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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需要以下资料:1、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来历证明;2、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凭证;5、车船税的纳税证明等。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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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可能全责。
  •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1)合议制度。即由3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合议庭),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其他案件都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都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实行合议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同时,还可以防止审判人员独断专行,保证案件公正审判。(2)回避制度。即法院审判某一民事案件时,执行审判任务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退出审理活动的制度。实行回避制度可以保证审判人员公正审理,依法办案,避免以权谋私或者徇私枉法,违法审判,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公开审判制度。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审理过程应向社会公开使不公开审理,也要公开宣判的制度。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将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增加审判透明度,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保证审判质量,并起到法制宣传教育、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4)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有利于法院对一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及时纠正,也有利于法院较快地审结案件,及时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维护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还可以避免缠讼和累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行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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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这么处理: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优先保护第一现场并及时拍照;2、查询被撞人员伤亡情况;3、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由交警来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4、在本地购车要驶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往外地;反之相同。5、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 酒驾是违章驾驶行为,醉驾是危险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并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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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撞狗的可能属于交通事故,对于撞流浪狗的,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对于撞的狗是有主人的,则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民事诉讼财产走简易程序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您好,不会的。
  • 解除取保候审的文书去办案机关拿。按通常程序,通知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时要签取保候审决定书、交纳保证金决定书和交纳保证金通知书,然后拿了通知书把钱交到相关银行,然后银行在通知书上敲章确认收到钱后再把通知书交到警察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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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行人员。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 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超载9%未达30%的,适用200一500区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你好,需详细描述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分析判断,可电话咨询
  • 事故十日可以出事故认定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的十天内制作出来交通事故的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等出院后做个伤情鉴定,如果属于重伤,对方又无证驾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时你可以要求警方拘留,对方同时要求赔偿你们医疗费等损失。
  • 在“同一工程、两次发包”情形下,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第52条情形下,施工合同均应有效,不能以在先的合同效力否认后合同的效力。如果两份合同承包人都提出履行请求,发包人有任意选择权,即发包人有权选择履行其中一份合同,而解除另外一份合同;在发包人不做选择情况下,已经先行占有施工场地的承包人应当优先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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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不可以承包工程,不需要上税。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工程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民法总则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工程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按照上述规定,诉讼时效应从承包方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规定说明,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劳动争议案件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诉程序时不合适,原因是:第一,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出反诉,反诉的请求如未经过仲裁裁决,那么双方的争议是未经仲裁就进入诉讼程序,违反了上述“前置程序”的规定。第二,一方不服仲裁起诉后,另一方提起反诉的内容如经过了仲裁,那么上述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又形同虚设,没有意义了。
  • 交通事故跟主次责任划分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主次责划分主要看谁有过错或谁的过错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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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内容有:工程的具体范围、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总价款、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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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请详细描述
  •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建筑工程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合同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无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据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揽的工程: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建筑工程施工。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
  • 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的情形:工程合同终止时对于已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有权拒绝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于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有权拒绝交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追索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资对于每个人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是大部分经济生活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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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需要看你这钱都是以什么名义转的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报警一般情况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失业保险在失业后60日内有按照流程办理失业保险金登记手续,视作劳动者放弃。《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重办兵役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要件:1、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属于不按规定停车,要罚款或被拖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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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几种借贷合同法律是禁止的:1、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贷合同;2、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3、出借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4、法律规定禁止的其他借贷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大学生尚未毕业的,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则从毕业时可以开始交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当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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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经下列程序来注册房地产公司:1、预先核准公司名称;2、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5、领购发票,刻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客户合作没定之前,说明有合作意向,对方可能还要走审批程序,可以把合同发给他。如果对方没有意见,双方应当签字盖章,这样合同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离退休不足10年的,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职工已经连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5年以上的,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那么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已经退休超过五年的,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此可知,离退休不足10年的并不在以上不可辞退的范围之内,所以能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只要满足法定生效要件的一般有效。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但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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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嫖娼不属于犯罪行为,因此是不会有案底,即犯罪记录的,也不会影响政审。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新成立的公司如果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并且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以书面形式签订;履行告知义务;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来签约;对劳动者年龄、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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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保证裁量遵循公平公正、过罚得当、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行政处罚裁量分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和可以免予处罚等五种情形。
  • 有。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实施了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你好,建议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事项为准。
  •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 孕期保健1.自确立妊娠之日起,应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进行血压、体重、血、尿常规等基础检查。对接触铅、汞的孕妇,应进行尿中铅、汞含量的测定。2.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和营养指导。3.推广孕妇家庭自我监护,系统观察胎动、胎心、宫底高度及体重等。4.实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无诊疗条件的单位应及时转院就诊,并配合上级医疗和保健机构严密观察和监护。5.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孕妇休息室。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6.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一般不得上夜班。7.女职工妊娠期间不得从事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作业。8.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9.有关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及待遇按1988年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和1988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2号)执行。
  • 1、情节较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一般情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时速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犯罪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报警处理为好
  • 你好,这个一般就不会被拘留哦
  • 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涉黄的罪名主要是聚众淫乱罪,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容留,胁迫,介绍卖淫罪。不过,涉黄罪名的最高量刑标准不会超过5年有期徒刑,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最高量刑是两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类型】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保护的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人格权责任竞合下的精神损害赔偿】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及名誉】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社保可以做转移, 如果自己现在就能确定自己的退休地那就把社保转移到退休地,如果自己不能确定的,可以晚些再做转移,以后尽量缴纳在同一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行为人受贿70万,即使有自首情节,也不能判缓刑。因为前述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缓刑的使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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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酒驾238毫升处6个月以下拘役。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23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按危险驾驶罪处罚。酒驾一般指酒后驾驶。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专利有效期如下:1、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2、实用新型专利的期限为十年。3、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五年。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 小产权房的公正,应该是你们买卖合同的公正,这个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产权并没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产权房专项清理整治方案》 第四条 坚决查处打击。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旗帜鲜明地坚决叫停和依法查处“小产权房”问题。要立足于抓苗头、抓源头,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管控,强化执法巡查,从源头上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堵住“小产权房”开发建设的源头,对借新农村建设、合村并镇、旧村改造等名义即将开建“小产权房”要及时予以制止,对违法占地建设“小产权房”要予以拆除复耕,坚决维护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可以,国务院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比普通工人退休年龄提前五岁,高压电工属于从事特殊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4、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土地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部分:房屋产权的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代表完整的房产权。领取房产证以后,应该凭房产证和契税证以及原土地证等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新土地证手续。如果二手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权利人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所予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城里人是不可以在农村买房的。在目前的情况下,城里人是不能到农村买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性待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紧密相连,并且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根据您的表述可以进行诉讼解决,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政策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房屋转移登记一般不能单独办理。房屋登记实行交易双方共同申请原则,买卖、赠与等仅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所有权的转移仍需要完成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为了充分完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保证登记结果的正确性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到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租房拆迁事项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拆迁时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拆迁补偿与安置方式;因拆迁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转租的定义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承租人转租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你好,具体需要看你签订的是购房合同吗,还需要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由于正确使用而损坏,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 医保卡异地开通需要先到参保地的社保局进行登记备案,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你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就会自动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治疗时,只需要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诊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可以上网、电话查询、或者去当地的医保中心按照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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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非法占地建设的小产权房,会被强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离婚后出现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纠纷的,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民间借贷写借据时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并保证借据的完整性,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同时,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借据若丢失,若能提供完整有力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如借过钱的证据、主张债权的证据和对方的财产信息,则法院受理,否则借据丢失,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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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具体起诉金额来决定
  • 如果有暴力催收行为,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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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要设定留置权,债权人应当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可以。父母医保卡支付子女门诊费用的操作程序有了进一步简化,父母可以用个人账户给孩子看病,具体操作规则如下:1、父母用个人账户支付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需在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2、提供子女社会保障卡卡号。3、提供双方的关系,双方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此外,统一以子女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子女在内地发生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此项待遇。此前的规定比较复杂,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需确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意见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等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起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和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运发送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的履行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对履行地除外。财产租赁合同、融资合同以租赁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
  • 农村低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暂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回医保局手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保险公司推迟赔偿可以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仍未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法院会认定,借条是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重要凭证,但是当事人还是需要提供其他更多可以证明的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和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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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约定比例分配,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介于您投入了六万,应该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建议您先协商,协商不好,保留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 逾期利息的最新规定为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则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但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一般的民事纠纷,法院都会进行调解。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民事争议事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法院调解。但法院调解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基础的案件,法院不经调解而作出判决。在执行程序中也不适用法院调解,因人民法院的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能变更裁判所确定的内容。诉讼调解的方法主要为以下几种:1、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两便原则”。3、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出发,在调解的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4、根据案件的需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5、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6、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公安机关对于盗伐林木的行为具有管辖范围,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汽车保险是可以异地购买的,只要有车主的身份证就行,现在很多大型保险公司都是支持全国通赔的,这些公司在国家的各个城市都开设分公司,车主在异地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一旦在异地出险,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异地理赔的渠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九条 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 留置权的实现的程序为,当事人协商将留置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留置权人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则超过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 赔偿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股东配偶按照股东的权利,享受应该享有的待遇,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如果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用的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两人要对公司的盈亏负全部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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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败诉,并不会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如果法院判决确定下来之后的义务,或者败诉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的,那么可能会上法院失信人员的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1、补充协议当事人应与主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严格按照订立合同的形式,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3、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主合同内容不能发生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不算。结婚证是法律认可的文书,没有结婚证,不算夫妻。只有完成结婚登记的,才确立婚姻关系,才算夫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你好,只是订婚未登记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 办理假释的程序同减刑一样,即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因此,要办理假释,必须由执行机关先提出假释建议书,并按照上述的法定程序严格办理方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你好,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你如果想咨询财产方面的问题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这一条款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1)上述行为的实施者必须处于恶意,试图独自侵占共同财产,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上述行为,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财产。(2)一方实施了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另一方的利益。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走公司帐可以起诉个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夫妻之间实施家庭暴力违法。我国法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主要是看骨折能够评定为工伤几级伤残,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首先看骨折部位,通常胳膊、手、腿、脚等比肋骨骨折评级要高;其次看将来恢复的程度是否影响功能,如有功能性丧失的话,评级会相对高;再次看是否有末端缺失,如果有永久性缺失,评级会高些。由于工伤保险目前由单位统一为员工缴纳,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因此不存在个人账户转移。若去外地工作,只能由新单位为您重新办理工伤保险,办理后再享受相关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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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认定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应当满足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拥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小孩不满一岁,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男方不能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起诉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当地车管部门会每年定期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机动车驾照年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 再婚家庭离婚分财产的方式是:夫妻双方协议分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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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多岁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六十多岁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

    内容:车祸致人死亡属于侵权,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规定,近亲属作为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误工费以及抢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上海市发生的车祸死亡案件,对于赔偿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上海市地方相关规定,可有:1. 死亡赔偿金由此可知,假设死者为65岁,其死亡赔偿金计算为: 62596 ×,年龄对死亡案件赔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项目的计算上,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结合北京市经济统计数据计算,设被扶养人年龄为A,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为K,具体有: 在上海六十几岁老人车祸死亡赔偿多少,在车祸致死案件中,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 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5万元。

    林艳英律师
    2023.04.2320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责任我七对方三如何赔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责任我七对方三如何赔偿

    内容: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我七对方三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05294人收看
  • 大连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大连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大连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1、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大连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4565人收看
  • 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内容: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那么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632人收看
  •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内容:一、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

    崔玉君律师
    2021.11.11171人收看
  • 2020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2020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内容: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那么2020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6195人收看
  • 被车撞了能赔多少钱,被汽车撞死大概能赔多少钱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被车撞了能赔多少钱,被汽车撞死大概能赔多少钱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皮外伤,一般赔偿多少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是你开车撞的别人,只要在你买的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都可以赔偿,2、如果认定你是无责任,对方是全部责任,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都要由对方的赔偿的。

    杨一凡律师
    2024.01.31139人收看
  •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一次性赔偿协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一次性赔偿协议

    内容: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一次性赔偿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9169人收看
  • 如何购买网上车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如何购买网上车险?

    内容:财险产品中的车险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这一险种是最被业界看好的保险品种。购买步骤:1.登录正规网站:车主购买车险时,最好到固定的保险销售网点购买,防止进入非法网站或钓鱼网站购买,那样只会让自己损失财产。在购买之前一定要看好网站,去保险公司的官网买。当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通过网络给爱车投保时,我们要特别提醒消费者,投保时要警惕钓鱼网站和不规范代理人的误导。那么如何购买网上车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7561人收看
  • 外地交通事故住宿费可以报多少钱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外地交通事故住宿费可以报多少钱

    内容:更详细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两种,即事故责任和合同责任。那么外地交通事故住宿费可以报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6134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要鉴定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交通事故伤残要鉴定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唿吸功能障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要鉴定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734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

    内容: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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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56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 证据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 证据

    内容: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证据在任何案件的诉讼中,证据问题永远是最为重要的争议焦点,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当然不例外。一、医疗费证据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三、护理费证据护理费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人护理一种是聘请专门的护工。四、交通费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些车票凭证。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6366人收看
  • 机动车报废年限最新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机动车报废年限最新标准

    内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那么机动车报废年限最新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601人收看
  •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

    内容: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那么交通肇事罪追诉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224人收看
  • 酒后开车撞死人逃逸会判死刑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酒后开车撞死人逃逸会判死刑吗

    内容: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因此,如果酒驾撞死了人,车主逃逸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酒后开车撞死人逃逸会判死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08709人收看
  • 事故车辆损失能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为准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事故车辆损失能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为准吗

    内容:事故车辆损失能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为准吗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那么事故车辆损失能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为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271028人收看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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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内容: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邢颖律师
    2022.01.14386人收看
  • 10级伤残赔偿40万,10级伤残赔偿40万怎么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10级伤残赔偿40万,10级伤残赔偿40万怎么算

    内容:车祸十级伤残能赔几万1、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大约在9~16万之间,这个是不含医疗费的一个赔偿标准,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啊,分为城镇的标准以及农村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医疗费用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费用来计算,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大概可以赔偿到9-10万左右 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大概可以赔偿到9-10万左右 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十级伤残赔四万够吗多少钱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5万---6万元之间,若为工伤保险,十级伤残员工可以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其赔付标准一般为本人的工资*7个月。

    郭铭芝律师
    2023.11.13746人收看
  • 交强险是多少钱?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强险是多少钱?

    内容:普通私家车6座以下交强险一年的基础费用是950元第三十条 承诺的变更,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6座以上交强险一年的基础费用是1100元/年。年交强险保费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的解除权将优惠10%只需交855元。没有违章行为和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第四年交强险保费将优惠30%只需交665元。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不变,为基础费用9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50元。那么交强险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9393人收看
  • 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

    内容:施工方案分为安全和质量两大类,也可以分为文明类、安全类、模板类、脚手架类等十六类。那么施工方案分为哪几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02419人收看
  •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

    内容:昨日,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建设企业负担,我市还调整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纳标准。工程预备中标期间,外地进烟建筑施工企业到工程所在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机构缴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由原来按承建工程合同造价的10%降到6%,企业也可到担保公司提供等额担保。按照要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在无拖欠劳务工资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并由相关企业提出申请,经清欠机构审查确认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3个月内办结返还手续。那么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标准调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17846人收看
  •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三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三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585人收看
  • 建筑一般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建筑一般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

    内容:今后,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学科的重要分支,从广义上讲,建工程和土木工程应属于同一意义上的概念。因此,建筑工程的基本属性与土木工程的基本属性大体一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那么建筑一般事故等级划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4603人收看
  • 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税一次性在签订合同时要马上缴纳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税一次性在签订合同时要马上缴纳吗

    内容:所以建筑施工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交印花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那么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税一次性在签订合同时要马上缴纳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9498人收看
  • 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

    内容: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是法无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提供原件。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购房合同书丢了能拿房产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570人收看
  • epc项目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epc项目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内容: EPC是当今工程领域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合同模式,的 EPC 项目拥有很高的成本和复杂性,其风险因素也比其他项目更多,也更容易出现大的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成为 EPC 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EPC 项目中最大的风险是什么呢?

    冯清琴律师
    2023.06.015138人收看
  • 监理工程师应从哪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监理工程师应从哪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内容:监理工程师应从哪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于海明律师
    2021.11.02881人收看
  • 山西省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山西省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在山西省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那么山西省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281000人收看
  •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甲方擅自更改合同主体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甲方擅自更改合同主体

    内容:为了从案件细节中找到关键证据、突破案件难点,天用律师与林先生详细沟通并调查企业资质情况得知:1、A与B工程公司属于关联公司,B工程公司名下并没有实际财产,A工程公司意在逃避付款责任,03收集关键证据 制定诉讼策略现在最关键的是,如何找到林先生与A工程公司存在分包关系的有力证据,为此天用律师展开详细调查,并专业指导林先生收集证据,01想要回工程款 无奈甲方偷换主体2019年11月,A工程公司与林先生签订施工合同,将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腻子工程、全部顶棚、墙面的腻子工程分包给林先生。

    崔玉君律师
    2024.03.14818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追责依据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追责依据是什么?

    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程序目前已经取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规定: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追责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88人收看
  • 工程联系单未得到发包方签证的工程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联系单未得到发包方签证的工程量

    内容:工程联系单未得到发包方签证的工程量

    杨一凡律师
    2021.10.27423人收看
  •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6600人收看
  •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包范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包范围

    内容:建筑工程承包,首先要考核承包商的资质,其次选择建筑工程承包形式并商定有关建筑工程承包的事项。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建筑工程承包的具体含义。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那么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包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5839人收看
  • 未签合同甲方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没签合同不给工程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未签合同甲方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没签合同不给工程款

    内容:拖欠工程款的案子,比普通民间借贷更难,尤其是需要理清劳务关系,搜集并固定好证据,有效和法官、有时还涉及到执行法官的沟通。所以,找个对口的债务律师还是有必要的。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赵金保律师
    2023.07.28312人收看
  • 最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最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内容: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六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那么最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5343人收看
  • 土石方工程公司注册资金最少是多少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石方工程公司注册资金最少是多少

    内容:多少都可以的,现在都是认缴制的那么土石方工程公司注册资金最少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0543人收看
  • 可以作为承包商材料费的工程索赔主要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可以作为承包商材料费的工程索赔主要有哪些

    内容:可以作为承包商材料费的工程索赔主要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2021.10.27516人收看
  • 垫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垫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垫付工程款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796人收看
  • 我剩余的工程款还能够收回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我剩余的工程款还能够收回吗?

    内容:我剩余的工程款还能够收回吗?

    姚平律师
    2021.10.25363人收看
  • 网贷被仲裁怎么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网贷被仲裁怎么办

    内容: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在网贷中,仲裁一般指的是借款的时候双方签署协议约定,出现纠纷的时候由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裁决,仲裁通知是否有效,与作出裁决的机构性质相关,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形式,很多网贷平台都知道自己的业务不规范不合规,然后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通过正常流程法院起诉,所以在放款的时候会在合同当中,偷偷的加一项仲裁协议。

    王熙律师
    2023.06.0978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不会坐牢。民间借贷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林艳英律师
    2023.08.03353人收看
  •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内容:在民事纠纷中,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往往会诉诸法律途径。然而,诉讼程序往往缓慢而复杂,给双方造成繁重的负担。因此,和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争端的方式,逐渐受到重视和应用。

    张嘉娱律师
    2023.12.26176人收看
  •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张芸律师
    2023.05.2328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李楠楠律师
    2024.01.2229人收看
  •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不起诉后不可撤销案件(不起诉后案件如何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冯清琴律师
    2024.01.10861人收看
  • 高利转贷的认定及适用,高利转贷的认定及适用情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高利转贷的认定及适用,高利转贷的认定及适用情形

    内容:高利转贷的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2.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的认定及适用情形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王某的高利转贷行为虽然没有达到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违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规定,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因此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吴梦云律师
    2023.09.19939人收看
  • 未签收法院传票也未出庭有什么后果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孔孟廷律师
    2023.10.18758人收看
  • 民间借贷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2024.03.21327人收看
  • 法院拘留一般15天之后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法院拘留一般15天之后怎么办

    内容:民事诉讼被拘留15天过15天怎么办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2、法律主观: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 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 债务人。

    许瑞林律师
    2023.11.06418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合法有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向当事人发出律师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发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规定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诉讼、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等,对于发律师函是可以认定为提出请求的行为,是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的。

    杨一凡律师
    2024.01.23523人收看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条件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张旭律师
    2023.05.3022人收看
  •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

    内容:法律主观:欠钱的人找不到,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欠钱的人找不到的方法如下: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代为支付欠款,要债找不到人的办法:第一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法律分析:在原告能够将被告的准确详细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等提供给法院,并满足其他的起诉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本人,法院也可以准许立案,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张嘉娱律师
    2024.01.22506人收看
  • 集资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集资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

    内容:有一些不法人员通过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占有他人的集资款,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赵金保律师
    2023.06.21936人收看
  • 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诈骗犯死后还会追究责任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诈骗罪自杀后还追赃吗,诈骗犯死后还会追究责任吗

    内容: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追赃途径:刑事诉讼程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在一起引人关注的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但其自杀身亡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仍未得到赔偿,2. 民事诉讼程序如果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法满足其赔偿要求,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五、注意事项在追赃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证据收集: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包括被诈骗财物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任冰峰律师
    2023.10.13972人收看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为保护正常的民间资金融通,精准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意见》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最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了&ldquo,《意见》针对非法放贷活动易于衍生上下游犯罪的特点,明确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冯清琴律师
    2023.06.2930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个人债务追讨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法律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具体如下: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三年,逾期就会丧失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中在法律上借款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借款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超过三年主张债权的,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

    于海明律师
    2023.12.0173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间借贷只有“转账记录”,举证责任是谁的?

    内容: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起诉。但举证责任存在互相转移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4.1341人收看
  • 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内容:打官司电话录音算不算证据

    刘晓红律师
    2023.05.1529人收看
  •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国家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内容:作为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还!

    王熙律师
    2023.05.2361人收看
  •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发行股份购买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股权需要多久完成

    内容:那么,一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呢,根据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规定,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时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相关方筹划控制权转让和募集资金不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其实,停牌的原因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息息相关,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林艳英律师
    2023.11.23725人收看
  • 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及注意事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容:银行卡被冻结可能会给您带来不便,但通过与银行客服的沟通、提供所需文件和填写解冻申请表,您可以取消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2. 填写解冻申请表:银行可能会要求您填写解冻申请表,详细说明冻结的原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二、解冻流程1. 提供所需文件:根据银行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文件或证明来支持解冻申请,三、注意事项1. 遵循银行要求:在解冻过程中,务必遵循银行的要求和流程,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文件,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卡被冻结后的解冻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了解如何取消冻结并确保账户的安全,在整个解冻流程中,请遵循银行的要求和流程,并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

    陈明月律师
    2023.09.011266人收看
  • 对方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对方公司一直拖欠货款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对方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对方公司一直拖欠货款怎么办)

    内容:当代社会欠钱不还,追讨债务是需要讲求方式方法和技巧的,因为如果是通过非法的手段对于债务人进行催讨债务,可能会导致自己触及法律规定,自己因此还需要承担其刑事责任,4、胜诉之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法律分析:公司欠款不还时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果公司拒绝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去起诉公司,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

    黄东洁律师
    2024.01.29211人收看
  • 拿年薪的人怎么发工资,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拿年薪的人怎么发工资,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内容:二、工资发放的注意事项在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过程中,雇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约定:在雇佣合同中明确约定年薪总额、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结语: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雇佣合同约定进行合理安排,这是一种常见的工资发放方式,适用于大部分年薪员工,本文将介绍年薪员工的工资发放方式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帮助雇主合理、合法地进行工资发放,通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工资发放,可以维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对于雇主来说,正确的工资发放方式对于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李楠楠律师
    2023.09.01816人收看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应该怎样进行

    内容:法律分析: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翁玉素律师
    2023.11.09486人收看
  •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内容:侵权损害赔偿是一项法律制度,用于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侵权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侵权行为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建立健全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中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以及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等措施,努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吴梦云律师
    2023.06.19860人收看
  •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行为人客观上具有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行为造成的结果,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

    孔孟廷律师
    2023.09.20912人收看
  • 公司诈骗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公司诈骗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如果监事会没有履行职责和义务,导致公司诈骗行为的发生,监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监事会没有履行职责和义务,导致公司诈骗行为的发生,监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某市 A 公司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该公司的监事会没有履行职责和义务,导致公司总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客户订单,骗取公司巨额资金后来,A 公司发现了王某的诈骗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 公司的监事会被认定没有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诈骗行为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姚平律师
    2023.10.131014人收看
  •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学生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谁负责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的保障,学校C理应尽到注意与保障义务,尤其事发当日属于雨天湿滑环境,理应在走廊通道中加强防滑措施,任课老师亦应高度关注学生行进秩序,学校辩称根据监控视频,确认小虎自行从垃圾桶内取出瓷砖碎片后垫于脚下滑行,其受伤系自身行为导致,学校已告知不得嬉戏、遛滑,已尽管理、教育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现学校所采取的一般措施尚不足以充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之人身安全,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许瑞林律师
    2023.07.21708人收看
  •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内容:在企业会计中,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划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定义、区别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荣静月律师
    2023.08.181263人收看
  • 破产和解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开始后的法律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破产和解程序,破产和解程序开始后的法律问题

    内容:在破产和解程序中,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财务计划,以确保债务得到最大程度的偿还,并使企业在破产后能够重新站起来,破产和解程序开始后的法律问题破产和解程序开始后,会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和解协议的制定和执行: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并在法院裁定认可后,根据和解协议执行,3、和解程序的终止:如果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或者已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法院的认可,法院将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然而,破产和解程序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清算过程,其中还涉及到诸多法律、财务和管理层面的复杂问题。

    林艳英律师
    2023.12.26916人收看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规定

    内容: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流程1、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4、公司转让具体流程如下: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张嘉娱律师
    2023.11.29363人收看
  • 驾驶证吊销几年可以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驾驶证吊销几年可以考

    内容:② 醉酒驾驶:5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2、营运车① 饮酒驾驶:5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② 醉酒驾驶:10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3、所有车①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吊销(《道交法》吊销驾驶证的十种情形)后,很多驾驶人仍然有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意愿,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现将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年限整理如下,仅供参考,2、非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03、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02、十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1、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

    张芸律师
    2023.06.1531人收看
  •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股权纠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股权纠纷

    内容:股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由股东、公司之间协商进行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分析:股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4、法律分析:股东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及流程应视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上述决议的,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任冰峰律师
    2024.01.31449人收看
  • 遭到辱骂如何起诉对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遭到辱骂如何起诉对方

    内容:以上便是大律网为您整理的遭到辱骂如何起诉对方,如果有法律实务问题可以咨询大律网在线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三)辱骂、侮辱他人&rdquo,遭到辱骂如何起诉对方,你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人遭到辱骂后采用法律武器起诉对方,例如,2020年9月,沈阳市民海娟在微信朋友圈中遭到辱骂,她便起诉了辱骂她的人,本文大律网将会讨论遭到辱骂如何起诉对方,同时,请先保护自己的名誉,知晓起诉对方所需要的法律上的准备。

    冯清琴律师
    2023.06.14603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4. 总结公司地址变更是企业常见的变更行为,但是变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变更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不能因为流程复杂就省略手续,在进行公司地址变更之前,公司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未必必要的风险和纠纷,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办理所有变更手续,商标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之一,如果公司地址发生变化,商标权的变更也需要及时处理,对于专利的所有权人地址变更,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专利局申请变更事项,并办理变更手续。

    段建国律师
    2023.06.26641人收看
  • 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内容: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关于这个其实在市场上有争议,逻辑上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李维律师
    2023.05.1935人收看
  •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烧香诅咒他人,法院判侵害名誉权,赔礼并赔偿!

    内容: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李云是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被告对原告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争议,应采取合法途径主张,但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却采取封建迷信的方式在公众场合恶语诅咒对方,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主观恶意明显,影响恶劣,造成了对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其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抚慰,社会公德&rdquo,考虑到被告李优、李良的妻子黄文的侵权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宾阳县人民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酌情确定为1000元。

    邢颖律师
    2023.07.031041人收看
  • 二审上诉费收费标准,二审上诉费怎么收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二审上诉费收费标准,二审上诉费怎么收取

    内容:涉及财产的二审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以上诉金额为基数缴纳诉讼费用,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进行计算。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郭铭芝律师
    2023.08.162440人收看
  • 变更公司法人什么意思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变更公司法人什么意思

    内容:需要的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变更公章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公司公章和公章准刻证文件(2)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注意: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时候要带上原件,需要跟原件核对,(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龙珊律师
    2023.07.11200人收看
  • 未签劳务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未签劳务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内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吴梦云律师
    2022.03.27261人收看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那么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787人收看
  • 交付货款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付货款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

    内容:《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挪作它用。借款金额是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银行批准的借款指标。如果借款人违约,但保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那么交付货款是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3430人收看
  • 合同变更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变更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内容:合同变更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情形如下()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方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不可抗力当事人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那么合同变更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459人收看
  • 客户不付货款怎么起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客户不付货款怎么起诉

    内容:客户不付货款对企业来说是个严峻的挑战,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是切实可行的。从收集证据到选择合适的诉讼程序,再到可能的诉前保全措施,每一步都需要精心策划和专业操作。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

    赵金保律师
    2024.03.26805人收看
  • 2011年全年放假安排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011年全年放假安排

    内容:2011年全年放假安排: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那么2011年全年放假安排。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0288人收看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

    内容:立法者们在起草合同法时,坚持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只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尽可能地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因此,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那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405人收看
  • 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内容: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2023.04.2056人收看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81023人收看
  • 五级伤残津贴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五级伤残津贴怎么办

    内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那么五级伤残津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9228人收看
  •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问题

    内容:在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中,如果争议的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并且土地使用权取得后满两年未动工,人民法院是否应该通知人民政府将土地无偿收回?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中,只处理台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政府无偿收回讼争的土地使用权,而权利人对政府无偿收回土地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该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那么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5703人收看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内容:4、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下列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而造成损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所受损失的争议;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或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工伤,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859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 工龄如何计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 工龄如何计算?

    内容:集团要求与陆小姐解除劳动合同,改由便利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专家说法] 中国劳动法智库网专家高峰律师分析:本案是一个关于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集团内部的工龄如何计算,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约后,将必然造成员工的工作年限无法连续计算,这是不合理的。职工在新的用人单位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定医疗期,续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确定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应计算为现单位的工作时间。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如何计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170人收看
  • 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有何要要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有何要要件

    内容:在强制履行情形下,虽然债务人履行的仍然是原合同债务,但并非其自动履行合同,而是由国家强制其履行,所以,强制履行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不是单纯的义务履行。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存在违约行为。金钱债务必须实际履行,除非债权人明确同意,否则不能以实物或劳务替代金钱债务的履行,且对于金钱债务来说,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免责事由。如出卖人一物二卖,特定标的物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强制出卖人实际履行将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有何要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31920人收看
  • 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

    内容:《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因为不了解你们之间是签订的哪一种承包合同,就依照合同法加以分析。你们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规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如果因为你提前解除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由你赔偿。那么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0104人收看
  •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实践中,一些设区的市,比如北京市,针对一些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在一个区的,针对劳动仲裁的管辖区做了细分规定。那么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7602人收看
  • 合同诈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同诈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内容:没有诈骗行为,不能定合同诈骗罪,但是有诈骗行为也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还须结合其他客观因素作具体分析。对于这种情形,不论其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均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行为人被迫采取的事后补救措施,不是一种真实的履行行为,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4152人收看
  • 合同争议纠纷解决的处理方式(合同争议纠纷解决 仲裁或诉讼)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合同争议纠纷解决的处理方式(合同争议纠纷解决 仲裁或诉讼)

    内容:(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1、国内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二、怎样通过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分清责任是非,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黄东洁律师
    2023.04.1449人收看
  • 劳务分包能包工包料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劳务分包能包工包料么

    内容:有的包有的不报,要看双方具体的协商。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依据上述政策,总承包资质企业不允许申请劳务资质,不能单独承揽劳务分包工程。那么劳务分包能包工包料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2223人收看
  • 居间合同签两份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居间合同签两份有效吗

    内容:(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是否可依约主张违约金或服务费(三)委托人规避居间人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翁玉素律师
    2022.03.24547人收看
  •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放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91010人收看
  • 打架斗殴中受害方刑事诉讼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打架斗殴中受害方刑事诉讼吗

    内容:打架斗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打架斗殴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伤情,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追究刑事责任要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打架斗殴中受害方是不是提起刑事诉讼?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任冰峰律师
    2021.11.04915人收看
  •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内容: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现行刑法已经对此作了明文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也就是说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可抗力着眼点在当事人的合同上因此不可抗力强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而意外事件着眼点在于行为人自身行为的损害性行为人的行为肯定发生了危害后果但是这个危害是行为人当时预见不到的强调的时间性比较短就在事件发生的一定的期间内。那么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179人收看
  • 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哪些

    内容:垄断现象太过严重会直接扰乱社会秩序,所以相关的部门制定了垄断的相关政策来进行。那么,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哪些?反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限制竞争和反垄断行为有什么区别?针对这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于海明律师
    2021.10.19704人收看
  • 私分没收财产罪的法院如何量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私分没收财产罪的法院如何量刑

    内容:二、如何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需弄清楚的是哪些财物是属于罚没财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没财物主要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

    李维律师
    2022.03.26233人收看
  • 预谋犯罪有什么表现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预谋犯罪有什么表现

    内容: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犯罪预谋是故意犯罪的重要阶段也是犯罪人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刘晓红律师
    2022.01.18685人收看
  • 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形下能缺席判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刑事案件在什么情形下能缺席判决?

    内容:一般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被告人进行起诉,但可能会出现被告人缺席审判的情况。但是刑事案件能缺席判决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一、刑

    段建国律师
    2021.11.09499人收看
  •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那么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9214人收看
  • 抢劫怎样判刑量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抢劫怎样判刑量刑

    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而如果抢劫犯在犯罪时存在着例如入户抢劫、在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等法定加重情节,则在判刑上可达到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邢颖律师
    2021.12.06100人收看
  • 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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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

    内容: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听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郭铭芝律师
    2021.11.10671人收看
  • 刑事谅解书模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刑事谅解书模板

    内容:二、被害人意见被害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对此案件的发生表示强烈谴责,但在调解协议方案中愿意对犯罪人给予宽恕,三、犯罪人认罪态度在经过合法调解后,犯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悔罪,并且已经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刑事谅解书模板刑事谅解书是指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通过调解等方式达成和解,犯罪人在达成和解后,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代理人意见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由双方协商委托的,代理人认可调解协议方案,愿意履行委托代理人职责,四、调解协议方案1.犯罪人督促孩子积极求学,提高文化层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犯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因为(犯罪事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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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7842人收看
  • 假冒的法院传票是什么样子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假冒的法院传票是什么样子的

    内容:法院传票图片真假怎么判断1、怎样辨别法院传票的真假 (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4、怎样辨别法院传票真伪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怎样辨别法院传票真伪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

    李孟阳律师
    2023.12.25196人收看
  • 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

    内容:就是指为了谋得自己的利益通过谋骗、诈取等方式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如果抓住了有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就会根据我国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判决,但是诈骗罪也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不过会有一些限制。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吧。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也就是诈骗罪适用缓刑的限制条件。那么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9771人收看
  • 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内容: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生理性醉酒,是指因为饮用酒精过量而导致的醉酒状态。刑法理论认为,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通常认为,病理性醉酒属精神病,因此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相反,如果醉酒人醉酒时因与他人发生争执,便拔刀侵犯他人的身体,并发生了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东洁律师
    2022.01.10603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学理形式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共同犯罪的学理形式

    内容:本书认为刑法规定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这类犯罪时当然预想到了购买者的行为既然刑法不对购买行为设立处罚规定就表明刑法认为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故不能将购买者认定为从犯或者帮助犯,1、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对任意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以及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对任意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以及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

    王学瑞律师
    2022.01.1795人收看
  • 共同犯罪例外的情况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共同犯罪例外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5、二人以上同时实施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6、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刘晓红律师
    2022.01.17298人收看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有什么改动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有什么改动

    内容:新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的应用也有很大的进步,首次将“排非”规则引入完美刑事案件中。“排非”就是指排除非法证据,这主要是针对言辞证据而言的,我们国家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在封建社会中,很多刑事定案都是依据口供的,而且封建社会刑讯逼供是合法的,很多案件中的当事人都是屈打成招的,二零一二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排除非法证据规则规定在法律中,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严禁侦查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行为,一旦发现证据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可以予以排除。新刑事诉讼法明确了检查机关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应该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自己证明自己有犯罪。

    陈宗琼律师
    2022.01.10621人收看
  • 多少钱算诈骗立案,诈骗罪立案标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多少钱算诈骗立案,诈骗罪立案标准

    内容:3. 不相信&ldquo,在这个案例中,李某被骗的金额虽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但是公安机关仍然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受害人被骗的金额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的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公安机关也有可能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ldquo。

    荣静月律师
    2023.08.24694人收看
  • 共同犯罪一方退赃后能否向其他人追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共同犯罪一方退赃后能否向其他人追偿

    内容:现实生活中,如果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就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犯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共同犯罪一方退赃后能否向其他人追偿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姚平律师
    2021.11.04161人收看
  • 两高司法解释:行贿1万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两高司法解释:行贿1万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两高司法解释:行贿1万元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张嘉娱律师
    2021.11.15696人收看
  • 在线问律师房产证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在线问律师房产证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内容:房产抵押贷款对抵押物要求,法律知识,大律网

    杨一凡律师
    2021.11.12137人收看
  • 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合法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合法吗

    内容:部分小区会设置临时停车位,这些车位一般预留在地面,供业主及访客临时停放,一般在采取的是先到先得,停满为止的方式。其次,小区内没有空余的临时车位,业主亦无即停即走的需求,物业不让车辆进入是合法的。这些车辆进来没有固定地停放地点,势必会造成乱停乱放。如果不加以管控,其他业主就会不满意,在这点来说,将没有停车位的车辆放进小区,物业公司的交通管理就存在瑕疵、引发业主的对停车服务的不满。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是隔三差五的就会出现。从人性化服务的角度来说,这些即停即走的车辆是应该给予放行的。那么没买车位不让进小区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8150人收看
  • 公积金作用有哪些?怎么提取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公积金作用有哪些?怎么提取

    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特殊情况才可以申请全部提取,比如说离职、转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条件: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2、离休或者是退休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5、偿还房贷本息;6、职工过世;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那么公积金作用有哪些?怎么提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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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1570人收看
  • 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

    内容: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1135人收看
  • 购买房屋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购买房屋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内容: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那么购买房屋协议有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1356人收看
  • 房屋出租委托协议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出租委托协议

    内容: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人为出租《标的房屋信息》所特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第二条 标的房屋信息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标的房屋租赁所必需的标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及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标的房屋信息》。《标的房屋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租金高于前款约定最低租金的,高出部分属委托人所有。那么房屋出租委托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341人收看
  • 拆迁面积缩水 如何补偿成争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拆迁面积缩水 如何补偿成争议

    内容:2010年1月,两户人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于当年4月获得了补偿款。两名当事人表示,被遗漏的面积在拆迁时被认定为临时建筑,当时工作人员说可以被计入拆迁补偿面积。直到去年底,上虞市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上虞市房屋征迁一所,分别向章春仙和陈正水出具了一份《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章春仙和陈正水认为,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遗漏面积的补偿价格过低。对于拆迁户提出的实物安置要求,王国兴认为,补充的面积属于房屋的附属结构,是原来货币补偿协议的组成部分,不能单独作为房屋主体来要求补偿。那么拆迁面积缩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77人收看
  • 2022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标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2022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标准

    内容:企业缴纳的社保通常是“五险一金”,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虽然这“一金”在某些地区并不是强制性缴纳,但是“五险”是必须缴纳的。企业必须为自己的员工交纳五险一金,所以我们在找工作时,必须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这一项。如果没有五险一金,需要公司将其加入到合同中。公司若是拒不添加,那就可以依据劳动法进行劳动仲裁。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1350人收看
  • 房屋租赁合同(9)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9)

    内容: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_元。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9)。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3756人收看
  • 业主违法私盖楼上楼 物业管理也无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业主违法私盖楼上楼 物业管理也无奈

    内容:近日,台江区武夷绿洲三期小区内刮起“抢建风”,10多户顶楼业主纷纷拆除或改造楼顶斜屋面,违法加盖的“楼上楼”,使得原本时尚优雅的哥特式屋顶长出一个个“肿瘤”。这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物业管理人员多方劝阻收效甚微。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陈经理告诉记者,小区里违法抢建“楼上楼”的业主有10多户,都是顶楼单元房业主。70号楼1104房业主违法搭盖的“楼上楼”目前已达40多平方米,对70号楼的房屋主体结构造成了破坏。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得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对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是何种关系、如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如何收费等基本上无章可循。那么业主违法私盖楼上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8220人收看
  • 农村分家协议需要公证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农村分家协议需要公证吗

    内容:农村分家协议需要公证吗

    陈明月律师
    2023.04.2414人收看
  • 新房购房流程 做好准备防纠纷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新房购房流程 做好准备防纠纷

    内容:一般来说,购房隐患大多是由于消费者对所购房屋的情况不甚了解就急于购买造成的。”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文波认为,买房前的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拿到新房钥匙的冯女士十分惊愕。这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弯弯绕”最多的时候。那么新房购房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7169人收看
  • 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

    内容:出租方(甲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承租方(乙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房屋地址: xxxxxx;二、室内附属设施:xxxxxxxxxxxx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那么房屋出租合同简易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4422人收看
  • 买卖手房需办什么手续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买卖手房需办什么手续

    内容:买卖手房需办什么手续买卖手房需办以下这些手续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耗时间的阶段。那么买卖手房需办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503人收看
  •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内容:甲女调取的系争房屋档案材料显示,因室内地坪低,经常漏水,甲男之父于1961年3月就该房屋的修缮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委员会提交零星建筑执照请照单,审核同意将房屋四周竹笆坪改砌1.2米高的砖,上部坪仍用竹笆建筑,赠与人是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号第三层房屋的所有权人,现赠与人宝就受赠人甲男就上述房屋产权无偿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人自愿将坐落在上海市杭州路XXX弄XXX号第三层房屋赠与给甲男,兹有座(坐)落在杨浦区杭州路XXX弄XXX号砖木结构3层1幢3间房屋系我所有,房屋来源系我购买,1965年2月无建筑执照进行翻建(办理过建房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

    吴梦云律师
    2024.03.12748人收看
  • 国有公房拆是如何补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国有公房拆是如何补偿

    内容:公房拆迁补偿,一般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的要求和规定。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那么国有公房拆是如何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3538人收看
  • 物业管理费不交会怎么样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物业管理费不交会怎么样

    内容: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也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业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如果没有违反合同内规定的内容就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费不交会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31683人收看
  • 业主维权政府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业主维权政府怎么办?

    内容:然而,在深圳民间维权事件不断增长的同时,对深圳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诟病也在不断升级。面对业主维权风起云涌的形势,政府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政府部门不能依法处理业主投诉,甚至利用公权协助或参与对业主权益的侵犯。那么业主维权政府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30249人收看
  • 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

    内容:按照规定应该对所建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业主向市规划局递交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由市规划局审核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动工建房子。那么占用可耕地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9635人收看
  • 怎么报车损险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怎么报车损险

    内容: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怎么报车损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103人收看
  • 定金已交 合同当事人违约怎样处理定金?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定金已交 合同当事人违约怎样处理定金?

    内容:交过定金后,建材公司却违约了,不能完成材料的交付,这样建筑公司只好另选其他建材经销公司合作,可是对于定金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建材公司认为合同并没有履行退回定金就可以,也没有造成建筑公司的损失。依旧是在合同生效的基础上,交纳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能履行合同,收定金的一方是没有义务返还定金的。综上的所述,当合同双方约定定金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订立主合同,为其作为担保的情况下,定金是有一定的法则和法规作为支持的。那么定金已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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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17人收看
  •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内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包括保存费用和改良费用。这种偿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如果其他共有人不履行此项债务,应按债的一般规则处理。那么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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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137人收看
  • 民间借贷风险应当如何规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间借贷风险应当如何规避!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风险应当如何规避!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将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那么民间借贷风险应当如何规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48人收看
  •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最长为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最长为多久

    内容: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那么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最长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623人收看
  • 不按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不按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内容:不按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这种违约责任主要是因拒绝偿还利息所引起的。但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受法律保护主要是出于权利义务平衡考虑。如果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不予保护。那么不按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5643人收看
  • 工程欠款的原因与应对策略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欠款的原因与应对策略

    内容:笔者结合办案经验和现行法律,试图分析欠款原因并提出数条清欠策略,为治理清欠贡献绵薄之力!形成欠款很多是源于双方对工程款数额意见不一,而工程款数额又与质量、工期和签证等情况密切相关。质量缺陷,承包人应当承担修复费用;逾期交工,承包人应当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签证不力,造成承包人索赔无凭;争议无法解决将委托鉴定,鉴定结论直接决定工程款的得丧变更。那么工程欠款的原因与应对策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09376人收看
  •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应予支持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应予支持吗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应予支持吗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要求补偿应予支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555人收看
  • 民间高利贷过高还不起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高利贷过高还不起怎么办

    内容:民间高利贷过高还不起怎么办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民间高利贷过高还不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212人收看
  • 公司债务合同转移方式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公司债务合同转移方式有哪些

    内容:公司债务合同转移方式有哪些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第三人及承担人三方共同或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公司债务合同转移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6485人收看
  • 担保有哪些类型,担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担保有哪些类型,担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保证是人的担保的典型。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那么担保有哪些类型,担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8707人收看
  • 保函受益人为担保人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保函受益人为担保人吗

    内容:保函受益人是指担保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保函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保函受益人为担保人的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那么保函受益人为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749人收看
  • 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有哪些?

    内容: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那么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552人收看
  • 债权转让的通知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转让的通知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的通知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可以拒绝第三人要求履行债务的请求,新债权人也无权主张债权。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的通知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644人收看
  • 如果保险公司在追偿后无力偿还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如果保险公司在追偿后无力偿还怎么办

    内容:保证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债权人追偿。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如果保险公司在追偿后无法偿还该怎么办呢?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而保证人保险人的追偿权利也是这样,可以追偿,追偿多少,不确定,界限是保险赔付额或者是替代偿还的保证债务。那么如果保险公司在追偿后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186人收看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083人收看
  • 生活中个体商户如果拖欠货款跑路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生活中个体商户如果拖欠货款跑路怎么办?

    内容: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所以,在追讨个体商户拖欠货款的时候一定不要超过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否则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生活中个体商户如果拖欠货款跑路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307人收看
  • 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贷款纠纷该如何避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贷款纠纷该如何避免!

    内容: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容易引起借贷纠纷乃至刑事犯罪。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下面为大家分享: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贷款纠纷该如何避免!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贷款纠纷该如何避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537人收看
  • 朋友欠钱不还,并且失联多年,还能要回来钱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朋友欠钱不还,并且失联多年,还能要回来钱吗?

    内容:看到《说明》中的描述,天用律师向金辉专业分析:首先,他和大力都认为是一份代持股协议,但实际上内容中记载的是有借款和还款的内容,也有共同投资股票的内容,而代持股指的是 “台前”、“幕后”两个股东,一个出名,一个出钱,持有公司股权的形式,《说明》中很多地方是相互矛盾的,接下来办案律师通过和大力聊公司、股权、投资等话题,一步一步把对方引到了他所谓的帮金辉代持股票一事上,大力说做生意有挣有赔,说自己赔了900多万元。

    崔玉君律师
    2023.03.1744人收看
  • 网贷借款纠纷,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最有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网贷借款纠纷,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最有用!

    内容:网络借款,是通过网上平台所借的债务,网贷需要的材料大多数鼠疫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现在有很多人对网贷还不太了解,对网贷纠纷更是一头雾水,下面就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那么网贷借款纠纷,收集哪些证据材料最有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364人收看
  • 股权质押率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权质押率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内容:股权质押属权利质押的一种,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三、什么是股权质押收益率股权收益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那么股权质押率怎么算?公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98人收看
  • 让老公自己去处理他与第者的关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让老公自己去处理他与第者的关系

    内容:让老公自己去处理他与第者的关系最稳定的关系就是角关系。之所以出现外遇是因为你和老公的关系不平衡了为了避免更恶性的结果出现比如冲动暴力或者离婚才选择了另个人做为关系的平衡点。如果此刻你又再卷入老公和第者的关系中就加固了这个角关系的稳固化。所以这个时候你们共同面对的意思是你给老公信任支持时间去处理他与第者的角色而不是直接介入与对方联系或者是谈判。那么让老公自己去处理他与第者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8218人收看
  • 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

    内容: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址电话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那么争夺子女抚养权上诉书的具体写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666人收看
  • 协议离婚中诉讼时效是多长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协议离婚中诉讼时效是多长

    内容:协议离婚中诉讼时效是多长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中诉讼时效为一年。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协议离婚中诉讼时效是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1392人收看
  • 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人资格要如何认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人资格要如何认定

    内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人资格要如何认定对于如何认定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中“利害关系人”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如何认定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中“利害关系人”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人资格要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李楠楠律师
    2022.01.13219人收看
  • 出轨离婚后财产应该要如何分割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出轨离婚后财产应该要如何分割

    内容:出轨离婚后财产应该要怎样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下面就不同的“过错”分别说明1一方有婚外情的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民法典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那么出轨离婚后财产应该要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3526人收看
  • 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

    内容: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940人收看
  • 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吗

    内容: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吗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也明确规定变更姓名要依照规定而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才能办理。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那么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姓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8256人收看
  •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内容: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后法院才能依法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那么子女成年后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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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78人收看
  • 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内容: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对于无效的收养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收养行为无效。对于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与《民法典》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是一致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鉴于法院作出收养行为无效的确认和收养行为开始之间可能存在相当长的时间,而在此期间内,可能基于非法的收养关系而产生许多权利义务的变化。那么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引起哪些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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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146人收看
  • 女性怎么保护婚前财产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女性怎么保护婚前财产

    内容:”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那么女性怎么保护婚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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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8208人收看
  • 合同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合同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内容: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那么合同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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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213人收看
  • 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内容: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多数会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情况则要衡量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具体而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属于相对绝对的抚养权,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孩子由女方抚养。那么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41028人收看
  • 遗嘱给孙子是否为法定遗嘱继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遗嘱给孙子是否为法定遗嘱继承

    内容:遗嘱给孙子是否为法定遗嘱继承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孙子是有继承权的,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法律允许孙子作为遗嘱的受益人接受遗产,有些国家规定,孙子只能继承一定比例的财产,而其他的一部分则需要分给其他直系亲属,在考虑遗嘱继承和财产分配时,还需要了解遗嘱税的规定,综上所述,虽然遗嘱继承对孙子可能是合法的,但在具体情况下,以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和规定,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关心自己制定的遗嘱是否可以让孙子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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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0997人收看
  • 离婚夫妻公司财产要怎么分割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夫妻公司财产要怎么分割

    内容:具体处理“夫妻公司”的财产分割时,可以考虑以下方案:第一,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并且也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处理夫妻财产的规定,直接分割双方的股权比例;第二,夫妻双方都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则可在清算后对公司剩余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第三,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并请求获得相应补偿的,可以考虑通过将股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既能使退出的一方的补偿获得实现,又能使公司继续存续下去。对此人民法院只能确认夫妻双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至于股权的实现或者转让,应另行处理。那么离婚夫妻公司财产要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248人收看
  • 涉外诉讼离婚程序是怎么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涉外诉讼离婚程序是怎么样

    内容: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法院调解&mdash,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mdash,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他们之间婚姻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

    刘晓红律师
    2022.01.121045人收看
  • 订立遗嘱的基本要求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订立遗嘱的基本要求

    内容:对于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有人觉得随便找两个人就好,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采用这一形式设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段建国律师
    2023.07.06605人收看
  • 写离婚起诉书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写离婚起诉书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那么写离婚起诉书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1417人收看
  • 房屋财产继承时效应该有多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财产继承时效应该有多长

    内容: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那么房屋财产继承时效应该有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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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501人收看
  • 民法典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法典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内容: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那么民法典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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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41人收看
  •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什么原则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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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什么原则

    内容: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则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相应意见。(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那么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什么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650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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