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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应当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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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岁农民工工亡不能认定工伤吗。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再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最后一天的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也就是说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内,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 偷电缆线,等于破坏电力设备。根据刑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自己被诬告的,可以举报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诬告人的刑事责任。任何请求都需要证据来支撑,诬告陷害罪,若是被人陷害可能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可以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的所知,由国家机关来寻找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当事人有车但没年审,能申请换驾照。驾驶证有效期满后,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及时申请换证,与汽车的年审时间没有关系。但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扣3分并处罚款20到200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将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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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天。不能补交,只能过期后重新购买,次日生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昨晚我酒驾被交警逮住了的,会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属于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需要。现在去一些单位或者去异地都需要你提供自己的绿色健康行程码,还需要提供自己的七天以内核酸检测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不会被判刑的,除非出现了法定的触犯刑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酒驾吹气30算酒驾。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值达到20mg/100ml以上,但小于80mg/100ml的,则构成了酒驾,应当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只要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的,受害人一般就可以在事故发生的三个月之后,提出做伤残鉴定,其中骨头等损伤是3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神经损伤是六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可以来评定伤残等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年内没有起诉的,则会被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病人的家属可以得到医疗机构的赔偿计算如下:一、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四、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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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以电话沟通给您指导意见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的计算办法:如果是因工伤而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是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丧葬费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单位不及时申报造成无法报销的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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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有多少工程款没有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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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它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股东认购股份以后,可能一次全部缴清,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般来说,员工上班打架不算工伤。因为只有满足以下的条件,才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伤的;4、有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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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第一,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冒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分析发生不一致情况的原由,一般只需要招标人及项目符合招投标法所要求的条件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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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一般没有限制。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度,法律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8、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8、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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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发出暂停施工指示的起因可能源于以下情况:1、使用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未经见证取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2、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图纸要求的;3、严重不具备安全施工操作条件、野蛮施工的;4、严重不符合建设程序、不服从管理规定,擅自施工的。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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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工伤赔偿的项目不包括误工费,但有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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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税前工资,但也可以约定税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没有租赁合同提前到期,如果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时,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因为车主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实际上签订的是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这样车贷就是租赁合同了。如果车主是被欺骗,已经签订了合同的话,也可以尝试用法律手段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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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很重要的权益保障。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所谓的终身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人员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流产不可以申请保险理赔。人流及流产不属于生育,所以不能作为生育保险报销。人流的费用可以刷医保卡的。如果住院,其费用是可以进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刷完以后产生的费用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做人流一般不需要住院,门诊即可,门诊的费用可以刷卡,卡上的钱不足的话,是要自己拿现金的,现金部分不给报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1、进行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确定的数量要求补偿。如果不给,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者可到法院起诉,判决不服还可上述。好处是正常渠道,公平合理。缺点是可能时间很长。2、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好处是时间快。缺点是你的费用可能要高,法院怎么判不好说。3、与老板谈判,直接签协议给钱。好处是简单,时间最快。缺点是一般的谈判结果都比正常应得的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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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保密办法。第二十条 报刊、书籍、地图、图文资料、声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是因为员工违约被单位开除,是没有补偿的。若是违法辞退的,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中标并不等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于三大合同类型的合同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市场价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以及风险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行政法规并不能够设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五款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合同明确了交货时间不交货且你催过后仍不交货,可以要求定金双倍返还
  •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具体包括:1、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2、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聚众哄抢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既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聚众哄抢财物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般是这样认定帮助犯的:1、在共同犯罪中对正犯实行犯罪行为起到帮助作用的犯罪分子;2、帮助犯客观上有帮助行为,主观上具备帮助的故意;3、帮助行为与危害结果的产生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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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刑法》中关于容留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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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财产罚(经济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一、租房提取:支付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二、购房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劳动者会被开除的,并且劳动者已经知晓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那就按照规章制度来开除员工。没有明确规定的,那就不能开除员工,就是违法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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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抢劫罪的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的,追诉期为十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五年;被判处无期或死刑的,追诉期一般为二十年。具体情节的不同的,抢劫罪的追诉期限也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你好,做什么违法是事?目前进展到什么阶段了?被羁押了吗?如果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的可能是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15天,刑事拘留之后会被逮捕,如果不争取取保候审,那么会被一直羁押直到判决刑罚执行完毕。
  • 法院开庭后取保候审意味者,取保候审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条件的,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相关义务。根据司法实现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只要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即使当庭未宣判也不会改变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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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分情况讨论。不一定对任何事情都有效。政府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所盖的公章一般是起证明的作用,并非说就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只是一种向社会或特定的人告知某一事项,没有具体执行内容的“通知”,仍然是有效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7、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8、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9、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10、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11、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12、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13、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14、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税法草案所称的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讲一下
  • 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流程是: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房产备案登记资料、购房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国家对于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具有相关规定。独生子女具有赡养义务,独生子女也是赡养人,就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应该进行照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生意失败也需要还房租,不然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房产中介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及章程、办公场所证明、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具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注册资金;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应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明;具备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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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拍卖只有收据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当事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找中介卖房有以下风险:1。报价有风险。为了让房子卖得快,一些中介可能会提前拿到佣金来降低房价。2.独家委托有风险。3.有信息泄露的风险。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不可以的。宅基地是建设性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如果是合法办理营业执照不给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和占有权,有权依法建造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对于出售房子的租赁情况也应该在合同中告知清楚,避免可能出现买房能到了房产证却无法行使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此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也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以免对以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合同中应该包括房屋产权证过户的方式、时间以及税费的支付方式,这样约定好后能够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约定好双方的行为,能使交易的安全性得以保障。《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买二手房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向法院申请解封。一般情况下,法院查封的房子不能进行买卖,被查封的房子需要法院拍卖所得或解封才能正常交易。如果卖方未能申请解封,应当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卖方属于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卖方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担保,来申请解封房屋,解封房屋后,交付给买方,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一)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三)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四)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在和开发商签合同时,最长时间是20年,多的年数是无效的。还有车位的产权年限一般是40年或50年。在续租时,注意不要超过车位的产权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借款时写“借条”好。借条即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写借条需要注意的要点: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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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洗钱抓到了看守所是否能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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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境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港口口岸和陆运口岸的入境人员,都属于口岸入境人员。中国口岸按开放程度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指允许中国籍和外国籍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海(河)、海面交货点、陆、空客货口岸(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则和解释来综合计算,一般可以认定为:一般保证自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计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欠据与借据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借据: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被拘留对子女政审没有影响。只有刑事犯罪的案件,会影响参加要政审的工作或学校,比如服兵役、考军校警校 、公务员考试 、参加企事业单位工作,政审不能通过,这些单位也就不敢接受。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不要把报销看的太简单,只要不是住院治疗,任何诊查费用都不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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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地方具体不太一样,一般门诊不报销,住院按比例报销(包括所有医保范围内的检查、药品、治疗),每个地方的报销比例都是当地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1、中国急剧快速老龄化,单靠社保无法实现老有所养。2、各种大病癌症越来越多,只有依靠重疾险才能病有所医。3、国家要富强,老百姓要知道用保险保护自己,活的有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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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如能证明该债务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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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有问题,你签字很可能担保,或者是你给贷款,将来他还不上会找你,别人贷款你签字,能没有责任吗?
  • 这个是不赔的。 交强险自己车碰了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含丢失发票存根联),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你参加工作的时间具体日期在退休日之前的就可以,否则不行。因为休年假的前提是满一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的,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限制规定:首先是商标限制,经认定或认可的驰名商标的内容是确定的,既不得扩大也不得改变次是商品或服务项目的限制,驰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关系是恒定的,不得随意扩大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次是时间的限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保护期限,但驰名商标不应当是终身的,应当是动态的和变化的,而且,以注册为认定前提的驰名商标还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男方属于过错方,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 数万元的十级伤残最低赔偿金,要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确定。10级伤残待遇的主要补偿为: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停工期间工资、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等,一次性伤残津贴为员工7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贴按照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当时立案就会受理,一般的民事诉讼期是三个月,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满足以下条件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不承担。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假如消费者无理取闹或者吃霸王餐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保护着商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离婚怀孕期间一般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且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摩托车撞死人的赔偿是包括死亡赔偿金、抚恤金和丧葬费等。可能会坐牢需要具体分析,要结合责任确定,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上,是会被判刑的。建议积极赔偿,涉及刑事责任时,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1、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自行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或者委托辩护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应当尽量在刑事拘留期间提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则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2、作出取保候审决定。3、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看保险合同上约定受益人是谁,保险公司就会支付给谁。如果保险的险种是人身意外险的话,得益方是劳动者,如果是雇主责任险的话,得益方是企业,因为一旦企业有工伤案件的时候,企业是不可避免会产生小部分费用(大部分费用是由社保部门承担)这时候,雇主责任险就可以帮企业将原本企业应担承担的费用给承担了,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参加雇主责任险而不是员工的人身意外险。作为工伤员工,只需要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分别有哪些,标准是多少,就可以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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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宅基地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只有本村的村民可以拥有宅基地,如果宅基地违规转让,可能会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赔偿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要等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审查发现确实符合离婚的情形,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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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

    内容: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交管部门提醒,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诉讼权,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据了解,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解申请,期间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未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双方虽提出调解申请,但通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可诉诸法院。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呈上升趋势。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433人收看
  • 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内容:司机小王在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交警所绘的事故现场图与事实有出入,有可能会导致加重他的责任,起向负责民警提出后,没有得到更改。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如发现事故现场图不实际不符的,应当立即提出,要求更正,或者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解释。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对现场图有异议的,仍有权提出异议,但应当负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交警提出异议而交警不予采纳时,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信访部门申诉。那么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申请行政复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0875人收看
  • 三轮车酒驾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三轮车酒驾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内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致人死亡怎么处理醉驾致人死亡的行为既构成交通肇事罪又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明知醉驾会危及他人生命主观上放任醉驾行为发生因此醉酒后驾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处罚比危险驾驶罪的重应该择重罪处罚。那么三轮车酒驾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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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8819人收看
  • 肇事司机开车撞人逃逸的刑事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肇事司机开车撞人逃逸的刑事责任

    内容:肇事司机撞倒他人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司机撞人逃逸,二名受害人负重伤,肇事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肇事司机开车撞人逃逸的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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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146人收看
  • 2014上海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2014上海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内容: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4385120伤残系数农村19208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43851年限系数农那么2014上海市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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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198人收看
  • 交通事故私了后悔怎么办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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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交通事故私了后悔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私了后悔怎么办1、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种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后悔达成协议后方立马就反悔达成协议后方迟迟不履行协议。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后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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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28人收看
  •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

    内容:保险公司对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朱某作为机动车被保险人、本车人员之外的人,也是符合交强险赔偿的条件的。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那么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4382人收看
  • 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如何举证证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如何举证证明

    内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继续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残疾的情况下,需要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但涉及到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是难以认定的,因为不同质量不同标准的器具的价格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那么应当以怎样的标准来赔偿辅助器具费是一个难点。

    周春花律师
    2022.05.06934人收看
  • 没有单位丧葬费多少_没有单位的人去世有丧葬费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没有单位丧葬费多少_没有单位的人去世有丧葬费吗

    内容:侵权人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其中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赔。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领取伤葬费的时候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退休人员死亡的申报表等有效证件。没有工作老人去世有丧葬费吗没有工作的老人去世后,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有丧葬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吴梦云律师
    2022.05.082764人收看
  •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四级伤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四级伤残

    内容: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四级伤残2014年3月13日,张先生在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经查,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向张先生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合计52余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者主张误工费的应当以伤者实际发生的误工损失确定数额。首先对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是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在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期间。那么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四级伤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4782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缴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缴纳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缴纳,交通事故鉴定费,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刘晓红律师
    2021.11.17108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性质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性质是什么

    内容:部分论述者据此及法发39号之规定认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仅仅是一种鉴定结论起的是证据作用。但是论述者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最主要的弊端是降低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当事人的诉累。此观点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一系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应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为基础。行政裁决的核心因素在于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相关裁断而责任认定只是对事实的确认因此不属于行政裁决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9394人收看
  • 2015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2015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

    内容: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4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那么2015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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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25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小刮擦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交通事故小刮擦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内容:小刮擦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姚平律师
    2023.04.1328人收看
  • 开车前未查四周轧伤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开车前未查四周轧伤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2013年3月1日乔某驾车从停车位内起步时由于行驶发生障碍下车检查时发现周某倒于车辆前部下方经医生检查周某已死亡。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后的调查及对周某的尸体检验表明周某是醉酒后丧失感知能力持续滞留在机动车前下方导致乔某车辆起步后将其挤压致死。周某系胸部及颈下部受较大外力挤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周某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乔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周某本人对于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有明显过错。本案中乔某未能做到这一点以致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故其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最终法院酌定乔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50的责任。那么开车前未查四周轧伤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7292人收看
  • 酒驾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酒驾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内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就要吊销驾照。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罪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追究责任。那么酒驾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09194人收看
  • 死车被撞我保险公司赔偿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死车被撞我保险公司赔偿么

    内容:但是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并不是承担所有的赔偿。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那么死车被撞我保险公司赔偿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4793人收看
  • 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道路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道路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律师提示①交通管理中道路认定的标准是社会机动车“公众通行”的地方。那么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道路包括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78人收看
  • 盗抢险何时不用赔偿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盗抢险何时不用赔偿

    内容:盗抢险中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因为盗抢险指的是全车被盗或被抢所以对于部分零件和新增设备单独被盗保险公司不赔。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盗抢险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么盗抢险何时不用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9434人收看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内容:该解释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残疾赔偿金以及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属于物质损害赔偿金,是对于被侵权人由于伤残或死亡所丧失的未来收入的一种补偿,并不带有精神上的抚慰作用。综上,在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外同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并列的赔偿项目。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3424人收看
  • 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

    内容:施工方案分为安全和质量两大类,也可以分为文明类、安全类、模板类、脚手架类等十六类。那么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2419人收看
  • 建设工程挂靠与转包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设工程挂靠与转包是怎样

    内容:建设工程挂靠与转包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2021.11.29286人收看
  • 工程劳务保证金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程劳务保证金标准

    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那么工程劳务保证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81083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程序是怎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程序是怎样

    内容:(二)建设工程发包方式1、工程承发包方式分类工程承发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形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程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0117人收看
  • 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丢了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丢了怎么办

    内容: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那么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丢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5436人收看
  •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内容:首先施爆过程的安全,即对起爆器材的性能及外界条件的联系所引起不安全因素;其次爆破灾害,即爆破冲击波、爆破地震波及爆破飞石所发生的问题。就安全而言,必须排除一切热冲击的条件。那么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5412人收看
  • 工地上干活签合同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地上干活签合同吗

    内容:不需要,但最好是签一个合同,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双倍工资的惩罚,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工人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工人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那么工地上干活签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5477人收看
  • 怎么按规划要求放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怎么按规划要求放线

    内容: 2、测量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钢卷尺应送法定专业机构检定。 5、测量放线时应控制分配误差,不使误差累计。根据轴线定位桩及外引的轴线基准线进行施工放线。那么怎么按规划要求放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02614人收看
  • 建筑公司能共用资质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公司能共用资质吗

    内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是不能随便共用的,即使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也不能通用资质。那么建筑公司能共用资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8163人收看
  •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怎么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怎么写

    内容: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因此,可以说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是寓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之中。为此,项目经理必须透彻了解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内容,把好每一关,才能与监理工程师或其工地的监理人员一道为单位工程顺利验收创造良好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标准,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只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

    龙珊律师
    2022.03.211125人收看
  • 混凝土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混凝土工程验收规范最新版

    内容: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原子能工程、海洋工程和机械制造业的一些特殊场合,如反应堆压力容器、海洋平台、巨型运油船、大吨位水压机机架等,均得到十分有效的应用,解决了钢结构所难于解决的技术问题。规格及焊条类型应符合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有材质及产品合格证书和物理性能检验,对于进口钢材需增加化学性能检定,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本论文结合西安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文件资料管理计算机化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李孟阳律师
    2022.03.21208人收看
  • 国企劳务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劳务分包是否公开招标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国企劳务分包是否需要招投标,劳务分包是否公开招标

    内容:劳务分包属于施工单项合同的一种,需要按照以上规定确定招标与否,需要,中铁劳务分包要内部招标的,5、问题六:劳务分包需要招投标吗 不需要招标,但是需要商务谈判,择优录取,4、所以劳务分包如果不属于暂估价的内容是不需要招标的,2、法律主观: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法律主观: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

    陈明月律师
    2023.11.27763人收看
  • 什么是分部分项工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什么是分部分项工程

    内容: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又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故也称为工程定额子目或工程细目,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 05 一个单项工程由几个单位工程合在一起组成,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或构件规格,将分部工程分解为一些简单的施工过程,是建设工程中最基本的单位内容,即通常所指的各种实物工程量,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又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故也称为工程定额子目或工程细目,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

    吴梦云律师
    2023.10.091073人收看
  •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2021.11.29622人收看
  •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步骤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步骤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步骤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2021.10.27940人收看
  • 桥梁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桥梁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内容: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那么桥梁工程劳务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5671人收看
  • 工程保证书怎么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工程保证书怎么写

    内容:六、综上述要求,承包方应严格要求自我,对无故拖延工期,后果自负。对不服现场管理,因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者,项目部有权停工整顿,追究其责任。导致工程总体质量有隐患的,砂灰墙面、粘贴强等其他附属安装不合格者,限期反工,所产生相应经济损失,均有承包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工程保证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9555人收看
  • 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内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那么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8538人收看
  • 工程延期有哪些审批程序,申报延期有什么要求?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工程延期有哪些审批程序,申报延期有什么要求?

    内容:工程延期有哪些审批程序,申报延期有什么要求?

    张嘉娱律师
    2021.11.01451人收看
  •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对策探讨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对策探讨

    内容:2.1.2分包方冒用主包方名义对外采购欠帐或签订合同纠纷风险分包方在施工中,其材料来源主要部分由业主或主包方供给外,自己也需采购大量材料,租赁机械设备。那么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对策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6887人收看
  • 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内容:信贷资金是建立在借款人的声誉之上的,借款人无需提供保证。实践中,自然人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获得证券机构贷款后向借款人转贷高利,而非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向借款人转借高利,即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法定情形。

    任冰峰律师
    2023.05.2352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首要问题,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冯清琴律师
    2023.05.2423人收看
  • 欠条与借条一样吗,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欠条与借条一样吗,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内容: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于海明律师
    2023.08.02641人收看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起诉

    内容: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具体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和付款凭证等,2、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2、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确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法律主观: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李维律师
    2023.11.27806人收看
  • 民事起诉有快速流程吗,民事起诉有快速流程吗要多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事起诉有快速流程吗,民事起诉有快速流程吗要多久

    内容:这些流程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快速流程示例:1. 临时禁令: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防止对方采取某些行动或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起诉时也要充分了解相关流程和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些程序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在较短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且法院也会尽快处理这些案件,综上所述,民事起诉存在多种快速流程,可以帮助当事人尽早解决纠纷,恢复正常秩序。

    邢颖律师
    2023.12.15555人收看
  •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共同诉讼

    内容:在实务诉讼中,如债务最终未能履行,现债权人将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起诉至法院,只要求其中一人来履行义务,是否可行,值得探讨,第二,不可行,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将共同借款人一并起诉至法院,即使不起诉,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案,并非,共同借款人均对借贷关系知情,法院可通过其中一人就可查明案件事实,无需全部参与诉讼即可查清事实,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1、挂靠关系: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王熙律师
    2023.06.05143人收看
  •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

    内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法律对于利息的规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民间借贷利息的风险防范1. 了解法律规定: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特别是《民法典》《民间借贷规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杨一凡律师
    2023.08.23147人收看
  •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民间借贷诉讼期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即可,不过需要注意,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林艳英律师
    2023.08.16398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内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去开庭,要是没有要求必须到庭,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按缺席判决,如此一来被告就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权利,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办1、信用卡未还被起诉开庭不去的影响是:被告签收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千元以上,是数额较大,银行可以报警,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收到法院通知开庭不去会怎样如果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但是开庭后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郭铭芝律师
    2023.10.24749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的人找不到,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方法如下: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要债找不到人的办法:第一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法律分析:在原告能够将被告的准确详细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等提供给法院,并满足其他的起诉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本人,法院也可以准许立案,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黄东洁律师
    2024.01.22506人收看
  •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网贷扛不住了怎么办

    内容:欠了网贷还不上的解决办法:与对方进行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分期归还;协商不一致的,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面临着被诉的风险;同时债权人还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李孟阳律师
    2023.09.11421人收看
  •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内容:怎样追回被网络诈骗的钱

    翁玉素律师
    2023.05.0934人收看
  • 雇人“刷单炒信”如何处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雇人“刷单炒信”如何处罚

    内容:的电商公司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遂将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刷单炒信违法行为线索,以召开座谈会、同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签署备忘录等方式,实现了行政检察与行政市场监管职能有效衔接,推动治理刷单炒信行为,助力网络经济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浙江省某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徐某某职务侵占案时发现,某电商公司及个人涉嫌&ldquo。

    陈宗琼律师
    2023.07.06835人收看
  •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内容:如果欠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寻求法律援助、筹集资金等方法,可以有效地缓解欠款人的困境。同时,欠款人也需要注重风险管理,避免因为还债而陷入更深的债务周期。只有积极应对债务问题,才能实现财务自由,过上更好的生活。

    孔孟廷律师
    2023.05.303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内容:同时,自然人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1、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合同自 借贷 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法律分析:确定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方法: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其他生效条件,例如办理批准等手续的,自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同时,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姚平律师
    2023.11.03893人收看
  • 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内容: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许瑞林律师
    2023.04.19178人收看
  •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恶意拖欠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内容:信用卡过期一天还款,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大部分银行给予了信用卡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在最后还款日后3天。只要在这一时间段还清欠款,也可以视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4.2421人收看
  •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内容:死亡事故谅解书怎么写: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林艳英律师
    2023.05.0960人收看
  • 净资产怎么算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净资产怎么算的

    内容: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张嘉娱律师
    2023.06.20628人收看
  • 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容:本文将介绍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三种欠条不能起诉的法律依据1. 无效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无效,如果欠条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无偿提供财产等情形,那么这种欠条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

    张芸律师
    2023.09.12938人收看
  • 社保是五险一金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社保是五险一金吗

    内容:虽然社保和五险一金都是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实际上,社保和五险一金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每个人都应该参加其中的两种制度,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社保和五险一金制度,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五险一金则是指职工必须参加的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项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五项社会保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和五险一金制度在不同省份和城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他们可能会认为社保和五险一金是同一种制度,或者认为只有一项制度适用于他们。

    冯清琴律师
    2023.06.16880人收看
  • 证明模板怎么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证明模板怎么写

    内容:因此,在你开始写一个证明模板之前,你需要确定证明文件的样式和格式,以便为你的写作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确定证明文件所需要证明的内容,应该是需要写证明文件前的第一步,作为一个开端,可以在证明文件中添加一个简单的介绍性语句,例如:“这封信是为了证明XXX”,可以让受众更清晰地了解这个文件所需要证明的内容和目的,在证明文件的结尾处,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总结所需要证明的内容,以及为受众提供明确的指引,以便处理接下来的事宜,你需要在证明文件中具体的说明所需要证明的内容,这是一份证明文件最重要的部分,举个例子:如果你要写一份收入证明文件,你需要确定受众需要知道哪些具体信息,例如你的工资收入、经营收益或者投资收益等等。

    段建国律师
    2023.06.16274人收看
  • 取保候审多久后可以销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取保候审多久后可以销案

    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下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如果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犯罪嫌疑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和取证,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调查并依法取证,解除该状态需要相关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处理。

    李维律师
    2023.06.13738人收看
  • 因索贿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索贿行为的认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因索贿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索贿行为的认定

    内容:受贿人如果是以行贿人的不正当利益相要挟,行贿人给予财物的,行贿人不构成被索贿,行贿人如果是因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被受贿人索要财物,不能认定行贿人被索贿,我们可以看出,认定行贿人被索贿和受贿人索贿的标准不一样的,一是索要的强度不一样,认定受贿人索贿不要求行贿人被要挟而给予财物,认定行贿人被索贿则要求行贿人是被要挟而给予财物,索贿行为的认定,索贿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主动性,即行为人是主动地要求他人给予自己财物,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他人给予财物。

    崔玉君律师
    2023.07.25965人收看
  •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司股权结构有哪些

    内容:一、按股东权利划分普通股:持有普通股的股东享有公司决策参与权、股息红利分配权、优先认购新股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同时,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企业家和投资者在制定公司股权结构时也需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构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按股权集中度划分集中式股权结构:指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分布式股权结构:指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没有大股东拥有绝对控制权。

    许瑞林律师
    2023.10.30695人收看
  • 公司完整的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司完整的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有哪些?

    内容:1、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的法人变更的流程首先就是先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准备好公司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新法人身份证明、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等等,到公司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如果公司社保有登记那么同样也是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进行公司的社保账户的变更,办理完成这些变更之后,公司的变更就基本完成了,3、银行账户变更然后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的印章、股东会决议等等资料进行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的变更,2、税务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就需要去办理企业的税务登记变更,携带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税务变更申请表、本年度的全套会计报表等等,办理公司的税务登记变更,总的来说,公司法人的变更涉及到的变更事项还是比较多的,如果对于一些事项忘了变更,那么后面还是会影响到公司的后续经营的,所以需要注意将以上的相关资料都进行变更,一起来了解一下。

    杨一凡律师
    2023.07.05442人收看
  •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金融不良债权转让)

    内容:审判实践中,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转让时评估不真实,即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张旭律师
    2024.01.29347人收看
  • 公司如何解决不良贷款(如何化解不良贷款)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如何解决不良贷款(如何化解不良贷款)

    内容:总之,就是运用一切合法的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债权,努力收回已经逾期形成不良的贷款本息,通过清收处置收回全部或部分不良贷款本息后,不良贷款总额降低,不良贷款率也就降低(当然还要考虑贷款总额和新增不良贷款的因素),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有哪些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法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非诉讼途径,二是诉讼途径,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方法有哪些,另外,即使没有到期,如果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银行也会把这笔贷款列为不良贷款。

    周春花律师
    2024.01.09661人收看
  •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内容:反之,如果当事人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并未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争议的解决将交给仲裁庭,三、仲裁协议与法院管辖权的对应关系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未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争议的解决方式通常被转交给了法院,总之,仲裁协议作为一种快捷、高效、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必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并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涉及仲裁禁止的争议,例如,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约定了对于合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都要进行仲裁。

    黄东洁律师
    2023.06.26886人收看
  •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企业破产重整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公司应当制定重组计划,明确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管理和经营计划等内容,经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后,方可执行,公司应当制定重组计划,明确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管理和经营计划等内容,经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后,方可执行,公司应当制定重组计划,明确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管理和经营计划等内容,经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后,方可执行,公司应当制定重组计划,明确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管理和经营计划等内容,经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后,方可执行。

    王学瑞律师
    2024.01.29631人收看
  • 侵犯名誉权要判什么刑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侵犯名誉权要判什么刑

    内容:法律规定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诽谤、中伤、恶意诋毁等,这些行为均可以导致对侵权人的法律处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侵犯名誉权的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的赔偿责任:1.公开道歉公开道歉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侵犯名誉权是一种民事责任行为,个人或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侵犯名誉权的刑事犯罪行为,有以下两种可能的处罚:1.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较轻,就可能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翁玉素律师
    2023.06.25838人收看
  • 代办营业执照犯法吗,给人代办营业执照犯法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代办营业执照犯法吗,给人代办营业执照犯法吗

    内容:二、代办营业执照的风险与问题尽管代办营业执照可能会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便利,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考虑:1. 法律风险:委托代办服务办理营业执照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代办营业执照的合法性存在争议,委托代办服务办理营业执照可能带来一些风险和责任问题,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和经营问题,建议企业自主办理营业执照,并咨询专业机构以确保合规运营,2. 风险与责任:委托代办服务办理营业执照可能导致一些风险和责任问题,4. 后续服务:代办服务通常只负责办理营业执照,而对于后续的税务、财务和法律事务,可能需要企业自行处理,三、合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议为了避免风险和法律纠纷,建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遵循以下原则:1. 自主办理: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自主办理营业执照,确保合法性和可靠性。

    陈宗琼律师
    2023.09.01738人收看
  • 小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了怎么索赔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小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了怎么索赔

    内容:总之,在处理小孩子在幼儿园摔骨折的索赔问题时,家长和幼儿园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事实,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家长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证据、与幼儿园协商解决纠纷、寻求法律支持等事项,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应当承担小明受伤的侵权责任,三、索赔流程在索赔前,小明的家长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小明在幼儿园内受伤的医疗证明和相关费用清单,四、注意事项1)在索赔过程中,小明的家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2)及时向幼儿园提出索赔要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4)如果小明的家长能够证明幼儿园存在侵权行为,那么幼儿园应当承担小明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

    李维律师
    2023.09.051151人收看
  • 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内容:一般来说,想要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需要条件:1、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立即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出劳动保障申请,如果你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按照以上步骤申请领取失业金,例如,一般情况下,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领取,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补助,在中国,失业金是劳动者的一种基本权利,但要想获得这项福利待遇,你需要了解一些必备的申请条件和步骤,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了,本篇文章将为大家介绍失业金的申请流程,以及各项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了解失业金的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刘晓红律师
    2023.06.19538人收看
  •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内容: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1、虚假出资纠纷,3、虚假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法律主观: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资不足纠纷,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

    王熙律师
    2024.01.31659人收看
  • 经济债务纠纷律师,经济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经济债务纠纷律师,经济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企业欠款的纠纷应当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适用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收到损害之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从借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开始计算,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龙珊律师
    2023.11.20461人收看
  •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内容:劳动者进行劳动作业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劳动生产安全,否则稍有不注意就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而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是有划分标准的。

    林艳英律师
    2023.07.26201人收看
  • 代理律师可以收执行款吗(代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代理律师可以收执行款吗(代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内容: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吗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是需要特别授权的,执行款一般情况下是直接而给申请执行人的,如果委托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律师需要向人民法院出具特别授权的委托书,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当然,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的前提条件是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有严格适用条件,一、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吗,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款需要特别授权。

    陈明月律师
    2024.01.18658人收看
  •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张芸律师
    2023.12.12273人收看
  •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东质押股权是好还是坏,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内容:股东质押股权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为股东提供了资金周转的灵活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并不能直接判断是利好还是利空。通常的情况来看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是公司现在需要现金周转,股东便向银行用股票质押来获得贷款,再用这笔钱完成项目,如果项目完成后带来的里润丰厚,那就是很大的利好。

    李楠楠律师
    2023.08.17822人收看
  • 试用期辞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试用期辞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

    内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王学瑞律师
    2022.04.094644人收看
  • 当事人交定金没有合同定金能起诉要回来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当事人交定金没有合同定金能起诉要回来吗

    内容: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那么当事人交定金没有合同定金能起诉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1623人收看
  •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双方签订合同后张某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李某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张某,张某搬入该房屋居住。一个星期后张某和李某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遭到拒绝,王某回来后也表示反对李某出卖房屋。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李某未经妻子王某同意出卖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第二种观点认为,签合同前李某向张某出示了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某的房屋所有权证,张某有理由相信李某有处分权,该买卖合同有效。笔者认为“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出卖房屋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效力待定,诉争房屋买卖协议因未经权利人王某追认而无效。可见夫妻一方擅自转让房屋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3159人收看
  • 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

    内容: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那么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31483人收看
  • 2012中秋国庆将至,过节费个税怎么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2012中秋国庆将至,过节费个税怎么算

    内容:”由此可见,过节费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在现行个税法中,过节费应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课税,通常所说的月薪是广义上的工资,主要包括基本的计件或者计时工资,还有得到的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年终加薪等,这些收入都应计入个税税基。”我国个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以免征个税。”白景明称,这也是个税立法以来一直都在执行的规定。那么2012中秋国庆将至,过节费个税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0194人收看
  • 出口贸易中外贸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出口贸易中外贸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内容:我国出口贸易中,大多数按 CIF 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况,做到环环扣紧,井然有序。报验凡按约定条件和国家规定必须法定检验的出口货物,在备妥货物后,应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经检验出具商检局签发的检验合格证书,海关才放行,凡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那么出口贸易中外贸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5520人收看
  • “重臣”携商业秘密赚钱公司被迫诉诸法律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重臣”携商业秘密赚钱公司被迫诉诸法律

    内容:近日,他们又双双被南海警方从上海“请”了回来,而且即将面对一场侵犯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官司。经查实,得知苗某、邓某于今年6月初在上海开办了一家名为“美逸”的礼品公司,由浙江温岭市某公司加工、西安某公司充当出口代理商,专营工艺风铃生意。起“飞脚”赚人民币67万元 被警方“请”回南海后,苗、邓两人在审讯中交代了事实经过。虽承认了主要事实,但邓某仍坚称与丈夫苗某一起带走的客户资料不是商业秘密,其“单飞”也不是要损害鹰图的利益。那么“重臣”携商业秘密赚钱公司被迫诉诸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0326人收看
  • 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的义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的义务

    内容: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请求。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3193人收看
  • 最新车位转租合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最新车位转租合同

    内容: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那么最新车位转租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5894人收看
  • 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

    内容: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那么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0249人收看
  • 投资回报率承诺的合同有效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投资回报率承诺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投资的渠道是比较有限的,投资者都希望自己的投资有丰厚的回报,而现在市场上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一般是比较低的,高回报率的投资很多是诈骗,那么投资回报率承诺的合同有没有效?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王学瑞律师
    2021.11.05637人收看
  •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

    内容:什么是购房合同中的定金定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签订合同前由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交付定金要注意什么1、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潜在的法律风险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6502人收看
  • 八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八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内容:八级工伤赔偿多少钱?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不仅给劳动者带来身体上的痛苦,也给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的负担。作为一名律师,我将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八级工伤赔偿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为您解答。

    陈宗琼律师
    2023.09.01667人收看
  •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主张权利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主张权利吗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要看相对人是否追认,如果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追认,申请撤销的,合同就无效,那么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不可以主张权利?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孔孟廷律师
    2021.11.04553人收看
  • 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卖房者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买房者是否有委托卖房人代签而定如果买房人委托卖房人签订合同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姚平律师
    2022.02.22416人收看
  • 民法典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内容:在生活中做事,很多人都会遇到各种先交钱的问题,例如定金和订金。那么定金和订金的含义和作用、哪个不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你真的了解吗?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张嘉娱律师
    2021.09.30743人收看
  • 无效合同种类包括哪几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无效合同种类包括哪几种

    内容: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无效合同种类包括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8581人收看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

    内容:附条件与附期限都是属于合同的附款,但两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前提的,如果不属于将来的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对于附期限的合同,假设甲、乙之间约定,在12月1日的时候甲出国,届时甲就将房子卖给乙。这里确定了发生的时间,因此在期限届至的时候,这个买卖行为就生效了,该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那么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592人收看
  •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间是否能理赔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间是否能理赔

    内容: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工伤行政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同时要按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陈明月律师
    2022.03.28899人收看
  •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内容: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粤高法民一复字[2007]14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劳动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未禁止用人单位在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此,为充分维护退休再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未有明确规定之前,宜将该类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21059人收看
  • 刑事案件中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刑事案件中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内容: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具体的适用范围是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第127条、第133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笔者以为,上述法定的免责事由虽不均衡,但受害人的故意和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应当作为所有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通用的必然免责事由。责任认定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邢颖律师
    2022.01.10642人收看
  • 犯什么罪会判死缓_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的后果是如何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犯什么罪会判死缓_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的后果是如何的

    内容: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一般来讲,对那些罪大恶极但又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就会判处死缓。

    郭铭芝律师
    2022.05.106816人收看
  •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主体要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那么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9650人收看
  • 犯罪预备的特征及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犯罪预备的特征及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内容: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李孟阳律师
    2022.01.18481人收看
  •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犯法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犯法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个人信息是不可被侵犯的一些互联网程序的后台处理也许要进一步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权利不受到侵犯。那么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484人收看
  • 结合犯在我国刑法上的适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结合犯在我国刑法上的适用

    内容:有观点认为1997年第239条规定的绑架勒索罪是典型的结合犯由敲诈勒索罪和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罪结合而成,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11我们认为1979年刑法未规定结合犯条款认为存在结合犯的观点是误将其他犯罪形态混同于结合犯,我国1979年刑法中是否存在结合犯理论上对第191条第2款(盗窃罪与破坏邮电通讯罪结合为贪污罪)、第150条第2款(一般抢劫罪、抢夺罪与伤害罪、杀人罪结合)、第139条第3款(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罪)、第136条(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犯罪)、第137条(聚众打砸抢罪)、第143条第2款(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罪)、第153条(抢劫罪)、第182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存在争议。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582人收看
  •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如果违反该法定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学瑞律师
    2022.03.03165人收看
  • 刑事赔偿的范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刑事赔偿的范围

    内容:刑事赔偿分为两类,一是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二是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括:1.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是: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在这些情况出现时,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刘晓红律师
    2022.01.10528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共同犯罪人决意参加共同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能清晰表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性质无法明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201人收看
  • 刑事案件侦查未终结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刑事案件侦查未终结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内容: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关于刑事案件侦查未终结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0137人收看
  • 超期砍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超期砍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内容: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那么超期砍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9557人收看
  •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内容:二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三骗取贷款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骗取贷款罪的共犯论处。四骗取贷款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57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信用卡诈骗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内容: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因为犯罪中止不仅客观上没有发生犯罪结果而且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才使犯罪结果未发生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悬崖勒马对社会是有益的。

    龙珊律师
    2022.01.18680人收看
  •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办离婚证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办离婚证吗?

    内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陈明月律师
    2022.03.0345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内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9433人收看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内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案例)”的内容,欢迎阅读。现根据本案事实,依法发表以下辩护意见: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犯有故意伤害罪的基本事实,本辩护人不持异议。

    李楠楠律师
    2022.01.26442人收看
  • 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是怎样的

    内容: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崔玉君律师
    2022.04.08926人收看
  • 共同犯罪中主犯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共同犯罪中主犯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内容:二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例如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要对参加斗殴行为导致的结果重伤、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三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例如诈骗集团中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不对诈骗集团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只对自己参与诈骗的全部数额承担责任。综上共同犯罪中主犯也是分为了不同的类型的其中具体的情况不同给予的处罚也是不同的。

    许瑞林律师
    2022.01.17591人收看
  • 构成轻伤是否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构成轻伤是否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内容: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故意伤害在造成人身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当然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伤害致死的情况,而针对不同的伤害程度,对嫌疑人的判刑处罚力度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构成轻伤是否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呢?

    杨一凡律师
    2021.09.17808人收看
  • 量刑1年一般实际要判多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量刑1年一般实际要判多久

    内容:量刑1年一般实际判刑时间不能确定,实际判刑时间取决于法院判决,具体如下: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面的,可以适用减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适用假释附条件的释放,1年量刑的实际判刑虽然1年以下刑期的犯罪属于轻罪范畴,但实际判刑时,往往不会对犯罪人判处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姚平律师
    2023.06.14992人收看
  • 什么是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是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内容: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之前,公证机关对房屋及附属物的现状依法采取勘测、拍照或摄像等保全措施,确保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此种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申请人应当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那么什么是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8294人收看
  • 开发商质疑业主委员选票引发验票纠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开发商质疑业主委员选票引发验票纠纷

    内容:昨日,东莞房管局否认委托开发商验票一事,并认为投票过程公开透明。本来备受开发商支持的业委会,却突然被开发商质疑投票作假。开发商:房管局口头要求验票业委会成员表示投票后房管局和创业社区开箱唱票:实发480张选票,回收400张,3张废票,397票赞同,选举有效。铭可达小区开发商负责人郑先生表示,由于怀疑票数有误,于是在1月13日和14日两天晚上派电工去核查选票。业委会成立后,开发商曾经向管理局提交两份“认为业委会有作弊行为”的材料,不过房管局读了材料后,认为开发商只是存疑,并没有证据,于是驳回开发商的要求。那么开发商质疑业主委员选票引发验票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8305人收看
  • 再看《业主临时公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再看《业主临时公约》

    内容:虽然制定主体不同,但在形式及效力上,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并无不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公约的一种特别形式。虽然由建设单位制定,但业主临时公约也要充分体现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业主临时公约只是鉴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机制没有建立这一特定情况下的一种过渡性形式。一旦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公约由全体业主自我制定的机制建立,业主临时公约存在的基础已经不存在。因此,无论业主临时公约效力在时间延续上的长与短,都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的文件。那么再看《业主临时公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30606人收看
  •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有效

    内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_____、_____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那么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203人收看
  • 妻子去世后房屋要拆迁 儿女与老父争房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妻子去世后房屋要拆迁 儿女与老父争房产

    内容:秦淮区红花街道夹岗村梁塘一处房屋系刘伟壮、张华美夫妇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建筑面积为152.26平方米。张华美于2006年2月14日因病去世后,房屋一直由刘伟壮一人居住。刘伟壮的儿子刘立强和女儿刘丽英均认为,房屋拆迁款中应有自己一份,但刘伟壮固执地认为,房屋系自己所有,不同意分给儿子和女儿。刘立强要求继承母亲张华美遗留房产面积的三分之一。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诉争房屋系刘伟壮、张华美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华美去世后,属于张华美的一半,作为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刘伟壮、刘立强和刘丽英三人共同继承。那么妻子去世后房屋要拆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8968人收看
  • 开发商违约金冲抵物业费合理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开发商违约金冲抵物业费合理吗?

    内容:我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时,开发商却称违约金要用于充抵5年的物业费。那么开发商违约金冲抵物业费合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30488人收看
  •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龙珊律师
    2022.03.24257人收看
  • 房贷利率是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房贷利率是多少

    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允许农民范围内的流转没有违反“房地不可分”的原则,集体土地使用权从广义而言属于农民所有,仅在农民之间的转让并没有导致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分离结果,因此应当为有效,如果说这样的流转违反了宅基地使用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身份性,那么通过继受取得的方式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只要将户口迁入所购农房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便可以清除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的障碍。

    李孟阳律师
    2021.12.01337人收看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一般根据双方的约定计算。但约定不得超过法定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那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9525人收看
  • 赠送属非法 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 赠送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赠送属非法 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 赠送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内容:市场上有一种赠送方法,它不体现在房产证上,不列入合同,而需要买卖双方签协议。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可能被拆除。那么,民法典离婚对赠送财产如何处理?关于赠送属非法投资、抵押、拆迁都不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1470人收看
  • 最新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最新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

    内容: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最新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5456人收看
  • 衡阳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衡阳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内容:根据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作以下补充规定: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上述月平均缴存额不计补交部分。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计算。异地贷款须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同时具有本市户籍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那么衡阳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1948人收看
  • 新手买房之房屋交易费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新手买房之房屋交易费用

    内容: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是每个人的梦想,作为初次购房者,在第一次买房时对于交易产生的费用需有所了解:推荐阅读:二手房交易税费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二手房交易税的所有内容 交易费用契税:普通商品住房120平方米以下1.5%、120平方米以上3%,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为3%,当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上,契税按3%收取。那么新手买房之房屋交易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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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4751人收看
  • 专家为您详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各步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专家为您详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各步骤

    内容: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那么专家为您详解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各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5482人收看
  • 婚姻法新解出台 出轨丈夫:婚房与你无关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婚姻法新解出台 出轨丈夫:婚房与你无关

    内容:离婚诉讼中,朱女士要求分割的主要共同财产是两人的婚房。高先生于是向其律师发短信称:“请转告朱女士,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打官司的婚房是我的个人财产,和她无关。”据悉,此案很有可能是婚姻法新旧司法解释规定冲突第一案。原告钟先生和被告张女士结婚前决定买房,张女士自己出钱缴纳了首付,并登记成为该套房屋的房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2008年,张女士以丈夫钟某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2011年8月1日,原告钟先生认为涉案房屋的产权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那么婚姻法新解出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959人收看
  • 廉租房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廉租房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建议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商解决。那么廉租房没有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3344人收看
  • 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如何选业主委员会

    内容: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的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那么如何选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0992人收看
  •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2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2是什么?

    内容: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其计算方法及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付给。征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的市、县国土部门向用地单位统一收取,需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应按征地协议约定的期限汇入被征地单位开设的征地补偿费专户,不得以现金支付。被征地单位擅自将征地补偿费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予以纠正。那么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2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574人收看
  • 买深圳二手房如何签合同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买深圳二手房如何签合同

    内容:而二手房“历史比较复杂”,涉及各种权利、单据的移交,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如果房屋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可由物业公司出具《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向下家收取。户口不及时迁出常常会引发纠纷,故要约定房东迁出户口的具体时间,并说好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固定,这对房东也是个有效的约束。同时,可向中介公司要一份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回家好好研究。等协议约定的事项一一完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才是顺理成章的事。于是他放心地与房东签了买卖合同。房东、房客、林先生及中介的四方会谈中,房客答应将租约减少到3个月。那么买深圳二手房如何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5575人收看
  • 当婚姻遇到房产 如何让房产给婚姻加多重砝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当婚姻遇到房产 如何让房产给婚姻加多重砝码

    内容:房产给婚姻加多重的砝码 10 月,冷暖皆宜,秋高气爽,仿佛是一个为结婚而定的月份。两人合力经营一个空间便是对婚姻最大的承诺—男人诚心诚意地提供栖息之地,女人则燕子垒窝般衔来种种细碎,把家装得饱满和生动—从具象和抽象来看,都是两人心甘情愿地付出爱与心血。调查发现小户型、微型房由于总价低、月供负担较小、一般情况位置较好,成为准新人购买比例较高的一种房型。而且小户型投入资金少,易掉头,新人可以选择过几年经济条件较好,或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时—也许二人世界变为三口之家,也许因为工作地点变动—换房出售或出租。那么当婚姻遇到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829人收看
  • 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

    内容: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借款协议到期没给一般不违法,如果长时间不还,涉嫌诈骗违法。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借款协议到期没给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286人收看
  • 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内容: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那么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01012人收看
  • 信用卡逾期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信用卡逾期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内容:如果逾期时间一个电话也不接,一分钱也不还,严重的会被判定信用卡诈骗,所以逾期期间千万不要跑路,信用卡逾期每天利息按照万分之五收取,还有滞纳金,逾期时间越久利息累计越高,甚至会超越本金。长期不偿还欠款的话,不仅会有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银行还可能会将这部分欠款划定为恶意透支,也就是恶意透支,银行将会针对长期不还款的持卡人,拥有司法起诉的权利。因此,只要在延缓期限内将钱还上,就可以避免支付滞纳金。那么信用卡逾期清收的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439人收看
  • 没有欠条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吗(没有欠条有通话记录可以起诉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没有欠条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吗(没有欠条有通话记录可以起诉吗)

    内容: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它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只有录音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起诉并不要求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只要符合以下起诉条件即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欠条,只有短信和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欠钱有录音没欠条可以起诉吗。

    刘晓红律师
    2023.04.20272人收看
  • 无因管理有利息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无因管理有利息吗

    内容: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的权利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在无因管理开始前,管理人对于他人的事务固然没有管理的义务;但一经开始管理,则管理人在本人、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以前负有继续管理的义务。那么无因管理有利息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749人收看
  •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何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何条件

    内容: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那么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何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0605人收看
  • 民法典中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还有效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中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还有效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那么民法典中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358人收看
  • 夫妻之间借钱借条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之间借钱借条怎么写

    内容:法律对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明确规定,即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张嘉娱律师
    2021.11.24780人收看
  • 保证合同纠纷追加债务人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保证合同纠纷追加债务人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保证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是与主债权条款成立。那么保证合同纠纷追加债务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0991人收看
  • 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吗

    内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那么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6381人收看
  •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个人借款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内容:个人借款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那么个人借款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84人收看
  • 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内容: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追偿权是保险公司在实际支付保险赔偿后取得的一种权利,故不能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一并处理,追偿权作为一种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即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算。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498人收看
  • 担保法为什么要设置反担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担保法为什么要设置反担保

    内容:担保法为什么要设置反担保为了更好地保证出资人和担保人的权益。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那么担保法为什么要设置反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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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28人收看
  • 买卖合同如何主张债权债务纠纷的利息损失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买卖合同如何主张债权债务纠纷的利息损失

    内容:我们知道,如果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具体的损失标准参照同期银行的借贷利息计算。下面是大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回答,一起来看看吧。

    崔玉君律师
    2021.12.10822人收看
  • 要账公司合法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要账公司合法吗

    内容:“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代理,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那么要账公司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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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984人收看
  •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内容: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债务纠纷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间的债务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公司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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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465人收看
  • 职业放贷人如何处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职业放贷人如何处罚

    内容:职业放贷人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186条明文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那么职业放贷人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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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45人收看
  • 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

    内容: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看附件是否合法。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指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事实。《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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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65人收看
  • 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效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效力

    内容: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对债权人、债务人、相对人均有效其效力依判决而确立。行使撤销权人或债务人都有权要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给债务人如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撤销权行使有怎样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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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598人收看
  • 没工作能当担保人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没工作能当担保人吗

    内容:没工作能当担保人吗保证人虽然没有工作,但如果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时,并且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可以为债务提供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那么没工作能当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364人收看
  •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规定的四点解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规定的四点解读

    内容:为了减少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夫妻都应该关注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规定的四点解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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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498人收看
  •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争抚养权怎么写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争抚养权怎么写

    内容:现答辩人不同意次子由原告抚养,故原告要求抚养次子的诉求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关于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争抚养权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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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5284人收看
  • 涉外收养登记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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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涉外收养登记

    内容: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收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和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登记机关将登记结果通 知中国收养组织。那么涉外收养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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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306人收看
  • 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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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

    内容:不过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是第次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民法典第千零条诉讼离婚夫妻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年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次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8249人收看
  • 离婚中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中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内容:离婚中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鲜见。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中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219人收看
  •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那么离婚证的法律效力及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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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260人收看
  •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的一项离婚制度。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那么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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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647人收看
  • 婚姻出轨的几种心理因素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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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婚姻出轨的几种心理因素

    内容:根据最新的调查研究,约有50%以上的已婚妇女和70%以上的已婚男子至少有一次不忠的意愿。大多能在事情发生前采取预防措施。这种孤独感恰恰是造成婚外恋的主要阅素。外来刺激的诱惑是造成夫妻间不忠的第二位常见原因。婚外恋则相反,它提供了许多冒险的因素:调戏、追逐、危险、释放了的情欲和担心被发现的惊颤。许多夫妇对婚姻生活中具有损害意义的交流方式缺乏认识,他们互相指责,结果愤怒和挫伤的情感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性生活。那么婚姻出轨的几种心理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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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5629人收看
  • 未婚先孕犯法吗,未婚同居犯法吗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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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未婚先孕犯法吗,未婚同居犯法吗

    内容: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一般我们说的未婚同居主要讲的是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种未婚同居在现在的都市生活比较普遍。那么未婚先孕犯法吗,未婚同居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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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63人收看
  • 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内容: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那么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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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47人收看
  • 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处理方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处理方法

    内容:关于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处理方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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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207人收看
  • 离婚前的准备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前的准备

    内容:一离婚前的准备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那么离婚前的准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1615人收看
  • 婚姻中重大疾病包括哪些?患病的人也可以结婚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姻中重大疾病包括哪些?患病的人也可以结婚吗?

    内容: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民法典》实施前,有些“重大疾病”是会导致婚姻无效的。对于有些人可能一出生就患有难以治愈的重大病症的人来说,找到心爱的人并领取结婚证真的是一种“奢望”。你知道吗?《民法典》实施后,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也可以结婚了!婚姻重大疾病包括哪些?一起和大律网小编来了解看看。

    李维律师
    2021.11.03242人收看
  • 怎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怎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内容: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怎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255人收看
  • 结婚登记男女的周岁是多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结婚登记男女的周岁是多大

    内容: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那么结婚登记男女的周岁是多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575人收看
  • 外地起诉离婚多久可以下来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外地起诉离婚多久可以下来

    内容:外地起诉离婚多久可以下来一审简易程序的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个月内结案但院长批准的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须上一级法院批准。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那么外地起诉离婚多久可以下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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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633人收看
  • 伊朗可以办离婚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伊朗可以办离婚吗

    内容:可以1995年11月19日伊朗宣布允许妇女离婚1995年11月19日伊朗总检察长塔达伊宣布伊朗法庭将批准遭受虐待的伊朗妇女提出的离婚要求。伊朗总检察院的一位官员说所说的“虐待”是指使婚姻无法继续的任何行为。在伊朗由于传统观念和财产方面的原因过去一般只有男人主动提出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那么伊朗可以办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2398人收看
  • 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很有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很有效

    内容: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很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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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14人收看
  • 优先抚养权的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优先抚养权的条件

    内容:第二种情况是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 优先抚养权的行使应该考虑如下因素。对于优先抚养权主张-者有此状况的,应不准予其行使该权利。实践中有的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主张优先抚养权,而另一方出于某种目的或原因并不主张抚养未成年人。对于此种情况,应征询双方意见,防止一方同意而另一方反对的现象,对具有此种现象的也不应该支持优先抚养权的行使。第六,优先抚养权主张-者和收养主张-者双方条件的对比程度。那么优先抚养权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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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86人收看
  • 在离婚案件中时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如何获得保护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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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在离婚案件中时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如何获得保护

    内容:所谓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是指归属不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时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如何获得保护拟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的财产,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利。未成年人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归属其本人所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明确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然后由这一方代理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并对这些财产负责代管,从而切实而充分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63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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