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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区别在于:1、有限连带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连带担责任。2、无限连带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连带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要看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形。一方面,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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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双方各50%,即双方同等责任,常见的赔付情况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部分再由事故双方50%的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在可以减轻非机动车或行人10%-20%的赔偿责任,由机动车方按60%-70%的比例赔偿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的损失。 3、事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则应按50%的比例分别赔偿对方的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在交警到来之前,应该做好如下措施:1 、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2 、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3、 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4、 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高速通道。5 、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6 、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分2种情况:一方全责,双方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肇事者逃逸之后找到了肇事者不承认,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结合肇事车辆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认定,如果认定肇事车辆,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进行行政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的行为。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关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醉酒驾驶的规定:如果涉嫌犯罪的,一般先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进行抽血检验,达到醉驾标准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刑事处罚由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缓期执行由监狱执行。拘役和管制由公安局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由法院执行。刑事处罚的执行机关要根据所判处的刑罚来确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处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 如果是轻微刮蹭事故,碰车之后可以先拿手机在车的正前方和正后方5米外将事故现场用手机拍照,便可以将车挪到路边等保险公司过来处理。如果是重大事故,或者涉及人伤的情况下,也是先用你自己的手机把事故现场拍摄完毕后报警等交警来现场勘查,尽量不要挪动现场,这样会影响到后期双方责任的划分。总而言之,一般小事故磕磕碰碰的话,都可以挪动的,但是不要离事故地点太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同一日内,同一车辆只能进行1次“违停消除申报”,而一个月内有三次违法停车行为的(其中也包含违停消除申报次数)将被纳入违停消除申报“黑名单”管理。所以,违停消除申报一个月最多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受用人单位派遣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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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一般逆行者全责,应由过错责任方赔付无过错方。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对方车辆有损伤也应赔偿。谈赔偿时最好准备相应费用的单据或进行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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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伤人拒不赔偿的民事纠纷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打成轻伤,那么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后对方仍然拒绝赔偿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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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一般职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之后,不需要单位批准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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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先和机构协商,一般机构不予退款,但培训课程人身专属性比较强,是可以退款的。机构不退款您可以在黑猫、领导留言板app投诉,最后可以选择起诉。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你好,你可以向工地要求赔偿或者补偿,具体的商业保险需要根据当时买的险种去判断
  •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 申请费:申请费500元;专利登记费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200元+印化税5元;年费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的内容:(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7)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8)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9)违约责任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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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主张你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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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高度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一般的是正常的三层以内都能通过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当事人起诉的时效期一般是三年。在民事纠纷中,起诉是指当事人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合同经过双方同意进行修改是能生效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修改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您好,建议去法院诉讼,侵权之债,具体电话咨询
  • 合同解除后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回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答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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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形的,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补偿。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 关于变更劳动合同中用工主体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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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不当得利的条件分别有: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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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时的加班费是这样计算的: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发劳务费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签劳务派遣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且该协议应当包含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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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几个方面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1、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其合法权益;2、节省交易成本;3、促进公平、公正的交易的进行;4、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5、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裁员赔偿n+1是指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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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要想争取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一般对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的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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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工资是领到死为止的。退休职工死亡后,作为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随之消亡,按各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退休工资发放到死亡的当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缴纳罚款:1,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件去交警队违章处理窗口办理。2,持交警开据的违章单前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须用车主本人名字的银行卡缴纳罚款。3,也可以在银行网站上的公共服务缴费——交通违章罚款中输入违章单的号码,进行网上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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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我国不强制服兵役,中国公民服兵役是光荣义务而非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 在迁移户口时如果不按照当地居委会以及派出所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办理,是有可能变成黑户。首先要征得所在户口登记地居委会的同意,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帮里户口迁移,请求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在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落户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第十三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的。
  • 对拐骗儿童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属于违法行为,轻则被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 非法集资罪和网络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非法集资罪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网络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网络为媒介,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没有影响。对公账户主要涉及税务缴纳,后期如果公司要开发票的话是必须要开对公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用自己的驾驶证不可以帮别人处理违章,这种行为属于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一种不太好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1、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3、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4、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不罚款。提醒单一般是不处罚的,顾名思义“提醒”,也是警告。一般交通协管员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就只能用《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然后一并提交指派民警审核,民警认为交通违法的,提交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审核均符合相关规定,就会升级为罚款单,需要交罚款。不放心的话可以直接去可以直接到交警大队查询一下,也可以在所在地区的交通信息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重新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1、先确认一下员工的社保状态,是属于欠费状态,还是停缴状态。2、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人民法院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既遂的裁量标准为:行为人非法运输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等危险物质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非法运输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需要具体判断的,如果公司越权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您好,派出所有权查,但是也要依职权,不是想查就查,除非工作需求,否则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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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拆迁有补偿:房产证其实就是一个证明依据,比如目前农村拆迁工作比较多,眼下不少农村面临统一规划重要工作,新一轮的拆迁工作是根据土地、宅基地、房屋的具体证明作为一种依据进行补偿,虽然在拆迁时会进行测量,但还是要依据所登记的相关手续作为标准,如果拿不出有效证明,那么就会存在争议,如果登记不动产权之后房屋拆迁将会比较顺利的得到补偿。2、可以抵押贷款:贷款一直是农民最难的一道坎,除了有五户联保倾向于农村,一般农村急用钱之时还是会向亲戚朋友去借,因为农民拿不出有利的抵押物品去贷款,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凭证。3、退出宅基地有补偿:根据土地最新规定,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并且是有偿的,现在农村人进城越来越多,进城落户之后,农村宅基地会被闲置,但根据最新法规闲置两年以上是要被收回的,所以国家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会一次性给予补偿,另外如果是因为村里统一规划征收宅基地,有的地方会按照自愿退出原则,每年发放分红作为征收补偿。4、确权:土地确权已经结束,如果再有了房屋不动产权证,那么自己家里的边界和房屋边角等都可以明确地划分出来,有利于防止邻居之间产生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国家电网属于国企,没有执法权,但是其业务收到《电力法》保障,侵犯电力设施等属于触犯法律行为,电力企业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国家能源局是电力行业的监管部门,对电力行业相关企业、业务有监管执法权,属于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 离婚时动迁安置房的分割是: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另一方无权获得动迁安置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有权获得动迁安置房;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动迁安置房的增值部分双方各占5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绿灯亮起,机动车可以通行;黄灯亮起,已越过停车线的机动车可以继续通行,其他机动车不得越线前行;红灯亮起,禁止通行。确定驾驶机动车是在绿灯显示还有一秒、黄灯亮起前已越过停车线的,不属于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 不合法。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须谨慎选择,以免租到不能出租的房屋,得不到法律保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 房东合同租赁期间内涨价,有三种解决途径: 第一,跟房东直接协商交涉,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第二,拒绝房东的无理要求,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租金给付。 第三,要求解除合同,并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一、房东如果要涨房租,房客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如果是在租期合同外,房客无权干涉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买卖房屋办理过户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备案网签;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办理迁移分网上迁移和迁移证迁移。户口网上迁移用于本县内的户口迁移,群众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就可以办理;迁移证迁移多用于市(县)外的迁移,申请人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县公安户口迁移审批表,逐级审批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一:取号 凭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及房产证取号;二:提交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表);2、身份证明(业主及双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房地产证原件; 4、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文件,银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注销函,个人仅需同意注销函;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完成 注销当即生效,可重新办理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征收土地出于的公共利益包括: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1、原则上来说,应以当事人最早的户口本上登记的身份证编码为准;  2、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户口本的编码有误的,应带上原始的户口本);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后,更换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的,子女租父母房产需具备独立交易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2、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由于父母和子女属于关联方,租房给子女除了需要解释独立交易原则外,还需要考虑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附加。
  • 1、宅基地使用权人主动交回的,地方给予奖励或补助,金额各地自定(由于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并不收费,农地圈目测主动交回宅基地的情况极少)2、因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宅基地的,需为农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这种情况会有相关的补偿,大部分也会合理解决)3、一户占用两处以上宅基地,2年内未转让的,这种情况,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需要向集体缴纳有偿使用费(交多少各地方自定)4、非本村村民因继承占有宅基地的,2年内未转让的。这种情况需要对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等作出补偿。5、使用权到期后(规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6、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的,但有正当理由除外。《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第四十五条 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需要结合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的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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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
  • 开发商需要对房屋存在的采光问题担责。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民法典中的地役权属于绝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其效力及于一切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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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是的。医保分三种:1、农村户籍,缴纳新农合。(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2、城镇户籍,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3、不限户籍,有工作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不用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八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疗,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就有义务承担债务
  • 能住院的,因为五保户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体现。五保户也是我国合法公民,是具备自主选择在哪个医院就诊和住院的权利,并不能因为是五保户就被剥削了这种权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比例是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75%发放;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80%发放;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85%发放;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90%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且一次性缴纳了一年的费用,若是途中找到工作,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职工医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多交的职工医保费用是可以退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社保年度全市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下同)最低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7349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5783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470元/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社保卡是可以代领的。可以让委托的代领人带上身份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去领取社保卡就行了;或者直接由参保单位派专人统一代领本单位职工的社保卡也可以。社保卡是要激活之后才能使用的。而社保卡上有两个账户,除了社保账户外,还有一个金融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个人可以在税务局开劳务发票。如果个人需要领购发票,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个人从事独立劳务,需要开具发票,需要持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以及相关的城建及教育附加税费,取得的票据即可提供给雇佣的单位,作为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不能,不能拿身份证照片去贷款。现在网贷只有身份证照片不能贷款。现在网络贷款,网上贷款需要真实姓名认证的电话号码,手持身份证照片,银行卡信息才能贷款的。网贷也有一定风险,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再进行操作。《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 还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如果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后来由于辞职等原则停交,那么,医保账户将在停止缴费的次月被封存,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委托律师按照实际情况写。1、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4、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5、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6、有担保一定要求担保人签字或者办理担保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1、一般要求24小时。2、如果对方不来,可以向交警报案,交警会以交通肇事逃逸找对方。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但只赔70%。3、如果对方一直不理的话,可以先在自己保险公司备案,先定损。交警那边报案后,会联系对方的,对方如果不来处理,以后车辆年审时过不了,一般都会很快来处理的,这时,再向自己的保险公司销案,这样,就避免明年续保时,增加保费。《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 当事人按本规定撤离现场后应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自行协商处理。第七条 当事人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一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办理赔偿的,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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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在债务人不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权人债务的时候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时承担债务的人是担保人。由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其变为了债务人的债权人,而债务人在本债权债务中又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变为债权人后,该反担保即为对担保人债权的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人即取得向债务人求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即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主债务人也就是主合同关系中的主债务人,而不是本担保人,本担保人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即成为反担保人的债权人,所以反担保人即不得再行向本担保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 书写借条应该注意: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2、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住址等;3、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4、明确约定的利息和利率;5、须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不可以。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共同买房但是分手了,我又想要房屋的可以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可以协商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协商的,应对该房产视为按份共有,即按之前的出资额进行房产的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民法典》规定分居期间所负债务一方的借款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共同偿还。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只能找到对方协商,或起诉确定抚养权
  • 把自己的子女送养出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是不违法的。即作送养人的主体有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在五险一金的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其中只有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同一个账户中续交的。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需要新城市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把这张函给迁出城市的社会保障局以后。之前城市的社保局会将养老保险的金额打入到新城市的账户之中。医疗保险是没有办法异地转移的。到了新城市之后,新单位只能重新办理一个新的医疗保险账户。但是之前医疗保险账户里的钱是可以在药店消费或者取现的,不过消费只能在以前的城市进行。北京的医疗保险在存折之中,可以直接在银行取现。而很多城市则是医保卡。医保卡的取现需要去到当地社保局,而且只能在养老保险转出一个月之后才能取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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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有的,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被侵权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被侵权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被侵权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治疗结束之后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在被保险人病情稳定之后再做相关鉴定,然后根据实际休养时间等因素决定理赔金额。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和责任认定。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事故当事方的责任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身体受到伤害向人民法院诉讼起诉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户口在娘家是否能分户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分户程序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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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签订时,夫妻是连带的债务人,根据离婚判决,一方享有房产,承担借款债务,但该财产问题的判决只对夫妻二人有效。尽管离婚判决处理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但银行与两个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离婚判决生效后,二人仍需对银行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有管理的义务,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2、你是为了被监护人着想,这样做没有问题。3、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是违法的。男方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你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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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付父母出的,离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以及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需由产权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后由一方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时不要分。一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但婚后由一方的婚前财产买的房,在登记房屋产权证书时,一起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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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的
  • 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自己再婚后,婚前所获的房产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结婚之前继承的房产,再婚后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依照规定,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后财产形态的变化,而当然地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继承的房产如果所有的手续已经全部落位,并且已经转移过户,那么是确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会因为再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的法律事实并不能改变个人财产的权属,因此,不管该财产在婚后是增值还是贬值,最后的享有或承担者均应为婚前一方。因此,婚前继承房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财产会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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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年检流程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车辆年检流程

    内容:车辆年检流程1、查询违法记录处理违章。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那么车辆年检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288人收看
  • 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

    内容: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车祸私了保险如何理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3260人收看
  • 遇车祸受害人如何索赔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遇车祸受害人如何索赔

    内容: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关于遇车祸受害人如何索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那么遇车祸受害人如何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7218人收看
  • 交警调解不了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警调解不了怎么办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可以进行调节的,那么交警调解不了应该怎样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任冰峰律师
    2021.11.05447人收看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05494人收看
  • 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样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样办

    内容:误工费如果没有银行流水的可以由公司开具误工证明,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受害人因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伤致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一天。那么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样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6568人收看
  •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4517人收看
  • 衢州城镇和农村死亡赔偿怎样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衢州城镇和农村死亡赔偿怎样认定

    内容:衢州城镇和农村死亡赔偿怎样认定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那么衢州城镇和农村死亡赔偿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3831人收看
  • 机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机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

    内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双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六、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或乙方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本协议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车辆投保产生的保险赔付,由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所有。那么机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5389人收看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内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上一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上一年提高了很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3196人收看
  • 交通事故丧葬费需要按责任划分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丧葬费需要按责任划分吗

    内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依据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划分责任后,由赔偿义务人依据责任比例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承担赔偿。这就意味着交通事故丧葬费也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并不是一味的全部承担,也可能存在无责任不用承担的情形,都需要根据事故具体责任予以确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丧葬费需要按责任划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4241人收看
  • 做下亲子鉴定要多少钱(做亲子鉴定大概要多少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做下亲子鉴定要多少钱(做亲子鉴定大概要多少钱?)

    内容:1、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就是自己对亲子关系有质疑的时候,想先私下里悄悄的进行一下鉴定,这种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只要提供给鉴定方被鉴定人的合适的待鉴定样本即可,亲子鉴定中心一般只对鉴定样本的鉴定结果负责,对于鉴定样本的来源不负责,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可以作为间接 证据 ,这种鉴定的费用一般不高,根据地区不同,费用稍有差别,根据样本不同,一般常规样本如血痕、带毛囊的毛发、口腔拭子等等,亲子鉴定费用为1600元/样本,特殊样本如纯精斑、胎儿绒毛或者羊水、口香糖、指甲、牙刷等等,因为DNA信息提取的难度和检测度加大,费用稍微贵一些,为2000元/检材。

    郭铭芝律师
    2023.02.24323人收看
  • 撞了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赔不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撞了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赔不赔?

    内容:撞了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赔不赔?

    赵金保律师
    2023.04.1433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

    内容:2、《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表明,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如实供述的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应当认定为自首。那么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08354人收看
  • 报废车辆肇事谁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报废车辆肇事谁赔偿

    内容:报废车辆肇事谁赔偿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侵权责任法》也明确规定,转让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好意同乘者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或控制人作为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报废车辆肇事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522人收看
  • 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内容:后伤者王某将张某及其交强险投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庭审时保险公司认为张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所以不同意赔偿王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进行赔偿将有利于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突出体现了交强险所承担的基本保障功能。因此就本案而言即使驾驶员张某存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形王某也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保险流程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那么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7120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是怎么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交通肇事罪这是涉及到刑法层面上的问题,足以先死它危害社会的严重性。那么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8568人收看
  • 连环碾轧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连环碾轧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责任

    内容: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连环碾轧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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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823人收看
  • 对交通事故事实无争议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对交通事故事实无争议如何处理

    内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由责任方通知公司进行定损;双方写明事故经过;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那么对交通事故事实无争议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4785人收看
  • 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分析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分析

    内容:根据本条的规定驾驶员肇事车主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要担责。违法转包的车主、车辆营运承包人、以及转包中的承包人、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入股不同意转包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追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和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追偿。那么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26773人收看
  • 被公司外包还能要求赔偿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被公司外包还能要求赔偿吗

    内容: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本质并没改变,劳动者仍然要服从其监督管理,获得的报酬也是劳动所得。企业被其他平等主体承包经营的,除非劳动者被明确告知单位已被承包出去,且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否则,均应认为劳动者是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都是需要去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原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又外包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大家维权的时候要分清楚法律关系,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被公司外包还能要求赔偿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那么被公司外包还能要求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8281人收看
  • 电力工程劳务分包如何分包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电力工程劳务分包如何分包

    内容:签电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保证劳务分包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那么电力工程劳务分包如何分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7161人收看
  • 建筑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建筑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内容:建筑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订立建筑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合同法法律规定来处理的,才是能够让建筑合同的格式是正确的,从而可以让其是有效的。那么建筑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5484人收看
  •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办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办法

    内容: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目前,工程担保尚不是强制性制度,但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经有充分法律依据,承包人应当尽力争取。那么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41242人收看
  •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

    内容: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成立要件。那么建筑施工事故赔偿的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3979人收看
  • 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内容:发包人在知晓承包人转包工程后,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确认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支持。我国建筑法及合同法明令禁止转包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承包人转包建设工程并未征得发包人同意,并且转包建设工程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转包工程不能产生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按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对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实质上也是承包人对其违反合同转包工程的违约行为以及转包违法行为,向发包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工程转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6454人收看
  • 工程审价报告的证据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审价报告的证据效力

    内容:工程审价报告的证据效力

    任冰峰律师
    2021.10.281093人收看
  • 有规定做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交保证金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有规定做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交保证金吗

    内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那么有规定做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交保证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3678人收看
  • 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

    内容: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施工于该日之后,无论该工程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工程可均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10229人收看
  • 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成立建筑劳务公司,首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接着办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那么开办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5458人收看
  • 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方面)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方面)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邢颖律师
    2024.01.03531人收看
  • 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内容:工程完工后被认定为串标,该工程获得的利润怎么处理?

    王熙律师
    2021.11.01317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

    内容: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对上报单位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4429人收看
  •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

    内容:根据目标成本计划,按照工程项目部位、工种及成本内容,对目标成本进行指标分解,将目标成本分解到人,确保目标成本的归口管理。编制施工图预算,确保目标成本计划的完成。一联交仓库存根备查,二联交领料人保管,三联交由会计部门用于成本核算。d.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具,应要求领用者出具借条,并经本人和仓库保管签字后方可领用,待工程结束后及时归还。加强劳动工资管理。那么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6683人收看
  • 工程款收取开发票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程款收取开发票规定

    内容:但是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发生欠工程款行为时,也可请求政府设立的调解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追讨工程欠款。

    陈明月律师
    2022.03.21650人收看
  • 建筑企业资质有哪几个序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筑企业资质有哪几个序列

    内容:根据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那么建筑企业资质有哪几个序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8189人收看
  • 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

    内容: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首先主体是特定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合同中的民事主体。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没有隶属关系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最后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工程分包合同属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人加入的关系债权人即发包人债务人即建设合同中的总承包人第人即分承包人。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就分承包人完成的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465人收看
  • 违法建设举报找哪个部门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违法建设举报找哪个部门

    内容:举报电话12319.(二)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都称为违法建设。

    翁玉素律师
    2022.03.21416人收看
  • 打官司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打官司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内容: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费用实行的是市场指导价,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具体的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陈宗琼律师
    2022.04.249088人收看
  • 欠工程款起诉状,欠工程款起诉状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欠工程款起诉状,欠工程款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工程欠款纠纷向法院起诉流程: 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以及证据材料,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那么,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怎么写?

    孔孟廷律师
    2023.08.18700人收看
  •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 就被害人的诉求而言,无外乎两个,首要的是将被骗投资款追回,挽回自身损失;其次是要求施骗者受到法律追究,特别是刑事责任追究。被害人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即便自己被骗的钱无法追回,也希望施骗者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施骗者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难以释怀。被害人诉求的维权路径可以归纳为:一是提起民事诉讼;二是进行刑事控告;三是开展信访投诉。

    姚平律师
    2023.05.0943人收看
  • 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一、诉讼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原告败诉,其通常需要承担被告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证人费用等,2、赔偿被告的损失:如果原告败诉,被告因此遭受了损失,原告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败诉后可能需要向被告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原告如果败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原告败诉后,通常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诉讼费用的负担: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综上所述,原告在民事诉讼中败诉后将面临诸多法律责任和后果。

    王熙律师
    2023.12.121100人收看
  •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内容:欠了网贷还不上的解决办法:与对方进行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归还;协商不一致的,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面临着被诉的风险;同时债权人还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荣静月律师
    2023.09.11421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内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去开庭,要是没有要求必须到庭,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按缺席判决,如此一来被告就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权利,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办1、信用卡未还被起诉开庭不去的影响是:被告签收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千元以上,是数额较大,银行可以报警,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收到法院通知开庭不去会怎样如果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但是开庭后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林艳英律师
    2023.10.24749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内容:现实生活中,亲戚朋友间借钱的行为普遍存在。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般只存在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然而小编最近遇到一个案例,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打到第三人账户中,并且由于熟人关系,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

    张芸律师
    2023.05.2340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内容:二、理解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原被告信息:在起诉状中,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三、结合案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作要点【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结语: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之一,起诉状是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件之一,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解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的写法,事实和理由: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经过和法律依据,包括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细节,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自己的诉求,起诉状的要素: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等。

    李维律师
    2023.10.271050人收看
  •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违规行为,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冯清琴律师
    2023.09.08416人收看
  •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内容:如果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时间内提出实施请求,法院依据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在银行冻结账户、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予以执行,直到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总之,贷款人可以在私人借贷协议中规定起诉权,在借款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程序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后的一段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在起诉程序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或签名确认等,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规定,如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实施请求,法院认为不能实施原判决,应当对原判决作撤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段建国律师
    2023.06.07457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杨一凡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应该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五天之内通知被告,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递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日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五天之内通知被告,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递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日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邢颖律师
    2023.11.06295人收看
  •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事财产纠纷强制执行(民事财产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内容: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郭铭芝律师
    2024.01.19196人收看
  •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没有证据的案件怎么办

    内容:在处理这种案件时,当事人需要积极寻找证据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由于缺乏证据可能导致案件难以解决或对当事人不利,因此当事人需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五、注意事项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所需证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及如何应对缺乏证据的问题,一、寻找证据在处理没有证据的案件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寻找证据。

    龙珊律师
    2023.10.26455人收看
  • 贷款没还上被起诉了怎么办,贷款未还被法院起诉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贷款没还上被起诉了怎么办,贷款未还被法院起诉

    内容: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积极应诉,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李孟阳律师
    2023.08.18851人收看
  •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免费)

    内容:第三条计时收费指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确定的计时收费标准,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诉讼类法律服务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来确定具体计时收费的价格,但该价格不能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承办案件的类型,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所列以外法律服务采用计时收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标准和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周春花律师
    2024.01.25808人收看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为保护正常的民间资金融通,精准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意见》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最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了&ldquo,《意见》针对非法放贷活动易于衍生上下游犯罪的特点,明确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黄东洁律师
    2023.06.29305人收看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怎么走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怎么走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即可,不过需要注意,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间借贷的起诉程序: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王学瑞律师
    2023.08.15840人收看
  •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网贷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是不是违法

    内容:三、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应对方法与债权人协商如果面临催收问题,建议首先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了解具体债务情况,并商讨还款方式和期限,一、催收给村委会打电话的法律问题分析催收行为是否合法催收员给村委会打电话的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看具体的催收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在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通过催收公司向张某催收借款,但催收人员误将催收信息告知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

    刘晓红律师
    2023.09.061290人收看
  •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借条和收条却没有实际借款法律分析:借款金额较小的,法院会判决借条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借款金额较小的,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陈宗琼律师
    2024.01.03378人收看
  •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和解书可以代签吗

    内容: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一般民事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如双方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律师代签有效吗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4.01.30258人收看
  •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内容:帮信罪被视为一种故意犯罪,其构成要素包括明知他人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行为,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帮信罪的人可能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具体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总之,帮信罪涉及到互联网犯罪,尤其是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或服务的人员会面临很严厉的惩罚,应当引起法律意识,对于广大公民来说,避免涉嫌帮信罪的最好方法就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个案例中,年轻人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包括帮助他人发送垃圾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等行为。

    姚平律师
    2023.06.12361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王熙律师
    2023.08.16423人收看
  •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债务可以转让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二、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转给股东承担,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后,就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

    林艳英律师
    2023.11.22413人收看
  • 被异地起诉怎么驳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被异地起诉怎么驳回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驳回异地起诉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异议管辖如果原告选择在异地起诉,可以提出异议请求管辖权的转移,即请求该案件审理机关的管辖权转到其住所地或者常住地所在地,法律依据在国内,关于异地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部法律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律文件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明确规定了异地起诉的相关规定,包括异议管辖、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转移申请等方式来驳回异地起诉。

    陈明月律师
    2023.06.271194人收看
  • 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内容: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吴梦云律师
    2024.01.08223人收看
  •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诉讼吗

    内容:三、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下是一些实践经验:收集证据:股东在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公司的利益受损和股东的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一、公司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代表公司利益的受损:当股东代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股东有权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李楠楠律师
    2023.11.10703人收看
  •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资产公司收购债权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资产公司收购债权怎么处理)

    内容:以下是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1. 收购方式:(1)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来实现收购,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收购公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来控制或持有该公司的财产和业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崔玉君律师
    2024.01.23353人收看
  •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内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是处理民事侵权行为的关键,处理民事侵权行为时,受害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要,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怎样处理民事侵权行为,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民事侵权行为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诉讼程序、权益保护和赔偿等,总之,处理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受害人及时采取行动,选择合适的法律救济方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其次,要处理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段建国律师
    2023.06.19578人收看
  • 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

    内容: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在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时,可以使用以下几类证据:1、证人证言:证人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 证据 并没有什么区别。

    杨一凡律师
    2023.09.201201人收看
  • 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如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如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内容:民事诉讼是指产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及说明事实与理由,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制度。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张旭律师
    2023.08.07868人收看
  •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法律主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2、法律分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郭铭芝律师
    2023.11.01538人收看
  • 连带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连带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内容: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同一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义务,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的债务履行。当这种责任发生在侵权领域时,我们称之为连带赔偿责任。

    赵金保律师
    2024.03.28247人收看
  • 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内容:《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虽然公司股东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并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而是由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结论公司不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 ...。

    任冰峰律师
    2023.08.30440人收看
  •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怎么写

    内容:私人间股权代持协议应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益和责任,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还应考虑合作双方的退出机制,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一种特殊的合作关系的形成,需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协议中的目标和理念,只有通过坚定的合作,私人之间股权代持协议的潜力才能充分发挥,为双方带来更大的利益,在私人之间进行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双方应明确协议的目的和范围,在股权代持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秉持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发展和管理股权。

    周春花律师
    2023.11.02823人收看
  • 破产和解程序的基本流程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破产和解程序的基本流程

    内容:2、人民法院裁定进入和解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和解申请和和解协议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则裁定债务人和解,并进行公告,按公告要求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破产和解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一种协议,通过调整债务关系,允许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继续经营或有序清偿债务的法律行为,和解协议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经人民法院审查通过,则人民法院直接宣告债务人破产同时终结和解程序,4、破产和解协议生效和破产和解程序的终结破产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经公告后生效。

    于海明律师
    2024.03.19359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一.更改顺序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王学瑞律师
    2023.06.29491人收看
  •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后果,没有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被起诉后果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后果,没有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被起诉后果

    内容:一般来说,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有些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例如物业管理不善、卫生环境差、设施维护不及时等,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在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情况下,业主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如果法院判决业主败诉,业主需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此外,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事实,例如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发票、催缴通知等。

    刘晓红律师
    2023.08.231061人收看
  •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内容:禁毒工作机制的运行主要包括侦查与打击、预防与救助、 宣传与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对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禁毒工作机制由预防与宣传、检查与监督、预防与治疗、统计与数据等几个方面构建,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协作,(三)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是禁毒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应该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段建国律师
    2023.06.161105人收看
  •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内容:一、无偿帮忙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偿帮忙受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赔偿责任的承担,总之,对于无偿给别人帮忙受伤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如果受伤是由于帮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帮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受伤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那么帮忙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20898人收看
  • 微商被骗了怎么办能追回钱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微商被骗了怎么办能追回钱吗

    内容:如果是在电商平台上被骗,可以联系平台客服,要求冻结对方账户或提供交易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采取行动,保存证据,报警并联系支付平台客服,如果被骗金额较大,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3. 警方和平台的处理速度和力度:如果警方和平台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冻结对方账户或提供交易信息,那么追回钱款的可能性就会更高,能否追回被骗的钱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被骗金额、案件复杂程度、警方和平台的处理速度和力度等。

    邢颖律师
    2023.09.13801人收看
  • 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内容: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如果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担保人本人再贷款时,银行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担保人的贷款。

    郭铭芝律师
    2023.09.01330人收看
  • 误解房屋结构可撤销买房合同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误解房屋结构可撤销买房合同

    内容:在线律师:程飞孙女士:我于2005年8月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铺一套,合同后附有房屋平面图,但平面图中没有标注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购房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去年8月交房时,我发现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空间狭小,严重影响使用。我是否可以退房?你作为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房屋尚未建成,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口头和书面描述中得到认知,但订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如实告知,故你购房时对房屋的空间结构存在重大误解,可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房款利息。那么误解房屋结构可撤销买房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593人收看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内容: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债权转让,不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债权人转让权利,只要与受让人达成一致,合同即生效。但是债权转让的效力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则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3695人收看
  •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雇的成本要翻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雇的成本要翻倍

    内容:原因主要是,先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是,这一做法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将不再好使。这一规定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在支付经济补偿金上的区别趋于淡化。用工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雇的成本要翻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2486人收看
  • 合同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3.02331人收看
  • 买卖合同中卖方违反合同买方要如何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买卖合同中卖方违反合同买方要如何做

    内容: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规定。也就是说需要看违约责任及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段建国律师
    2022.04.08149人收看
  • 合同解除证明有什么用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合同解除证明有什么用

    内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所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又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合同解除证明有什么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2478人收看
  • 合同效力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合同效力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内容:另外他们成为某一有效合同的主体还必须是合同缔约所规定标的在其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内。这类合同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和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缔结合同所希望产生的法律效果的所有事项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那么合同效力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3.02590人收看
  • 购车合同上写什么手续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购车合同上写什么手续

    内容: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那么购车合同上写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6896人收看
  •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内容: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周转不灵而向朋友、同事借钱,借钱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而合同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签订,不然合同可能会无效。那么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2021.09.17373人收看
  • 没有住院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没有住院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内容:没有住院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没有住院是可以索要误工费,但是需要医生开具《疾病诊断意见书》来证明伤势未愈。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李孟阳律师
    2023.05.1526人收看
  •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如何交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如何交税

    内容:(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那么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如何交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1559人收看
  • 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

    内容:执行董事在任期未满前可以离职,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建议召开股东会决定。那么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772人收看
  •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有哪些

    内容: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利用合同骗取全部货物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如在房屋预售合同中以“卖楼花”的方式诈骗钱财。而在商 品买卖中,骗子往往买通仓库保管人员、企业值班人员、公证人员等,待客户询问调查 时,按事先准备好的词语加以搪塞隐瞒,骗取对方信任后诈骗钱财。那么商铺买卖合同签订陷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6203人收看
  •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内容: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那么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899人收看
  • 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并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而变更合同,不存在损害赔偿;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在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误解人应赔偿相对人的损失。那么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1330人收看
  • 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才安全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才安全

    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使得我国人才流失的压力逐渐加大,“人才安全”问题日见突出,已经成为当前人才工作中一个迫切需要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有专家甚至建言,应当将“人才安全”视为与领土安全、经济安全同等重要的核心问题。关注并解决“人才安全”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当前,在“人才安全”已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应当在做好自身的人才安全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那么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才安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0199人收看
  • 协议违约责任之可得利益损失赔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协议违约责任之可得利益损失赔偿

    内容: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为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重要措施的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联系密切。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合同违约责任中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内容提要]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上的主要救济手段,它除了具有保障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实现之功能外,还是补偿受害方因违约行为而丧失的未来利益损失的最好方法。那么协议违约责任之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835人收看
  • 社保编号在哪里看,社保卡号怎么查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社保编号在哪里看,社保卡号怎么查询?

    内容:APP为例:打开&ldquo,打开支付宝APP,进入&ldquo,社保卡信息&rdquo,社保卡信息&rdquo,下面希财君就以长沙为例:使用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ldquo,(若未注册的话先注册),进入该平台后,点击&ldquo。

    张嘉娱律师
    2023.01.0644人收看
  • 撞人骨折买了全险还用不用出钱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撞人骨折买了全险还用不用出钱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张芸律师
    2022.03.29449人收看
  • 公务员政审父母怎样不能通过,父母对政审的影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务员政审父母怎样不能通过,父母对政审的影响

    内容:但是,这些打击行为还不够,很多老赖依然逍遥法外,于是,一些单位在公务员政审时也会将父母是否&ldquo,通常来说,父母对子女考公务员的政审影响没有特别大,主要是部分单位、部分岗位会有特殊要求,如果父母有以下行为,很可能影响子女公务员政审结果,一起来看看吧,2.父母曾有犯罪行为父母如果有犯罪行为,对子女公务员政审也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像公检法以及一些安全级别较高的单位,对考生的出身非常看重,如果父母曾经有过犯罪行为,那政审肯定是难以顺利通过的,如果父母确实存在以上问题,又拿不准单位是否考察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提前联系招录单位,免得到头来一场空。

    李楠楠律师
    2022.12.30343人收看
  • 仿制生产假药罪有哪些惩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仿制生产假药罪有哪些惩罚

    内容:生产假药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张嘉娱律师
    2022.04.04103人收看
  •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怎么处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怎么处罚

    内容: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赵金保律师
    2022.03.27803人收看
  • 在立法上对假释有什么说明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在立法上对假释有什么说明

    内容: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任冰峰律师
    2022.03.27334人收看
  • 牵连犯的特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牵连犯的特性

    内容:牵连犯是指实施某罪的方法或实施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有以下四个特征(一)犯罪行为的复数性。即行为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其中有一个是目的行为,其他的是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且每个行为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均能独立成罪这是牵连犯成立的客观前提。按行为之间的关系来说数个犯罪行为表现为目的行为、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以目的行为为轴心方法行为是为实现目的行为服务的结果行为是由目的行为派生引起的。(四)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即触犯罪名的异质性。这是牵连犯成立的现实状况。推荐阅读牵连犯有哪些特征牵连犯的处理问题

    周春花律师
    2022.01.17300人收看
  •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内容: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于海明律师
    2022.01.181008人收看
  •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相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追诉时效的计算,应依刑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追诉时效的计算违反刑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0527人收看
  • 重大立功可以直接减刑一半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重大立功可以直接减刑一半吗

    内容:在犯罪后罪犯要是有立功的行为或表现,是可以得到减刑的奖励。对于罪犯来说减刑意味着自己能够从轻处罚,所以纷纷会争取立功。那么,重大立功可以直接减刑一半吗?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刘晓红律师
    2021.11.04294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

    王熙律师
    2022.03.03327人收看
  •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那么宣传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9647人收看
  •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进出货物,都必然要经过很严格的程序,那就是商检环节。不管是什么商品都是要经过这个环节的,如果逃避商检的话,可能会构成犯罪,如逃避商检罪,那么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呢?

    林艳英律师
    2021.09.17360人收看
  • 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

    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公职人员在受到刑事责任的处理情况下,是会被开除公职的。教师虽不是公务人员,但一般情况下,学校应当予以开除。那么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9383人收看
  • 军人网络赌博会加重处罚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军人网络赌博会加重处罚吗

    内容:军人网络赌博会不会加重处罚军人网络赌博没有加重处罚的情况,专业说法是从重处罚,军人犯罪没有从重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芸律师
    2022.03.031155人收看
  • 赌博处罚标准2021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赌博处罚标准2021年

    内容: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法律法规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李楠楠律师
    2021.12.01711人收看
  • 故意伤害轻伤应该判几年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故意伤害轻伤应该判几年

    内容:而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量刑就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会判几年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两个轻伤二级的判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致人一级伤残如何判刑。

    翁玉素律师
    2023.06.14260人收看
  •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规定

    内容:二、我国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

    吴梦云律师
    2022.04.02312人收看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怎么算

    内容: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孔孟廷律师
    2022.03.26522人收看
  • 新刑诉关于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解释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新刑诉关于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解释

    内容: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刑讯逼供案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姚平律师
    2022.03.03375人收看
  • 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内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向相关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企业只能自行承担职工治疗费用或者单位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其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也可根据有关规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休息期满后员工返回企业继续工作一旦员工确认恢复或带薪停职期满后员工应按安排或者约定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期满不直接上班的可以认定为旷工因旷工造成的扣薪、处罚甚至辞退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许瑞林律师
    2022.03.03586人收看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会道门组织是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的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蒙骗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立必须以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本罪侵犯的客体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利。行为人采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蒙骗他人他人因而被蒙骗是危害行为造成的直接结果而致人死亡的后果是危害行为造成的间接结果。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19507人收看
  • 如何认定非法吸储单位犯罪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认定非法吸储单位犯罪

    内容:企业出了事情,涉嫌非法吸储被冻结了。这会让公司的员工非常担心,平时的业务操作都是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也涉嫌违法了。那么,如何认定非法吸储单位犯罪?

    张旭律师
    2021.09.17666人收看
  • 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的

    内容:物业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况,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时间节点,物业就要开始计费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费的哦。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屋应当从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开始交纳物业费。那么物业费按照什么面积收取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1270人收看
  • 购买二手房贷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购买二手房贷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我看好了一套30多万元的二手房,其中一部分的房款得靠贷款解决。这套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请问,银行对二手房贷款,特别是高房龄二手房贷款有什么要求吗?北京朝阳区张惠玲张某某同志的问题是许多读者所关心的,为此,我们查阅了银行关于二手房贷款的有关规定。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那么购买二手房贷款应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4581人收看
  • 广州房屋买卖协议书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广州房屋买卖协议书

    内容:甲方:乙方: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18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那么广州房屋买卖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6474人收看
  • 放开农村在建房抵押贷款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放开农村在建房抵押贷款

    内容:郑风田称,开放农村在建房抵押贷款的权利,可以以此为支点撬动农村内需市场,从而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郑风田认为,要让农民有钱,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在建房抵押贷款。郑风田认为,一旦开放农村在建房的抵押贷款,可让城市的资金回流到农村,改变目前资金单向流动的局面,从而促进农村的繁荣,解决城乡差距越拉越大的问题。不必担心还贷和粮食安全 对于目前决策层不开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担心,郑风田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担心农民还贷问题,他认为这其实是个误区。那么放开农村在建房抵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1207人收看
  • 房屋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有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房屋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有效

    内容:房租纠纷找房管局部门。发生租赁纠纷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房屋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897人收看
  • 转租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转租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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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51097人收看
  • 法院拍卖房可买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法院拍卖房可买吗

    内容:法院拍卖房可买吗 时间: 2009-03-15 222100 内容: 请问:最近看好一套法院拍卖住宅160平米,实地看房,听小区住户说住6年了还未给办房产证,请教1、无房产证的房能拍卖吗?那么法院拍卖房可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31432人收看
  •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

    内容: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那么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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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529人收看
  • 人才租赁协议(全)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人才租赁协议(全)

    内容:人才租赁协议(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用人机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人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乙方要求,乙方向甲方租赁_________等____名人才,租赁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日止;一、甲方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要求,在乙方的协助下,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1.毕业生接收工作:为租赁员工办理毕业生接收、报到、落户手续。那么人才租赁协议(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3344人收看
  • 私人强拆别人违章建筑违法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私人强拆别人违章建筑违法吗

    内容: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那么私人强拆别人违章建筑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869人收看
  • 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二手房买卖纠纷处理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第一、双方协商解决,这是最简单、最便捷、最有效的这个方式。因为这些收费它是有一个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果违反了这行政法规,它是可以由物价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5121人收看
  •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究竟交多少怎么交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究竟交多少怎么交

    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个人转让二手房环节,地税局一直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本次出台的《通知》,只是在征收办法上做出了相应调整,而并非对个人转让二手房新增了一个税种。既然所有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为普通住房,那么,根据此次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已购公房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那么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究竟交多少怎么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4402人收看
  • 期房如何买卖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期房如何买卖

    内容:在期房转让中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的最多,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权益转让手续,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权益转让手续,须办理以下手续:将上家与发展商签订的所有预售合同借出(至少一本),须办理以下手续:将上家与发展商签订的所有预售合同全部借出(至少五本以上),买卖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办理权益转让手续,且发展商在权益转让书上盖章确认。

    崔玉君律师
    2021.11.26160人收看
  • 离婚房产问题的表现形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房产问题的表现形式

    内容:第七条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离婚纠纷中房产归属、分割问题及处理方式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那么离婚房产问题的表现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432人收看
  • 要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要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内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层的业主们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然后把候选人的资料进行公布。那么要如何选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7550人收看
  • 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内容:《条例》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制度。”由于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问题直接决定了业主公约的形成方式、业主团体的运作机制以及业主公约的效力等方面事关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因此是业主公约中的核心问题。故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采用“自治法说”最为妥当。在《条例》制定以前,我国地方立法均未有明确规定业主公约的制定主体,只是含糊地规定了业主公约由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和修改。根据我国物业管理实践中的做法,《条例》第2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那么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440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

    内容:根据国税发 [2006]10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差额 20% 的标准收取个人所得税。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4876人收看
  • 二手房按揭如何计算贷款年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二手房按揭如何计算贷款年限

    内容:对于一般收入家庭来讲,买一套二手房几乎用掉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贷款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月供压力,所以可获得的最长贷款年限对于借款人来讲非常重要。在这里房伯乐将详细为您解答。一般来讲,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等于40,房龄是指房子的建成年份,一般在房产证的测绘图表中有注明。满足上述条件外,同时必须满足借款人年龄小于70岁,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借款人65岁,房子是1986年建成,至今为止房龄为23年,最长贷款年限为40-23=17,同时借款人年龄为65岁,70-65=5,也就是说此借款人最多只能贷款5年。那么二手房按揭如何计算贷款年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04189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内容: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以下是专业人士整理的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我想大家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会遇到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也许有大部分人对其中的费用不怎么清楚,基本都会找中介公司的帮忙算一下,但你们也许会怕中介的骗你们,因为我们公司交易透明,所以经经理批准,将详细的费用做如下解释:一、有产权的房子:⒈营业税:这个是比较重的一个税收,它的算法是:(过户价*面积*5。⒉契税:这个是您买一手房或者二手房都必须交纳的费用,具体算法是(过户价*面积*1。那么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4882人收看
  • 拆迁纠纷采取哪些途径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拆迁纠纷采取哪些途径解决

    内容:对于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对于行政机关对拆迁补偿安置事项作出的裁决,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那么拆迁纠纷采取哪些途径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8243人收看
  • 借款合同的的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借款合同的的内容

    内容: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那么借款合同的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990人收看
  • 离婚要求反担保是否可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要求反担保是否可行

    内容:离婚要求反担保是否可行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那么离婚要求反担保是否可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8115人收看
  • 出借人的资金是否属于p2p网贷平台的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出借人的资金是否属于p2p网贷平台的财产

    内容:出借人的资金是否属于p2p网贷平台的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P2P网贷平台是不得归集出借人资金,平台资金要与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所以出借人资金不属于平台的财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按照合同上的违约金约定规定,当事人之间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那么出借人的资金是否属于p2p网贷平台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112人收看
  •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借贷关系该如何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借贷关系该如何认定

    内容:如果该债务系夫妻婚前发生的借贷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规定,一方婚前债权应归个人所有,另一方婚前债务也应由个人承担。这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中关于部分各自所有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夫妻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那么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发生借贷关系该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282人收看
  • 债权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申请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那么债权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143人收看
  • 网上借钱利息过高怎么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网上借钱利息过高怎么处理

    内容:网上借钱利息过高怎么处理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通过网络进行借贷的,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贷款人可以不偿还超出的利息。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网上借钱利息过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806人收看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是否需要偿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是否需要偿还

    内容:夫妻间借贷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的性质属于债权。债权的处理,是对债权的确认与保护,夫妻一方行使债 权,需要作为债务人的另一方为一定的行为才能得以实现,它是相对权,在诉上为给付之诉。婚姻纠纷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因依附于婚姻关系而并案处理,权利的性 质属于所有权。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彼此间的相互借贷仍然具有一般借贷的共同特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是否需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346人收看
  • 合法追讨个人债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法追讨个人债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合法追讨个人债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4.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合法追讨个人债务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477人收看
  •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内容: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901人收看
  • 分期逾期利息高能起诉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分期逾期利息高能起诉吗

    内容:分期逾期利息高能起诉吗可以起诉。只要超过年利率24%就可以起诉。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分期逾期利息比较高而需要起诉,请来华律网上找律师帮助你。那么分期逾期利息高能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404人收看
  •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455人收看
  • 金融逾期暴力催收方式是否合法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金融逾期暴力催收方式是否合法

    内容:在催收过程中,如果催收专员有不实言论,或言辞过激,可以明确告知对方这属于违法行为。那么金融逾期暴力催收方式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464人收看
  • 民间借贷担保人被骗担保是否还有效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担保人被骗担保是否还有效呢

    内容:担保人被骗时如何处理担保呢?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责任方式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被骗担保是否还有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322人收看
  • 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遇高利贷恐吓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遇高利贷恐吓怎么办

    内容: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中利滚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禁止复利。但是,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却对债务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出借人根据约定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超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遇高利贷恐吓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6121人收看
  • 面对欠款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追讨欠款?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面对欠款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追讨欠款?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面对欠款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追讨欠款?债务人自愿并有能力清偿的,可以适用这种办法。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那么面对欠款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追讨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581人收看
  • 保证期间如何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保证期间如何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内容: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都有一个保证期间问题,权利人应当在保证期间之内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超过期间,担保人就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保证期间如何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直接决定着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存在重大影响。那么保证期间如何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30人收看
  • 不当得利的标的物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不当得利的标的物

    内容:作为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返还标的本应只包含原有利益,但是基于原有利益取得的用益利益,因不当得利的权利行使而取得的利益,以及原物的代偿利益,作为原有利益的孳息或代位物也应当包含在内。也就是说,不当得利的返还标的是以原物的价额为表现形式的,而不能表现为转让所得价金。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那么不当得利的标的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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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726人收看
  • 我国法律的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我国法律的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我国法律的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那么我国法律的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09968人收看
  •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那么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319人收看
  • 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

    内容: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我国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事实的审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分别是:对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对借贷履行事实的审查、对现金交付的审查。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债权人已经完成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那么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699人收看
  •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

    内容: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我们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那么父亲过世母亲健在留下的租贷房几个子女都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1375人收看
  • 法院起诉离婚委托书怎么写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法院起诉离婚委托书怎么写

    内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那么法院起诉离婚委托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3706人收看
  •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内容: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105人收看
  • 生父亲不承认私生子女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生父亲不承认私生子女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内容:生父亲不承认私生子女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任何私生子都有权得到抚养费,父母必须要给私生子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那么生父亲不承认私生子女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398人收看
  • 分居满两年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分居满两年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内容:承德律师为你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正因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做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的规定所以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错误认为只要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当事人对该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造成了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假象。那么分居满两年可不可以自动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2378人收看
  •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15天内当事人不可以结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15天内当事人不可以结婚

    内容:(一)当事人收到法院送达的离婚判决书15日内当事人双方均不提起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当事人对离婚判决均不上诉但收到判决书有前有后的须待后收到判决书一方过了上诉期限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法院第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与他人结婚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构成妨害婚姻家庭罪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15天内当事人不可以结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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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64人收看
  • 离婚后另行约定协议变更抚养权有效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后另行约定协议变更抚养权有效吗

    内容:变更抚养权的要求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离婚后另行约定协议变更抚养权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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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189人收看
  • 收养孩子需符合什么条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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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收养孩子需符合什么条件

    内容: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收养子女,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收养与自己或者配偶没有什么关系的孩子,但是有些时候收养也会发生在亲属之间,甚至有的人会对自己的养子女进行收养,这些只要符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也办理了登记或者进行了公证的,那么收养关系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收养孩子需符合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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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2312人收看
  • 民法典中房子夫妻在一起多久可以成为共同财产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法典中房子夫妻在一起多久可以成为共同财产

    内容: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民法典中房子夫妻在一起多久可以成为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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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02人收看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

    内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么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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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104人收看
  • 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内容: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确定被抚养人抚养费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包括抚养人的收入水平、被抚养人的生活所需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那么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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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67人收看
  • 做了绝育手术是否能取得孩子抚养权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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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做了绝育手术是否能取得孩子抚养权

    内容:做了绝育手术是否能取得孩子抚养权案情:“做了绝育手术,就可以抢到孩子的抚养权?2010年,张某与丈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不到一年,两人就要了孩子。两人为了好好经营这个家庭,也是努力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这样一来,工作是略有起色,小孩却没人照顾了。虽然平时工作日由小孩奶奶来照看,但因奶奶并未与张某住在一起,所以夫妻俩只能在周末才能与孩子相聚。时间久了,双方就起了争执,丈夫觉得张某应该辞掉工作好好照顾孩子,张某却觉得双方都想照顾好小孩,为什么要让自己辞职呢?两人吵吵闹闹又过了三年。那么做了绝育手术是否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3331人收看
  • 房产证上的共有和单独所有是啥意思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房产证上的共有和单独所有是啥意思

    内容:房产证上的共有和单独所有是啥意思房产证上的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无其他所有人。若为共同所有指的是房产证署名的各方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对于“单独所有”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定义。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这在法律上意味着登记人单独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与他人无关。如果他人提出异议,主张是共有财产,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证明。那么房产证上的共有和单独所有是啥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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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56人收看
  • 遗赠协议起纠纷南通婶侄对簿“公堂”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遗赠协议起纠纷南通婶侄对簿“公堂”

    内容:原告赵某某在起诉书中提到,张某某亲笔书写的遗嘱在法律规定上实为遗赠抚养协议,被告张某未在协议上签字,双方未达成合意,加上侄女张某平日里并没有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她不愿将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赠予张某,为考虑生养死葬问题,几年前,夫妻俩选定侄女张某作为继承人,只要张某对夫妻俩生前、身后事尽了应有的义务,就可在夫妻俩死后继承财产,丈夫张某某还将此事写进遗嘱,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及到的这份遗书应当算作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另外,原告方夫妻二人曾选择被告作为众多子侄中唯一的协议对象,说明双方原本关系融洽,法院希望通过调解妥善处理,而张某却认为自己为叔叔一家付出甚多,且叔叔的遗嘱写明把财产留给自己,所以无法接受婶婶赵某某的处理意见,家住五甲镇AA村的赵某某与已故丈夫张某某中年丧子。

    邢颖律师
    2021.11.27825人收看
  • 丈夫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合理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丈夫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合理吗

    内容: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双方比较关注的一点,特别是在抚养费上经常会出现纠纷。关于前妻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合理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4652人收看
  •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几种情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几种情形

    内容: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哪几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680人收看
  •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起诉离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起诉离婚

    内容:2、《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2、《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②无法确认双方的共有份额时,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②无法确认双方的共有份额时,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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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165人收看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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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

    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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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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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上海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

    内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手续非常简便,时间不超过半天,手续费用也很少。那么上海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21038人收看
  • 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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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申明如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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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24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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