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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事故车辆的,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中划分了主次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主次责任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董事会成员由谁任命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般是由股东来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驾驶人在高速压实线变道的,每次记三分。压实线变道属于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而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一般一次记三分,罚款20到2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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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可以补交,在每年公布社会平均工资,一个缴费周期结束以后,就可以办理修改。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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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起诉
  • 诈骗是属于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程序违法,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要求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阐明理由,在庭审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尽力推翻同样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庭对其进行审查、质证后,如果认为当事人主张的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就可以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作出不予采信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重新确定责任比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即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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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三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工程事故赔偿标准: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并依据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主要的偿付责任。同时雇佣方也应按照规定承担伤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部分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偿付责任。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的项目有:医疗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生活护理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出事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行为人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的驾驶证。法律依据:《刑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特定情形可单方降薪,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可相应调整。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存在明确及合法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还应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在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时,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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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尽管虚假出资并不当然使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但若虚假出资股东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的,将会面临被公司股东会剥夺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干问题的规定3、》 第十八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严格按照法律定义来说,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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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方都负有义务。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赠与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是没有义务的,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即使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需要履行合同所附的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所以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是单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父母婚前给你买的,贷款也是父母还,如果婚后还是父母还贷,视为父母对你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做公正。
  • 工程中途退场清算标准: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中途退场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女儿可以申请房产证,详细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 违章建筑的买卖合同无效。违章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买卖主体不合法,出卖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你好,如果课程不符合约定可以要求退款。
  • 你好,这个需要做一个司法鉴定来确定。
  • 直接拨打110电话,交代案情。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按程序分受案与立案。只要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报警都要进行登记受案,对于电信诈骗没有金额的限制。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 您好,这不属于诈骗,只是恶意拖欠,收集、保存好证据可以起诉对方还款的。
  •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检查权】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 您好!您和对方驾校签订了合同,现在联系不上对方,可以法院起诉驾校,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和全款退费。
  • 可以诉讼
  •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来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一概都会超出实际造价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发现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3)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另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2、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并不违法,员工个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可以提出离职,但没有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外商投资企业收益分配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不得预先分配原则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收益分配是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的,即有利润才能分配收益,无利润则无收益分配。 2、税后分配原则从法律角度看,外商投资企业收益之上同时存在几种不同的权利或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 合同是甲方先签或者乙方先签都是可以的,法律上没有限制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如果与学校存在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应保留债务单等证据。在诉讼时效方面,要经常督促学校追偿。如果恢复无效,当事人应该及时起诉。学校是事业单位,经费短缺只是暂时的。一般不会恶意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全文
  • 您好,丧葬费由实际花销人获得,剩余部分由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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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下列情形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不胜任工作等情况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合同中的诈骗行为分别有:合同主体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在签订合时存在欺诈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在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口头通知对方来签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关于税收的问题,美发店属于服务业,主要需要缴纳的税种是营业税,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按照营业额的5%缴纳,还有两项是在营业税基础上缴纳的城市建设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这个税收额度比较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儿媳一般不需要赡养公婆,在法律上,儿媳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但是在道德上,儿媳赡养公婆既是替配偶尽赡养义务,也是传承了我国尊敬老人的美德。夫妻双方存在互帮互助,相互扶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大股东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向公司借款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遭遇性侵害第一时间需要报警。可以在警察的指导下进行搜集和固定证据。如果不具备报警的条件,那就只能依靠受害人自己去有意识的收集和保存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不是必须清算的,若公司是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分别如下:1、职责范围主要有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和清理债权、债务等;2、具体工作主要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当遵守下列举证的规定:1、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2、如有特殊情形不能按期提供证据,应及时提出延期提交申请;3、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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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另外,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东均无限售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已经持股一年,那么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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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庭一般需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应当及时受理,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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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条 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第五条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 你好,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保存证据报警处理。
  • 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可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一、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二、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三、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四、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这要看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厂子搬迁,提供了班车或者有其他措施来保障员工上班,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什么都没有,这属于工作条件发生了转变,可与厂子协商,协商不能则解除劳动关系,厂子给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间一般是算羁押时间的。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羁押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国家对办公图章的大小尺寸有明确规定,具体尺寸如下:1、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3、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4、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5、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制发。《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对于国有企业渎职罪,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企业渎职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或者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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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我国不强制服兵役,中国公民服兵役是光荣义务而非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 对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人的处罚是: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租房合同约定,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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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对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法律论证。政府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政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此外,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一般会在事前进行讨论与部署。在讨论与部署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在政府遇到行政诉讼后,协助政府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调处方案及诉讼方案进行分析,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股东逾期对公司没有影响。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逮捕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有: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判刑规则: 1、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本罪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2、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2、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具体量刑应根据不同的犯罪数额标准和情节而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首先,政府征地是要看该地的用途来补偿的,而且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所以这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户口本复印件可以拍照打印。但是拍照打印后的户口本复印件不具备效力,不能单独用来办理业务,像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用照片当复印件的时候也要带上户口本原件,方便比对,才能让复印件发挥作用。《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开发商实施强拆一般不合法。强拆是拆迁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不愿意拆迁,但政府机构经过一系列程序采取强制执行的行为,对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严格限制。强拆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其正常生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可以的。本人拿着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工作人员去房管局查询就可以工作人员会查询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到税务那边让专业人员帮你算算啊。
  •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 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该规定 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 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 如果您对所购房屋的面积有疑问,双方可以找到测绘部门来测量所购房屋。房地产基础测绘对测绘人员素质、仪器设备、单位测绘资质要求较高。必须是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才能胜任。
  •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付房屋的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通常租房子都需要缴纳押金,具体有租客和房东协商,押金在退房的时候,在房屋及屋内设施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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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对于违法人员或者单位,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第三十五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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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别人送毒品涉嫌运输毒品罪,要根据涉案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没钱补安置房差价的,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差价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宅基地不能转卖给本村人,不可以公证。宅基地不能转让的,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转让土地时未办理相应手续一般认定无效。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合法,不得非法转让,土地转让未办理相应的手续就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当然可以退还了保险一般都有七天的犹豫期的,在这七天内,你可以随时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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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朋友因为疏忽导致借条过期了,这种情况下法院还管吗。首先我们要明确,所谓的借条过期,是指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债务人超过还款日期三年,未偿还款项,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情况。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且只要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请求清偿债务或者债务人没有拒绝履行,都视为债权未受侵害,此时诉讼时效不起算。也就是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起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应在20年保护期限内行使权利。但是借条真的过期了,也不代表法院不受理诉讼,债权人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依法审理,但是风险在于,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领受利益。而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法院会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建议债权人们关注手中借条的诉讼时效,以免影响权益。一旦诉讼时效届满,也不代表起诉至法院毫无意义,但是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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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确权后可以贷款。贷款应符合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3、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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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不能说一定还能起诉原债权人。需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只能说有可能可以起诉原债权人,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只将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同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在司法实践当中,往往债权转让之后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原债权人就已经与所转让债务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只能说大部分情况下联系都几乎没有但是在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时,还是可以起诉原债权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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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申请不成功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情节等符合拘留、逮捕的,应当对其拘留或者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你好,请问您想咨询什么问题?
  • 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但是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才可以申请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进行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院或门诊就医的参合居民享受当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20类重大疾病的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按照规定予以补偿,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大病医疗保险予以补偿。经新农合进行报销后,累计超出8000元的合规费用,大病保险补偿比例为73%,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8000元以下的部分不再进行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企业向个人借款应当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需要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的用途,种类,还款的方式和期限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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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对个人借款不违法,只要该借款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您好,贷款可以证明是您在还,那首付是谁付的呢。
  • 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解决抚养费纠纷一般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协议不成的,则经过中间的第三人或者机构进行调解来处理纠纷。如果仍无法解决的,则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决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明、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的,申请人还应交纳不低于保全财产金额25%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您好,您想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带着户籍证明同样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当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主要包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实际上是表明了结婚双方的自由意愿原则。因为结婚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因此法律明确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二、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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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自己再婚后,婚前所获的房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结婚之前继承的房产,再婚后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依照规定,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后财产形态的变化,而当然地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继承的房产如果所有的手续已经全部落位,并且已经转移过户,那么是确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会因为再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的法律事实并不能改变个人财产的权属,因此,不管该财产在婚后是增值还是贬值,最后的享有或承担者均应为婚前一方。因此,婚前继承房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执行离婚协议的方式:一般去情况下,夫妻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离婚协议即可。且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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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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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内容: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其二,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②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条件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外,如交通事故而发生的停产、停工、合同不能履行等损失不能计算在内。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那么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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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443人收看
  • 交通肇事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交通肇事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内容:二、交通肇事赔偿项目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那么交通肇事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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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660人收看
  • 汽车没有年审如何处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汽车没有年审如何处罚

    内容:如果车辆脱审了要被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处以200元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同时因为车辆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还要被扣留机动车。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那么汽车没有年审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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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62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安假肢由谁鉴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安假肢由谁鉴定

    内容: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那么交通事故安假肢由谁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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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9183人收看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算工伤的时间范围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算工伤的时间范围

    内容: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算工伤的时间范围吗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规定按照“工伤者无过错”的国际惯例,取消了以上的责任限制。即使从业人员发生本人责任或者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并不影响其工伤的认定及其工伤待遇的享受。这里的“道路”,在《交通安全法》中也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那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可以算工伤的时间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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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709人收看
  • 车祸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车祸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指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百条第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车祸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85人收看
  • 酒后被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酒后被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内容: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但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那么酒后被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赔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04309人收看
  • 酒后交通肇事同桌未喝酒者担责任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酒后交通肇事同桌未喝酒者担责任吗

    内容:如果事故严重还可能承担刑责。2、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一是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告知自己要开车仍劝其喝酒二是明知司机已喝酒却没有彻底劝阻彻底劝阻是指得知酒驾后立即报警。那么酒后交通肇事同桌未喝酒者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7381人收看
  • 走工伤和不走工伤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走工伤和不走工伤的区别

    内容:报工伤的优点是日后单位如果不赔偿,可以依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第一章一般规定,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话,以后所发生的治疗或者有关费用就很难向公司索赔。2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发生了工伤应当主动的到当地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社保部门进第四十条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行工伤申报。还有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这对赔偿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是义务。那么走工伤和不走工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7657人收看
  • 2014年石家庄交通事故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考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2014年石家庄交通事故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考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①医疗费、②护理费、③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④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⑤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⑥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⑦丧葬费和⑧死亡赔偿金。”规定依据下列数据参考确定赔偿金额。那么2014年石家庄交通事故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7749人收看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多是多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多是多少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多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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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25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是怎样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是怎样

    内容: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0552人收看
  • 小编介绍:如何申请交强险赔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小编介绍:如何申请交强险赔付

    内容: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那么小编介绍:如何申请交强险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4317人收看
  • 交通事故调解时间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调解时间

    内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因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调解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0292人收看
  • 在进行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在进行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在进行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4209人收看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报废怎么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报废怎么处理

    内容: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报废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8341人收看
  • 车祸撞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车祸撞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内容:结语:车祸撞死人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受害者的年龄、收入、家庭状况、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主体:一、车祸撞死人的赔偿范围1. 医疗费用:车祸发生后,受害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包括抢救、手术、住院、用药等费用,2. 丧葬费用:车祸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加害者需要承担丧葬费用,包括尸体处理、墓地购买、葬礼仪式等费用,5. 精神损害赔偿:车祸往往会给受害者和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加害者需要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弥补他们的精神损失,二、车祸撞死人的赔偿案例分析2021 年 5 月,王某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超速行驶撞上了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当场死亡。

    李维律师
    2023.10.25607人收看
  • 新疆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新疆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内容: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标准规定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关于新疆道路交通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那么新疆道路交通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7550人收看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时间过了以后,交警部门将作出事故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4382人收看
  • 常见的交通安全酒驾误区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常见的交通安全酒驾误区有哪些

    内容:常见的交通安全酒驾误区有哪些有些人说我酒量好喝多少都不会醉喝一点就像喝了白开水完全没问题。而酒量好的人即使没醉但体内的酒精含量大大超过了最佳的标准那么就会被交警判定为酒驾。所以不要盲目判定自己的酒量沾酒莫开车为生命上好防火墙。如果酒精的消化代谢足够快那么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就会下降但是消化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除了喝酒之外吃了含有酒精的食物也是可能被判定为酒驾的哦!因为酒精才是麻痹人神经的罪魁祸首交警手里的仪器也是通过酒精的含量来判定的。那么常见的交通安全酒驾误区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61020人收看
  • 清包工与甲供工程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清包工与甲供工程的区别

    内容:清包工是指施工方只需要带施工工具就可以进场施工,甲供材是指甲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施工材料。清包工的业主掌握最大的主动权,所有事情都在监督控制之下,更符合业主的生活习惯。甲供的质量与施工单位没有太大的关系,但如果是因为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而使用,施工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差额模式发包方在合同中约定材料、设备、动力由发包方采购,结算时承包方经营额不包括材料、设备、动力价款,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和产值收入均不含甲供部分。那么清包工与甲供工程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9777人收看
  •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内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内容有哪些

    内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内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2021.10.271082人收看
  • 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内容:然而,近年来,煤矿事故却频繁发生,这成为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指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章在研究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那么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5251人收看
  • 涉及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的相关法规条文有哪些的咨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涉及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的相关法规条文有哪些的咨询

    内容:涉及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的相关法规条文有哪些的咨询

    张芸律师
    2021.10.26584人收看
  •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

    内容:建筑工程的工期长短以及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关乎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引起建筑工程工期纠纷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对工期的约定不符合实际,不符合规律。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工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工程量的大小、工程等级以及承包方的综合实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一些建筑承包企业为了能够揽到工程,会常用以段工期来取胜。但是建筑承包方对客观因素并未做出充分的考虑。建设发包方没有按约提供施工必须的勘察、设计条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不够准确,也会造成建筑工程的延期交付,并引发纠纷。那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项目明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472人收看
  • 工程发包原则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程发包原则

    内容: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的原则;建筑工程的造价应当由合同双方依法约定以及发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的规定。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那么工程发包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680人收看
  • 监察部: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监察部: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

    内容:近日,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和监察机关把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提高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城乡规划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所有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建设项目,其规划管理的有关内容必须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那么监察部: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5602人收看
  • 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

    内容:因建筑工程未能按期竣工而发生纠纷,发包方于1986年2月25日向某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方诉称;承包方在施工中,没有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多次转包,影响工程进度,延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给我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10000元,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有的提前,有的错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经核算,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比合同规定多支付10万元。仲裁委员会认为:承包方由于自己施工力量不足,四次雇用农民建筑队施工,属雇用劳务性质,不属转包。由于施工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者延误竣工日期,造成损失,承包单位应当负责。那么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16141人收看
  •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如何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如何承

    内容: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如何承

    邢颖律师
    2021.10.29528人收看
  • 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有哪些

    内容:发出索赔通知,根据现行的建筑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业主发出索赔通知。那么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3754人收看
  • 工程低价中标后怎么索赔?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低价中标后怎么索赔?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低价中标无法履行中标合同的,中标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对整个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那么工程低价中标后怎么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0537人收看
  • 国际承包工程的概念及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国际承包工程的概念及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内容: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以上问题须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代表确认,发包人才能偿付额外增加的费用或同意工程延期。那么国际承包工程的概念及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9268人收看
  • 重视履约索赔,提高企业效益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重视履约索赔,提高企业效益

    内容:如何正确认识索赔和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强化合同意识,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 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健全基础工作,妥善保管签收文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前题,也是索赔工作的必要条件。为了使索赔有效进行,每个管理岗位都应职能到位,进行有效的管理。开展工程索赔,必须要有健全的企业管理水平。那么重视履约索赔,提高企业效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3299人收看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起诉主体,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起诉主体,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由

    内容:综上,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 不动产纠纷 确定管辖,并不包含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纠纷案件,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黄东洁律师
    2023.11.28658人收看
  • 工程索赔分为哪几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程索赔分为哪几类

    内容: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那么工程索赔分为哪几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3328人收看
  • 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截瘫怎么赔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截瘫怎么赔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

    内容:最后,清底工作时,货车司机必然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对田先生在车斗内是明知的,而其在并未看到田先生下车,也未接到田先生信号的情况下落下吸盘,显而易见是钩车司机疏忽大意、精神涣散、注意力不集中导致的操作失误,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在车斗内废铁清底过程中,废铁的量很少,而车斗长13米,田先生作为货车司机需要在车斗内喊话和打手势指挥钩车司机吸盘上下左右移动位置,以便准确吸附剩余废铁,也就是说,货车司机在车斗内,钩车司机只有接到货车司机的信号才能移动和落下吸盘操作,但最后两次吸附废铁时钩车司机并未接到田先生信号就落下吸盘导致事故发生。

    翁玉素律师
    2024.02.29202人收看
  •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内容: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陈宗琼律师
    2021.10.2775人收看
  • 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内容: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镇经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程美瑛,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安祥、万樾莉到庭参加诉讼。xx公司不是xx公司的出资义务人,故其不应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驳回xx公司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1995年12月20日,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一份工程承发包补充协议,协议对借款1500万元的付款时间及工程开工日期作了调整。该协议经xx市公证处公证。那么镇江市xx公司诉南京市xx机械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8388人收看
  • 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内容: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工程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姚平律师
    2021.10.29395人收看
  • 工程分包方人员伤亡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程分包方人员伤亡如何处理

    内容:工程分包方人员伤亡如何处理工程分包后分包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如果构成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提供劳务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工程分包方人员伤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741人收看
  • 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内容:非法校园贷危害有多严重

    陈明月律师
    2023.04.1251人收看
  •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内容: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不可以追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办案机关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追缴到的会退赔给受害人。

    张芸律师
    2023.05.1673人收看
  •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内容:5、朋友的贷款逾期了,用户的手机总是被催收打电话催债,用户可以提醒朋友尽快还款,只要朋友运行了还款操作,哪怕没有还清欠款,用户也不会再遭遇催收电话,律师事务所怎么催债和外包公司催收有何区别1、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暴力催债该怎么处理1、遇到暴力催收,应该如何应对:遇到发短信,打电话威胁的,就截图保留所有证据,通话保留录音,去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会有管理人员回电给你答复。

    李楠楠律师
    2024.01.18996人收看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是多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执行的方法

    内容: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执行时效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时效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时效的计算和适用1. 执行时效的计算: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

    翁玉素律师
    2023.11.032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的四件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的四件事

    内容: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或其他熟人之间,一旦借款人违约,既会造成出借人的本金损失,也可能破坏双方的感情。为避免发生纠纷造成难堪局面,出借人在参与民间借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吴梦云律师
    2024.04.25376人收看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内容: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法律分析:要区分是借款欠不还还是货款,2、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 欠款纠纷案由要怎么写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以上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杨一凡律师
    2024.01.30945人收看
  • 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

    内容:夫妻一方有债务没有其他财产可供还债的只剩下房产的,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经法院判决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民间借贷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拍卖吗,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夫妻间借条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夫妻间借条的效力应予肯定,民间借贷共同分配析产是一种新的金融机制,它以小额多样化、低成本、快速便捷、安全可靠为特征,采用多方协作的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使得民间借贷能够以低成本、快速便捷地形成高效的流动性。

    张旭律师
    2023.10.19382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举证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举证

    内容:在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问题至关重要,若不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郭铭芝律师
    2024.04.25601人收看
  •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内容: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赵金保律师
    2023.04.1829人收看
  • 没有证据怎么要回欠款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李孟阳律师
    2024.03.29700人收看
  • 泰达币诈骗怎么判刑?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泰达币诈骗怎么判刑?

    内容:达币是一种加密数字货币,其流通受到限制。近年来,通过虚构虚假资讯,伪造宣传或其它手段骗取亲友、网友或投资者的泰达币、比特币、太阳币等虚拟货物,从而非法获利者越来越多。那么,泰达币诈骗罪应该如何定罪量刑呢?

    周春花律师
    2023.06.15110人收看
  • 怎么算诈骗怎么算债务纠纷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怎么算诈骗怎么算债务纠纷

    内容: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具体原因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具体原因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1、借钱不还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于海明律师
    2023.11.21354人收看
  •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事纠纷不调解(民事纠纷不调解怎么办)

    内容:民事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怎么办法律主观:你要咨询的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怎么写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指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民事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处理法律主观:一、民事纠纷调解不好怎么办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王学瑞律师
    2024.01.31918人收看
  • 网贷法院会受理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网贷法院会受理吗?

    内容: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网贷平台成为了众多投资者的选择。但与此同时,网贷风险也随之增加,诈骗、资金难追回等事件频繁发生。对于这些风险和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呢?

    刘晓红律师
    2023.06.1520人收看
  • 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坐牢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坐牢吗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 191 条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在现实生活中,洗钱行为时有发生,因此了解洗钱罪的构成和量刑标准,对于我们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段建国律师
    2023.10.07680人收看
  •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追回本金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1.01412人收看
  •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法院起诉需要被告人什么信息

    内容:3、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起诉对方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还需要注明起诉理由,以及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什么信息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起诉对方需要知道对方的什么信息1、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邢颖律师
    2023.12.2565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二、理解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原被告信息:在起诉状中,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三、结合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作要点【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结语: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之一,起诉状是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件之一,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解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法,事实和理由: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经过和法律依据,包括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细节,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自己的诉求,起诉状的要素: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等。

    王熙律师
    2023.10.271050人收看
  •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内容:综上所述,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代理进行诉讼,三、委托律师出庭的权利与利益原告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享受以下权利和利益:1.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为原告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诉讼文件和代理诉讼等服务,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率,通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原告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更好地保护原告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是一种合法且普遍被接受的方式。

    龙珊律师
    2023.12.06646人收看
  • 上诉换律师对自己是不是不利,已经上诉请律师了还想再请一个可以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上诉换律师对自己是不是不利,已经上诉请律师了还想再请一个可以吗

    内容:4、二审有没有必要换律师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由当事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在审判过程中,是可以更换律师的,也可以拒绝该律师继续为自己辩护,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只是法律服务合同关系,授权律师在代理事项范围内办理诉讼业务,允许强制辩护案件更换一次律师,而您说的刑侦阶段,律师是以非律师身份介入案件的,即该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辩护人,直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才能成为辩护人,而此阶段更换律师是不受次数限制的。

    李孟阳律师
    2023.12.15407人收看
  •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内容:3、法律主观:企业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何申报破产债权1、法律主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4、法律主观: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2、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法律分析: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王学瑞律师
    2023.10.27768人收看
  • 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翁玉素律师
    2023.10.18759人收看
  •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有房产证没迁户口,孩子能入学吗

    内容: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有房产证没迁户口的情况下,孩子能否入学取决于各地区、各学校的具体招生政策和要求,虽然他的户口不在该房产中,但他的孩子在该城市上学时,学校根据陈先生的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意其孩子在居住地入学,在孩子入学时,学校根据张女士的房产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孩子在该房产所在学区入学,三、总结与建议通过以上法律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了解当地政策:在购买房产后,如有子女即将入学的情况,务必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许瑞林律师
    2023.09.121454人收看
  •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内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是处理民事侵权行为的关键,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时,受害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怎样处理民事侵权行为,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民事侵权行为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诉讼程序、权益保护和赔偿等,总之,处理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受害人及时采取行动,选择合适的法律救济方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其次,要处理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孔孟廷律师
    2023.06.19578人收看
  • 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内容:它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一旦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法人会有诸多影响,总之,营业执照的吊销对法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信誉受损以及失去其他权益和福利等,除了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营业执照吊销还会对法人的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将详细探讨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包括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以及信誉受损等方面,首先,营业执照吊销会给法人带来严重的法律责任,此外,营业执照吊销还会导致法人失去其他一些权益和福利。

    张旭律师
    2023.07.06451人收看
  •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呢

    内容: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对于债务人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重组成功,可以避免破产清算造成的债务偿还比例过低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最坏结果的产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张嘉娱律师
    2024.01.15300人收看
  •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的保障,学校C理应尽到注意与保障义务,尤其事发当日属于雨天湿滑环境,理应在走廊通道中加强防滑措施,任课老师亦应高度关注学生行进秩序,学校辩称根据监控视频,确认小虎自行从垃圾桶内取出瓷砖碎片后垫于脚下滑行,其受伤系自身行为导致,学校已告知不得嬉戏、遛滑,已尽管理、教育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现学校所采取的一般措施尚不足以充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之人身安全,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赵金保律师
    2023.07.21708人收看
  •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内容: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除律师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作为代理人代理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与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诉讼的区别具体有以下不同点:(一)、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从上述简介可以看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就是行使自己的权益,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有时候还会收集证据,使案件清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民事代理人资格的最新规定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任冰峰律师
    2023.11.23579人收看
  •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解决(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会坐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解决(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会坐牢)

    内容: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冯清琴律师
    2024.01.24679人收看
  •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销售型公司股权分配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销售型公司在分配股权时,应当避免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建议在股权分配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由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投资人三方持股,将最大的权利集中于创始人手中,便于其行使权力,因此,销售型公司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应当考虑好以下几点:1.股权结构应当尽量简单清晰,避免后期股权纠纷,退出机制是指在销售型公司中,如何实现销售人员的股权退出,在销售型公司,由于股权结构、利益分配等原因,销售人员离职时往往会出现矛盾,造成销售团队瓦解,3.激励方式应当选择可以量化的方式,例如销售提成、固定薪酬、虚拟股权等,因此,可以考虑将股权激励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薪酬制度相结合,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于海明律师
    2023.07.031045人收看
  • 公司股权激励的股权,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怎么样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股权激励的股权,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怎么样

    内容:但是由于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之初,往往忽略了将方案与企业后续选择的上市路径相协调,从而使得激励实行起来与预期效果存在偏差,反而增加了公司运转的摩擦和隐性成本,股权激励的利与弊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薪酬压力,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的&ldquo,企业开始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往往是公司上市前的关键一步,实践证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员工的长期价值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得到体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会大幅提高,同时,由于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也会有所增强。

    李维律师
    2023.11.23376人收看
  • 倒卖网课多少钱会坐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倒卖网课多少钱会坐牢

    内容: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从该案例可以看出,警方认定5万元的倒卖学习资料属于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刘晓红律师
    2023.06.15881人收看
  • 如何完成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完成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内容:营业执照年检所需材料1、提交年检的报告书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何完成营业执照网上年检第一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再弹出页面选择所在省份,以甘肃省为例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四步、进入之后填写联系电话资金数额、从业人数等信息,其中资金数额按照投入到单位的金额填写即可,资产状况信息中的营业额或营业收入根据利润表上面的主营业务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纳税总额可以根据电子税务局查询完税证明,此外网站或网点信息以及党建信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

    段建国律师
    2023.07.11157人收看
  •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

    内容:市场标准则是指律师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现实情况,自主合理确定的收费标准,为了控制委托人和律师因收费问题引起的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自由标准是指律师依据委托人和律师双方协商,在合法、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下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同时,委托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也需要充分考虑对方的专业水平和收费标准等因素,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纠纷,起诉收费标准是什么在律师服务中,收费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二、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标准是由律师行业自主制定,并由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杨一凡律师
    2023.06.14431人收看
  •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内容:购买房屋时,可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以保证自身权益,因为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程序相对较为繁琐,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则没有这样的问题,其次,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在颁发机构上也存在一些差异,此外,在证明房屋所有权方面,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有优势,首先,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在定义上就存在一些差异,因为不动产权证所注明的内容更为详细,包括权利人、抵押物等信息,可提供更为全面的证明,而房产证则只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信息。

    邢颖律师
    2023.06.20226人收看
  • 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内容:《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权。名誉权就是人格权的一种。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现有他人损害自己的名誉,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主张权利,否则即使维权成功,可能也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名誉损失。

    郭铭芝律师
    2023.07.26866人收看
  •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情侣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情侣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办案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赵金保律师
    2024.01.31721人收看
  • 侵犯他人肖像权会被判刑吗,侵犯他人肖像权犯罪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侵犯他人肖像权会被判刑吗,侵犯他人肖像权犯罪吗

    内容:侵犯肖像权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判刑。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侵权人拒不停止侵权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公民肖像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判刑。

    李孟阳律师
    2023.08.10974人收看
  • 找法律顾问打官司怎么收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找法律顾问打官司怎么收费

    内容:在选择法律顾问时,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4. 费用: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是我们选择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以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查询律师事务所的网站等方式来了解法律顾问的情况,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查询律师事务所的网站等方式来了解法律顾问的情况,这种收费方式适用于需要长期法律支持的企业或组织,例如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周春花律师
    2023.11.10914人收看
  • 公司罚款超过多少违法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罚款超过多少违法

    内容:公司罚款超过多少违法?这是许多职场人关心的问题。在职场中,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绩效目标时,公司可能会对其进行罚款。但是,罚款的金额是否有法律限制呢?

    黄东洁律师
    2023.08.281122人收看
  • 个人申请伤残鉴定要什么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个人申请伤残鉴定要什么手续

    内容:伤残鉴定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崔玉君律师
    2022.03.28110人收看
  • 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能否过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能否过户

    内容:二手商品房的交易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程及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对卖方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那么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能否过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562人收看
  •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

    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因此,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那么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4969人收看
  •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租房必懂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租房必懂

    内容: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任何人不得直接将私有房屋出租给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必须由市房管机关指定的部门办理代理租赁手续。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那么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租房必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1422人收看
  •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十级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十级标准

    内容: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那么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十级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9276人收看
  • 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内容: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方式结算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同风险范围,可以或者不能调整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应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据实结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工程价款暂定1900万元,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为目前市场平均价格20%内时,合同价不能调整;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可调整工程价款,但幅度上下不超出200万元。本函为施工合同组成部分,自大发房地产公司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拖延支付工程价款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每日向施工人支付2000元。那么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7818人收看
  • 公司注销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注销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3.02157人收看
  •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那么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5649人收看
  • 车库购买没有合同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车库购买没有合同么

    内容:车库产权证在抵押中,即使是网签合同,也应当先由银行解除抵押,然后才能进行销售。如果开发商存在资金问题无法及时归还抵押贷款,则该车库可能被银行行使抵押权进行拍卖。所以这种类型车库的购买必须十分谨慎,防止以后产权无法得到保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租赁物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车库购买没有合同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6814人收看
  • 工伤行政诉讼有调解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工伤行政诉讼有调解吗

    内容: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行政诉讼有调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1.26578人收看
  • 什么是级别管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什么是级别管辖?

    内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这在法律上称为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织系统内,确定上下级仲裁机关受理仲裁案件的权限划分。目前,我国各省区根据《条例》的授权,实行级别管辖的范围和划分标准不太一致。那么什么是级别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7241人收看
  •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

    内容:医疗纠纷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要正确对待。待患者或者亲属冷静下来后,再行商议解决办法,有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如果由于医疗事故导致相关医疗纠纷,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应的程序和流程不一样。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陈宗琼律师
    2022.01.18419人收看
  •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内容:合同纠纷管辖权规定涉及的是各级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范围和条件,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确保了当事人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受到公正的裁决,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二、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1.约定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的选择条款来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4.法定原则:当合同纠纷发生时,若没有明确的约定或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15588人收看
  • 大连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大连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的

    内容: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那么大连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9941人收看
  • 租赁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租赁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内容:租赁合同为单务合同吗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双务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为当事人间的对待给付具有交换性。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王熙律师
    2022.03.231041人收看
  • 遇到恶意讨薪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遇到恶意讨薪怎么办

    内容:作为欠薪还薪,欠钱还钱这才是天经地义的天理。但是不乏包工头报假案、煽动工人闹事、聚众斗殴事件时,那么,遇到恶意讨薪怎么办?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讨债要找欠钱的主人要,不应该伤害到其他家里的人,才是真理。

    张芸律师
    2021.09.30299人收看
  • 附条件的合同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附条件的合同是怎样的

    内容: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那么附条件的合同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8450人收看
  • 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内容: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有效。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那么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7476人收看
  •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对于这两个概念是否一致曾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为,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实质上就是合同中的履行期限,二者没有区别的必要;另一种意见为,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混淆。那么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8979人收看
  • 入股协议应该如何生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入股协议应该如何生效

    内容:如果没有以上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入股合同在书写时,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入股投资的对象要具体化,比如即将入股的是店面,那店面位置面积等都需进行记载;(二)投资资金的处理,用于经营的哪些方面,要事先约定清楚;(三)新成员入伙与成员退伙的有关规则和程序;(四)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五)亏损如何承担,债务分担;(六)如果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争议的解决机制;(七)违约责任应该规定的具体明确等。那么入股协议应该如何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7339人收看
  • 认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要紧扣“身份”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认定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要紧扣“身份”

    内容: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提议武断拍板抢先形成所谓集体决策集体研究走过场或者利用职权已实行了挪用行为又向集体成员打招呼以及向集体成员谎报情况、诱骗形成所谓一致意见然后实施操作等并不能体现集体意志也不应以集体挪用对待对于这种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以集体为幌子实则为个人挪用的情形不能以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只能以挪用公款罪的单独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种主张认为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没有规定单位犯罪集体挪用不构成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这种行为应当依据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符合共同犯罪条件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反之则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许瑞林律师
    2022.01.17771人收看
  •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内容: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2、财产问题的处理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之后所引发的财产关系比较复杂现做如下分析,(1)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所产生的财产关系的处理因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和其他类型所导致的无效存在很大的区别因为因重婚所导致的婚姻无效在财产的处理上会影响到合法夫妻关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故在处理时应首先注意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荣静月律师
    2022.06.072409人收看
  • 轻伤二级正常判多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轻伤二级正常判多久

    内容: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二级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二级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二级的大概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旭律师
    2023.11.15806人收看
  • 触犯民事案件可以缓刑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触犯民事案件可以缓刑吗?

    内容: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如果公民做出违法行为后,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和制裁,那么也会根据触犯的不同法律而分为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事案件后,有认罪表现同时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时,也是会对其处以缓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再次触犯法律后也会取消缓刑。那么触犯民事案件可以缓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207人收看
  • 企业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什么意思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企业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什么意思

    内容:关于企业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1.22497人收看
  • 陕西一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批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陕西一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批捕

    内容:长期聚集在陕西省华阴市罗夫、夫水一带的郑长江、武斌、王超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作恶多端实施寻衅滋事犯罪2起强奸犯罪2起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长期聚集在陕西省华阴市罗夫、夫水一带的郑长江、武斌、王超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作恶多端实施寻衅滋事犯罪2起强奸犯罪2起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郑长江、武斌、王超等是华阴市夫南村村民2008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寻衅滋事殴打无辜影响恶劣,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郑长江伙同武斌、王超等人将潘某、潘某某、晋某等三名女学生骗至华阴市一家属区犯罪嫌疑人的理发店内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段先后将三人强奸,16日晚郑长江纠集武斌、王超、牛金玉等人将张某带至夫北村庵棚内利用夜间周围无人的环境先后由牛金玉、张明涛、武斌等人采取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张某发生两性关系,10月14日晚郑长江犯罪团伙成员穆小波在其家中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台头村张某发生两性关系。

    任冰峰律师
    2022.01.17912人收看
  • 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

    内容:我国刑法律法严明,任何人犯了错误都将受到惩罚和判处,更有严重者将被判处死刑,即剥夺其生命。那么,很多人疑问来了,刑事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今天就由大律网的在线律师为大家来解读这方面的知识,咱们一起往下看!

    冯清琴律师
    2021.11.11750人收看
  • 法律上怎么认定偷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法律上怎么认定偷窃

    内容: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二客观要件行为人具有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实施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三主体要件已满十六周岁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四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法律上怎么认定偷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85人收看
  • 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内容:故意伤害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王XX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王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4月19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逮捕措施进行必要性审查。基于以上理由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纠正对王XX的错误羁押建议侦查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李维律师
    2022.03.03295人收看
  •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那么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9478人收看
  • 过失爆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过失爆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以不作为方式完成的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义务。因此后果严重是构成过失爆炸罪的重要标志。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3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过失爆炸罪不可能出现未遂形态。那么过失爆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9645人收看
  •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判罚嫌疑人,要看其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刑法第233条在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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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6340人收看
  • 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长时间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长时间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事情那么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有的还涉及刑事处罚甚至是死刑,从抓捕到执行是会经历一个过程的,那么对于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张旭律师
    2021.11.04330人收看
  •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那么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9565人收看
  • 强奸未得逞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强奸未得逞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内容:王某在松开闫某后追赶至闫某家门口是其强奸行为的继续后因同村村民发现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判决结果近日法院经过一审开庭审理认定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其次王某并未彻底终止犯罪行为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抛弃犯罪意图停止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由此王某强奸行为的未完成并不是自愿主动放弃的结果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应成立犯罪未遂。

    赵金保律师
    2022.01.18213人收看
  • 男女同住违法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男女同住违法吗?

    内容:男女同住违法吗?

    王学瑞律师
    2021.11.23200人收看
  • 牵连犯处断原则的利弊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牵连犯处断原则的利弊

    内容:(一)各种处罚原则的优点从一重处断原则是传统刑法理论坚持的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其主要理由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较之普通数罪为小。基于这点考虑对牵连犯行为人从一重处断判处轻于数罪并罚的刑罚对犯罪人来说是有利于其利益保护的。而近些年来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观点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赞同和支持。实行数罪并罚有利之处很多第一犯罪构成决定罪数牵连犯实质是数罪这是进行数罪并罚的前提。(二)两种处罚原则的缺点从一重处断原则缺点非常明显第一牵连犯的界定原则不统一必然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混乱状态。

    翁玉素律师
    2022.01.17162人收看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是怎样规定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第四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第七条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第九条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执行刑事裁判生效时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陈宗琼律师
    2022.01.1084人收看
  • 校园欺凌事件入刑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校园欺凌事件入刑吗

    内容:校园欺凌事件入刑吗可以被入刑处理。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欺凌形式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那么校园欺凌事件入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9657人收看
  • 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内容:1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协商过获利后如何分赃的按事先约定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数额已经归还的予以收缴按照事先约定分得的非法所得,其次应当根据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无约定和是否分赃获利对其应承担的数额分别加以认定,其次应当根据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无约定和是否分赃获利对其应承担的数额分别加以认定,在案发时未归还的根据各共犯实际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的公款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没收其非法所得。

    姚平律师
    2022.01.17467人收看
  • 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必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必读

    内容:申请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不论是组合贷款还是信贷资金贷款,都必须用房产进行抵押,其他物品或有价证券抵押或质押暂不受理。担保贷款的两个种类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和银行住房信贷资金按一定比例组合放贷。此种贷款发放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单位职工。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一般可申请不超过购房款70%的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买哪些住房可提供担保 私房、可上市交易的已购政策性住房、商品房及其他可上市交易的住房。那么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必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2322人收看
  • 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内容:1、契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北上广深:首套房契税政策同上;二套房和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注意,二手房的契税,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来计算的,而非房屋的成交价格。2、增值税及附加税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5.6%3、中介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5、个人所得税一般征收房屋价款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不动产证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7、印花税住宅免征。那么深圳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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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181人收看
  • 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问题

    内容:二手房贷款买房注意二:必须查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二手房贷款买房注意三:如果房屋属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须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应查清该房屋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必须要求其同意出售房屋,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要求另一方书面确定同意出售。二手房贷款买房注意四:在购买在租房屋时,应确认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二手房贷款买房注意五:所购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财产保全、查封,没有设定抵押权。二手房贷款买房注意六: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应符合转让的条件。那么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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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211人收看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崔玉君律师
    2023.07.10370人收看
  • 惠州购房政策具体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惠州购房政策具体有哪些

    内容:那么惠州购房政策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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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600人收看
  • 公司同城搬迁有补偿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司同城搬迁有补偿吗

    内容:公司同城搬迁有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那么公司同城搬迁有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3222人收看
  • 清理小产权房应慎之又慎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清理小产权房应慎之又慎

    内容:2月21日,国土部表示,今年将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小产权房就是在这种制度背景之下为突破制度约束而打擦边球的产物。而且小产权房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初期对市场也形成了一定的补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短板,因此,目前如何处置这些小产权房,国土部和有关部门应当慎之又慎。那么清理小产权房应慎之又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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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518人收看
  • 企业强拆后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企业强拆后怎么办

    内容:当事人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强拆应当做下列事项: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那么企业强拆后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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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384人收看
  • 物业费的诉讼时效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物业费的诉讼时效规定

    内容:物业费的诉讼时效规定:即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赵金保律师
    2023.05.1858人收看
  • 妻私占拆迁款 丈夫索要获支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妻私占拆迁款 丈夫索要获支持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纠纷和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张某还曾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虽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并未改善,故判决两人离婚,对于两人提出的共同财产,从建房许可证看,行政规划部门是在王某、张某婚后作出建房许可的,故拆迁的21间房屋及拆迁款为双方共同财产,张某给付王某拆迁款27万元。那么妻私占拆迁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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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769人收看
  • 房屋买卖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屋买卖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内容:1. 协议书的基本要素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协议书,其基本要素都应当包含:合同双方的名称、身份证号码、房屋的详细情况、购买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及其他有关规定等,2. 合同双方的详细信息房屋买卖协议书应该清楚地表明合同双方的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协议书应该详细说明购买房屋的总价、首付款、贷款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注明因各种原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总之,房屋买卖协议书的格式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协议书的格式,以帮助有需要的人成功完成房屋买卖过程,因此,房屋买卖协议书的格式非常关键。

    刘晓红律师
    2023.06.161002人收看
  • 二手房在线答疑:五年免税是看房产证还是合同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二手房在线答疑:五年免税是看房产证还是合同

    内容:房产证还是购房合同?华邦地产专家答:对转让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自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五年以内按出售价扣除原价和合理费用后的20%缴个人所得税。五年的计算以交契税时间或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哪个在先按哪个算,已付的贷款利息可计入合理费用。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国家有偿出让给开发商的。华邦地产专家答:房改房公摊面积的计算以国家规定的测绘政策为准,一般公摊系数不超过1.333。那么二手房在线答疑:五年免税是看房产证还是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5224人收看
  • 如果是属于自己的私人露台强拆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如果是属于自己的私人露台强拆怎么办

    内容:(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那么如果是属于自己的私人露台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989人收看
  •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内容: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5万,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3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3.9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民法典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那么土地承包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9435人收看
  • 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一样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一样吗

    内容:关于购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一样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1.22811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龙珊律师
    2022.05.067308人收看
  • 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即将被执行的房产能否保全

    内容:房产纠纷,房屋纠纷法,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林艳英律师
    2021.11.12872人收看
  • 个人申请贷款买房注意哪些问题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个人申请贷款买房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首先,购房者应当向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确认能否贷款。该条件是个人购房贷款的基础,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如逾期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等,且不良记录超过银行相关规定的话,不管其他条件如何,都无法获得贷款。最近一段时间,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变动较多,各家银行对于贷款条件的认定也不尽相同。因此,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手中的资金,以应对贷款要求。这个问题以前并不突出,但现在已成为房地产买卖中一个新的纠纷点。如果购房者的贷款已经获得银行批准,但是银行没有放款额度,导致卖方在短期内无法收到房价款,这样三方就会产生矛盾。那么个人申请贷款买房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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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732人收看
  • 论房地产拍卖纠纷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论房地产拍卖纠纷中的利益平衡机制

    内容:在房地产拍卖领域最先得以实践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总体来看,房地产拍卖额在拍卖行业的经营项目中所占的比例较大。以上状况的出现与房地产拍卖的特点紧密相关。法院将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的房产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以达到执行目的,已成为人民法院处置房地产执行标的的主要方式。那么论房地产拍卖纠纷中的利益平衡机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1464人收看
  • 海门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海门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那么海门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5492人收看
  • 欠款人不见了由谁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欠款人不见了由谁还

    内容:欠款人不见了由谁还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因此,在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那么欠款人不见了由谁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8104人收看
  •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个人借款合同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1、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那么个人借款合同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901人收看
  • 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

    内容: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一)关注信用限额的价值,尽量避免超限额出运。中国信-保批复买家信用限额是建立在对买家的当前偿付能力、历史付款记录等信息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买家信用的科学和客观的授信,它既是保险人对特定买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内控机制,也是协助客户防范和规避收汇风险的主要手段。根据中国信-保的业务处理经验,买家规模大、与出口商交易历史长并不意味着交易风险必然低。那么怎么防范买家恶意拖欠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355人收看
  • 民间借贷有利息合法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间借贷有利息合法吗

    内容:民间借贷有利息合法吗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利息是合法的,但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有利息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402人收看
  •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

    内容: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加入是由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加入,第三人和债务人均是合同的主体;债务转移后,合同的主体由债务人变更为第三人,原债务人不再是合同的主体;4、法律后果不同。那么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样区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143人收看
  • 债权转让通知的介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转让通知的介绍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的介绍《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0976人收看
  • 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

    内容:房产证抵押贷款办理手续结束之后,房产证原件会在自己的手上,并不会交由银行保管。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时,需要当事人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进行办理,这样也是可以避免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一定的损失,那么在进行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时需要借款人提交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到抵押机构办理手续,在抵押机构对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发放贷款的。那么不动产抵押担保要不要交产权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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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49人收看
  • 个体户的债务谁承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个体户的债务谁承担

    内容:个体户的债务谁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区分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投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2、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所得是仅用于经营者个人还是用于家庭。如果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则一方的收入并不当然地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从事个体经营的债务也就不能当然地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对个别财产的约定是让一方承担经营风险是不公平的对债权人的保护也是不利的。那么个体户的债务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4660人收看
  •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内容:第三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那么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251人收看
  • 诉讼时效问题容易被忽视的原因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诉讼时效问题容易被忽视的原因

    内容:我国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借鉴外国的法律而制定的。而且,我国民间历来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一个人的债权不但不会在自己在世时因时间推移而失效,而且还会延续到子子孙孙。那么诉讼时效问题容易被忽视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08318人收看
  •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怎么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怎么规定

    内容: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怎么规定担保合同经常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既然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那么其肯定也就存在无效的情况。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民法典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性质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任何中止、中断或延长,只要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实体权利归于消灭,因而出现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风险。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522人收看
  • 如何让担保合同在主债权合同无效时仍发生效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如何让担保合同在主债权合同无效时仍发生效力

    内容:未明确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银行与担保人间的担保合同将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将视担保人是否有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反之,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明确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担保责任,则不论担保人有否过错,均应依照此约定承担责任。那么如何让担保合同在主债权合同无效时仍发生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329人收看
  • 民法典中债务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法典中债务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那么民法典中债务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0630人收看
  • 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什么情况来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什么情况来处理

    内容: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以什么情况来处理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那么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什么情况来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16人收看
  • 债权人在撤销权行使过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在撤销权行使过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防止债权人随意行使撤销权,通过恶意诉讼干预债务人正常经营行为,又要充分考虑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举证难这一实际情况。那么债权人在撤销权行使过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396人收看
  •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内容: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属于追偿范围。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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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30395人收看
  • 浅析代位权制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浅析代位权制度

    内容: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民法典》中合同的保全制度主要有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主债务次债务均已到期。但是关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却存在分歧。那么浅析代位权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1043人收看
  • 抵押无效的担保责任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抵押无效的担保责任认定

    内容: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那么抵押无效的担保责任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1873人收看
  •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内容:借款双方一般会签订一份质押合同,用来约束双方行为。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那么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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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63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间借贷新规定您需了解些什么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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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间借贷新规定您需了解些什么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间借贷新规定您需了解些什么1、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2、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3、关于企业间借贷的效力4、关于虚假民事诉讼的处理5、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一、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便民间借贷的定义作了阐释:“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本司法解释为此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间借贷新规定您需了解些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490人收看
  • 起诉离婚,最快要多长时间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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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起诉离婚,最快要多长时间

    内容: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段建国律师
    2022.04.07521人收看
  • 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分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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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分居

    内容: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在有些国家有夫妻别居制度,比如法国和英国,分居方式有协议分居和法院判决分居两种方式,分居期间双方约定对子女财产等的处分方式,如阿根廷法律不允许离婚,因此夫妻只能长期分居。那么如何证明夫妻双方已分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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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332人收看
  • 哪些债务不能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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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哪些债务不能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内容: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一.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那么哪些债务不能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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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780人收看
  • 婚内藏匿财产是提起离婚的原由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婚内藏匿财产是提起离婚的原由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婚内藏匿财产是提起离婚的原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919人收看
  •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2574人收看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那么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200人收看
  • 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

    内容: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本文为你讲述了相关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的问题。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我们自己常说,涉外婚姻案件有两怕:一怕国外一方不同意离,二怕国外一方下落不明。这两种情况是影响涉外婚姻案件办理期限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国外一方或双方同意离婚,只要相关手续准备齐全且符合标准,那三个月足够。那么涉外婚姻多久才能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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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574人收看
  • 第一次诉讼离婚判离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第一次诉讼离婚判离吗

    内容:第一次诉讼离婚判离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子女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那么第一次诉讼离婚判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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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488人收看
  •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

    内容: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中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北京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5771人收看
  • 如何确定对方婚内出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如何确定对方婚内出轨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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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517人收看
  •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孩子会判给谁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孩子会判给谁

    内容: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要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不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孩子会判给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9894人收看
  • 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_民法典离婚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_民法典离婚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内容: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杨一凡律师
    2022.05.174741人收看
  • 对方过错还有权利起诉离婚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对方过错还有权利起诉离婚吗

    内容: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那么对方过错还有权利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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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458人收看
  • 小孩个月可以离婚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小孩个月可以离婚吗

    内容:小孩个月可以离婚吗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千零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想离婚或者女方存在离婚过错那么双方是可以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千零条诉讼离婚夫妻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小孩个月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8107人收看
  •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内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2109人收看
  • 2022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2022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2022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461人收看
  • 与服刑人员离婚怎么办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与服刑人员离婚怎么办理

    内容: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等问题均已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双方携有关证件共同到任一方住所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那么与服刑人员离婚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264人收看
  • 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内容: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那么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但离婚协议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1365人收看
  • 探视权怎样执行,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探视权怎样执行,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内容:探视权的执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光要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做工作,同时双方的亲戚、朋友、邻里等人的思想工作做得成功与否,也直接关系到整个探视过程的进展程度,即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如果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反复申请,法院不断介入,这样必将牵扯双方当事人无限的精力,亦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四)、探视权的执行应严把中止关修改后的民法典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且在父或母探视子女时,如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能中止。那么探视权怎样执行,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269人收看
  •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

    内容:第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意见。但协议离婚有个缺点就是尽管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但是如果方不讲信用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书中的义务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还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书的内容。那么()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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