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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无事故初犯的也会坐牢。醉酒驾驶的即使未发生事故,但也构成了犯罪,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应当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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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 追尾事故中,对于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应当由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没有事故现场的,或者不是第一时间报警的,交警都不能划分责任。除非是事故现场有监控的,能看到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交警才能划分责任,否则只能出具事故证明,证明发生过事故,但这样的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划分责任,并下达判决书,然后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1)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2)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湖南职工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报销交通费拿行程票就可以报销,比如车票,打车、坐火车都会出票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这种误闯红灯是没有办法的,只能接受处罚,在市区道路内经常会有司机出现误闯红灯的现象。避免这种现象的方法就是不要跟在一些又高又大的车子后面行驶。在市区道路内行驶时,尽量不要跟在出租车,面包车,厢式货车,公交车后面行驶。虽然跟在出租车后面行驶不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但是出租车可能需要随时变道或靠边停车,所以尽量不要跟在出租车后面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 法律上并没有对买车以及上牌的人做出年龄方面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一辆车上牌只需要到车管所提供发票、合格证、购置税完税证明、车主的身份证、交强险保单的副本便能上牌。所以就算车主是个未成年人,还没有驾照,那么依然可以把车挂在自己的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交通伤残赔偿数额要依据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造成伤残的,要依据伤残的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一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死亡,他的亲属就有权向肇事方索要死亡赔偿金。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不是很清楚应该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关于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并没有明确。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死者死亡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赔偿金 ,第二顺序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不再参与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民事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原被告,如果没有被告的以下信息,法院不会受理:名字、年龄、籍贯、常住地、联系方式。其他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等不是必须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肇事罪的谅解书有一定的用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取得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的,在判刑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对其从宽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您好,根据事故责任鉴定书来评断赔偿,后期的摔倒脑出血不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可以不赔偿。
  • 你好,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 你好,一般有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标准不一
  • 关于交强险 行人全责 赔偿是:先交强险不论责任大小都要赔偿,赔偿限额财产2千,医疗1万,伤残死亡金11万,超出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分担,但是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机动车无责的,交强险赔付之后要再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不是厂里员工受了工伤需要自己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建议您先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能的情况下,在考虑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相关问题的反馈
  •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流程是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保留就医时的发票和用药清单等,还有病历本,然后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和医疗相关材料等到当地的医保机构的结账窗口进行报销即可。长期异地就医,需事前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在职参保人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其他参保人由单位或个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无证驾驶罚款200--2000,拘留责任人15日以下,扣留机动车,要按照交通部门规定时间处理违章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扣车主驾驶证12分在未造成严重事故的前提下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偿还最低还款额或者主动与银行协商 2、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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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建设单位到规划局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项目经办人审核合格后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完成会签工作;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 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3、股东名册。4、工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请病假是有工资的。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提前退休缴费年限低于正常退休,因此基本养老金也会相应低。《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工程款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工程款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一,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为管辖地,可以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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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应认定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人。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工程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违法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工程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工程转包的对象是工程,违法分包的对象是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工作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租赁房屋可以改变使用用途,但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其具体步骤如下:1、经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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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怀孕的女员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承揽合同支付报酬的期限在通常情况下应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若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需要缴纳2090元个人所得税。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25000元工资的征税部分是20000元。即25000-5000=20000。,以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12可以得出:5000-8000元部分适用税率为3%;8000-12000部分适用税率为10%;12000-25000部分适用税率20%;3000*3%+4000*10%+8000*20%=90+400+1600=209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3、支付方式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在公司做了一年以上,仍需用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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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不是与单位直接签订协议,而是与中介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工虽然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是与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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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转让是不一定要公告的,公告不是转让的生效要件。股东转让股权的,只需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的时间是,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鉴定工伤伤残的具体流程: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递交申请表等材料;然后由社保局或劳动者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再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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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期间不可以被辞退,被辞退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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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不是法院,而是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程序为:1、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3、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的,可以组织调查审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如果在试用期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一般有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货物质量不合格买方通常是可以拒绝付款的,且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方式来担责;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确定;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视情况要求卖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之间就补签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依法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试用期没签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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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鉴定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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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属于公司主管法规部门。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那您要看您愿不愿意与对方私了。如果不愿意就跟着走法律程序。
  • 您好,从您的描述来看,别人来你家闹事,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属于过错方,对于您打人,看您把对方打的如何了,关键看对方态度。
  • 钱被他人诈骗,有转账记录,报警处理是管用的,警方有可能会追回被骗的钱。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是法人企业,只有一个人出资,在公司法上叫做一人公司,该公司只以自然人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债务,而不涉及自认人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犯罪分子被保外就医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收监:1、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监督管理规定的;3、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以下要素是转化型抢劫罪构成条件: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3、犯罪客体为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一般侵占罪存在下列情形的需要提前拘留:1、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2、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5、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高息借款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建议双方协商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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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有谅解书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九十条和解协议的效力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的,是属于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讨债应该依法进行,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如果不扰乱企业工作秩序和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欠账公司门口拉横幅标语不违法。聚众闹事,在刑法中称之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八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通常拆迁公司在拆迁住房前,会张贴拆迁公告,有些甚至会通过媒体进行报道,银行也是很关注拆迁公告的。如果银行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拆迁的消息,会和借款人联系,同时也会与拆迁办、抵押登记部门联系,会落实好抵押房产拆迁的相关事项,并且也会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买房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可以告知对方。但是已经交纳的定金不会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子无产权证是不可以买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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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个条件:40岁以上的失业女性和50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第二个条件:失业9个月以上仍处于困境的人和零就业家庭:包括退休家庭在内的家庭没有工作。那么,社保津贴应该怎么领取呢?首先,本人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到社区或者劳动部门办理就业登记,证明本人灵活就业情况。 之后,在劳动部门填写申请书后、拿到证明书、批准后,就可以领取社保补贴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补贴每年可以领取6000元,其中广东最为突出,每年可以领取7200元,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很好的一项福利。但是,社保补助金并不是一直都能领取的,最长的期限是三年。在这期间,必须每年缴纳社保。不然是无法领取这项补贴的。 因此,如果符合条件,就必须赶紧去领取,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在私立学校上学是不需要房产证的,只要有个人资料交钱就可以去。私立学校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结合,更多侧重于效率的学校。私立学校是教育和市场的结合,更多解决的是教育的效率问题。为了适应区域人才来源短缺的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人才总是趋于短缺状态,需要教育和培训,私立学校应运而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出租人拒不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承租人也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诉到法院准备好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当时收取押金的收据等作为上诉材料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其押金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1、明确归属,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2、可用于质押贷款,有助解决企业经济危机。3、可以有效打击盗版和山寨产品。4、有助维权,可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减轻举证责任。5、作为商标异议的证据,是企业商标战争的筹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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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格式条款,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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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自愿将宅基地进行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强迫或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在保修期外,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在过户交付后,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租房合同没有办理备案的可以抵扣个税。房租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定标准是由各省市定额按月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每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 会计作为劳动者在入职之前都是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了劳动合同退休时是需要支付你退休金的,只要是在法定退休年龄后退休都是有退休金的,如果没有发放退休金是违反民法典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能,但需要异地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再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在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 一般认为达成买卖合意,即使高卖一点,也不存在违法。
  • 夫妻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孕检社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报销和分娩报销两大部分,但是产检的整体报销比例不高。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交了生育险,那么产检就是可以报销的。当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拿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判决书到银行领取。《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不在保险公司定点医院就医不给报销。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 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驾驶,会被吊销驾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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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的民间借贷,不会牵连儿子。目前我国的法律未规定父债子偿,父亲的民间借贷,应当由父亲本人进行偿还,跟儿子没有关系,儿子不承担清偿责任,即使父亲不幸去世,儿子也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儿子不需要偿还,自愿偿还的除外,其中,儿子放弃继承,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网贷还不上都不会起诉,只会骚扰你的好友
  • 可以的,劳动仲裁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调整的法律条款,与经济性质无关。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出现纠纷,就可以接受仲裁。所以,劳动仲裁可以告个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私人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儿童保险身故保额的限制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即如果是未满10岁的儿童,其保险金死亡给付总和要控制在20万元之内(包括本数);第二种就是满了10岁但是在十八岁以下的儿童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总和要控制在50万元之内(包括本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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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意思是指将公司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事项。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欠钱不还协商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片民警,签字盖章;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股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开l物可以独立话田
  • 一个人可以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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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嫌保险诈骗,根据实际处理,或补缴罚款,或移送公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 您好,公司出了个新政策,你具体的跟公司协商,看看是否可以直接退出公会了,同时您这边也保留好以前说要告你的那些证据。
  • 一、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以后,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公安局就通知家里办理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上午下午都可以,关键是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去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离婚时孩子无权参与分割财产。因为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再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4.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印刷厂受托印刷免税产品的说明书而收取的加工费,要交增值税。印刷免税产品的说明书并不是指印刷加工费免税,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血小板是不能报销的,血小板,血浆和血清等血液制品都是不能报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个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 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就业者,没有单位给交社保的话,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工伤过去一年多了,是还可以起诉的,但是诉讼一定是以你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时效)而判决(裁定)败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你对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法院不会分割该房产。房子是你婚前租的,承租权属于你个人,因此,你们离婚后房子可以继续由你承租。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孩子,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若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具体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采用协议离婚的好处是时间快、压力小、费用低;采取离婚协议的坏处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藏有后患;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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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具体情况而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1、不能更改该项:当事人的户口本只能从未婚改成已婚,已经离异后,再婚的会显示成“已婚”(再婚前未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或者再婚(已经更新户口本信息的);2、因为更新户口本信息需要交验相关证明(如:未婚更新为已婚时的结婚证等),当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为已婚(该项仅限初婚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不一样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就不会到人民法院,而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两者位于不同的刑事阶段,并且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作出免予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民法典》规定离了婚分房子的原则有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是协商不了的,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以及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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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车辆事故可以采取交强险互碰自赔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哪些车辆事故可以采取交强险互碰自赔

    内容:哪些车辆事故可以采取“互碰自赔”?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实行交强险“互碰自赔”,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车主:1、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2、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那么哪些车辆事故可以采取交强险互碰自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04741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内容: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一、鉴定去哪里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段建国律师
    2022.01.15541人收看
  • 致人身体受伤害或者死亡要赔偿哪些费用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致人身体受伤害或者死亡要赔偿哪些费用

    内容: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认定。致人身体受伤害的另一种情况是造成受害人残废,经治疗不能恢复的。致人死亡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须赔偿丧葬费和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丧葬费的赔偿应掌握合理标准,因封建迷信而大操大办的费用不予赔偿。另外,实践中很多案件亦裁定给予受害人近亲属以精神损害的补偿。那么致人身体受伤害或者死亡要赔偿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3134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的话有责任一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一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9470人收看
  •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内容: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那么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8423人收看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内容:除此之外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10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怎么办没什么后果相当于协商不成。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调解不去调解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7446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怎么进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怎么进行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怎么进行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8209人收看
  • 如何计算误工费中的日平均工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如何计算误工费中的日平均工资

    内容:如何计算误工费中的日平均工资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予以调整。按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折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月计薪天数=12个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12个月21.75天。那么如何计算误工费中的日平均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4276人收看
  • 胎儿能否获得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胎儿能否获得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内容:事故发生后,陈某家属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其中包括陈某女友腹中胎儿的抚养费。由此可知,上述法律法规为胎儿规定了“预留权”,这体现了我国保护胎儿权利的立法精神。为此,应保留赔偿抚养费。胎儿抚养费的“预留权”体现了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有损害即有救济”的裁判原则,应将胎儿列入被抚养人范围之内。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腹中的胎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不应赔偿抚养费。实践中亦有法院判决胎儿抚养费,由被告先行赔付,赔偿款暂由法院保管,待胎儿出生后为活体,由胎儿母亲领回赔款。那么胎儿能否获得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659人收看
  •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关于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那么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7601人收看
  • 交通肇事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肇事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交通肇事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7281人收看
  • 一般处理违章需要什么材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一般处理违章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法规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交通违章后如何处理交通违章后,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证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

    邢颖律师
    2021.12.0416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时的证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时的证据

    内容: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时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3916人收看
  • 交通事故索赔应准备哪些材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索赔应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索赔主要是指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方,向已经购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一种行为。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才会做出赔偿。关于交通事故索赔应准备哪些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要准备什么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那么交通事故索赔应准备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7367人收看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以及应当具备的材料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以及应当具备的材料有哪些

    内容:二、机动车辆保险索赔应当具备的材料办理车损、物损案件须提供的索赔材料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2、保险单正本;3、赔款收据;4、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5、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自行协议书□其他证明;6、估损单;7、修理清单;8、车辆修理发票;9、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A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B拖车或吊车票据;10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A财产估损单B财产损失清单C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以及应当具备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3168人收看
  •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几种种情况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几种种情况

    内容: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那么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几种种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582人收看
  • 醉驾并酿成交通事故的该如何处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醉驾并酿成交通事故的该如何处罚

    内容: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车驾驶员有逃逸,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醉驾并酿成交通事故的该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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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9690人收看
  • 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怎么判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怎么判

    内容:第二追逐竞驶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低速驾驶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那么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28778人收看
  • 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内容:交通失信的司机们将会影响到他们的个人信贷买房、出行坐飞机、车辆保险等等。将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挂钩”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这个制度是通过将车主的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汇总列出红名单和黑名单。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将会列入红名单享受优待。并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级。那么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成为失信人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9494人收看
  • 水电工程土建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水电工程土建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内容:水电工程土建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2021.10.25405人收看
  • 什么是外包第三方公司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外包第三方公司

    内容:什么是外包第三方公司

    于海明律师
    2021.11.29509人收看
  • 公司不给施工员证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不给施工员证怎么办

    内容: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建筑型的公司,应该要发展施工员的证书的,但是还是会有一些公司不给予施工员的证书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很重要的,所以公司不给施工员证怎么办?施工员证一般实行地域管辖,在行政辖区内使用,不跨省使用。那么公司不给施工员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02534人收看
  • 诉劳务费可以判工程款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诉劳务费可以判工程款吗

    内容:法律分析:工程服务费和工程款的区别有以下:工程款比劳务费涵盖的服务内容要多,工程款里面包含了工程承包人所做的劳务以外,可能还有工程物料、机器设备的使用折损费等等,建筑公司能开劳务费吗1、法律分析:建筑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建筑劳务承包的,可以开具建筑劳务或工程款,从字面理解,工程款比劳务费涵盖的服务内容要多,工程款里面包含了工程承包人所做的劳务以外,可能还有工程物料、机器设备的使用折损费等等,劳务费发票是劳务公司向发包单位开具的,主要内容是人工劳务服务,而工程服务并不在其范围内,所以是不可以开工程服务发票的。

    刘晓红律师
    2024.01.17202人收看
  • 建筑工程挂靠公司资质资金怎么结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筑工程挂靠公司资质资金怎么结算

    内容:建筑工程存在挂靠的现象,指的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或者是低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高资质企业的名义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进行施工的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建筑工程挂靠公司资质资金怎么结算呢?

    段建国律师
    2021.09.17228人收看
  • 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

    内容:在索赔实践中,不同性质的索赔,利润的成功率是不一样的。在确定“利润机会损失”时,当事人经常在索赔是否成立以及索赔发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13573人收看
  • 工地欠挖机钱不给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地欠挖机钱不给怎么办?

    内容:欠挖掘机钱不给是属于合同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工地欠挖机钱不给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0560人收看
  • 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法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法律

    内容:项目经理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风险

    郭铭芝律师
    2021.10.20686人收看
  • 工程审计需要的资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程审计需要的资料

    内容:看图法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方法,它贯穿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的始终。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获得的审计线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审计证据,揭露事实的真相。调查法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如审计人员某年对某单位一建筑基建工程决算进行审计,运用调查法核减隐蔽工程造价与水电主材造价合计18万余元。那么工程审计需要的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6504人收看
  • 建设工程中的实际施工人问题探讨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建设工程中的实际施工人问题探讨

    内容:建设工程中的实际施工人问题探讨

    李孟阳律师
    2021.10.25675人收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作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作用

    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江苏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1年,见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四川省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都是6个月。

    周春花律师
    2022.03.21753人收看
  •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一般法院怎么判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一般法院怎么判

    内容:质量问题是衡量一项工程好坏的关键,工程质量纠纷问题的判定,需要严格地对工程各环节进行考量,了解每一环节对工程质量造成的影响,由于一项工程的实施涉及到多方责任人,其责任判定较为复杂。以下是大律网专业律师针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一般法院怎么判的问题作出的阐述,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1.02396人收看
  •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内容:现有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四点不足

    王学瑞律师
    2021.10.2775人收看
  • 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法院会支持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法院会支持吗?

    内容:承包人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法院会支持吗?

    翁玉素律师
    2021.11.01689人收看
  •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内容: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按要求上报,或己报告但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处理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4258人收看
  •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内容: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那么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6203人收看
  • 建设工程的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的行为具有哪些危害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的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的行为具有哪些危害性

    内容:建设工程的转包或肢解后分包的行为具有哪些危害性

    张旭律师
    2021.10.28753人收看
  • 上海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上海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

    内容:先由市规划局选址定点,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后由土地局核定实际用地面积,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发放土地使用证。在上述建筑面积以上的,由市规划局审核发照。那么上海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5164人收看
  • 空调工程质量监理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空调工程质量监理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

    内容:空调工程质量监理中常见问题及其处理

    张芸律师
    2021.10.25580人收看
  •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效力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效力如何?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效力如何?

    任冰峰律师
    2021.11.011033人收看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朋友微信借钱可以起诉吗

    内容: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法律分析:要区分是借款欠不还还是货款,2、网上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案由怎么写1 欠款纠纷案由要怎么写 (一)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1、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金额以上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冯清琴律师
    2024.01.30945人收看
  • 民间借贷涉嫌诈骗的该报警还是起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间借贷涉嫌诈骗的该报警还是起诉

    内容:然而,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有一方使用欺诈手段获取财物,例如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或者能力,或者贷款人使用虚假信息或者欺诈手段诱导他人进行借款,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5、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借款不还属于诈骗吗民间借贷纠纷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诈骗罪,民间借贷纠纷通常涉及的是合同问题,比如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或者对借款合同的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

    李维律师
    2023.10.23466人收看
  • 未签收法院传票也未出庭有什么后果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2023.10.18758人收看
  • 如果委托律师出庭多少钱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果委托律师出庭多少钱

    内容:请律师出庭处理案件的,需要多少服务费用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律师服务收费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收费方式。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

    段建国律师
    2024.03.28965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内容:欠钱不还,报警有一定作用1、证据不充分(如没有借条)的债权人通过报警,可以进一步促成调解以及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做报警笔录如此一来就固定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2、警察的介入会有一定威慑力对方会因为忌惮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拘留等)而有可能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3、警察介入有助于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等都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去了法院也无法立案欠钱不还,报警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空间有限,不会深入,最多也就是进行调解,不会立案,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杨一凡律师
    2023.06.07328人收看
  •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贷在哪里起诉

    内容:若向法院起诉的话,大致的流程主要有:草拟起诉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个人财务纠纷到哪里起诉1、法律分析:可以,受害人起诉财产损害赔偿的,首先要收集财产损害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张旭律师
    2024.01.29533人收看
  •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间融资倒闭欠款怎样追回

    内容:法律主观:追回 欠款 的方法有: 直接向债务人 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 还款协议 ,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律师起诉欠款人,申请法院判决,以获得追回债务的权利,民间融资倒闭欠款,追回债务可以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1. 了解债务情况:首先,你需要清楚地了解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债务的金额、债务产生的原因、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等,追回欠款有下列办法: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还款,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和搜集相关证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追回欠款。

    郭铭芝律师
    2023.10.12819人收看
  • 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

    内容:综上所述,违法放贷罪的刑事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司法机关不会姑息违法行为,违法放贷罪是指向非法放贷行为刑事化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法放贷罪行的刑事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放贷数额达到刑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放贷数额达到刑事标准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行为方式包括以高额利息借款、以抵押物取款、以非法手段恐吓讨债等方式非法放贷,情节严重者可能会以暴力手段追讨债务,扰乱社会秩序,那么,究竟什么是违法放贷罪呢,不少人之所以从事违法放贷行为,其背后多是经济利益驱动。

    赵金保律师
    2023.06.12870人收看
  • 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内容:帮助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在司法程序中被查证后,会被认定为犯有&ldquo,2、可能的情况虽然每个取保候审的帮信罪案件实际情况都会对案件结果造成影响,但是在实践中,小编总结了下面这几个情况,大家可以对照判断:①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说明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大概率不会移送审查起诉,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帮助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一方面会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可能让自己面临法律风险。

    李孟阳律师
    2023.06.09359人收看
  • 帮信罪300万内不起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帮信罪300万内不起诉

    内容: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帮信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结论: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案例,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调查情况等情节,对于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周春花律师
    2023.09.051549人收看
  • 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信用卡逾期遇暴力催收怎么办

    内容:虽说信用卡逾期了,银行是有权利进行催收的,但要是通过爆通讯录,威胁恐吓持卡人还款等等,这些都属于违法的暴力催收行为,持卡人就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投诉。那么,信用卡暴力催收去哪投诉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于海明律师
    2023.07.26656人收看
  •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强制执行怎么办,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会怎样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强制执行怎么办,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会怎样

    内容:透支信用卡被起诉强制执行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2023.04.1836人收看
  •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一般去哪里找

    内容:银行虽然是贷款的第一选择,但是众所周知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所以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就成了不少贷款者的对象。对于没有申请过贷款的朋友来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找民间借贷机构贷款。

    姚平律师
    2023.05.2344人收看
  • 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非法集资业务员有罪吗

    内容:如果业务员:(1)明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或(2)积极参与宣传并吸引投资者,或(3)从非法集资活动中获得了利益,那么他们可能构成犯罪,以下是业务员可能涉及的几种情形:1、业务员是否知道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如果业务员并不知道公司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也没有参与其中,那么他们不一定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或者在接受公司宣传时应该知道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但仍然积极参与,那么他们就可能构成犯罪。

    王熙律师
    2023.10.07870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间借贷打款给第三人起诉谁

    内容:现实生活中,亲戚朋友间借钱的行为普遍存在。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般只存在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然而小编最近遇到一个案例,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打到第三人账户中,并且由于熟人关系,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

    荣静月律师
    2023.05.2340人收看
  • 帮信罪律师有把握不起诉吗,帮信罪影响三代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帮信罪律师有把握不起诉吗,帮信罪影响三代吗

    内容:帮信罪流水700万是有可能不被起诉的,因为涉案的流水金额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判决情况,虽然是大额流水,但是如果争取早日退脏,认真悔过,并且没有其他的犯罪行为,情节比较轻的话,是有可能不被起诉的,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5、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 帮信罪会影响子女的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刑事犯罪,经判决,认定有罪的,属于有刑事案底,今后对本人及子女的影响很大。

    林艳英律师
    2023.11.23623人收看
  •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帮信罪100万流水判多久

    内容:帮信罪被视为一种故意犯罪,其构成要素包括明知他人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行为,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帮信罪的人可能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具体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总之,帮信罪涉及到互联网犯罪,尤其是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或服务的人员会面临很严厉的惩罚,应当引起法律意识,对于广大公民来说,避免涉嫌帮信罪的最好方法就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个案例中,年轻人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包括帮助他人发送垃圾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等行为。

    张嘉娱律师
    2023.06.12361人收看
  •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内容:贷款逾期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张芸律师
    2023.04.1829人收看
  • 欠钱报警会不会出警?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欠钱报警会不会出警?

    内容: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被要求介入解决欠款问题,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警察可能会被要求介入欠款问题,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警察可能会介入欠款问题,有时候,人们可能会考虑报警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不确定警察是否会出动,警察也可能会介入欠款的问题,如果欠款人涉及到欺诈等犯罪行为,例如虚构理由拖欠房租等等,另外,在中国大陆,如果欠款金额很大,例如欠税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或者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警方可能会介入。

    李楠楠律师
    2023.06.07458人收看
  •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内容: 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会随之消灭。在借款有担保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债务人死亡时,如留有遗产,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情况下,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冯清琴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企业律师顾问一年收费标准(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企业律师顾问一年收费标准(公司法律顾问一年大概多少钱)

    内容:一般收费标准如下:(1)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企业律师顾问费一般是多少法律分析:一般根据顾问单位规模大小、法律事务繁简、具体服务方式等因素协商收取,如对于私人、小型企业及法律事务较少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每年1万元&mdash,(3)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10&mdash,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法律主观:1、免费法律咨询,以上信息供参考,具体法律顾问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律师的收费标准、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孔孟廷律师
    2024.01.25972人收看
  • 股权代持的风险,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股权代持的风险,股权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股权代持法律风险: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不能规避的法律风险 名义股东恶意侵犯实际出资人合法权益 由于在工商部门向外公式出来的信息上,名义股东是公司唯一合法股东,如果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实际股东无法通过名义股东来参与公司的管理,股权代持人的风险有: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风险、显名股强制执行的风险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股权代持协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崔玉君律师
    2023.11.02673人收看
  • 4亿标的额的诉讼费(没有标的额的案子诉讼费怎么收)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4亿标的额的诉讼费(没有标的额的案子诉讼费怎么收)

    内容: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许瑞林律师
    2024.01.17843人收看
  •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内容:律总管提醒您,撤销赠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但也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您在赠与财产后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而失去胜诉的机会,一、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指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建议咨询律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律总管建议律总管建议您,在赠与财产后,如果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在以下情况下,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杨一凡律师
    2023.09.20366人收看
  •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派出所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派出所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内容:派出所是我国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现在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的一个组织,对于社会上的案件也是由相应的派出所来进行处理的,但是派出所是有相应的立案条件的。派出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2023.07.251289人收看
  • 法律律师电话咨询,法律咨询律师热线是多少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法律律师电话咨询,法律咨询律师热线是多少

    内容:4、法律主观:律师电话的免费热线是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律师电话1、免费律师咨询热线无论您身处何地,只需拨打电话即可获得全国法律援助服务,快捷高效,而且完全免费,让您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的解决方案,2、是全国律师服务热线,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北京律师咨询热线1、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拨打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

    张嘉娱律师
    2023.11.231278人收看
  • 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法务顾问和律师的区别

    内容: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3、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2、法务和律师的区别如下: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法务的服务对象就是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法律上的需求,而律师的服务对象包括可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5、法务和律师的区别是:定义不同:法务是单位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处理的员工,1、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法务是单位的员工,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员。

    赵金保律师
    2023.12.26681人收看
  •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伙人退伙后仍需承担债务吗,合伙人退伙需要赔偿么

    内容: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因连年亏损,洗浴中心经营两年后老张便撤资退伙,并按照合伙协议分担了3万元债务,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任冰峰律师
    2024.01.31574人收看
  • 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

    内容: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1、法律主观: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 公司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 债务承担 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1、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3、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冯清琴律师
    2023.11.15536人收看
  •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内容:法律分析: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

    于海明律师
    2023.12.14482人收看
  • 欠款公司倒闭了能要回来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欠款公司倒闭了能要回来吗

    内容:理财公司倒闭了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可以抵债,那么存的钱一般可以追回,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不可以抵债,那么投资者存的钱一般会比较难追回,具体情况下,大多数不能退还所有本金,因为金融平台退出主要是资本链问题,或因为非法处罚,所以投资者购买钱,可能面临结局,所以我们购买金融产品,必须选择可靠的强平台,企业破产后债务还能要回来吗法律主观: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的,如果企业是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款、公司的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偿还的,则仍还不上的债务,就不用偿还。

    李维律师
    2023.12.21419人收看
  • 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有哪些相关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刘晓红律师
    2023.10.18759人收看
  • 经济纠纷会留案底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经济纠纷会留案底吗

    内容:2、法律主观:当事人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不会留案底,只有构成犯罪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经济纠纷会留案底吗法律主观:当事人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不会留案底,只有构成犯罪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3、经济纠纷被人起诉一般不会留案底,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

    王熙律师
    2023.10.10872人收看
  • 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及注意事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银行卡被冻结可能会给您带来不便,但通过与银行客服的沟通、提供所需文件和填写解冻申请表,您可以取消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2. 填写解冻申请表:银行可能会要求您填写解冻申请表,详细说明冻结的原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二、解冻流程1. 提供所需文件:根据银行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文件或证明来支持解冻申请,三、注意事项1. 遵循银行要求:在解冻过程中,务必遵循银行的要求和流程,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文件,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了解如何取消冻结并确保账户的安全,在整个解冻流程中,请遵循银行的要求和流程,并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

    龙珊律师
    2023.09.011266人收看
  • 怎么让合伙人退出(怎么让合伙人退出公司)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怎么让合伙人退出(怎么让合伙人退出公司)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如何退出法律主观: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林艳英律师
    2024.01.18674人收看
  •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权转让纠纷应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同等条件&rdquo,3、其他侵害情形比如:(1)第三人委托公司股东代持股份,隐名收购其他股东股权(2)通过控股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二)受侵害股东提起股权转让纠纷常见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

    陈明月律师
    2024.01.23338人收看
  • 经济纠纷案件什么时候开庭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经济纠纷案件什么时候开庭

    内容:如果您是涉及诉讼的当事人,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法院,以了解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的法律要求和开庭时间,具体开庭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诉前调解的时间、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负担等,一般而言,开庭的时间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 司法系统的负荷:法院的工作负荷和案件排期可能会影响开庭时间,4. 双方当事人的准备时间:法院通常会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便他们能够准备好案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辩护。

    黄东洁律师
    2023.10.2094人收看
  • 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之间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办

    内容:)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就股权及收益归属产生纠纷发生争议时,他们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就备受关注,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ldquo。

    李楠楠律师
    2024.02.29640人收看
  • 民事诉讼最长诉讼时效20年,二十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民事诉讼最长诉讼时效20年,二十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形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不超过20年1、”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年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年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20年理解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20年理解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翁玉素律师
    2023.12.05238人收看
  • 大股东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大股东增资需要小股东同意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大股东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大股东增资需要小股东同意吗

    内容:根据律临网查询得知,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定向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稀释股权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1、法律分析: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2、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吴梦云律师
    2023.12.11544人收看
  • 离职时间是工作的最后一天还是第二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职时间是工作的最后一天还是第二天

    内容:离职时间是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当天。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那么离职时间是工作的最后一天还是第二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6589人收看
  • 工作辞职了老板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作辞职了老板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

    内容:有些劳动者就遇到了私人老板迟迟不发工资的情况对方一直采用“拖”字决 ...那么工作辞职了老板工资拖欠不给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4.281708人收看
  • 被禁止的10类合同欺诈行为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被禁止的10类合同欺诈行为

    内容:延伸阅读:合同欺诈的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那么被禁止的10类合同欺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2545人收看
  • 买卖合同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计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买卖合同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计算

    内容:如当事人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给付之日的,则双方应对给付之日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为约定不明。这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债务人尽快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在实践中,不乏有原告只要求将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判决时或起诉时,甚至有的愿放弃该诉讼请求。那么买卖合同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61079人收看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内容:劳动争议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那么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81090人收看
  • 合同金额存在笔误效力如何确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金额存在笔误效力如何确定

    内容: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应将原物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均无过错则依各自过错轻重、主次、程度来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责任。法律是保护合法行为制裁违法行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护没有过错的当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无效而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强制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金额存在笔误效力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3.02634人收看
  • 竞业限制需要提前六个月解除合同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竞业限制需要提前六个月解除合同吗

    内容: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公司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员工有补偿吗小孙于2018年5月入职A公司,同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经济补偿金为3000元/月。

    黄东洁律师
    2021.12.011025人收看
  •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管辖?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证明?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管辖?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证明?

    内容:但是,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国内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级别管辖的通知》:当事人申请执行国内仲裁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执行标的,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由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者仲裁协议书。如果是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如果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有关负责人员的身份证明。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明。那么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管辖?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2283人收看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内容:即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间接损失是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违约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解决的是赔偿范围的问题。例如,《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30254人收看
  • 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

    内容:导读:2004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发包人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那么工程竣工后验收不合格,价款如何负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114人收看
  • 合同终止协议书,合同终止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合同终止协议书,合同终止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分公司的债务问题是总公司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当分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时,总公司应及时协调各方面资源,尽力解决问题,避免对企业的整体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产业,分公司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债权债务问题与总公司密切相关,需要得到妥善处理,合同终止协议本质属于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如签订主体合格、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形式合法、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就能产生法律效力,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预防风险、支持分公司的经济活动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应对分公司债权债务问题,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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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2506人收看
  • 劳动合同期限分几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合同期限分几种

    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分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1305人收看
  • 单位不得隐性克扣员工工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单位不得隐性克扣员工工资

    内容:张某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当初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另加提成。公司遂打算辞退员工,但碍于高额经济补偿便采取了“隐性辞退”:让我和另外一些销售员回家待岗,每月只发600元生活费,借此逼迫我们自己辞职。《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上述规定表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同样,安排工作与否,是公司份内的事,与员工无关,其无权以此克扣工资。那么单位不得隐性克扣员工工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0161人收看
  • 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

    内容:”至4月初,A公司向日公司索要货款,日公司拒绝,A公司起诉。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生效期限在传统民法上又称为延缓期限或者称为始期。人的死亡是必然发生的,是必然届至的,因此是附期限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以上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释的两大原则和四个规则。那么是“附条件”还是“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8398人收看
  • 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

    内容: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那么合同变更后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3515人收看
  •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内容: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马某承租赵某私房未违反租赁合同,且赵某所述其私房由马某一人居住及其在外另有住房一节,未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遂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判决:驳回原告赵某收房之诉讼请求。判决后,赵某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公为由,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撤销原判,由马某腾出诉争之房。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与马某曾于80年代初签订房屋租赁契约,租赁期限未定。马某一家四口人占住西房三间,具备腾退部分房屋的条件,故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赵某收房之诉讼请求,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依法予以改判,根据马某家庭人口情况,赵某要求将房屋全部收回,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4589人收看
  • 外地公司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外地公司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内容: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形。《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外地公司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891人收看
  •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

    内容: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在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6144人收看
  • 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适用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适用

    内容: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样,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本条规定合同当事人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那么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1352人收看
  •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

    内容: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

    吴梦云律师
    2023.03.03205人收看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那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9101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及司法解释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及司法解释

    内容: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周春花律师
    2022.01.15191人收看
  •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每个罪名都有相应的追诉时效,这个追诉时效是指该案件从发生到多久之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就不能再对其进行立案侦查了。追诉时效是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对于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一般是根据行为人触犯罪名的最高量刑来确定的。最高法定刑不满5年的,则追诉时效为5年;5年以上满10年的,则为10年。

    于海明律师
    2022.01.10278人收看
  • 什么是定罪免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是定罪免处

    内容: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在其他参加的中,并不一定是对所有参加者都可依本条规定定罪处刑,其中虽是参加者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据本法第13条规定可不认为是犯罪,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王学瑞律师
    2021.12.05177人收看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

    内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刘晓红律师
    2022.04.09268人收看
  •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内容:共同犯罪的特征有以下二点一、共同犯罪人主观认识上的一致性是指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要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不是一个人单独实施可以完成的而要与他人共同配合才能实现犯罪目的并且共同犯罪人均认识到参与犯罪的人都会因此而对社会造成危害其意志体现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符合前述条件之一和两个特征的犯罪可认定为共同犯罪,符合前述条件之一和两个特征的犯罪可认定为共同犯罪,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两个以上的法人三、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两个以上的法人三、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74人收看
  •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立案的目的是对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刑罚应罚性行为的进行追究。因此,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刑事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刑事案件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从这点上来看,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其实是很重要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0508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共同犯罪人决意参加共同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能清晰表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性质无法明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邢颖律师
    2022.01.17201人收看
  • 单位犯罪中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单位犯罪中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吗

    内容:因此单位与其内部成员犯罪并不是共同犯罪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单位犯罪就是共同犯罪在单位犯罪中2个或2个以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之间应构成共同犯罪。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王熙律师
    2022.01.17460人收看
  • 庭外和解还是判决好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庭外和解还是判决好

    内容: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龙珊律师
    2022.01.26804人收看
  • 团伙犯罪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团伙犯罪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内容:团伙成员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未成年人参与团伙犯罪的越来越多2004年有15人占团伙犯罪人数的202,2005年占242,2006年前9个月占到273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有70是团伙犯罪,而有些名气的黑、恶性质犯罪团伙因其暴力性较强常常成为某些人争夺利益、报复他人的犯罪工具团伙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往往受雇于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因此农村流动人口团伙犯罪往往作案频率高、危害严重,因此农村流动人口团伙犯罪往往作案频率高、危害严重。

    李孟阳律师
    2022.01.17324人收看
  • 什么是刑事辩护,包括哪些类型?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刑事辩护,包括哪些类型?

    内容: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综上,刑事辩护权系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与罪行是否严重无关。当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犯罪嫌疑人可以行使刑事辩护权,同时被告也可以委托律师委托为其辩护,特定情况下,法院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因刑事辩护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犯罪嫌疑人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为其辩护,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陈明月律师
    2022.01.10445人收看
  • 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的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的认定

    内容: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处刑也不实行数罪并罚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问想象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问想象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250人收看
  • 构成刑事犯罪的三条理论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构成刑事犯罪的三条理论

    内容:其四,前苏联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纳入犯罪构成之中后,使犯罪构成要件丧失了实质意义而成为单纯的形式要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也被当作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为了使这种行为无罪,又在犯罪构成之外以其没有社会危害性为由否认其犯罪性,于是,犯罪构成丧失了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的机能。基于上述理由,张明楷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0535人收看
  • 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强奸罪的证据有哪些

    内容: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翁玉素律师
    2022.04.163408人收看
  •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

    内容: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那么追缴违法所得与没收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4.285740人收看
  • 法院已经判刑的人还能起诉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法院已经判刑的人还能起诉吗

    内容:二、法院判刑的时候是根据什么判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孔孟廷律师
    2021.12.02272人收看
  • 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五个诈骗步骤要牢记!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五个诈骗步骤要牢记!

    内容:至此整个诈骗过程完成受害人卡上的存款将全部落入骗子手中。但这还不是骗局终结很快受害人还会继续接到威逼转账的电话诈骗剧本要求一旦上钩就要吃干榨净直到卖房。那么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五个诈骗步骤要牢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608人收看
  • 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判刑可以认定洗钱罪的成立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判刑可以认定洗钱罪的成立吗

    内容:从犯罪构成上看,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和洗钱罪虽有联系,但各有不同的犯罪构成,需要分别进行独立评价。上游犯罪在洗钱罪的犯罪构成中,只是作为前提性要素而出现,是认定洗钱行为人主观故意和客观危害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前提性判断依据,如果根据洗钱罪中的证据足以认定上游行为符合上游犯罪的要件,那么就应当成立洗钱罪。那么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判刑可以认定洗钱罪的成立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991人收看
  • 交通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内容:追尾导致的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还要由交警根据事故发生时天气路况以及双方车辆行驶路线速度相撞部位有无其他违法情形来综合判定。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赵金保律师
    2022.03.03481人收看
  • 无法贷款怎么办 专家支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无法贷款怎么办 专家支招

    内容:4大典型案例房贷相关常识住房贷款怎么办理常见案例一:信用卡有污点,无法贷款购房现在有不少人手中都有几张信用卡,而“卡族”中不少人都有透支的习惯,他们在把卡刷爆爽快消费之后,往往忽略了信用问题。”按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如果贷款已经通过审批,李先生就只有耐心等待放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不发放贷款给银行认为不合格的贷款人。那么无法贷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2690人收看
  • 离婚后,婚前按揭房如何分割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后,婚前按揭房如何分割

    内容:当购房人与开放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帐户,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那么离婚后,婚前按揭房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244人收看
  • 房地产税费的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地产税费的标准

    内容: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1、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元/本3、印花税:5元/件4、契税:普通住宅缴纳房价款的1.5%;5、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1、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供暖费18-30元/平米/供暖季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1、律师费:贷款额的0.3%。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那么房地产税费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6522人收看
  • 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内容: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1130人收看
  • 房屋租赁诉仲时效是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房屋租赁诉仲时效是多久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那么房屋租赁诉仲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8380人收看
  • 土地使用20年所有权归谁所有?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地使用20年所有权归谁所有?

    内容:土地使用二十年后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那么土地使用20年所有权归谁所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9686人收看
  • 欠房租多久可以终止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欠房租多久可以终止合同

    内容:在这个时代,租房族占据了社会工作族的一大部分,绝大多数都是租房,如果房东跟租户之前关系融洽,双方都很开心。但也有不少因拖欠房租而解除合同的纠纷,如果租客一直拖欠房租的,那么拖欠房租多久合同终止呢?阅读完大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黄东洁律师
    2021.11.03538人收看
  • 小产权房不可以过户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小产权房不可以过户吗

    内容:房屋是不动产之一,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进行房屋交易的,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才有法律效力。但不是所有房屋都能过户的,那么小产权房是不是不可以过户?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王学瑞律师
    2021.11.03414人收看
  • 业委会有没有权制定停车收费标准_业委会收停车费合理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业委会有没有权制定停车收费标准_业委会收停车费合理吗

    内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可以收取停车费,但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应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刘晓红律师
    2022.05.103540人收看
  • 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不被轻易确认无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不被轻易确认无效

    内容: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体现了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精神,主张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仅关系着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关系到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问题,我们认为这应当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不被轻易确认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7340人收看
  • 私自挖山会判刑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私自挖山会判刑吗

    内容:未经批准私自挖山取土,按照其性质,违反了《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第二百四十条索赔权,造第三十一条承诺的内容成矿产资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源严重破坏的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那么私自挖山会判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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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636人收看
  • 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内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等等。那么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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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5130人收看
  • 二手房报税要多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二手房报税要多久

    内容:地税局的规定是申报后30日内缴税,都是在规定的范围内,一般3-5天就可以交税过户了。那么二手房报税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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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5215人收看
  • 从法律关系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不足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从法律关系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不足

    内容: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等规定,房屋拆迁关系的当事人是拆迁人(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这种房屋拆迁合同关系的性质和种类如何,破费思量: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效果意思是消灭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灭失的损失,而非房屋买卖。现行法尚无明文。若作为房屋拆迁合同这种无名合同,也有难办之事:法律适用方面困难较大。不按征收处理,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时,开发商等拆迁人拆迁被拆迁人的房屋,构成侵权行为;被拆迁人同意拆迁时,掩盖了房屋拆迁的真实的法律根据。那么从法律关系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不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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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596人收看
  • 没签拆迁协议房子被拆 被划入拆迁范围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没签拆迁协议房子被拆 被划入拆迁范围

    内容:拆迁协议未签,房子却被拆了。刘师傅说,房子虽然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但还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房子就莫名其妙被拆了,一家人对此气愤不已。一年多前,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直到半年前,因周边房屋拆迁生活不便,全家人才搬了出来。”刘师傅气愤地说,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了,一年多前,村里开始城中村改造,他母亲有个旧房子就在村子中间,也是没有签协议,就被拆掉。“这些房子都是要拆除的。”杨副主任坦承,刘师傅家的房子确实还没有签订协议,原因是牵扯到前期的一些问题。”杨副主任说,他们会按照拆迁补偿规定等程序处理。那么没签拆迁协议房子被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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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592人收看
  • 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

    内容: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那么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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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591人收看
  • 222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222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内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2、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对房价款实施托管,并另行与第三方签订《银川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按《银川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约定期限将房价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进行资金托管。第四条房屋交付1、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___________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2、房屋交付时,甲方应结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移交。那么222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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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285人收看
  •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

    内容:房地产费是指依据法律和法规,由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房地产法开企业、房地产交易各方和房地产产权人等收取的各种管理费、服务费、补偿费等。根据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土地使用费、房地产行政性收费和房地产事业性收费。房地产税和费均表现为交纳一定的金钱,但两者性质不同。收取房地产税,只能是政府代表国家征收,而房地产费,可以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收取。而收取房地产费,应当是政府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的成本,补充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支。那么房地产费与房地产税、房地产租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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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695人收看
  •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

    内容:很多二手房的交易都是通过中介的交易的,如果你买的二手房也是通过中介交易,那么你可以找到中介让他们先行垫付,然后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这种情况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能够做到。中介能否从原房主那找回,还得看这个中介是否靠谱。那么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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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625人收看
  • 物业公司向进入小区回收废品者收取费用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物业公司向进入小区回收废品者收取费用

    内容:基本案情: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对某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期间,分别向进入小区从事废品回收的经营者收取“赞助费”11000元,未依法如实入帐,并禁止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小区从事废品回收经营。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确实存在帐外暗中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从事废品收购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赞助费”11000元,应予以退出,以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若有剩余,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那么物业公司向进入小区回收废品者收取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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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446人收看
  • 形成企业债务纠纷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形成企业债务纠纷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内容:形成企业债务纠纷的原因具体有哪些一、企业本身资金不足企业自身发展资金不够,需要对外举债才能完成某项出资、投资项目,但是所有的经营都是带有风险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有利润存在的地方就存在风险,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能够那么幸运的成为盈利的宠儿,而一旦投资失败,项目失败,这个债务就是不可避免带给企业的第一个纠纷。那么形成企业债务纠纷的原因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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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670人收看
  • 债务免除效力有哪些法律效果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免除效力有哪些法律效果

    内容:债务免除效力有哪些法律效果一、法律效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货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那么债务免除效力有哪些法律效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336人收看
  • 合同债务移转应具备的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债务移转应具备的条件

    内容:合同债务移转应具备的条件合同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权利人、义务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将合同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债务移转情况下,原债务人对原债务将不再承担偿还义务,其义务将由第三人承担。如果合同自始无效或者债务移转时已经晓美,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债务移转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了。那么合同债务移转应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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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497人收看
  • 债务承担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务承担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内容:债务承担的种类具体有哪些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那么债务承担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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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411人收看
  • 为何我国规定行使代位权要通过法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为何我国规定行使代位权要通过法院

    内容:为何我国规定行使代位权要通过法院1、只有通过法院的裁判方式才能保证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能在各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2、另一方面,只有通过法院的裁判方式才能有效的防治债权人滥用代位权,也才能有效的防止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与其他债务人之间因行使代位权而发生纠纷。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那么为何我国规定行使代位权要通过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518人收看
  •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内容: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专属抗辩权。主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应当享有。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人自然可以拒绝债权人无中生有的履行保证责任的请求。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在债权人要求债权时提出抗辩,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互负同时履行的债务,当债权人未依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同样,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可以此理由提出抗辩。那么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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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47人收看
  •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内容:但是许多人对于股权质押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股权质押”是股东对其财产的处分,与标的公司的“财产”无直接关系。(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那么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0919人收看
  • 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内容: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本规定第14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那么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643人收看
  • 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内容:个人债务法律咨询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个人债务法律咨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605人收看
  •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立的制度,其本身是基于债权的成立而产生的一项从权利,不能独立存在,随债权的产生而产生,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也有认为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因为,债权人代位权的产生不仅要基于债权人提出行使代位权的单方意思表示,同时还应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前提,两者缺一不可。另外,债权人代位取得的权利仅享有管理的义务而已,这部分债权事实上应归属于债务人本身,从此方面讲,其又兼有管理权能。有认为存在于法国法律中的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代理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88人收看
  • 债权转让的证据分析论述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转让的证据分析论述

    内容:债权转让的证据分析论述证据分析:合同权利业已消灭,不存在转让问题。债权转让是合同权利的转让,属广义上的合同变更,即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转让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发生移转。让与人农行营业部在债权转让中对让与人的债权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转让其合同权利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二是转让的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有可转让性。那么债权转让的证据分析论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9637人收看
  •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

    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同一财产不应同时或分别抵押给多个债权人,以免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出现障碍,但一旦出现这种一物多保的情况的,应根据《物权法》第199条,依照下列规定清偿:第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因为在不动产抵押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抵押权的效力,也就不会发生未登记的与已登记的抵押权之间清偿顺序的问题。那么一物多保如何实现抵押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10980人收看
  • 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

    内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那么当事人可否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0571人收看
  •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适用法律的问题目前,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有;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以及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民间借贷市场乱象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再者,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出借人应当对借款合同关系的成立、借款支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1016人收看
  •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

    内容:担保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担保合同无效。阅读以上内容后,我们知道,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算向他人借款,借款人要判断自己是否属于《担保法》规定的限制担保的主体,抵押担保物是否是国家禁止、限制流通的物品,如果是则面临担保无效的法律风险,会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债权人以欺骗的方式让抵押人担保的行为是否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331人收看
  • 企业破产应收账款可以买卖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企业破产应收账款可以买卖吗?

    内容: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权和债务,而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属于企业的债权,企业要尽快收回应收的账款,这样企业的现金流才会充足。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属于企业的债权,企业债权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处理,不可以随意买卖。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那么企业破产应收账款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585人收看
  • 担保书的格式范文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担保书的格式范文是什么?

    内容:担保书范文担保书范文(一):职责担保书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签订如下协议:1、丙方担保乙方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恳负责,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对被担保人实际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如期予以偿还。那么担保书的格式范文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28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主体包括原被告,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为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不应当允许,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原告要提供欠条、借据或者借款协议等证据,以证实其主张的事实。那么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258人收看
  • 什么是债权交易?债权可以买卖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债权交易?债权可以买卖吗?

    内容:债权交易又称债权转让或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务人拖延不还款,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有些债权人决定向法院起诉太麻烦,因此想把债权卖给第三人。这种转卖的行为被称之为债权转让行为。债权人将债权出卖给他人,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尽到通知义务即可。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该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债务人转让债务时,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那么什么是债权交易?债权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577人收看
  • 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

    内容: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那么借钱给别人不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912人收看
  • 离婚协议反悔有效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协议反悔有效吗

    内容: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那么离婚协议反悔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9721人收看
  • 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内容: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离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那么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认识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2428人收看
  • 女方离婚彩礼返还多少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女方离婚彩礼返还多少

    内容: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彩礼返还引纷案件,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两种情形,一是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当及时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双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那么女方离婚彩礼返还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4293人收看
  • 起草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起草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8、立嘱人签名及日期,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4、本人财产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5、本人保险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杨一凡律师
    2021.11.21448人收看
  • 婚外情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婚外情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内容: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异地“捉奸”可求助“110”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那么婚外情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966人收看
  • 法院起诉离婚是怎样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法院起诉离婚是怎样

    内容:(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那么法院起诉离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409人收看
  • 杨浦区结婚登记材料?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杨浦区结婚登记材料?

    内容: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那么杨浦区结婚登记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571人收看
  • 婚后买的房子大部分钱是我出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婚后买的房子大部分钱是我出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

    内容: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一般来说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是一人一半的不可能收回当初支付的部分。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那么婚后买的房子大部分钱是我出如果离婚是否能要回我所支付的部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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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301人收看
  • 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六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及其他合法收入和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是指其中的财产权和收益。继承发生在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人通过继承得到的死者遗产依法归夫妻双方共有。那么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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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575人收看
  • 为结婚以死相逼 领证后有名无实被判"撤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为结婚以死相逼 领证后有名无实被判"撤婚"

    内容:强扭的瓜不甜,日前,这段强迫婚姻被法院依法撤销。为结婚以死相逼2005年,26岁的唐某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蔡某。唐某认为两人不合适,多次提出分手。受胁迫同意领证2008年8月,唐某又一次下定决心提出分手。8月28日,她与蔡某领证结婚。强扭的瓜终究不甜结婚后,两人的感情并没有任何好转。唐某对他,早已是怨恨多于喜爱,婚后她依然留在无锡,拒绝来南京生活。两人长期分居,婚姻有名无实。今年5月,唐某起诉至南京白下法院,称她是受到胁迫才与蔡某结婚,内心并不情愿,她要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一周前,白下法院依法作出撤销蔡某与唐某婚姻关系的判决。那么为结婚以死相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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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876人收看
  • 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根据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433人收看
  • 姻亲之间可否结婚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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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姻亲之间可否结婚

    内容: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儿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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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需要的手续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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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离婚需要的手续是如何的

    内容:办理离婚的手续一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需要的手续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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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270人收看
  • 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要缴税吗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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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要缴税吗

    内容: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那么儿子继承父母房产要缴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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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84人收看
  • 2022结婚登记声明申请书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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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2022结婚登记声明申请书

    内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那么2022结婚登记声明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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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544人收看
  • 请问复婚之前的离婚合同可以作废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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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请问复婚之前的离婚合同可以作废吗

    内容:请问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可以作废吗《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复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废。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请问复婚之前的离婚合同可以作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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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791人收看
  •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内容:2自今年6月1日起民政部将部分地区作为试点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作为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双方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其他地区的仍需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男女双方在异地可以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比如电话或者语音的方式协商离婚协议的内容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则要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亲自办理。那么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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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435人收看
  • 起诉离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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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起诉离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吗

    内容:起诉离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起诉离婚跟分居没有很大的关系。单方离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种办理前提是双方已签署好离婚协议其法律后果是通过行政手段使离婚效力得到国家机关认可其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则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再作出判决才能督促当事人履行若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就判决书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那么起诉离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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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3827人收看
  • 抚养和监护的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抚养和监护的区别

    内容:抚养和监护有什么区别抚养和监护是关系是比较密切的,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而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么抚养和监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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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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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内容: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民法典离婚方式为以下两种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那么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141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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