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