没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1个月。劳动合同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阴阳合同避税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通常来说,该无权处分行为对处分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2、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无权处分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该行为经处分权人追认的,则该行为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如下:依法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该条文规定的是要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你在公司干了十几天,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导致公司不给你支付工资的,那么先找老板理赔,不行就提起仲裁。
  • 合同认购书上一般会有协议生效日期,如果以签字和盖章同时生效的话,那么没盖公章的话,协议就算没有生效,可以退定金的。如果合同上规定了签字或盖章之一生效的话,那合同一旦签订就算生效了,就没办法要回定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其是否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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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保险撞人后处理如下:1,保持现场完整,打122报交警,打保险公司电话报保险需要现场查勘,告知上述单位人员有人伤,检查受伤人员,如需抢救则拨打120,如不需急救应迅速询问其是否需要送医院,同时在车后50米摆好警示标志,与交警,保险公司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等待责任判定;2、拍摄现场照片,应包含车辆,受伤人员或车辆,最好包含路标,前后,45度角拍摄,以能客观反映现场情况为宜;3、如果车有损伤,车损险会赔偿,如果超过10000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借款合同公证不一定需要双方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借款合同不属于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事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首先看你们的租赁合同约定内容,具体条款怎么规定的,就怎么执行。没有约定的,就协商解决。
  • 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则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领取生育津贴的办法有: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可以准备好职工的生育证明、职工的身份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凭证等材料,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依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取保候审后收监有两种可能。 一是最后经法院判决,处以实刑的。 二是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这个属于公安的自由裁量权,一般没有实际发生关系都可以算情节轻微。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但是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其他较轻情节的情形。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判缓刑后要将材料和复印件送至司法局备案,然后按时报道,直到刑满结束。缓刑后需要注意的是:1、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一样,一个月一次。2、如果有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随身携带。3、不能离开所在的城市或县城,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该办理休假手续,司法厅只能审批7天,超过7天应由市、县司法局审批。4、如果再次犯案会被撤销缓刑,被关进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盗窃的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违法。私自违章搭建阳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属于未经批准进行零时性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扩展资料未拆除的办法。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道路上设置或实施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的,如果没有按照标志标线所标示的内容停放车辆,被警察或者摄像头发现的话,既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也会被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要的条件具体有:(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可以在你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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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员犯诈骗罪不能以开除党籍来减刑。我国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什么人,职务多高,也不管是不是党员,如果犯罪,同样受到刑事的追究,不可能因为是党员开除了党籍就减轻刑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
  • 行为人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的,会这样量刑: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开设对公帐户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到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后,银行会将资料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审核,中国人民银行需要自2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给与审核意见。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 如果行为人通过网络诈骗到的数额较大的,五年后不再追诉;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十年后不再追诉;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二十年后不再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判处死刑死缓的判决书何时生效主要还是看具体的阶段是一审、二审、还是死刑复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不是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根据企业不同,评职称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律师顾问资格证,在某些效力上是跟律师证相同的,但是国家规定,在企业做法务工作,要求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特别是在国企,要求这个证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行政诉讼法83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醉酒驾驶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经判决后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出现酒精含量过高或出现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将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询问医保局。
  • 国土的私人宅基地有房产证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可以过户,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过户交易。满足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先办理继承过户,再办理出售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一房二卖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涉嫌合同诈骗罪,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是依然是要满足三个要件才能构成: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可以买卖。 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可以先由铁路部门出具房改手续,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房改售房登记后,变更为个人产权,然后才可以进行二手房买卖。铁路分的福利房是属于单位房,所有权人可以对房屋任意进行买卖,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单位房的房屋产权是部分房屋产权的,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需要向单位申请进行房屋买卖,单位同意进行再次出售的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未取得《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 出租人应当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1)房屋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2)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主的居住地与出租房屋不在同一派出所管界的,应当同时提交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 派出所接到房屋出租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防火、防盗及其他治安管理要求的,派出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核发《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和出租房屋标牌,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直系亲属有案底是无法当兵的。旁系亲属的话是不影响的。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5、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 租房期间卖房的,租房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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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哪方面不达标呢
  •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是9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1、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2、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3、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4、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未签名的,合同无效,未签名但已盖章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生病发生的医疗费未能享受职工医疗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待遇部分,应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第三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劳动者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医疗费用的,应予支持。
  •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可以转让,但要满足一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址、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查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士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 宅基地不属于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注意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注意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注意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没有联系,且并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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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车不礼让行人受到的处罚一般是扣分、支付罚款等。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可以的,但是必须办理委托公证,才可以代办房产证,否则不可以代办房产证无房产证明可以让老婆代办吗。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 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 你好,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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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他人作品未署名侵犯署名权。署名权,也称作者身份权、艺术创作作者身份权、尊重作者权,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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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诉后不影响个人征信。就算是诉讼败诉,也不会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如果法院判决确定下来之后的义务,或者败诉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的,那么可能会上法院失信人员的黑名单,然后会影响到个人信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 想要取消职工医保,必须已经是离职的状态,在职期间个人不能申请取消职工医保。离职以后,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终止参保医保的申请。之后递交本人身份证、医保相关材料如医保卡、缴纳情况,社保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会为职工退保。职工拿到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后,去结算窗口办理退款。另外如果职工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会停止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保留之前的缴费年限,不需要去社保局退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不能,使用范围不同,财务专用章不可替代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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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如果不行可以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具体可以参看迁入的地户口政策。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首先要知道现在案子在哪个阶段。一般来说,检察院阶段办取保不容易,人情成本较高,所以,一般应该在侦查阶段办理的取保。查询是否在取保,应该到案子现在办理的单位去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大概是
  • 可以。车辆过户接受方年龄没有限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如果债务人跑路,债权人不能搬对方的东西。私自拿别人东西也是违法的。债权人需要先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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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要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并符合下列要件的,才有法律效力: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漏罪的管辖权如下: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遗漏的罪行严重于原审罪行的情况下,如原审罪行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遗漏的罪行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情况下,罪犯在犯罪行为发生地具有更严重的危害后果,民愤更大,由犯罪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不适用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案件一般只涉及到财产纠纷及与财产有关的诉讼案件。这里所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路(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 , 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除支付劳动报酬外,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来进行认定:其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其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其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其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其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其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其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不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因为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无论女儿还是儿子都是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居民只享受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要是想要继承房屋的,可以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还是归原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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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判断抚养权的归属的方式:一般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即两岁以下法院会直接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对于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孩子,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八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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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侵权赔款最高限额是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做法所支付的合法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做法的情节裁判予以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四十八、 将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领证之前给的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家庭。彩礼属于赠予的财产,领证后如果由女方带回,应当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领取离婚证后,满足法定情形是还可以分割财产的。例如,离婚时发现有应当在离婚时分割而未分割的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父母是可以依法继承子女遗产的。如果孩子在遗嘱中指定父母为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孩子没留下遗嘱,那么父母可以依法继承。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时候优先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有线电视如果不准备看了,可以到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报停手续,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要再看时,可以重新办理开通,如果没有报停,即使长时间没有看电视,也不需要缴纳费用,需要持有机主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到营业厅填表办理报停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200能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地方统筹,国家补贴,积累额利息)除以139+基础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民法典》规定新生儿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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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两大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两大类

    内容: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那么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两大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0454人收看
  • 醉驾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醉驾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尽管交通安全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事情,而实践中却仍有一些人会选择醉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醉驾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王学瑞律师
    2021.11.11850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办法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办法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办法1、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进行判断。审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情节也可以从嫌疑人事发时的行为表现上进行认定。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判断一个人逃离现场进是否具有逃逸故意应当从以下行为进行判断一是有无积极抢救伤者的行为二是有无立即报警的行为三是有无嫌疑人见发生了肇事致他人劝阻于不顾驾车逃跑、弃车逃跑、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如果明知发生了肇事犯罪嫌疑人仍然实施上述行为应当认定为逃逸。交通肇事发生后对肇事者所要求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保护现场分清责任。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6711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四)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91024人收看
  • 201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201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内容: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那么201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99人收看
  • 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5587人收看
  •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哪些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哪些区别

    内容:所谓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那么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0538人收看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样取证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样取证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样取证人证要找目击者事故民警介绍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因为事故民警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同协助警方调查。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受询多提供细节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样取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965人收看
  • 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三、协商和诉讼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证据没有及时收集,可能会导致证据灭失,从而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

    林艳英律师
    2023.09.05960人收看
  • 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

    内容: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那么交强险最新规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4362人收看
  • 车辆违章类型都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车辆违章类型都有哪些

    内容: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那么车辆违章类型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0285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0441人收看
  • 醉酒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醉酒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内容:醉酒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醉酒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3428人收看
  • 车辆减损费的赔偿举证指引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车辆减损费的赔偿举证指引

    内容:法庭上赵先生和出租车公司争执的焦点在于车辆减值损失到底是不是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不同意赔偿赵先生的车辆贬值费,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市第一中级法院最终也支持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赵先生获赔车辆贬值费及眼镜费、误工费等共计20710元。事后,首都机场交通大队经过现场勘察,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赵先生无责。事故发生后,富康出租车所属单位北京某汽车公司将赵先生的车拖到修理厂进行了维修,并承担了全部的修车费用,但该公司拒绝赔偿赵先生索要的受损汽车减值损失。赵先生遂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那么车辆减损费的赔偿举证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05635人收看
  • 车辆被扣工商罚款多少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车辆被扣工商罚款多少钱

    内容:车辆被扣罚款是需要根据车辆的具体违章情况进行确定的,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那么车辆被扣工商罚款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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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768人收看
  • 连续两个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连续两个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担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那么连续两个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分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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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922人收看
  • 经济纠纷扣押车辆是否合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经济纠纷扣押车辆是否合法

    内容:经济纠纷扣押车辆是否合法如果是公家扣押,可以提供担保。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以上所列情形,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那么经济纠纷扣押车辆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3983人收看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

    内容: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为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前应先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此时该车辆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那么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9733人收看
  • 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

    内容: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案外人张某向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担保保证书内容保证被告陈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综述法院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张某的财产。那么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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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223人收看
  • 交通级伤残赔付按责任划分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级伤残赔付按责任划分吗

    内容:交通级伤残赔付按责任划分吗交通事故造成级伤残的进行赔偿前首先要确定事故的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按比例划分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付。那么交通级伤残赔付按责任划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240人收看
  •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

    内容: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作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日期:20XX.X.XX日期:20XX.XX.XX综上所述,针对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性和安全性,发包方和施工方可以通过签订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落实双方需要履行和遵守的安全生产责任,文件签订后生效具备法律效力,确保施工过程中顺利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那么建筑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8825人收看
  • 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

    内容: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适逢“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岁末之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式更名为“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92年。“站改局”是安徽省交通建设质监事业的一件大事。那么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4639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可以异地起诉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拖欠工程款可以异地起诉吗

    内容: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能在异地起诉。

    周春花律师
    2023.04.2739人收看
  • 工程验收后不出验收报告如何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程验收后不出验收报告如何办

    内容: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验收,应成立有验收、建审、监督、战训等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织,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上面的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工程验收后不出验收报告如何办的法律知识。综上,工程验收后不出验收报告的,承包人可以于发包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就起诉到法院解决。那么工程验收后不出验收报告如何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9499人收看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0304人收看
  • 工程转包协议书怎么写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程转包协议书怎么写的

    内容:2、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行为是允许的,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1、工程转包合同是违法的。那么工程转包协议书怎么写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675人收看
  •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

    内容: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施工组织的特点、核算力量的强弱以及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等诸因素,成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采取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那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6345人收看
  • 影响工程款结算的客观因素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影响工程款结算的客观因素

    内容:影响工程款结算的客观因素

    杨一凡律师
    2021.10.27485人收看
  •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二)企业自有资金一亿元以上,其中自有流动资金3000万元以上。第五条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那么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8123人收看
  • 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哪几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哪几点

    内容: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哪几点

    郭铭芝律师
    2021.10.26900人收看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内容:(三)凡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360人收看
  • 工程完工和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程完工和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

    内容:性质上来说完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那么工程完工和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9325人收看
  •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

    内容: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保修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施工合同备案人员退出变更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8996人收看
  • 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

    内容:摘 要路基强度是道路的根本,只有按照一定的施工工艺精心施工并采取合理的检测控制手段,才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只有把路基的施工质量控制好,才能给结构层、面层奠定良好的基础。2路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重视和加强地质水文调查基础工作,是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施工质量的必要环节。四是要根据材料的性质严格控制填筑材料的含水量。五是提高挖方路基的设计施工质量,减少边坡的塌方病害。3施工测量 其内容主要包括:导线、中线及其水准点复测。那么公路路基的施工及质量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4330人收看
  • 外包转正是升职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外包转正是升职吗

    内容:外包员工可以转正,但是转正机会并不大,以银行外包员工为例,虽然外包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大同小异,但是外包公司的员工和银行自己的员工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就不是在一个单位上班,除非外包公司和银行有类似的合作机制,但也不是转正的概念,相当于是首先离开外包公司,然后在银行办理入职。违法辞退的赔偿年限最多是12年。那么外包转正是升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5779人收看
  • 建筑工程什么时候交投标保证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筑工程什么时候交投标保证金

    内容:政府采购活动中,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日期,是招标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实践中,采购人往往更多强调自身的利益,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一旦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往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一般由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为由拒付勘察费而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那么建筑工程什么时候交投标保证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6275人收看
  • 当前时期下我国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现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当前时期下我国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现状

    内容:当前时期下我国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现状

    陈宗琼律师
    2021.10.27848人收看
  • 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发商和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因为索赔事件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几乎不可避免的,且有部分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也常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显著抬高索赔金额等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中索赔事件的发生是随时都可能出现的。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3655人收看
  •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吗?

    内容:(某些特殊情况下,实际施工人等是否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争议,但该问题不在本文的分析讨论范畴内)此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属于《民法典》中所规定的&ldquo,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进行文义解释可以发现,仅有与发包人具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工程承包方(多数情况下为工程总承包方)才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专业分包方、劳务分包方、实际施工人等无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姚平律师
    2023.04.1321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5、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合同6份原件;、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中标通知书1份;、招标文件原件1份;、类别确认书1份。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0370人收看
  •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违规行为,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芸律师
    2023.09.08416人收看
  •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追回本金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

    陈明月律师
    2023.11.01412人收看
  •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内容:3、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什么信息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起诉对方需要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1、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吴梦云律师
    2023.12.25651人收看
  • 没有证据可以告人吗,没有证据是否可以起诉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没有证据可以告人吗,没有证据是否可以起诉

    内容:如果协议双方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口头协议的主张,那么起诉的可能性会相对增加,然而,对于没有书面证据的口头协议来说,要成为可起诉的依据,情况就要复杂一些,没有证据的口头协议能起诉吗,尽管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有可能具备生效的,但是缺乏书面证据会增加起诉的难度,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没有证据的口头协议能起诉吗,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形式上的证据,法院也不会盲目接受口头协议作为起诉的充分依据。

    李楠楠律师
    2023.10.02358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崔玉君律师
    2023.10.10991人收看
  • 起诉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2024.03.29999人收看
  •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出售他人财物不当得利案例(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不当得利吗)

    内容:不同情况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财物的规定: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2、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杨一凡律师
    2024.01.03274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个人债务追讨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具体如下: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三年,逾期就会丧失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中在法律上借款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借款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超过三年主张债权的,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

    张旭律师
    2023.12.0173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内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法律对于利息的规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民间借贷利息的风险防范1. 了解法律规定: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民法典》《民间借贷规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郭铭芝律师
    2023.08.23147人收看
  • 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在哪里报警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在哪里报警

    内容:ECCRMEC是一款开箱即用的全场景CRM系统,利用社交化、智能化技术帮企业打通获客-成交-复购全流程,让市场、销售、客服等部门无缝连接,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协同,全面提升销售业绩,自动外呼功能电话外呼系统可新建外呼任务,批量导入电话号码,不用手动拨出,系统自动进行外呼,提高外呼效率,如果企业自有业务系统,如CRM系统等,也可以集成外呼系统的呼叫能力接口,实现一键外呼的功能,沸思外呼 一款具有回拨、自动拨号、移动CRM、防封卡等功能于一体的外呼系统软件,催收都在用哪些外呼系统,电话销售外呼系统软件有沸思外呼、电话外呼、易电销宝自动拨号助手、电销云呼叫、拨号多多、电话助手。

    黄东洁律师
    2023.11.06295人收看
  •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内容: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经济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夫妻可能在相处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些优化的经济组合,协商好谁掌管家庭财产,哪些花费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商议等等。但是,在一些意外或者巨额支出发生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考虑这些经济组合是否还能起作用。比如当丈夫有大笔个人债务需要偿还时,他是否可以让妻子替他还?

    任冰峰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情侣借贷纠纷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情侣借贷纠纷

    内容:情侣借贷纠纷: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周春花律师
    2023.05.2424人收看
  •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违法吗,催收骚扰家人怎么处理

    内容:催收给家里人打电话不违法,但是如果有威胁的情况或者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则违法,对于有该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于海明律师
    2023.08.21699人收看
  •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情人关系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内容:总之,在情人关系中借款不还可以告对方,但是在处理借款纠纷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收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那么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变得比较困难,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没有规定情人之间不能借钱或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情人借款纠纷的金额比较大,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是否借钱,如果出现了借款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个故事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情人关系借钱不还是否可以告对方。

    王学瑞律师
    2023.06.07281人收看
  •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内容: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纠纷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如果出借金额较大,一般会寻找律师代为诉讼。

    刘晓红律师
    2023.05.2436人收看
  •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往来对账单没有签字有效吗(手写的对账单没签字有效吗)

    内容:对方没有签字,那么该账单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具体的您可以把对账单,以及手头上其他证据材料,拿给律师看看,根据查询会计网得知,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的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法律效力,对账单要加盖财务章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对账单只有签字没有盖章可以起诉,账单上有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符合起诉条件即可起诉,公司销售对账单没有盖财务章没有盖公章没有签字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5、首先应该自查本身,对于原告的主张货款是否属实,不属实情况下,一需要证明货款对账单的公章系对方伙同本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加盖,属于受欺诈,其次找证据证明本身企业没有订购如对账单的货品,原告也未送货的事实来反驳对账单。

    王熙律师
    2024.01.1711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需不需要律师(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内容: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 身份证 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等,民间借贷不请律师怎么起诉法律主观:一、 证据准备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 借条 、 借款合同 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 诉讼 ,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1.25590人收看
  •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内容: 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会随之消灭。在借款有担保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债务人死亡时,如留有遗产,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情况下,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林艳英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内容: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郭铭芝律师
    2023.04.1326人收看
  •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内容: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龙珊律师
    2023.05.0934人收看
  •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内容:6.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因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7.因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被同步公开8.因企业欠缴税款,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9.因企业存在未了结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10.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11.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部分:行政责任12.因企业违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第四部分:刑事责任13.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为&ldquo。

    吴梦云律师
    2023.07.12600人收看
  • 外国人在什么情形下不予签发签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外国人在什么情形下不予签发签证

    内容: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孔孟廷律师
    2024.01.18641人收看
  • 申购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申购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资产方面的要求目前,新股申购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在申购日前的20个交易日中,投资者个人账户内持仓股票的日均市值达到1万元以上,如果要申购的新股,是在深市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则需要投资者持仓的深市股票市值达标日均一万元,如果要申购的新股,是在沪市的主板、科创板上市,则需要投资者持仓的沪市股票市值达标日均一万元,申购数量的要求新股申购的数量是采取配号的形式计算的,投资者的持仓市值每满一万元,就可以获得一个配号(深市为两个配号),相当于可以申购1000股新股,当投资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获得新股申购的资格,一旦成功中签,就可以按发行价,购买新上市的股票了,市场方面的要求大家都知道,A股市场是分为沪市和深市的,上市公司会在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板块上市,而申购新股也同样是分市场的。

    崔玉君律师
    2023.06.29749人收看
  • 律师在哪里找比较好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律师在哪里找比较好

    内容:四、通过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现在这个比较常见,各个律所也都成立了市场推广部,一些过去从事网络催债或者销售的商业团队负责向百度以及其他的推广平台购买流量,通过电话或者线上咨询的方式获得引流,并将引流过来的客户案件交给合作的律师具体负责办理,这个是最传统的方式,国内的律师行业发展不过几十年,一开始恢复律师制度的时候,律师人数很少,虽然当时的案件数量相比今天也比较少,但是从案件数量和律师人数的比例来说,那个时候的律师至少不用太担心案源的问题,尤其是那个时候的律师事务所实际上也是有编制的单位。

    许瑞林律师
    2024.04.29805人收看
  • 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能立案吗,经济纠纷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能立案吗,经济纠纷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内容: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的案件只要复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是民事案件,一般的案件只要复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对诉前审查搞的特别严,如果没有证据也可能不会立案,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对诉前审查搞的特别严,如果没有证据也可能不会立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1.31347人收看
  • 导致电信诈骗的原因,电信诈骗的原因分析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导致电信诈骗的原因,电信诈骗的原因分析

    内容: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了李某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虚构了一个公安机关的身份,骗取了李某的信任,导致李某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件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获取了李某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诈骗,电信运营商对电话卡和网络账号的监管不力,使得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注册电话卡和网络账号,进行诈骗活动,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诈骗。

    张旭律师
    2023.08.301924人收看
  •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对赌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对赌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对赌协议的业绩目标要设定在相对可控的范围之内,并辅助以必要的兜底条款或免责条款,还可以采用浮动股权比例条款的思路来协商确定投资方的投资额及投资比例,盲目追求更大规模的投资额及更高要价的企业,在缺乏客观判断的前提下,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对赌协议的真正风险,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选择对赌协议方式融资,设定节点目标、通过过程对赌,对双方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制度安排,对于本方不利的对赌内容可以允许存在法律风险,对于本方有利的内容,则要通过变通安排甚至搭建海外架构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可执行性,设立对赌协议终止的节点、条件、标准和程序,避免长期不能解套。

    张嘉娱律师
    2023.07.21743人收看
  •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内容: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对于债务人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重组成功,可以避免破产清算造成的债务偿还比例过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最坏结果的产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赵金保律师
    2024.01.15300人收看
  • 开庭后不宣判还要再去开庭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开庭后不宣判还要再去开庭吗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推迟宣判,并决定再次开庭,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实质和事实,开庭后未宣判再次开庭可能会对案件的进展和各方当事人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案件可能因为涉及复杂的事实、争议焦点、证据不足等原因,需要法庭进行更加详细的审理和调查,法庭可能需要邀请专家鉴定、听取各方的陈述和辩论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开庭后未宣判而需要再次开庭的情况是存在的,在再次开庭时,法庭可能要求各方当事人提交更多的证据材料,提供补充的陈述和辩论等。

    任冰峰律师
    2023.12.06989人收看
  •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刑事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刑事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内容:刑事案件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法律主观:不是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吗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3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在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中,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拥有辩护人,也就是代理人,这个代理人不一定必须是律师,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当委托人。

    冯清琴律师
    2023.12.12618人收看
  • 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内容:月工作日其中,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薪/月工作日津贴和补贴的计算方法也因公司政策而异,有些公司会发放固定金额的津贴和补贴,有些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职务、业绩、工作地点等因素来进行考虑,小明的月薪为7500元,公司政策规定日工资为月薪/22,月工作日为一个月的工作日数,小明的津贴为400元,补贴为300元,奖金和提成合计600元,小明在这个月共加班了10个小时,加班费为日工资的1.5倍,首先,我们需要根据公司政策来计算出日工资的值:日工资 = 7500/22 &asymp。

    于海明律师
    2023.06.19809人收看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内容:四、结论与启示综上所述,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且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防止滥用代位求偿权的情况发生。

    李维律师
    2023.09.14835人收看
  • 公司宣布破产那债务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宣布破产那债务怎么办

    内容:这种处理方式的好处在于,它可以让债权人获得债务偿还,同时保留公司的一部分业务,总的来说,当一家公司宣布破产时,它需要考虑多种债务处理方式,对于债权人和员工,这可能是一个艰难的时期,但是通过透明的沟通和合理的处理方式,公司有机会重组或清算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计划,除了这些主要的处理方式,当公司面临债务困难时,还有一些其他的解决方案,通常,这种计划需要公司削减员工并减少其部分业务,以达到更加可持续的债务偿还计划,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与其债权人协商,以达成一些债务赔偿计划。

    邢颖律师
    2023.06.1987人收看
  •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内容:私人间股权代持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责任,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还应考虑合作双方的退出机制,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协议中的目标和理念,只有通过坚定的合作,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潜力才能充分发挥,为双方带来更大的利益,在私人之间进行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双方应明确协议的目的和范围,在股权代持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秉持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发展和管理股权。

    王熙律师
    2023.11.02823人收看
  • 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

    内容:法律主观: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企业经营活动等事务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要具备一专多能的法律专业知识,因此,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是成为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必备条件,因此,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是成为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必备条件,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法律专业知识,以适应企业的需要。

    杨一凡律师
    2023.12.27267人收看
  •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内容: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被告对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应采取合法途径主张,但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却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众场合恶语诅咒对方,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恶劣,造成了对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社会公德&rdquo,考虑到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的侵权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宾阳县人民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酌情确定为1000元。

    林艳英律师
    2023.07.031041人收看
  • 重伤二级故意伤害判几年,重伤二级故意伤害怎么判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重伤二级故意伤害判几年,重伤二级故意伤害怎么判

    内容:3. 量刑标准和判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李某虽然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二级的后果,但由于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最终被判处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来详细解读重伤二级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和判决情况,这也说明,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的态度和表现对于量刑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郭铭芝律师
    2023.08.221040人收看
  •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内容: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黄东洁律师
    2023.11.23600人收看
  •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内容:一、按股东权利划分普通股: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公司决策参与权、股息红利分配权、优先认购新股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同时,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企业家和投资者在制定公司股权结构时也需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构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按股权集中度划分集中式股权结构:指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分布式股权结构:指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没有大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

    李孟阳律师
    2023.10.30695人收看
  • 股权纠纷欺诈怎么处理的,股权纠纷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股权纠纷欺诈怎么处理的,股权纠纷怎么办

    内容: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一、股东的追偿权可以向谁行使股东的追偿权可以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者是向实际出资的股东行使,当然行使追偿权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股东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条件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翁玉素律师
    2024.03.01392人收看
  • 法院怎么判定合同内容有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法院怎么判定合同内容有效

    内容:在法院判定合同内容有效时,首先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其次要求双方当事人都有能力履行该合同,如何判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1、,符合要约构成要件以后,就还需要判断要约是否生效,要分两种方式进行判断: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具体而言,法院会检查双方是否真正有意订立该协议,法院判定合同内容有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合同的形式、订立方式、共同意愿、表达意思等因素。

    张旭律师
    2023.10.19299人收看
  • 女性建议工资待遇明确细化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女性建议工资待遇明确细化

    内容: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征求意见稿亮相,昨日成都的妈妈们和女性市民也有不同的声音。专家解释,产假增至14周,是按照国际妇女保护的有关规定做出调整的。报销比例多少未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女性建议工资待遇明确细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0611人收看
  •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的情形

    内容: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即使租赁合同已经订立,如果购销关系不成立,则合同不能生效;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

    于海明律师
    2022.04.02358人收看
  •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扣绩效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扣绩效吗

    内容: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那么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扣绩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9386人收看
  •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3、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

    冯清琴律师
    2022.03.271080人收看
  •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仍然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成立。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段建国律师
    2022.02.22612人收看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出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形时,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李维律师
    2022.04.04496人收看
  • 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内容: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经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说,保险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基础条件,保险合同成立不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生效。在保险合同中,除了当事人双方约定生效的情况,一般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那么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7371人收看
  • 2022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操作步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2022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操作步骤

    内容:年关已过,2022年迎来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热潮!想必大家都知道,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都是由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基本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工资。个人所得税退税将于三月份开始申请办理,但是很多工薪阶级的人员都不知道“2022年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操作步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王熙律师
    2022.03.03795人收看
  • 有什么样的情况不享受年假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有什么样的情况不享受年假

    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表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龙珊律师
    2022.04.121589人收看
  •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

    内容:具体如下: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188人收看
  • 买卖合同的欺诈漏洞及其防范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买卖合同的欺诈漏洞及其防范

    内容: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那么买卖合同的欺诈漏洞及其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4640人收看
  • 劳动争议三大解决途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劳动争议三大解决途径

    内容: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那么劳动争议三大解决途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8982人收看
  • 合同无效后哪些条款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同无效后哪些条款有效

    内容: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合同无效后哪些条款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3414人收看
  • 居间合同能自行作废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居间合同能自行作废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那么居间合同能自行作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3.02377人收看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难保劳动者权益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难保劳动者权益

    内容:2002年至今,温州市两级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权益受侵害的职工无法依法维权,主要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对这一规定,温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设置该规定其初衷是为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却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二,与诉讼时效规定相冲突。法律规定,一般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对此,温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学博士鞠海亭认为,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不符合《民法通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 年”的规定。那么劳动争议诉讼时效难保劳动者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7647人收看
  • 山东企业退休金如何领取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山东企业退休金如何领取

    内容: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在社保局打印的参保情况记录表两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退休的,还应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材料证明。那么山东企业退休金如何领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8794人收看
  • 2023年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2023年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内容:2023年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姚平律师
    2023.04.2638人收看
  • 不服从调岗被辞退能赔偿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不服从调岗被辞退能赔偿吗

    内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张嘉娱律师
    2022.03.28435人收看
  •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内容: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那么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3296人收看
  •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内容:行贿和受贿是常见的犯罪行为,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会构成受贿罪,那么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不能没收财产?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041088人收看
  • 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是否会判死刑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是否会判死刑

    内容: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

    林艳英律师
    2022.04.02550人收看
  • 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内容: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

    张嘉娱律师
    2022.01.10785人收看
  • 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犯罪中止处罚中的损害标准

    内容:笔者认为中止犯处罚原则中的损害不是泛指任何危害后果而是指可以测量的、物质性的、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危害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对中止犯的处罚就是看行为人有无造成损害确定适用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了必减原则意味着处罚时应当尽量缩小范围只有对犯罪对象造成直接损害时给予处罚才是适宜的。犯罪中止造成有形的、物质上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均无多大的争议。

    龙珊律师
    2022.01.18176人收看
  • 数罪并罚如何进行判决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数罪并罚如何进行判决

    内容:具体要件是指具体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共同要件是指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林艳英律师
    2022.03.27123人收看
  • 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定过失犯罪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定过失犯罪

    内容:年满14不满16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刑法所规定的8项罪名负刑事责其以外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所有犯罪承担责任只是量刑时会从宽。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成年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与撤销成年人的限制行为能力由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定过失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9812人收看
  • 民法典罚款和罚金谁属于民事责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法典罚款和罚金谁属于民事责任

    内容:刑事责任是指实施犯罪行为,触犯我国刑法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和附加刑可以同时适用的,那么民法典罚款和罚金哪一个属于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吴梦云律师
    2021.11.04279人收看
  •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犯罪预备构成的条件有哪些?犯罪预备表现形式有哪些?

    内容: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mdashmdash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李楠楠律师
    2022.01.18402人收看
  • 论实行行为终了的判断与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论实行行为终了的判断与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

    内容:关键词实行行为终了中止行为类型内容提要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也就是说,拥有多种犯罪手段的行为人比一般的行为人更有可能成立中止犯。

    崔玉君律师
    2022.01.18514人收看
  •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内容:刑事诉讼法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自诉案件第一审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许瑞林律师
    2022.01.10409人收看
  •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针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先后于1985年、1987年和1989年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兽药管理取缔假劣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生产、经销假劣化肥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农药活动的通知。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那么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9182人收看
  • 假释和管制是否一起执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假释和管制是否一起执行

    内容: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后,要依据判处的刑罚,移送到相应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例如判决有期徒刑,并且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就要移送到监狱服刑,那么假释和管制是不是一起执行?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姚平律师
    2021.11.04465人收看
  •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会不会减刑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自首后重大立功表现会不会减刑

    内容: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如果有进行自首的行为,并且还有立功的表现的话,如果犯罪行为并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免除刑罚,如果犯罪行为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刑。

    郭铭芝律师
    2022.04.02221人收看
  • 偷配他人钥匙是犯罪预备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偷配他人钥匙是犯罪预备吗

    内容: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在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活动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进入实行阶段的状态。两种类型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预备犯罪只是犯罪的准备工作犯罪行为事实上并未实际发生侵害行为和后果还没有产生。对此刑法认为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

    赵金保律师
    2022.01.18913人收看
  • 是否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刑诉法公诉案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是否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刑诉法公诉案件?

    内容:注意:1.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检察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任冰峰律师
    2022.01.10483人收看
  • 刑事司法鉴定敢作假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刑事司法鉴定敢作假吗?

    内容:如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该怎么办2、司法鉴定的鉴定意见作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弄虚作假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周春花律师
    2022.01.10417人收看
  • 故意杀人罪是否会造成死刑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故意杀人罪是否会造成死刑

    内容: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于海明律师
    2022.03.26685人收看
  • 具有特定身份和不具有特定身份主体在共同犯罪中的定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具有特定身份和不具有特定身份主体在共同犯罪中的定性

    内容: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梅某作为犯罪起意者发展潘某充当内应积极采取回拨电表的方式窃电。第二种意见认为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徐某、梅某共同窃取国家财产占为己有三人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潘某、徐某、梅某虽然具有不同身份但都可构成贪污罪主体。问题是徐某、梅某如何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要件。

    李维律师
    2022.01.18487人收看
  • 犯罪中止的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犯罪中止的认定

    内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因为犯罪中止不仅客观上没有发生犯罪结果而且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才使犯罪结果未发生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悬崖勒马对社会是有益的。

    刘晓红律师
    2022.01.18278人收看
  • 【伤残鉴定】军人残疾等级的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伤残鉴定】军人残疾等级的评定

    内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王熙律师
    2021.10.171250人收看
  • 购房合同没妻子名字会怎样,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房产怎么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购房合同没妻子名字会怎样,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房产怎么分

    内容: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许瑞林律师
    2023.08.16473人收看
  • 母亲再婚,房产的继承权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母亲再婚,房产的继承权问题

    内容:房产纠纷,房屋纠纷法,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12411人收看
  • 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内容: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条件:1、户口是当地户口。按我国规定,土地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产权是拥有它的所有权,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需要缴纳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转变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此时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再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行。(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那么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764人收看
  •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怎么解决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怎么解决

    内容:对于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则不能承租,对于提供了该证书的,也要核查是否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若系超规划建设的房屋,则亦不能承租。现实中,要是发现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话,此时需要具体看瑕疵的情况如何,要是严重影响到了房屋正常使用的,此时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8469人收看
  • 房产交易税一般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产交易税一般有哪些

    内容: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那么房产交易税一般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798人收看
  • 起诉小区物业的流程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起诉小区物业的流程

    内容: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 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那么起诉小区物业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340人收看
  • 业主擅自涂改外墙颜色 物业起诉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业主擅自涂改外墙颜色 物业起诉

    内容:近日,高淳法院作出判决:房屋外立面系共有部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改变房屋外立面颜色,因此,限令其将外墙恢复原状。屡次交涉无果后,物业公司无奈诉到了法院。现在开庭庭审中,物业公司跟业主王先生围绕“是否有权改变外墙颜色”,“改变外墙颜色是否侵犯其他业主利益”展开激辩。业主:买下房子就有改变外墙颜色的权利201室业主王先生却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他认为,自己既然买下了房子,就有权按照喜好改变外墙的颜色。范律师认为,未封闭阳台的墙面与商品房外立面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王先生也应将这一部分恢复原状。那么业主擅自涂改外墙颜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8498人收看
  • 土地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810人收看
  • 二手房按揭需要什么要求?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二手房按揭需要什么要求?

    内容:眼下,二手房市场很红火,随着人们购房观念的进一步理性化,人们看到了购买二手房的好处。那么二手房按揭需要什么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41027人收看
  • 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内容:北上广深:首套房契税政策同上;二套房和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注意,二手房的契税,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来计算的,而非房屋的成交价格。注意了,中介费是可以砍价的,具体砍价多少,就要看个人与中介人员的沟通、谈判情况了。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不动产证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那么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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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207人收看
  • 起诉离婚共同房产会冻结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起诉离婚共同房产会冻结吗

    内容:夫妻其中一方打算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候想要离婚的人就会去起诉离婚,不管怎么样都决意离婚了。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那么,今天讨论的话题就是起诉离婚会冻结房产吗?一般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会在离婚判决后申请,为避免诉讼期间一方故意转移财产的,可申请财产保全,但须提供必要的保证,对冻结财产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如果是离婚前债务那么是可以冻结的,如果是离婚后债务,那么是单方面债务,通常不会冻结的。那么起诉离婚共同房产会冻结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0182人收看
  • 最高法来苏征求意见 小区车库权属争议最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最高法来苏征求意见 小区车库权属争议最大

    内容:大量物权纠纷困扰着老百姓,很多案件遭遇司法瓶颈,最高法院就如何起草物权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来苏征求意见,反映出物权法的一些最新动向—— 近年来,物权纠纷案件数量猛增,而车库车位权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小区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等都是尚未厘清的物权难题。一部物权法被普遍寄予深切期望,昨天,最高法院在苏州召开江苏法院座谈会,征求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推定为业主共有。为此,建议“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以外”,应当认定属于业主共有。那么最高法来苏征求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0335人收看
  • 北京二手房买卖业务指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北京二手房买卖业务指南

    内容:四、买方为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的,还应提交的材料:1.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那么北京二手房买卖业务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5506人收看
  • 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内容: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对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业主公约的一项核心内容是规范对物业的使用秩序,而物业使用人基于其实际物业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物业的状态。在物业的转让和继承中,物业的所有权要发生变动移转给受让人。但业主公约无须新入住的继受人作出任何形式上的承诺,就自动地对其产生效力。比如你购买二手房时,不用你再在业主公约上签字确认,已经认为你默许业主公约,自动遵守业主公约。那么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178人收看
  • 买卖价格不一致 承租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买卖价格不一致 承租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内容:由于暂时未找到买家,张某同意暂时出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了租期三年的租赁合同。何某得知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某和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主张优先购买权,要求以70万元购买该房屋。张某和刘某辩称,房屋实际成交价为120万元,而非70万元,并提供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中介盖章的居间协议等证据。何某与张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何某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本案中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为120万元,何某在承租该房屋时就明知这一价格,应当认定张某作为出租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现要求以备案合同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显然不能以此价格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买卖价格不一致 承租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8370人收看
  • 电梯事故物业要赔偿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电梯事故物业要赔偿吗?

    内容:1998年12月13日下午,某工业区405栋发生了一起电梯伤人的事故。那天在四楼开公司的事主崔家两兄弟因为进货要使用电梯,但因电梯的楼层显示装置坏了,无法判明电梯的位置,两人只好在各楼层找,找到五楼,走在前面的崔弟看见电梯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于是便一脚迈了进去,坠入电梯井死亡。事发后,物业管理公司检查了电梯,发现五楼的电梯门锁有“外力破坏”的新鲜痕迹,怀疑是事主急于使用电梯强行推开电梯门,因用力过猛失去重心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崔家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赔偿。那么电梯事故物业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8310人收看
  • 丈夫偷偷赠与二奶房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上海离婚律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丈夫偷偷赠与二奶房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上海离婚律师>

    内容:丈夫瞒着妻子把房产赠与给他人,损害了共有人妻子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妻子有权追回房屋。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她和丈夫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某赠送房屋给刘某的行为无效,判令刘某把房子退还给他们夫妇。金某夫妇不服,上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金某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张某赠送给刘某的房产,在赠与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近日,中院认定张某赠与刘某房产的行为无效,判令刘某退还房屋给金某夫妇。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那么丈夫偷偷赠与二奶房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上海离婚律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1497人收看
  •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内容: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委托担保内容: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甲方为使顺利获得此项贷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阶段指的是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购的房屋设定贷款抵押完成之期间。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费的,乙方应返还,同时乙方尚应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费的违约金给甲方。第七条《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那么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1885人收看
  • 青岛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青岛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内容: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那么青岛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1411人收看
  • 2022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怎么走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2022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怎么走

    内容:要想快速买到心仪的二手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其中的看房、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资料,审查房产权限也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的,在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情况下,完全了解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是完成买卖的重要知识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方式,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2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怎么走。那么2022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怎么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8233人收看
  •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如何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如何的

    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如何的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丙是次债务人。代位权纠纷,在同一案件中,涉及到两个债的法律关系,并涉及到双重抗辩,无论是法律关系,还是诉讼程序,均是一种复杂的诉讼。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424人收看
  • 代位继承的要素与内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代位继承的要素与内容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那么代位继承的要素与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333人收看
  • 借款协议可以不写时间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款协议可以不写时间吗

    内容:借款协议可以不写时间吗签订借款协议时要约定时间的,而这个时间包括款项借出的时间、款项偿还的时间两个方面。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那么借款协议可以不写时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565人收看
  • 合伙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伙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内容:合伙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合伙企业法法规,合伙企业法法律法规,合伙企业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赵金保律师
    2021.11.15184人收看
  • 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内容: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51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注意:依据法释[2015]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本法规自2015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543人收看
  • 几个债务人可以互相担保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几个债务人可以互相担保吗

    内容:几个债务人可以互相担保吗这样的情况明显违法担保人在这里又是借款人等于就是借款人自己给自己担保。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那么几个债务人可以互相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0619人收看
  • 民法典中公司被注销怎么追偿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法典中公司被注销怎么追偿债务

    内容: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一般情况下从你申请后税务局受理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结束。那么民法典中公司被注销怎么追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0329人收看
  • 银行的信用卡催收都是用什么方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银行的信用卡催收都是用什么方法?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银行的信用卡催收都是用什么方法?银行信用卡催收方式:1、短信催收:主要针对早期持卡人出现的逾期还款行为,一般为逾期7到15天,短信主要起提醒功能。银行为了争夺客户,参考持卡人持有的他行信用卡办理本信用卡的以卡办卡方式向持卡人重复发卡,造成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而形成了重复授信、累加授信的现象极其普遍。其四、信用卡犯罪所引发的欺诈风险呈明显上升趋势。正是这一系列的原因,为信用卡不良贷款率的迅速增加埋下了伏笔。那么银行的信用卡催收都是用什么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002人收看
  • 债权人写的欠条债务人签名有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人写的欠条债务人签名有效吗

    内容:债权人写的欠条债务人签名有效吗债权人写的欠条如果是以借款事实为依据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登记的,欠条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债权人写的欠条债务人签名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227人收看
  • 借款协议过了时效期可以拒付利息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借款协议过了时效期可以拒付利息吗

    内容:借款协议过了时效期可以拒付利息吗借款协议过了诉讼时效的,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支付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借款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那么借款协议过了时效期可以拒付利息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6518人收看
  • 公司欠钱不还会被判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欠钱不还会被判多久

    内容:公司欠钱不还会被判多久欠债不还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即可。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公司欠钱不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就需要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支付令经过公示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在此期间,是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债权人要起诉的话,还需要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可能会因此提出抗辩,这时候人民法院多半是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的。那么公司欠钱不还会被判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430人收看
  • 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

    内容: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那么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呢?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于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律师365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能为您解答一些疑惑。那么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784人收看
  • 债权人撤销权标的条件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权人撤销权标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是经济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所以法律对于债权,债务的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很多,其中债权人撤销权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由于不了解无意间就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损失。下面就让

    龙珊律师
    2021.11.08121人收看
  • 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后,如因上市等原因发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情形的,当事人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移转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手续。那么股权质押登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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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51人收看
  •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贷款利息浮动的依据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贷款利息浮动的依据是什么?

    内容:银行贷款利息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息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下面由催天下小编讲解: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短期贷款一年:4.350;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4.75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2.750;五年以上3.250。银行贷款利息浮动的依据1、有利于突出中国银行的信贷政策和业务特点。原则上低风险贷款实行低利率,高风险贷款实行高利率。那么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贷款利息浮动的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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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10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处理欠钱不还的方式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处理欠钱不还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借钱给别人使用,结果遇到老赖怎么办,针对这种欠钱不还的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合适处理欠钱不还的方式?下面针对欠钱不还怎么处理以及处理欠钱不还的方式做个介绍!这一阶段包括举证、开庭等,双方展开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在还款期限到来前提醒欠款人还款,最好留有书面证据,简讯或者书面的东西都可以。那么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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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318人收看
  • 没有欠款人亲笔签名,欠款如何追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没有欠款人亲笔签名,欠款如何追回?

    内容:但是小田虽然有着一张欠条。小田高考之后,就落榜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有一次,小田的工友,向小田借了两千元钱,说是急用。但是小田的工友表示说,自己不会写字,就让小田代写了,当时候有他的名字就可以了。但是工友却说没有欠小田的钱。小田很是愤怒,拿出了欠条。然而工友说,上面的欠款人的姓名,是小田自己写的,不是他自己亲笔签名,所以就不承认。小田很不甘心,虽然是只有几千元钱,但是毕竟是自己赚到的第一笔钱。小田在了解到了有些债务公司,可以帮助人们追债等。在经过了几天之后,小田的钱就回来了。虽然花费了一些手续费等,但是小田还是比较高兴的。那么没有欠款人亲笔签名,欠款如何追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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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89人收看
  • 公司破产民间借贷如何偿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公司破产民间借贷如何偿还

    内容: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三)破产申报的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那么公司破产民间借贷如何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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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628人收看
  • 恐吓债务人亲属犯法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恐吓债务人亲属犯法吗

    内容:恐吓债务人亲属犯法吗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因债务纠纷威胁恐吓债务人亲属的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恐吓债务人亲属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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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385人收看
  •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怎么收集离婚证据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怎么收集离婚证据

    内容: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那么,如何找离婚证据都有哪些?关于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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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420人收看
  • 诉讼离婚立案后多久几天审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诉讼离婚立案后多久几天审理

    内容:诉讼离婚立案后多久几天审理首先起诉立案后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但是般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然后才能开庭。那么诉讼离婚立案后多久几天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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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997人收看
  • 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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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起诉离婚要请律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离婚案件聘请律师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代理委托方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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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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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内容: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参照《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贵重物品和其他奢侈品不是一方个人的财产。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如1968年的《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规定:“婚姻期间作为礼物或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分别归各方所有。那么哪些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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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00人收看
  •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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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哪些

    内容: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我国驻外使领馆一般不予受理。

    吴梦云律师
    2022.03.22641人收看
  • 婚内女方出轨孩子判给谁_婚内出轨怀孕,孩子怎么判给哪方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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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婚内女方出轨孩子判给谁_婚内出轨怀孕,孩子怎么判给哪方

    内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李楠楠律师
    2022.05.181137人收看
  • 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的效力怎么样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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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的效力怎么样

    内容: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的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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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682人收看
  • 军人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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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军人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内容: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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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5153人收看
  • 老公出轨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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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老公出轨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内容:法院在起诉离婚时很难接受自己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等婚外情证据,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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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591人收看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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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内容: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2、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虽然这也属于合同中的一种,但实际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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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0457人收看
  • 监护权变更需具备哪些情形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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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监护权变更需具备哪些情形

    内容:监护权变更需具备哪些情形监护权的变更在目前的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种情形:1、因委托监护而发生。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约定监护不同于委托监护,因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非监护人之间确定非监护人代行监护职责的协议,而在约定监护中,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监护人责任,其就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委托监护的协议来取得监护资格。委托监护和约定监护的发生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对监护责任的担负。那么监护权变更需具备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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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72人收看
  • 办理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办理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内容:离婚诉讼时间离婚案件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办理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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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723人收看
  • 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

    内容: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虽然已经破裂的,但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不离婚的,并且由丈夫支付抚养费用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那么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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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5人收看
  • 妻诉丈夫性无能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妻诉丈夫性无能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内容:妻诉丈夫性无能法院能否判决离婚丈夫性无能也就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多数情况是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一致进行约定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很明显“丈夫性无能”属于法定可以判离的情形。那么妻诉丈夫性无能法院能否判决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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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19人收看
  • 专家指出:四大难题阻碍我国反家事暴力行动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专家指出:四大难题阻碍我国反家事暴力行动

    内容:专家指出,四大难题阻碍了我国的反家暴行动。一是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三是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专家指出,没有法医鉴定书,就不能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那么专家指出:四大难题阻碍我国反家事暴力行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1898人收看
  • 哺乳期辞退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哺乳期辞退怎么办

    内容:申请人应提交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一旦明确为证人,在仲裁庭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组成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组庭情况。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人员可依法申请回避,在庭前或当庭书面提出。如在审理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的,经批准后,可中止案件审理或延期审理。那么哺乳期辞退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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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网上贷款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网上贷款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内容: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二民法典网上贷款离婚共同债务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民法典网上贷款离婚怎么办理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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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238人收看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8周岁,必须亲自到场。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三)登记经过认真的审查,掌握了申请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即可以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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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2189人收看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什么情况下男方可获得抚养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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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什么情况下男方可获得抚养权

    内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获得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哺乳期的子女”视为同一概念。人民法院在审理这样的案件时,如果父亲提出婴儿随其生活的要求时,应该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其他原因”包括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各种具体事实。哺乳期内婴儿随父方生活,仅有父母双方协议还不够,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并且还须经法定的予以准许的程序,即应由人民法院判决或由双方协议确认。那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什么情况下男方可获得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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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88人收看
  •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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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及程序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那么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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