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国家对农村土地,实行确权制,确权制一般二十年以后再重新以户式个人确权。
土地是农村人们的根基,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同时土地也是一国的立国之本,土地及依附其上的房屋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对于农村而言,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纠纷解决是我国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此,也相应地产生了大量的以农村土地利用和纠纷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面对浩繁的法律文件,如何逻辑清晰地进行分类,从而根据自己遇到的问题快速查阅法律,或者借助内容全面、分类明确、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件集合快速地掌握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政策是我们编排此书的主要目的。《最新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全书》收集了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与农村土地相关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了从农村土地使用权到争议救济的方方面面。
一、2020年农村真的规划吗 土地是农村人的根基,也是维持生计的根本。前段时间网上传言说2020年农村土地将会重新规划,那么2020年农村真的规划吗? 实际上,2020年农村重新规划是真的,此前,根据国务院曾高调下发的一个文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部署了未来5年三农改革的行动方案,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例如三权分置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以及两权抵押贷款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农村最大的解放其一是劳动力的解放,另一个就是土地的解放,也只有土地解放了,产业才能增值,才能真正发挥效益。
2、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国家大力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 目前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上限标准是1500元,并运用贴息,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扶持。
3、培养职业农民队伍,扶持新型主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是国家未来5年重点要做的事。并大力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
1、从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可以看出,新《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
2、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
3、此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入市,若是要入市交易,必须通过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行。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
三、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 近日,有传言说是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对的,由于我国土地是30年重新分配一次,上一次分配是1998年,预计下一次分配是2028年,因此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若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国家会采用征收的方式来获取土地,以下是详细的征收情形。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4项、第5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5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您担心的是如果现在失去土地不知以后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今年的新政策新法规。
一、今年3月30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是对去年颁布今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法》63条的细化。它主要针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
本条对您来说应当是好的,有出路且资产增值。
二、《土地法》第13条,家庭承包的年限耕地是30年,到期可延长30年,草地30到50年,林地30到70年。
问题是没说将来到期了怎么办?您现在没了土地将来要怎么家庭承包。不过别人都这样也别想那么多。
三、今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由过去的农村土地→ 政府征地→ 土地拍卖→ 开发商开发,改变为农村土地 → 直接开发。
针对这条您不用担心,您还是有稳定收入或许会更高的。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力争覆盖所有涉农县。目的提升农民集体资产管理,用活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估计是分久必合,可能下一步国家在城市加大支持国有企业,在农村加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您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不用担心。
以上是政策、法律分析,不管怎么说对农民、农村集体经济应当是好处多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也会给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可以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农民的经济收人、农民也可以得到 实惠,从而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还对三权进行确权,确权之后可以大大增加农民的 ,经济收入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前后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土地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土改):一次土改(1949)赋予了农民土地私有权;二次土改(1962)事实上建立了农地集体所有制;三次土改(1982)完成了城市土地国有化;四次土改(1984)实现了集体土地两权分离;五次土改(1988)实现了国有土地两权分离。
农改:高标田,稻田承包制!宅基地:居民户口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能自建房!农村户口一户一宅,新建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好像(记不得太清楚)
国家政策是好的,到了地方就是乡村说了算
国家出台沿长三十年,我想三十年后和今天一样吧!一个农民的理解。错可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在农村,人们主要是种土地来维持生活。近年来,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也带动了农村的发展。如今,许多地方的村庄和公路建设越来越广泛,农民的收入也逐渐增加,在农村,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完成了土地权利确认工作,这也有利于今后人民的利益,今后对土地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根据一些报道,自2019年以来,必须实施一项新的土地法规,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的出台,能更好地保护我国农村土地免受污染,保护食品安全,有利于保障每个人的健康。
该法的实施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稳定,减少土地污染。对于基本农田,不能因地制宜地兴建可能造成污染的新项目,以保护土地的安全和利用。
当然,相关法律的颁布需要有人来实施。对于村干部来说,这是一个新的任务,就是检查他们管辖的地区,如果有污染,需要及时报告和惩罚。
对农民朋友也有一些要求,如平时使用的塑料薄膜、包装和一些农药的浪费等。我们应该注意,如果我们违反了有关规定,我们可能会面临罚款,罚款额在200到2000元不等,而我们也应该注意这一点。应该记住这一点。
随着这项法律的实施,农村土地得到了很大的帮助,食品安全和农村生态环境,有很多好处,直到具体实施,村干部才会开始检查,农民朋友使用后的化肥和药物的同时清理干净了。
国家对农村土地有什么政策?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村的矛盾逐渐显现,国家也不断在探索土地改革制度,也在完善各项政策。那么国家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有哪些呢?为大家整理如下:
如今全国土地确权已完成八成以上,2018年将是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土地确权是农村发展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接下来就是要让农民从土地各方面获得收益,那么关于2018年农村土地的政策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承包地确权登记的意义何在!
在农村,如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将建立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彻底解决土地归属,地界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确等问题,而且土地确权后,将由当地统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样农民土地就有了“身份证”,不仅明确了承包权限,还可以贷款周转,让农民在土地流转无后顾之忧。
二:承包地确权哪些情况不能登记呢!
1.如果农民已经参与退耕还林政策的,且领取《林权证》的就不能进行登记。2.农民如果整户进城落户的,也不再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3.农民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将不予确权登记,4.农民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存在纠纷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目前许多地区已开始入户调查登记,资料收集等,广大农民一定要保持手机通畅,积极配合,不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要虚报,认真核实,如果错过登记的农民在短时间不再安排登记,所以农民要注意当地的确权工作进展,避免错过。
三: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这项政策出台对农民来说是好消息!将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出让,入股全能。明确入市的途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在城镇扩大的过程中,难免涉及都城市周边的一些农村,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入市的需求之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通过租赁,出让,入股等形式实现保值和增值。
四: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1.将缩小农村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土地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规范,合理,多元保障机制。2、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转让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机制等。
五、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
随着十九大报告的公布,这个争论尘埃落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是什么样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对于车辆的价值越高减免的车辆购置税的税 ...
2022.02.04 07:01:18
499人阅读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 ...
2022.01.06 16:40:30
953人阅读
陈凯旋律师 2021-09-10
王学瑞律师 2021-09-10
周欣律师 2022-05-12
张芸律师 2022-05-07
冯清琴律师 2022-05-31
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是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未能就彩礼金额 ...
这涉及非法协议行为,它可能是一种非法的性交易。虽然她没有明确要求 ...
应该追讨谁的钱
由于您的身份证已被您男朋友利用,且又将65000元转给 ...
不行,参加高考是当兵的必备条件之一。
不能,大专学历以上的女性不允许参军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