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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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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对于夫妻个人在婚前的一般性财产,通常来讲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此时就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这里包括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以及孳息,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如何偿还丈夫的债务 民法典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如果男方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由男方自己承担。
我国《婚姻法》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夫妻拥有平等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用益处分权,对子女拥有平等的监护权,在象征性语言上夫妻也没有等级秩序,夫妻共同财产制并不排斥夫妻就财产的归属另行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夫妻对财产的归属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下列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分配婚后债务的方法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 ...
4、女方在婚前所投资的股权或合伙权益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因该部分投资所产生的红利属于女方所有,必要时,经女方同意可以用于共同投资或家庭生活开支,因共同投资所得收益和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担,二、婚后一年至三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五,三、婚后三年至六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关于债务问题的规定是:在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还不足以清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二、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无特别约定一般是夫妻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
新婚姻法来决定离婚债务的分割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比如付款人为双方父母等情况: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男女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办理登记的,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构成事实婚姻的,无论是否办理登记,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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