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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报个税减免为何还要扣税_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吗

2022.09.14 523人阅读
导读: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专项附加扣除

很多人只知道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却不知道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自己被蒙在鼓里了,所以一定要去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

用普通的人话来说,子女教育1000元(三周岁以上,2个就2000元),有房贷每月1000元OR租房(看地区800~1500元),赡养父母独生子女2000元(若有兄弟姐妹可平摊额度,也可以协商独占额度),继续连续和大病医疗不常见就不说了。

实战来说,比如你每个月收入8000元,可以通过不同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2000元+孩子1000元+房贷1000元=4000元,8000-4000=4000元,还没有到个税起征点,可是平时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时候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了,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去申报。

为什么说专项附加扣除特别重要?因为其他的专项你更改不了,唯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你能动的,而且大多数人都能捞中一二项,申报不申报就差别大了。

1.起征点:每月5000元是免税的。

2.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减免,每个月你自己承担的那部分社保公积金是免税的,交多少,免多少!

3.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税前扣除!

4.其他扣除:一些补贴和福利,比如每个月的通讯补贴什么的,也是可以免税的。

(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五)信息公开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六)报销领款

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处网站查看到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七)税务申报

1.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收入累计达到12万元以上(以当年税务通知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络纳税申报。

当年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手续的收入事项,申请人届时应自行按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五)信息公开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六)报销领款

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处网站查看到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七)税务申报

1.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收入累计达到12万元以上(以当年税务通知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络纳税申报。

当年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手续的收入事项,申请人届时应自行按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附加税费是什么

1.根据2019年1月1日的最新个税法,个人所得税可享有的减免优惠包括三种:

2.《个税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即任何人取得上述10条所得之一,不用缴纳个税。

3.《个税法》第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即个人取得上述所得,可根据本省的规定而享有减免优惠。

4.根据《个税法》第六条的规定,扣除项目包括:

(1)公益捐赠扣除:

(2)基本生活费扣除:每月5000,每年60000元。

(3)专项扣除:五险一金,具体扣除比例由各企业根据本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4)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5.根据最新的个税法, 专项附加扣除对大家影响最大,可真正为大家减轻个税负担,实现减免优惠。为大家分享一张央视新闻的图解,希望有所帮助。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如何确定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呢?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纳税年度是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共9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如何确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如何减免个人所得税

答案:

(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五)信息公开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六)报销领款

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处网站查看到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七)税务申报

1.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收入累计达到12万元以上(以当年税务通知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络纳税申报。

当年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手续的收入事项,申请人届时应自行按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路径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后,扣除项目增加了六类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有的可以本人扣除,有的可以由父母扣除或者夫妻双方各扣除50%,在选择扣除方式时应当考虑各自的工资水平,原则上应当由工资偏高的一方多扣除,因为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如果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额,降低应税所得额,那么就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达到减税目的。

二、调整工资薪金项目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综合与分类相合的税制,综合所得包括四项即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制度。其中劳务报酬所得在计入综合所得时,允许扣除20%的费用;而稿酬所得在扣除20%费用的基础上,还可以减按70%计税,也就是说稿酬所得累计可以扣除44%,因此如果通过协商,用人单位将员工工资薪金项目改为劳务报酬所得或稿酬所得,那么员工就可以扣除20%或者44%的费用,从而降低税负。

三、合理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小微企业的常见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等,其中有限公司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外,其股东在分得当年利润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公司公司涉及双重征税。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的业主,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是不是有限公司因为涉及双重征税,所以其实际税负一定高于其他三种企业组织形式呢?其实不然,因为如果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会享有诸多优惠政策,比如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缴税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该项优惠政策,企业当年利润越高,选择有限公司的形式,在纳税方面越有利;选择个人合伙或者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越不利。经过测算在不考虑个税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利润平衡点是78.64万元,也就是说,当年利润超过78.64万元,应当选择有限公司形式;反之应当选择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个人减免要有备案,比如养父母,养小孩,都要有身份证输入确认,继续在教育,取得国家认可的证书都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大家好,我来回答一下。

一、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所需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

2、《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

3、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所得申请减免的提供);

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于满足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的人是可以申请税收减免的,需要提交减免税申请报告、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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